从女大学生被强奸递避孕套谈人文关怀 [和讯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13:37
从女大学生被强奸递避孕套谈人文关怀

今天,湖水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讲大学校园里不同年级的女大学生面对强奸时的反应,其中有这么一段:

有一采花贼专在某大学校园奸淫女生。
……一次,胁持一“大四”女生,女生并不喊叫,只递上一个避孕套,然后说道“先戴上,不要太粗鲁了。”

这个帖子是转载,原作者名不详,本来是带有讽刺女大学生的意味,但湖水却感到,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

记得湖水很早以前看过一个国产电影,有个镜头印象深刻:一个西洋鬼子强奸了中国妇女,于是来了几条留辫子的大汉,把鬼子吊在树上吊死,而被强奸的女性哭着去跳井(河),有人拉住,而这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吼叫道“别拉,让她去死!”

那个妇女后来怎么样了,湖水记不得了,但感觉,这个镜头很多中国人是带有欣赏和自得的角度看的:看我们的民族女性多刚烈,受辱后就以生命来讨还清白。

而湖水还记得看一部美国电影的镜头:一对情侣被追杀,逃到一个偏远的小镇,精疲力竭,又累又饿,两人都快支持不住了,听到女的边走边气喘吁吁地说:坚持,就快到了,到那里,我可以先去卖淫,然后……

两个镜头,对比起来,这位美国女性显得“洒脱”多了,她刚从枪口中逃脱,但如何生存还没有着落,而此时一无所有,所以说“我可以先去卖淫”,生存不发愁了,以此来安慰自己的男友。

这两个镜头的差异,其实代表了不同的文化:中国的那位受辱就寻死的女性,代表的文化,正如鲁迅所言,溃疡也当成灿若桃花,而美国那位要去“卖淫”以求生存的女性,则显然代表一种人本主义精神,毕竟,与所谓贞操比较起来,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再回到女大学生被强奸时的镜头:

女生并不喊叫,只递上一个避孕套,然后说道“先戴上,不要太粗鲁了。”




面对强壮的持有凶器的采花贼,当喊叫和反抗极可能会带来严重人身伤害的情况下,“递上一个避孕套”,是一个聪明的选择,采取合作态度,既可以极大程度上缓解歹徒的敌对情绪,同时由于强奸的突发性,避孕套一般带有润滑剂,可以使歹徒在猛烈强奸时候,不至于给自己身体造成伤害,同时避免了怀孕流产的痛苦。而至于避孕套会留下罪犯的精液作为证据,可以先不去考虑。

湖水还记得,在大约十多年以前,报载在北京景山公园假山顶,有一个好象不到二十岁的歹徒,持凶器威逼一个青年女性脱光衣服,湖水猜想可能这个歹徒还没有过性经验,不懂得去强奸,却让这位女性用口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这个女性,却乘其不备,一口咬掉了他的大半个阴茎,然后赤裸着从假山顶滚落下来逃走,而被咬掉大半个阴茎的歹徒,痛疼不堪,并没有追下来报复,且很快被抓获——这是一个勇斗强奸歹徒的典型事例,湖水每每回忆,为这个女性的果决和勇敢感到镇惊,但估计应该有一个细节,就是这个女性最初用口满足这个歹徒时候,一定要使他感觉安全,甚至飘飘欲仙全无防备时,才突施杀手,这样自己才可能迅速安全逃离——因这个歹徒持有凶器,这位女性受到生命威胁,如此凶狠咬这一口,虽然看似有些残忍,给歹徒造成人身伤害,但应该是法律允许的“正当防卫”。

其实人生在世,所谓“十之八九不如意”,所谓“强奸民意”这个词的创造,就很说明问题,不仅女性有遭遇强奸的经历,男性也一样,平常人类谁没有被强大势力“强奸”过的经历?湖水写的许多书,多次被出版社的不很懂行的编辑,按自己的意愿修改,结果甚至和湖水的本意大相径庭,有的可以争论声讨一番,求个公道,有的干脆根本没有时间精力顾及,甚至争辩也没有用,也算作品被“强奸”了吧。

但毕竟,人生是带有使命感的,不会因为曾被“强奸”就失去生活下去的勇气,也不能因为一次被强奸,就拼掉了性命,当面对强大的持凶器的恶徒强奸,反抗是徒劳时,一定学会“忍耐”甚至“配合”——记得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时候,强奸很多中国女性,配合不好的,强奸后就残忍地杀死,配合好的就放生,这是历史事实,其实可以看成生命悬在虎狼之口,忍辱苟且甚至断臂,喂它们一些肉,就可以逃生,也不是不可以取,毕竟,人类在危难时刻,因为生存也延续种族的本能,可以不惜“像牲口一样活着”,而有机会像景山假山顶上那位勇敢的女性一样,先不得不顺从,从而抓住机会给恶徒以致命打击,并获得胜利,更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因为那时,流出的眼泪将不再仅仅是耻辱,还有胜利的欢欣:我们终于有机会惩罚了罪恶的强奸者,我们热爱自由!

文章提交者:伊湖水诗帝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