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年抢劫强奸女大学生 被判七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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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8日07:47   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陈静 实习生 张心仪) 来自铜川农村的23岁男青年宋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女大学生。双方见面后,宋某轻而易举骗走这名女大学生及其同学、朋友3部手机,并将另一女大学生骗出强奸。日前,碑林区法院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23岁的宋某家在铜川农村,一直租住在西安。今年初,他自称是南郊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在网上用假名字“张彬”认识了正在读书的大学生李芳(化名)。3月9日,宋某在交大商场附近一饭馆约请李芳见面。吃饭中间,宋某借口自己手机丢失,要用李芳的手机打个电话,等拿到李芳的手机后便趁机逃走。
3月13日晚9时许,李芳在同学邢晓月的男友孟琨的陪同下,找宋某要手机。三人约好在乐居场一家饭馆见面。但宋某借口自己的手机没电,要借手机打个电话为名,骗走李芳的手机,最后又让李芳去叫孟琨出来,等两人再从餐馆走出来时,宋某早已拿着两部手机不见了踪影。
男友和李芳去要手机一直没有回来,手机也关机了。焦急的邢晓月便给宋某打电话。宋某谎称邢的男友孟琨在他手上,要邢晓月与他单独见面,随后抢走她的手机。又将邢晓月胁迫到一旅社将其强奸。次日19时许,经过受害人指认,兴庆路派出所民警在皇甫庄一网吧将宋某抓获。
(文中所涉及受害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