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去历史尘垢 还老子以清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23:21
拂去历史尘垢 还老子以清白
摘要:为了老子研究的需要,为了解开历史的谜团,必须深入认识《老子》其书的经历。本文侧重于《老子》书名在东周(春秋、战国)的演变探讨,以及认清《老子》全书的宗旨,乃至于《老子》一书的重大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三绝》、“韦编三绝”、官方本、社会本、圣人、绝学无忧。
《老子》一书,老子其人,它作为一个历史谜团始终困惑着我。战国时庄周把老子视为“博大真人”,其实这也只是付老子一个虚名,抬高自己,贩卖自己的诡辩。其他诸子,更是承袭当时的时尚,或汲取一点,或攻其一点,自己立论,也自心安理得,从未有澄清过老子乃何许人。自《史记》有关老子生平记载的三个“或曰”以来,又把老子搞得玄乎。从汉以后文人墨客对《老子》的研讨、论述、校勘、正诂,也终无定论,孰是孰非,莫衷一是。近几年来,楚竹简面世后,《老子》的研探又有点似是而非……的确,历史至今有关《老子》这本书、和有关老子这个人的史料,给我们留下来的只是一团团迷雾。
在新世纪里,为了中华民族自身古老文化的纯真,我们应透过历史的迷雾,拂去历史的尘垢……本人在史实陈迹的启发下有一些认识,现联篇成文,奉献给识者,万望诸君哂笑之余而不吝赐以教之。
一、《五千言》、《三绝》、《悖篇三绝》。
西周末年,有一在周室做官的老人,人们习惯地称之为老子。虽然他本人没有什么建树,但是做官多年,饱览史料,学识渊博,也算得德高望重。他共经历了厉王、共和、宣王三个时期,对周宣王的小有“中兴”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深得周宣王时的君臣们的赞誉和爱戴。周宣王“临危”之时,曾授命于老子,要他将古公亶父老祖宗所著的《德》经发扬光大。然而,值周宣王死,幽王继位,他的所作所为更加无一是处。当时又逢史官伯阳之流,以旁观者的身份,落井下石,幸灾乐祸(此举见《史记》伯阳语)。老子认为,这是食国家俸禄而不为国家办事的蛀虫行为(也就是典型的智者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在自己辑成的《五千言》中,又加进了新的一段(即后人分章的三十九章)针对伯阳语而斥之。
《五千言》,是老子在周始祖古公亶父所著的《德》经(周康王时称谓《德》经,老子称之为《建言》)的基础上立论的。他重新修定了周室宗祖的《德》经,(也就是按当时西周的“意识形态”修订,其宗旨要点突出在十九章的内容之中。)呈献给周幽王,老子想以祖宗的训导感化周幽王。可是周幽王既无心于国家治理,更无丝毫律己的意念,对《五千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碍于祖宗的情面,责成当时的史官按惯例收入周室。
这时,也就是在这个时期,诸权贵之仕,周幽王的近臣,都耳闻目睹了老子的《五千言》,且议论纷纷,相互告知,口头传讹(当时文字性的传阅颇为不易,口头传讹却不胫而走)。尤其是对其《五千言》的“三绝”感慨不已,因为这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要害之言,他们把《五千言》直呼之为《三绝》。简而言之:其内容是“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学无忧”。由于老子文中的第三绝是“绝巧弃利”,但因这是不言自明的,没有“绝学无忧”来得惊奇,故取而代之。
一刹时,不仅使周王朝的权贵之士、智者们目瞪口呆,就是各大诸侯国闻之也为之愕然。愕然之余也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加之幽王的极度昏庸,于是春秋之哗然就在公元前770年开始了。春秋初期,诸侯大国各怀己意,居心叵测,各自为政,兴风作浪:“绝周礼,禁仁义,摒弃智者”,渐趋周天下“礼崩乐坏”。春秋时,此风不衰,长达两百多年的倾轧……这一段时间,让历史学家感到头疼,史料少得可怜。其重要的原因,是智者不敢为也。
待孔子起而入仕为宰时,已是公元前500年,春秋末之时。此时的孔子才有机遇,有能力有欲望在周室接触到传讹已久的《三绝》。孔子读《三绝》,惊而喻之为“悖篇”,(当时,韦通违,通背,悖;编通篇。)而直呼之《韦编三绝》。太史公哪能顾及这个史实,把孔子反复而读的(喜读)《易》、《韦编三绝》连在一起,后人就视之为读《易》牛筋三断了。

《悖篇三绝》对孔子的震动很大:晚年他之所以顶天立地地要“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其原由正是根据“绝礼弃智、绝仁弃义”而来的;“学而时习之”也是用“礼法政教”或“博文约礼”而规定“学”字的含义来针对《三绝》的“绝学无忧”而提出的,即是对“礼法政教”时时习之。简言之,就是“礼”要时时习之,毫无今人“学习”之意;“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也是针对《三绝》文中的“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而提出的。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认知态度,可惜,今人还认为这两种认知态度是“合一的”,还大而宣之。显然,孔子之论,还有很多源于《三绝》,意义却大相径庭,此处恕不烦呈。
看到《三绝》的不只孔子一人,春秋时,还有较多的人都读过《三绝》。例如除管子外还有和孔子同时的孙武子,也因某种机遇在孔子前就读到了《三绝》。孙武子颇有自知之明,对于老子的教诲,虚心而习研之,对老子的有关用兵之说颇为留意,特别钟情于“以奇用兵”,也深入地认识到老子的认知方法。坚持“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的认知态度,“致虚”、“守静”、“玄之又玄”,在“奇”字上大下功夫,把个“奇”字盘活了,终成《孙子兵法》流传于世。
二、从《三绝》到《老子》的社会传本。
儒学在战国初期日涨,但《三绝》的影响也困惑着不少的人。
其间,墨子也接触到孔子认定的《悖篇》,但又深受儒家“复礼”的影响,好像动不了,只能臣服儒礼之说;老子的《三绝》也似有理,啃不动,只好捡起“贤、义”而反议之,要“尚贤”。对孔子的仁也要发挥发挥,以“兼爱”而倡之以义也,也自成一家。
《三绝》啊,《三绝》,多少人想得到她,诸侯大国也要她。于是一桩重大的窃书案发生了。离孔子百多年后,离《三绝》成书400多年后,东周史官太史儋,为着个人的利益,窃周室藏书《三绝》西行去秦,至关遇令尹至交,示之《三绝》。关令尹对这久已耳闻的《三绝》,仰慕已久,也是众多文人所未目睹过的钟爱之宝简,当然不会放过。不仅自己抄录,且广为传而示之。这才是以太史儋所持之本(已错简)为足本的社会传本之始祖本《老子》(《三绝》是人们的传言。这时的文人,才知《三绝》远不只“三绝”,当可正其名,按战国习称,改称《三绝》为《老子》)。
太史儋当继续西行,所揣的《三绝》自入秦又被收入秦室自不待说。不过《史记》记太史儋之言,说明他是一儒,与他所窃《三绝》的著作者毫无干系。倒是得谢谢他,没有他,天下之人读《老子》者甚少,这是奇功一件。关尹得《老子》,酷爱之至,自我感慨系之,传言也著其书而为己言立于世也。社会本的广为流传也始于他,其功也不可小视。
楚竹简抄本者,难脱儒性,直接或间接在关尹处,得到《老子》,虽备加珍爱,多次糅进自己的儒兴。以自我之识,大胆改动:“绝智弃辩”、“绝伪弃诈”(十九章);(值得思考的是:今有人认为:由此而可以认定“儒道合一”。怎么凭此意就是儒道合一?同一底本,同一人两次或多次抄录能同一吗?能原样保留吗?此时或彼时的见地、境界能同一吗?即若是抄录自己的底本都有不同,何况是抄别人的?更何况是有意无意去订正别人的残损之本?糅进此时、彼时之认识、情感也很自然。这可是一般性的常识啊。另外,谁也没有注意“绝智弃辩”、“绝巧弃利”、“绝伪弃诈”就是“三绝”的问题,也证明了,战国时读《三绝》之风正盛。)值得庆幸的是, 楚简抄者,只是自我抒发情感的自我任意摘抄,不能,也不敢,以己之识全部代替社会传本而流传。
大儒孟子,并非没有耳闻《三绝》。祖师爷已定为《悖篇》,其诸儒门先师又禁口不再提此事,故只能为维持师道尊严,持己自说而继续力辟杨墨之学吹捧孔子,当也承师之“中庸”而完成四德(仁义礼智)的提法,光大儒学。如孟子的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故而在战国中后期的孟子才在理论上彻底背弃老子的《三绝》。 

庄周也因某种机遇,间接或直接在关尹处得到《老子》。可能“绝礼弃智”的“礼”字,或残损、或模糊、或字的形似,就以己意,书之为“绝圣弃智”,加之头头是道而巧舌如簧地诡辩,以道家而自居,架空老子关尹为“博大真人”。庄周的己意也许是善良的,但在客观上,他却是玷污《老子》的罪魁祸首。重要有二:一就是他把“绝礼弃智”,改篡为“绝圣弃智”。殊知,老子是指责周公之礼,并斥之为“国之贼”、“乱之首”;孔子却是:复周公之礼,天下才能归仁。这是两种截然相背的认识。墨子也无可奈何。可见庄周在脑海内“礼”的认识还是根深蒂固的,借其“寓言”孔子学于老子的莫须有的事例,调和他们间的根本歧异,混淆概念,乃至后人也跟着他的“绝圣弃智”而转游;其二,就是以己之超然的道论,掩盖了老子的道的真实涵义,隐诲误导了千百万文人,误入歧途,直至现在。何人识道,老子与道家、道教何涉?
不胫而走的《老子》却牵动了不少文人墨客的身心,沸沸扬扬,好不热闹,且置《老子》于不顾,或取一点,或攻一点,自立诸说,百家争鸣而起。这倒使我想起20世纪初钱穆先生的《老子辨》中相讥之言,“老子五千言如大海,诸子百家,如鼷鼠之饮河,各饱其腹而去,亦何不可”这种讥讽老子的语言,倒是可以正面去认真对待,历史的事实,正是如此啊!半部《老子》就是“大海”。
三、《老子》的官方本和社会本。
秦灭,汉兴,儒学收敛。汉顺理成章地取得秦之藏书。《老子》的官方本才重新出现在汉时的显贵面前。长沙出土的帛书是官方本的抄件,她与社会本不同之处,重要有四.(略去不损其意的不同之处):
甲、无第一章的多余的“此”、“而”、“之玄”等四个字;
乙、无八章的“与善仁”;
丙、无三十八章的第四句:“下德无为而有以为”或某些本的“下德为之而无以为”;
丁、十八章的四“安”字,这是帛书抄录者,追四“安”之同误以为“安”字之故。章末的“贞臣”不同于几乎是社会本均有的“忠臣”。社会本均无四安字;
可惜的是,官方本只在汉朝上层流传,未进入社会,所以河上公本、 王弼本才有取代原官方本的趋势。其后就与社会本融而为一了,而流传下来。
社会本对官方本的影响也不可小视。
《三绝》被收入周室后,长达400多年的收管,复录,翻晒,都城的搬迁,加之防霉、防蛀,也可谓艰辛。当太史儋揣之入秦,已残损、错简;从太史儋入秦后,又是近200年,到汉室露面。可想而知,《老子》的形象。在秦室的重新抄录时,不得不面对残损而掂量酌定。于是,社会本对官方收藏本的重大影响也有五(略去不损其意的小改动):
甲、十九章原文为“绝礼弃智”改为“绝圣弃智”;
乙、二十四章原文为“余食赘衣”改为“余食赘行”;
丙、三十三章原文为“知人者哲”改为“知人者智”;
丁、三十八章的首两句,原文是“上德不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德”改为“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戊,“绝学无忧”和社会本一样,从十九章中析离出来另立为首句。
上述可见,官方本虽独立于社会本之外,对扑面而来社会本的频频秋波,不得不走向社会本的怀抱,终于在孤自独居生涯1500年左右后与社会本同居了;社会本由于众多文人的支撑,终于在1100年左右后接纳了官方本而合一了。虽为合一,但彼此缺陷颇多:错简未诠,错字未正,其意不明……老子的清白未雪。
我常常孤独地发现:老子老在用同一的目光逼视我,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不肖者,已使我面目全非,汝能何为?”我无言以对而哑然。
四、再看《老子》书的宗旨和成书时间及其有关补述。
老子只在文章中谈道论德,以“圣人”的行为去规范统治者。老子却只字不提黄帝尧舜禹汤以来的先哲诸王。提及他们时只有“大道废,有仁义”。也就是说,从黄帝始,到夏商之际,都是大道废,也不能有所谓的仁、义。且仁、义也是老子眼中的绝弃之词。诚然,略知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夏商之际是血淋淋的奴隶社会,德、仁、义之说,纯属涂脂抹粉。到商末时,德、得还不分呢。

公元前12世纪,也就是公元前1100多年前,商末之时,有一始周之祖古公亶父,据《史记》对他的简略记载,鉴于他的行为,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德,不得;不得,德。”(其实质意义是,统治者的德,是以保证民得为前提的,这是我们自身的优良传统。可惜的是,人们至今还未明白此种道理。)在当时,只有古公亶父才可立“德论”,以正视听。古公亶父亦身体力行之,并严明律己:“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并作《建言》(自论道说德)以励子孙,建树自己的事业,当受子孙祭祀而不辍。(《老子》的第五十四章,就是说的古公亶父,诸多识者谁想过?)古公亶父之子孙,遵其言也。孙昌欲兴周,昌子发建立了周朝,发孙康王时还不忘祖训《德》经“朝夕入谏” 以律自身(见出土的《大盂鼎铭文》)。但是成康二王的后继者,越来越不像样子,特别是厉、宣(虽宣王时小有“中兴”,但离“德”尚远)、幽三王,简直是背叛祖宗,胡作非为,根本不理祖宗的训导。《诗》、《史记》都有记叙,《老子》文中也有无情的鞭挞和指控(如:26、44、46、53、72、74、75章),并以古公亶父的真实所为作为“圣人”的范例而教导之:
从他披褐怀玉起(70章);处不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常使民无知无欲,其目的是智者不敢为也;让人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3章);以不仁对待民众,对民众无有偏爱、亲疏、贵贱之别,一视同仁,且还要像在祭祀前和祭祀正在进行中对待“刍狗”的态度一样去对待民众,诚惶诚恐地敬而诚之(5章);后其身不得,外其身不畏,从而无私(7章);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才能始终如一(22章);不弃人,不弃物(27章);无为才能无败,无执才能无失,去甚、去奢、去泰(29章);无有自己的私心,以百姓的心为心,不倡导自己所欲的意念,不搅和天下人的心,不受智者、众人的蛊惑,要像孩子一样,唯父母的意志而转移(49章);即若政权在手,也要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千万不能伤人(58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这是最难得的,但终不为大,就可自如(63章);为政时,必须非以己明而示之,将以自愚而待之(65章);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处上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66章);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72章);千万不能欺骗老百姓啊!自己的一举一动人民都清清楚楚。自己的张、强、兴、与,人们难道不会知道自己的目的吗?必须深知其理啊,别脱离民众,千万千万别以淫威权力示于人啊(36章);自己的重大责任在于受国之垢和受国之不祥,才能真正成为社稷之主(78章);自己不能积(81章),这样才能使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80章)。
糊涂之至的周幽王,无视祖宗的行为和老子的忠告。他怎能听得进去?就是后来的明君哲人,又有几个能听如此忠告?
老子在理论上,继承了古公亶父的论断:“德,不得;不得,德。”在三十八章之首,就明确写出:“上德不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德。”战国之士,能认识这个准确且通俗的表达吗?他们以己识而舞文弄墨,遨游在德、德的狭义之中,借原文破损残缺或字的形似之机,咬文嚼字地搞乱了三十八章,且妄自添进乌有的第四句。该篇章的一、二句是德的定义,也是好德坏德之分,德的正误之分。余下的上德、上仁、上义、上礼是指统治者的主观意念行为和客观效果,随之而来的就是直捣周公之礼,也直指其人乃老古公亶父之四代孙小小姬旦也。显而易见,战国之士在此妄自添进的第四句是画虎不成的不伦不类之举,给社会本打下了一个拙劣而十分显著的印记。
姬发开周以来,其弟周公旦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虽也以其祖训《德》经为鉴,但他也还是分不清、道不明“德、得”的原委。虽知得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不得是万万不能的。面对开疆以来的周帝国,多少事要做,他自己认为商礼也有光大的一面。发扬光大商礼,不是不可,且礼在商前也是存在的,当时虽为祭祀行为,到商时也扩大到“享”的内涵,而我大周邑也不得不享。且周公还有自己的领地,岂能不享,享就是德(得),自我嘲解也无愧于心也。作为“仪”定下来,不仅是创举,且可利于后代子孙。通过百多年的进展,周礼经周公之手而固定下来了,其最大的要害,就是等级制度定格化。

西周后期诸王,在定格化的礼仪面前,更加为所欲为。故而老子疾呼之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岂止如此,面对周公,面对伯阳之流,面对众人,(《老子》文中的众人只指智者,与俗人[民众)大不相干,可惜,诸多识者,不分此谓。)面对一切以智治国(实为乱国)者大声斥呵道:“国之贼”!极力摒斥曰“绝礼弃智”,对仁义也不放过,“绝仁弃义”,并且在理论根源上,也直指黄帝,“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定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贞臣。”(十八章)(社会本多为“忠臣”,其文意迥然,也见把“贞臣”妄改“忠臣”而大损其意。打打龙袍“铁面无私”也是忠臣;对扶不起来的阿斗尽忠尽心尽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也是忠臣;对统治者唯唯诺诺更是大大的忠臣。“贞臣”何人可及?《尚书·说命下》高宗借伊尹之口曰:“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这才是贞臣!这才是老子著《五千言》的本旨,也是老子自己恪守的贞臣之道。)
这时,只有在这时,在西周末之时,面对厉、宣、幽三个昏王的统治时期,老子立论而进言也。还有四证可补其时。
甲、“圣人”二字,不是老子首用的,而只是在《诗》中出现“圣人”之后,才使用“圣人”二字的,其意和《诗》中一样。《诗》中“惟此圣人”是指厉王之后的共和执政者比厉、宣二王的政绩好。老子也仅是取其为较好的统治者而言之。这时的“圣”字只与良、惠通同且同义。后来“圣”字杂以良、惠、聪、明、智、哲之意时,那已是春秋末到战国之时了。另外,老子也不是用人们所意味着的、预设的、理想化了的“圣人”来教诲统治者的,而是用幽王的宗祖,当时人们所广为流传的古公亶父的行为(《诗》可证)来现身说法的,他在西周当时的统治层中,是大家所知晓的。可以说老子用的是他所说服的对象所熟知的事例和言词。(另外,在《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内可知:西周末前,只有一例提到“圣人”二字,这就是《师望鼎》中的“弗忘圣人之后”。另一例是在2003年陕西宝鸡出土的《四十三年逨鼎》中的“弗忘圣人子孙”。显然二例中的圣人含义,都没有春秋战国乃至后人所意识的内涵,都仅是相比较而言较好的意思。)
乙、“绝学无忧”的“学”字,有很强的时间性。西周时,“学”乃“觉”的省字,学乃觉也,晓也,自以为是也。《大盂鼎铭文》就有“小学”二字,是指周康王自己认为,较为知道的意思。老子在这里正是取自以为是而劝统治者必须绝之,也泛指智者的自以为是必须绝之,这是一个大的问题。难道我们就是在进入到今天的社会之中,可提倡自以为是吗?
显而易见的是,到孔子在世时,才以“博文约礼”而示“学”字之义,当时人们看来也不过是“礼法政教”。直到汉时的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还没有“学”字专条。可见“绝学无忧”于何时出现才有可能呢?这不折不扣地说明它只能出现在公元前770年以前。
六十四章的后文两“学”字更明显,可惜后人及今人误释颇谬。原文是:“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前句人们的认识倒可以,后句解释却离题遥遥而不通情理,甚至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请诸君认真仔细想一想:圣人要不犯或少犯众人的过失就谢天谢地了!圣人有什么样的能力能补救众人的过失?他补救得了吗?众人的过失,何其多也,何其猖也,何其显也。以西周而论,上至周公,下至伯阳,众多智者、众人、有余有以之徒,何止千万,其过失能数得过来吗?能补救得了吗?
故,此章这段的原文意译应为:“圣人,欲吗?不能有自己的非份欲望啊,这样才能不珍贵难得的货品;自以为是吗?千万不能啊,那会重复众人的过失!”
另外,“绝学无忧”在《老子》文中,本应和十九章一气呵成,但为什么在后来的诸本中均另起,而成为次章的首句,这露出这样一个消息。
春秋直至战国初期,人们只是听到《三绝》,其意仅为“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学无忧”。但是,关尹等人拿到《老子》时,才明白有误,《老子》的“三绝”只指:“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不包括“绝学无忧”。而“绝学无忧”是“三绝”的纲,必须单独另立,以冠全文,显于眉端。后人分章时,妄自以序而定。当官方本酌定时,也只好另起,就没有顾及到后人会分章而造成紊乱。

丙、“知人者智”,实为“知人者哲”。这是西周时的习惯用法,也是当时的成语,《尚书》可鉴。这明显是后人所改,既影响到官方本,也背离了老子的文意。老子是深恶痛绝其智的。
丁,《老子》三十九章是针对伯阳而发的,这就是时间。倒是太史公为何把伯阳之名冠以老子,其事不详,是传言伯阳、老子有怨乎。
总之,离开了西周末,春秋的认识也已经沉寂。孔子之后,到战国才使“仁义礼智”之说渐趋完善,这时所谓的儒、墨、道、杂、兵、法、农、阴阳、五行……之学逐渐泛起,那时的老子早已置身世外了。
五、长期以来误解《老子》之点滴。
《老子》一书的教育对象是当时的统治者,是让统治者能成为较好的统治者,让他尊重民众,提防智者,提防所有有余有以之众人,提防过失无殆的众人左右统治者的行为,提防自以为是的众人诱导民众挣扎在生活生存的境地之中,提防智者们在管理国家管理民众的过程中去鱼肉百姓。所以,《老子》是在我国最古老的《德》经的基础之上,完善、发扬了“德”论,是重在统治者的不得,重在无为、无事、无欲。以古公亶父为圣人楷模,举其行,叙其言,用生活性大家所熟知的小常识,晓喻当时人人尽知的简单道理,来阐明自己的论述。
可惜的是,从战国起到现在,人们对于读懂《老子》还有一定的距离。之所以如此,倒不是《老子》本身的玄妙,而在于时间的差异;在于《老子》原文的错简,和前人的改篡;在于人们的感情。时间和错、篡还在其次,然而人们的感情问题是问题的关键。
自以为是的恶习,是智者们所犯的通病。战国之士如此,秦汉以后之士也是如此。我们所能看到和读到的,几乎是所有的解老者、释老者,谁不自以为是。于是,他们至少在没有搞清楚《老子》是什么时候写的,它的对象是谁,宗旨如何,就妄加添补、改篡、诠释,以想当然代替老子的认识能行吗?之所以他们自以为是,乃在于他们各自自身都不能代表真正的黎民百姓,也不能代表。故此,他们缺乏人世间最真挚的感情,他们不惜扭曲现实生活,铺陈自己的认识,歪曲《老子》。
试举下列五例,其中三例是生活小常识的问题。
1.如五十五章中举的婴儿一例,后人读此章居然认为:只有像婴儿无知无欲,才能符合“道”的标准;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才能返真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一句话,要修炼到“返朴归真”!多么玄乎,大谬!
这是人间事中的生活小常识:幼小的婴儿、孩子能有什么样的能力去防毒虫、躲猛兽、避攫鸟?如果,婴儿、孩子不生活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照料之中,能生存吗?老子举此例,仅是教育统治者,必须把自己置身在民众之中,是人民的儿子,绝不能破坏这个唯一能存活、成长的环境。只有依靠人民,才能纯真柔和,才能精力充沛,才有为人民办事的能力,才是含德深厚的人;婴儿、孩子真的无欲吗?那还使你头疼莫衷一是咧,面对他(她)的骄、吵、哭、闹,你当如何?你难道不变着花样地“强迫”他(她)就范在你所认可的范围之内,才能“容忍”他(她)!
缘何智者们,对这种常识性的问题都视而不见,这可是自身都经历过的,也是自己的子孙正在经历的事?
2.五章中的“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问题。不少的人解释:圣人无所谓仁慈,听凭百姓自己生灭。这不真有点像不管事的圣人了。
刍狗是草扎的狗,西周时作祭祀而用的。显然,这是老百姓所用的祭品,如今人大家所熟知的花圈一样。
试问,当你在祭祀前或正在祭祀之中,你对花圈的态度如何?难道你不抛弃一切私心杂念,专一地毕恭毕敬地谨慎小心地去对待花圈吗?显然老子仅取此意,要圣人对待老百姓,必须诚惶诚恐地敬而诚之地对待之,要对百姓负责到底,岂有不管之理而让其自生自灭?
3.二十四章的“余食赘衣”,社会本全改为“余食赘行(或形)”了,这都是受庄周的影响,且自圆其说。
余食是剩饭剩菜吗?果真是的话,那么今天的老百姓,谁不吃剩饭剩菜?剩饭剩菜就这样可恶吗?显然不通情理; 


今天的人们就该嘲弄身残病残之人吗?赘形之人世界上知多少?老子可丝毫没有这种意念。只有战国智者庄周,才以“骈拇”为题,做不通情理的文章去嘲弄现实生活。他乃世外高人,独与天地精神而往来,哪知人间事。
现实之中,只有那些有余有以之众人才使人可恶。他们才会像饱食而撑至呕、酗酒而吐之徒,人视之可恶,物视之而惊;只有故作姿态楚楚而赘衣之仕,人视之啼笑皆非,物视之也为之愕然。
上述三例只是生活小常识,可惜的是人们的认识却相去甚远。
4.我们看看二十章的全文。
首先是“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除了人们尚能理解“唯、阿、美、恶”四个字的孤立意义外,解释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走了题。
老子是教诲统治者的,其对象只能是统治者,要他明白道理,没有例外。
面对统治者,唯与阿的两种态度,能相差多少?没有多少,当事人仅只是一念之间的抉择;但是,得到统治者的认可(美)或斥责(恶)的后果,相距多远呢?这可非同小可,甚至会有天壤之别:美可以默认、赞许、认可、飞黄腾达、加官进爵;恶呢,怒目、斥责、遭贬、逐之、砍头、灭其九族!
这才有下一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你难道不怕吗?你敢于轻易地抉择吗?你敢于说真话吗?紧接着才有感叹的结论:“远古以来已如此,这风气还不知道何时停止”!(“荒兮,其未央哉”!今人任继愈先生,这句译得恰如其份,可惜仅此一句。)
接着老子就勾描出众人的形态,他们都在美的庇佑下有余、有以,有持无恐地浸沉在花天酒地,弹冠相庆,风花雪月,登高远眺无限美好的幸福之中。
俗人呢?他们却在无形的智者、众人的导向诱导下昭昭、察察挣扎在生存生活的现实之中;
我呢?既无众人的朕兆,也不会受他们的影响,像不懂事的婴儿一样,不会随他们的意向苟以言笑;他们的生活,绝不是我的归宿;他们有余,我则不足,我是愚人啊;面对民众的昭昭,我能指责他们吗?面对民众的察察,我无言以对,他们是无辜的啊;众人都有作为,我什么也不能;我独异于他们,要寻找这个风气的根源在哪里(贵食母)。
二十章,是多么维妙维肖的社会形态的巨画啊,她已经2700多年了。从春秋战国、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以来,又至元、明、清之风流人物之时,只使这个画面愈演愈烈,何时能止啊。
5.大道废,废于何时,这是读《老子》者从不言之的问题。
习惯上,人们已经把黄帝、尧、舜、禹、汤称之为“圣人”,且是“大圣人”。但是此处的“圣人”早已超出《老子》文中的“圣人”所指。
黄帝是杀蚩尤,战炎帝,建立了新型的统治秩序。《史记》记载,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显然,黄帝的功绩在于,要人臣服他,血腥的统治时期也就始于他了,余下的圣人也只能继承他这个衣钵。
那么黄帝前的伏羲、神农呢?《史记》记他们:仅是教民,捕鱼,狩猎,刀耕火种,尝百草,为民之疾苦奔走效劳。
也就是说:伏羲神农时,只是教民生存生活的技能;黄帝则大大的不同,是治人,教人以臣服而养活他。
不难分辨,从黄帝起,还能有什么道、德,他还是圣人吗?还能在《老子》书中作为统治者的楷模吗?这绝不能。故此,《老子》文中一个字也没提及他们这些“圣人”。提及的倒是“复结绳记事而用之”。这是干什么?这是要统治者像伏羲神农氏之时,教人民以生存生活的本领,而彻底否定当时“智者”治人的理论。这是复古倒退吗?那么《老子》为什么提出光辉的前景,要所有的人都能“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呢?就是在发展前进到今天,这一光辉前景难道不是当今世界有为的政治家们所为之奋斗的目标吗?世界范围内都还没有达到这个目的,我们是倒退吗?
六、请认真认识《老子》的一半——“教子真言”。
老子面对人世间的现实,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诸多问题,又怎样呢?他并不否认人与治人的必然关系,而是认真对待这种关系,苦口婆心地教诲统治者,教诲人民的儿子,让他更好地担当他的职责。《老子》的大部篇幅就是直接针对统治者而言的,直言不讳地说教统治者,企求着。只有这样,只能这样,才不流血,少受害,才能较为摆平人与治人的关系,才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否则,那些换汤不换药的更迭,只有使人民承受一次又一次的苦难,只能使母亲心里流血。

老子直接教诲的是: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人民什么时候都是统治者的父母。作为人民的儿子,作为人民的公仆,作为替人民奔走效劳的代表,只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去治理国家。人民信任你,要你来治理国家,这是神圣的事情。天下乃神器,管理国家乃治人事天也。
所以,统治者必须:不妄为,无贪欲,不贵难得之货,不标榜贤才异能,不重智巧欺诈;要以爱惜自己身体的态度去爱天下的人民,要十分爱惜自己国内的人力物力,要事事时时处处处于谦下的地位;要以百姓的心为心,要与民同尘俗;不自是、不自誉、不自彰、不自夸、不自矜、不自伐、不自骄;与民无争,与民无怨;爱民如同自己的父母;不穷兵黩武,不以兵强天下;与民同呼吸共命运,让人民都能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这才是统治者的德政于人也。这是其一。
其二,统治者必须若冬涉川,若畏四邻,若客、若凌、若朴、若谷、若浊、若海、若止。 之所以如此,乃是你与你身边的人,不至于盲、聋、爽、狂、妨,这才不需要仁、义、智、礼、贤、巧、利,才不会转移人民的视线,才不会分亲、疏、贵、贱、利、害,这才是人子应有的为无为,才使人民无怨咎,才能还德政于人也。
其三,你千万别自以为是而妄动妄为;治大国若烹小鲜。你必须面对现实,历史已经给你留下那么多的问题,这绝不是你一下能解决得了的。你怎么办,妄为只能适得其反,必须慎之又慎。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必须静心勿躁地从对人民有利的细微事做起,才能真正还德于人民也。
这是何等透彻的肺腑之警言,这也是每一个普通人的真正之心声。统治者能这样对待其父母,还会被人民遗弃和遗忘吗?
这就是《老子》。两千多年来,人们从未真正地认识和对待,这仅只是半部《老子》,仅只是《德经》,只是“得”的问题,只是《老子》的“教子真言”。
遗憾的是,就是这半部《老子》,在如此浅显易明的情况之下,竟使不少的智者误解得一塌糊涂;至于《老子》的另一部分,则是有关“道”的问题,那更误解得无一是处。不过“道”已经超出本文的范畴,鉴于目前的分类,它已不属社科范围了。故从略,望恕。

摘自《悟虚子》2006-4-8 09:11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