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的哲学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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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的哲学启示

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07日   07 版)

  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的艰辛探索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哲学角度回顾和总结中国发展道路,可以得出许多启示,有助于我们在新的历史阶段继续开拓前进。

  启示一:社会发展应以人的发展为最高价值目标,而人的发展又只能通过推动社会发展来实现

  把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起来

  社会与人的关系,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应首先关注的基本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人是社会历史领域的主体,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领域所构成的社会结构体系则是与人相对应的客体。社会与人在发展中相互制约,但在价值上具有不同的意义:人的发展是目的,社会发展是手段,社会发展最终是为了人的发展。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人的发展又不能离开社会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像人本主义那样抽象地谈论人,而是着眼于“现实的人”,研究人所在的社会,主张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起来,通过社会发展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推翻旧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就是为人民求解放,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但是,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各方面的局限,我们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价值目标的认识没有真正明确,以至于将社会主义教条化,把一些本来是手段的东西当成了目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重新思考,将最终的关注点放在了如何才能使人民利益更好地得到实现上。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为人民谋利益这一价值取向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显著特征。科学发展观鲜明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以此为指导,人的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目标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被牢固确立起来。

  有了正确的价值目标,还需要有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从一般意义上讲,社会主义社会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新阶段,理应创造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为有利的条件来促进人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终体现。然而,由于我国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至今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使得人的发展这一价值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局限。这就要求我们以加倍的努力推动生产力和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尽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而真正实现人的发展的目标。

  令人鼓舞的是,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不懈奋斗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已有很大提高,经济总量达到34万亿元,人均GDP达到3000多美元,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现代化战略的前两步目标已经实现,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而奋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民生问题越来越多地得到关注和解决。当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已有的这些成果是有限的,我国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有任何松懈,必须不断作出新的努力,在新的发展阶段上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推动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力求创造出更为有利的条件,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启示二:推动社会发展既要尊重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

  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体能动作用统一起来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大成就,就是揭示了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决定着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要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认识和遵循这种客观规律。但是,人作为历史发展的主体,并不是只能消极地适应必然,而是可以通过认识和把握规律,发挥能动作用,自觉地创造历史。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把客观规律的决定作用与主体的能动选择有机地统一起来,反对将其简单对立以及片面化、极端化。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方法论要求是十分重视的。我们党能够领导人民战胜种种艰难险阻,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是因为认真研究和探索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体能动作用,选择了正确的中国革命道路。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新民主主义的过渡进入社会主义阶段,我们党在各个领域继续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但与此同时,在具体实践中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失误和偏差,其突出表现是脱离生产力发展实际,一味进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里的“革命”,建立了一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损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根据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调整路线方针政策。首先,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来对待;其次,确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在基本路线指引下,我们党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从根本上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同时大力推进社会各领域的改革,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这样一种新的做法,不同于传统的“苏联模式”,而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我们党带领人民从中国实际出发所作出的重大历史选择。实践证明,这样的选择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正因为如此,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巨大成就。从这条道路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体能动作用这两个方面必须有机统一起来;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人作为主体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意义重大。

  总结过去,面对未来,我们应该坚定信心,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脚踏实地地走下去。同时应当看到,在现阶段的改革发展中我们还面临许多新挑战,还有许多新难题有待解决。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坚持科学的态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进行具体的研究,切实做到按客观规律的要求办事。只有这样,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使主体能动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

  启示三:促使两个统一的实现,须在发挥主体能动作用的过程中重视实践

  在实践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人作为主体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能动地发挥作用,还必须处理好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人的认识看作一个不断发展着的无止境的过程,特别是突出强调实践的意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尺度,更是人改造世界和改造自身的手段;实践把主客体连通起来,使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这一双向互动过程得以完成。只有借助这一途径,人才能不断达到自己的目的,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体能动作用的统一和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统一也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毛泽东同志将实事求是确定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在《实践论》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进行过深刻阐述。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式革命道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党也曾力求从中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然而,由于种种局限,最初在很大程度上照搬了“苏联模式”,并且在实践中越来越脱离实际。在思想领域也出现了偏离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和党的思想路线的错误倾向。“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们党首先进行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重新恢复和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最终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方法打破了以“两个凡是”为代表的僵化思想的束缚,从而为全面实行改革开放做了必要的思想理论准备。也正是在这一科学的认识论指导下,我们党立足中国国情和具体实际,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最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历史证明,新道路的开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中国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许多问题都是前人没有遇到过的,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各方面的认识也不可能一步到位,种种疑虑和争议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合理安排和把握实践的进程,使之按照自身的逻辑循序渐进地逐步展开,并在这一过程中推动认识的逐步深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正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可以说是边实践边认识、边探索边总结,“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而取得了今天这样的成就。当然,我国的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还有许多难关需要攻克;各方面的发展目标还没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远没有完成。因此,在这条新道路上的认识和实践仍然需要继续进行下去。

  只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方法,努力在新的实践中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就一定能够不断加深对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认识,从而使主体能动作用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而做到了这一点,就一定能够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

  (执笔:贾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