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看守所开水喝死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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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因涉嫌盗窃,2月18日,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亚辉已在看守所内死亡。(2月26日《京华时报》)   “躲猫猫”、“发烧死”、“做梦死”、“鞋带上吊”一系列看守所猝死事件尚未淡出公众视野,看守所又发生被拘男子喝开水猝死事件。
河南鲁山看守所开水喝死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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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悲痛欲绝
因涉嫌盗窃,2月18日,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亚辉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他的背部、手臂有大块淤青和伤痕,头部破了一个洞,乳头被割掉,生殖器也有伤痕。对此,当地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2月26日《京华时报》)
“躲猫猫”、“发烧死”、“做梦死”、“鞋带上吊”一系列看守所猝死事件尚未淡出公众视野,看守所又发生被拘男子喝开水猝死事件。面对死者家属与公众质疑,鲁山县公安局及时开展嫌疑人死亡原因调查,当事四民警被关禁闭。显示出回应民意质疑,调查事件真相的姿态。无论是死者家属,还是公众舆论都在期待着该案尽快真相大白。但是调查尚未开始,鲁山警方就先入为主,声称嫌疑人喝开水时突然发病死亡。而家属警方发现死者身上布满伤痕。警方对此该如何解释?莫非是嫌疑人自伤身体?如果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与精神刺激,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为何喝一点加感冒冲剂的开水都会猝死?警方发布的喝开水死亡结论显然经不起推敲,颇有侮辱公众智商的嫌疑。
更为关键的是,看守所一再发生猝死事件,而且有的猝死事件已经被证明公安机关内部自查自纠缺乏调查公信力,死者家属与公众已经很难对警方建立基本的信任。“喝开水猝死”事件直接关涉当地警方的声誉与切身利益。对于这样广为舆论诟病,已经上升为公共事件层面的看守所猝死事件,我认为,鲁山警方与其迫不及待公布“喝开水发病死亡”的模糊调查结果,还不如主动避嫌。由上级公安部门安排异地司法调查,或者由检察机关介入,更具有调查公信力。
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说鲁山警方肯定调查不出事件真相。客观地讲,看守所多次发生公共舆论事件,舆论已经密切关注,当地警方未必敢一手遮天,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但是看守所猝死事件一再发生,即使当地警方有决心秉公调查、大义灭亲,公众仍有可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更重要的是,该案牵涉到了当地警方的切身利益。如果“喝开水发病死亡”的事实不成立,被拘男子遭遇刑讯逼供或者同室嫌犯殴打、虐待。不仅涉案警察会受到法律制裁,对当地警方,当地政府的声誉也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有相关领导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引咎辞职。“喝开水猝死”事件调查的过程注定是一场严峻的权力与真相的较量。
面对死者家属与公众舆论充满期待的事件真相,面对当地警方调查涉案看守所,面对“躲猫猫”成为司法笑话的微妙背景,即使调查队伍下定查清事实真相的决心,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这些人仍然难以摆脱地域、人情、权力阻力,难以消除死者家属与公众舆论的怀疑空间,打消知情人的表达顾虑。
因此,唯有彻底排除权力、利益、人情的干扰,才能最大限度还原“喝开水发病死亡”事件真相,让嫌犯猝死看守所事件真相不再“躲猫猫”,还死者家属与公众舆论一个公道。而安排异地独立司法调查正是消除这些不良干扰,保证调查公信,消除公众怀疑空间的一种选择。在当前权力、体制语境下,异地独立司法调查或许离事实事件真相最接近。(汉应民)
河南鲁山检方调查青年在看守所喝开水后死亡案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2月27日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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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静)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已在看守所内死亡,而当地警方解释为“喝开水死亡”,此说法一经公布引起哗然,许多网友担心此案成为第二个“躲猫猫”事件。目前,鲁山县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案。
警方解释“喝开水死亡”
据报道,河南青年王亚辉因涉嫌盗窃2月18日被当地警方带走,其家人不知他所犯何罪而焦急等待时,却被警方告知王已死在看守所。
对此,鲁山县公安局政治部姚主任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21日,警方在看守所提审王亚辉,因其口渴,民警给他倒了开水,开水比较热,其中有一个民警可能是感冒了,喝了点感冒冲剂,感冒冲剂比较凉,就把感冒冲剂倒了点给王亚辉喝。喝完以后王亚辉“情绪身体都不一样了,就赶紧往医院送,然后就死亡了。”
但据家属描述,他们在看守所见到王亚辉的尸体时,身上遍布伤痕。他的背部、手臂有大块淤青和伤痕,头部破了一个洞,乳头被割掉,生殖器也有伤痕。王亚辉家人对王的死亡充满质疑。
而对于王亚辉身上为何会出现那么多伤痕,姚主任对媒体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据此前媒体报道,当事的4名民警已被关禁闭。
本报记者昨日从鲁山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此案,而平顶山检察院渎职侵权检查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由鲁山县检察院调查此案。
网友戏谑“开水有毒”
鲁山县警方“喝开水死亡”的说法一经报道,立刻引起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对警方如此解释难以接受,“喝开水”一词迅速成为热门词汇,被网友誉为“2010年新词”。
很多网友开始以戏谑的口吻来表达对警方解释的不满,“小心,开水有毒”,“今天你喝水了吗?”等。
社论:“躲猫猫”周年为何又现“喝水死”
因涉嫌盗窃,2月18日,男青年王亚辉被河南省鲁山县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亚辉在看守所死亡。当地警方解释,王是在提审时喝开水后突然发病死亡的,而亲属发现尸体上有多处伤痕,包括乳头被割、头上有洞等。
“喝水死”马上成了网络热议的焦点。耐人寻味的是,去年的今天(2009年2月27日)正是云南“躲猫猫”案真相大白之日:当日,检方宣布死者李荞明是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而不是玩“躲猫猫”死的。这起事件引发了去年全国看守所系统的大规模、强力度的整顿。今天,“喝水死”又在看守所里发生:一样扑朔迷离的死亡,一样引发争议的官方对死因的解释。
“喝水死”和之前“躲猫猫”一样,之所以引发热议,在于事件本身的离奇,超出了公众的“信任域”,更在于执法机关最初没有积极应对公众的质疑。
人不可能直接喝水喝死,正常理智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喝水死”的理由。那么,王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发的是什么病?《看守所条例》第27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显然,公安机关有责任查明真相,而不是仅给出“喝水死”的解释。
更让死者亲属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发现死者身上遍布伤痕,背部、手臂有大块淤青和伤痕,头破了一个洞,乳头被割掉,生殖器也有伤痕。虽然家属可能会将一些正常尸瘢误认为伤痕,不过尸体上其他的严重伤口,难以排除被暴力伤害的可能。县公安局负责人面对媒体的疑问,居然表示对这些伤口“不清楚”。公众不会因警方“不清楚”就不去质疑。相反,公安机关应主动向死者亲属、公众做出说明,以获得舆论上的主动、重树公信。
令人遗憾的是,本次事件的“发生路径图”依然是:家属不满官方解释,向新闻媒体求助,引发舆论关注……至于本案是否会发生“躲猫猫”那样的惊天大逆转,现在无法定论,但问题在于,经历了“躲猫猫”事件的整顿后,个别看守所坦诚面对质疑、对危机的处理能力依然不够。
任何法治国家都不能保证每个执法人员都不出问题,但法治国家却有及时、透明、公开的自我纠正制度,以避免个别司法人员的行为伤害整个法治环境。本案中,面对受羁押者的意外死亡、身上的伤痕,当地警方没有及时、主动启动追查机制,这是拿政府公信做“喝水死”的背书。
让人欣慰的是,有关官员表示涉案民警已被禁闭审查。但相对个案,公众更期待阳光的办案机制,让法治的阳光照进看守所,执法者的每一步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公众的质询,而不仅仅是简单杜绝“牢头狱霸”、刑讯逼供。
一年前,“躲猫猫”事件引发了对看守所的大整顿,希望这次“喝水死”事件,能进一步触发制度的改进,不只是杜绝非正常死亡,而是建立公正、公开的办案机制,以及死者家属通畅的异议表达机制。不正常的死亡应被吸收于正常的法律解决管道,而不是诉诸舆论压力倒逼着查出真相,这才是法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