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骏经历造假:真之不存,善美焉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47:57

唐骏经历造假:真之不存,善美焉附?

时间:2010-07-07 |核心提示: 从7月1日开始,有“学术打假斗士”之称的科普作家方舟子连续在微博上爆料称,新华都集团总裁唐骏在加州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系伪造,因为在该校的校友名单中查无此人;而且在相关数据库中也找不到其博士毕业论文。在随后几天发表的十几条相关微博中,方舟子还对唐骏的数项发明专利和海外创业经历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引起了广泛关注。

  情感与理性往往很难剪得断,理不乱。如果一个人你在初识时就发现他很不诚实,你应该立刻会和他割席分坐,而一旦你发现你一位感情深厚的朋友原来很多经历都是骗你的,你会怎么做?
  
  “中国第一职业经理人”唐骏现在就可能是我们这么一个朋友。这位新华都集团现任总裁兼CEO、著名的“打工皇帝”。曾担任微软(中国)公司、上海盛大网络总裁。曾经是无数中国打工者效仿的偶像,他还把个人的经历编写成《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一书,向中国无数的打工者推销自己的成功经历。
  
  但恰恰就是这本书,被以学术打假闻名的留美博士方舟子抓住了把柄,据方舟子个人查证,唐骏在《我的成功可以复制》里提到的“加州理工学院博士学位”、 “大头贴照相机”和“卡拉OK打分”专利、“律师经历”、甚至连“1994年到微软工作时才第一次使用电子邮件”的这些经历,都可能涉嫌造假。
  
  唐骏到现在都没有针对上述质疑的正面回应,真假尚难定论。但是无论如何,靠造假欺骗来换取进入某领域的门槛和自己飞黄腾达的资本,无论任何都不可取,而且理应受到舆论的严厉谴责。因为本质上《我的成功可以复制》这本书就是一个商品,书的内容就如商品的零部件,一个靠假冒伪劣部件拼凑起来的商品,怎么有资格换取消费者的血汗钱,而这个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商,也就是唐骏先生,哪里还有资格获得其上帝的敬仰和同情。
  
  从历史上看,虚假的土壤大多都是一些假恶丑的乐园,很多落后的势力与文化基本都是建立在欺骗和虚假的基础上,一旦他们掌控社会,那就是整个社会的灾难。当然一个打工者,靠一些伪造经历的帮忙,取得了被世人认可的辉煌成就,根本上也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多么严重的恶果。而一旦这种为了达到一个目的丧失基本原则的行为成为整个社会的风气,乃至大家都根本感觉不到这是个问题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彻底的失败。“小胜靠智,大胜靠德”,靠投机取巧肯定成不了大事,你可能会侥幸混个教授,但是你弄得不了诺贝尔;你可能会侥幸为比尔盖茨打工,但是你却成不了波尔盖茨;对国家来说,如果就靠造假模仿山寨,则只能成为为别人打工受制于人的劳工,成不了真正拥有绝对核心技术与品牌产业的工厂主。
  
  记得有一次收看央视的《赢在中国》栏目,主持人为几位参赛选手出了一道题,大概是说,有一家公司规定,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不得向客户提供回扣,如发现员工为了提高销售额而给客户回扣,一律开除。在年中总结时,公司发现获得销售业绩前茅的一位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曾向客户给过回扣。如果你是这家公司的老总,你会怎么处理此事。当时好像所有的选手都表示,既然这位员工为公司创造了如此可观的销售业绩,他的这个问题都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比如罚点款写个保证书什么的就可以了,如果开除对公司的损失未免太大。最后主持人请《赢在中国》栏目评委马云先生点评,马云说,这个事情是阿里巴巴公司的真实案例。马云谈到2001年阿里巴巴的冬天,几乎面临破产,有人提出采用给客户回扣的形式发展更多客户,但马云的决定就是宁愿阿里巴巴关门也不愿给客户回扣,谁给客户回扣就炒掉谁。虽然阿里巴巴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工作人员给客户回扣,但都被炒掉了。那位销售业绩非常好的员工,就因某次给了客户少额的回扣,也被炒掉了。采购拿回扣,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道德行为,销售用回扣诱惑客户,更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道德行为。只有敢于坚守公平的竟争才有可能把公司真正做大做强。
  
  马云对原则问题的坚守正是确保公司正确航向的必要条件。一个人,一个社会也是如此,一旦连最基本的原则都丧失了,那肯定是要出问题的。就好像人们对文物的感情一样,赝品即使仿制的再像,也终究是赝品,不能和真品同日而语。真善美的前提是“真”,只有这个“真”存在,才可能有后面的善和美,反之,即使你伪装的再好,也终于要被时间归类到假恶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