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近代史研究刍议(金永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14:02:06

 中国朝鲜族在1860年前后,大批从朝鲜半岛迁入我国东北定居,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史学界在研究中国朝鲜族历史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果。延边史学工作者和民族工作者参与了编写出版《朝鲜族简史》工作。它的出版发行标志着朝鲜族历史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为深入研究朝鲜族历史打下了基础。在学术研究中,学者们发表了一批论文和论著,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资料和观点。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和研究方法不同,对朝鲜族近代史的一些重大问题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观点。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研究朝鲜族近代史重大意义的认识,从方法论的角度,深入探讨,逐步形成共识。

  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研究朝鲜族历史

 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是研究朝鲜族近代史的指南。历史唯物主义指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提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从而克服了用观念来说明社会发展的动因,英雄人物创造历史的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观点。我们认为,只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结合朝鲜族历史发展的进程,力求寻找它的规律性,才能科学地把握朝鲜族历史的真相,进一步推动朝鲜族历史发展的进程。

 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朝鲜族历史,必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坚持疆域原则。任何民族的历史活动,都以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为基础。也就是说,任何民族都要在一定的国土上进行历史活动。中国朝鲜族从朝鲜半岛迁入到中国东北地区,从朝鲜转到中国,是一个迁移民族。这是研究中国朝鲜族历史的前提。如果搞不清这个问题,就会在国与国的界限,以及在朝鲜族的历史归属等问题上造成混乱,严重影响朝鲜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就会削弱向心力和凝聚力。历史上有人曾主张延边是朝鲜的延伸,延边的革命是朝鲜革命的延长。这就混淆了国与国的界限,混淆了朝鲜革命和中国革命的区别。疆域原则要求我们,研究朝鲜族近代史,必须把它放在中国的疆域内这一命题下去思考和探讨。

 坚持与时俱进。历史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对历史现象的认识也不会一次穷尽。因此,研究历史,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回顾中国朝鲜族150多年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有些提法当时就有错误;有些提法则当时被认为是正确的,但随着实践的深化就感到有不妥之处,需要修改补充。历史现象是客观的,但是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角度、立场不同、方法不同,对同一个历史事实的认定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见解。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必须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中国朝鲜族简史》是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组织全国著名学者、专家和民族工作干部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编写出来的,它是具有权威性的著作,为继续研究朝鲜族历史指明了方向。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这本书还有不足之处。比如在中国朝鲜族形成问题上,只提了始于19世纪中叶,没有提出形成的下限。在阐述历史过程中,有些地方只提出了历史事件,没有点明历史人物,有些历史事件写得比较简单。这就要求我们,研究朝鲜族革命斗争史,必须坚持“简史”的基本观点,基本框架,又要与时俱进,通过深入研究,修改补充,有所创新,有所发展,使朝鲜族历史研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研究历史必须与现实相结合。研究历史现象的价值取向是客观存在的。所谓历史研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把历史现象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将历史客体和主体(现在人们)的需求相结合的问题。研究中国朝鲜族形成时间的界定问题,就涉及到历史学者的价值取向。比如,我们把中国朝鲜族形成时间界定在建国之后,那么,中国朝鲜族的历史就要缩短整整半个世纪,中国朝鲜族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就会被大大贬低和缩小,从而严重损害中国朝鲜族整体利益和民族形象。片面强调历史现象的客观性,而忽视现实生活的逻辑与本质,就不能研究好历史;只考虑现实需要,不考虑历史的客观性,也不能研究好历史。只要把历史现象与本质,同现实斗争的需要有机地联系起来,寻找他们之间的汇合点,才能发挥历史的启示、借鉴作用和传承文明的作用。

 坚持物质第一性的原理。家庭、民族、国家都是以一定经济条件为基础形成和发展的,这是唯物史观的一条基本原理。

 中国朝鲜族从朝鲜半岛迁入后逐步形成聚居地区,在那里从事生产活动,形成了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尽管当时朝鲜族依旧受到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和剥削,但由于地多而肥沃,收益明显提高,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比在朝鲜故国时的日子过得要好一些。加上在经济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民族教育和文化生活,使人们逐步把自己的利益同中国的命运联系起来,形成了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种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突出表现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之中。1909年,当日本侵略者强迫朝廷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约即“间岛条约”,攫取了设领权、设警权和领事裁判权,从而激起了朝鲜族人民的强烈反日情绪。朝鲜族反日人士曾署名上书吉林边务公署,申明“夫民者邦国之本也,得之则必强,失之则必危弱,今此垦岛之地乃中华之地,垦岛之民乃中华之民也”。中国朝鲜族积极投入反日斗争行列,并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表明朝鲜族已实现由自在民族到自由民族的转变,这是朝鲜族作为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的觉醒,表明了朝鲜族已经成为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

 要准确地把握民族意识的两重性。在研究中国朝鲜族近代史过程中,不少同志片面强调民族意识的作用,而忽视作为中华民族的共性。我们认为,民族意识是民族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必然现象。同其他事物一样,民族意识具有两重性。处理妥当,将促进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反之,过分强调民族意识,也会影响本民族的发展与繁荣。

 中国朝鲜族是从朝鲜半岛迁入到中国的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在新的生活环境中发生了变化,这是质的变化。其中对本民族利益的感悟,即利益主体是依托于中国境内新的生活环境的必然结果,而不是依托于朝鲜半岛。当然,一个民族的意识还包括对族根的认同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故乡的留恋,乃至对故国命运的关注。朝鲜族的民族意识还包括继承朝鲜民族的生活方式、民族文化、语言文字、保持风俗习惯等。

 中国朝鲜族意识是在继承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的,因此,具有不同于朝鲜半岛朝鲜人的特点。任何事物的质的规定,是由事物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朝鲜族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到自身归属感及其根本利益,这是民族意识的核心,是形成新的民族意识的根源。

 随着社会发展和民族流动,民族意识也会不断发展和变化。同民族主义一样,民族意识也有两重性,即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比如有了民族认同感,就会产生凝聚力,但弄不好也会产生排外思想;把本民族的利益强调得过头了,会侵犯其他民族的利益,或损伤国家的整体利益。

 要坚持辩证法。历史发展是通过社会的矛盾斗争实现的;历史的发展曲折起伏;历史的本质往往被复杂的社会现象所掩盖。影响于历史进程的,有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种因素的互相联结和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参加社会活动的人们,都抱有各种不同的主观动机,各种人的主观动机互相联系,互相冲突,互相抵消、互相作用。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愿望的主观动机,会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研究延边抗日斗争情形时,我们就会发现其复杂性。回顾延边朝鲜族聚居地区抗日斗争的情况,我们不难看到:(1)当时朝鲜族已经形成,侵略者已入侵延边,朝鲜族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朝鲜族作为中华之民,积极投入抗日斗争。(2)朝鲜独立军从朝鲜转到中国东北朝鲜族聚居地区参加抗日,有些人担任了指挥,在反日斗争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3)朝鲜族聚居地区抗日力量主要来自朝鲜族的子弟,他们是反日斗争的主力。(4)延边各民族群众对朝鲜族抗日斗争给予同情、声援和支持。(5)抗日部队的后勤保障,主要由朝鲜族人民提供。(6)地方当局和军队不时暗中支援抗日部队。

 那么,在上述几个因素中究竟哪些因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呢?毫无疑问,是中国朝鲜族在抗日斗争中起了关键性作用,是他们把子弟送到了抗日部队,保证了部队的物资供应;是他们传送情报。这是确定朝鲜族聚居地区抗日斗争归属问题的决定性条件。当然,朝鲜独立军的确参加了朝鲜族聚居地区的抗日斗争,支援了中国的抗日斗争,并且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中国东北的抗日斗争也支援了朝鲜的解放和独立。

 总之,为了准确把握中国朝鲜族的革命斗争史,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用科学的方法论去研究和再现历史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