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之“得一”——试解《老子》之“昔之得一者”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8 21:21:01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浴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正。其致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将恐发,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浴毋已盈将恐竭,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曰孤寡不毂,此其贱之本与?非也?故致数舆无舆。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上一章中,老子讲“不得之得”或者说是“不得之德”(上德不得,是以有得)。此章老子进而讲“得之得”或者说是“得之德”。

上一章中,老子是站在“内圣外王”之“外王”的角度,从为政治国的立场阐述侯王的不得之德、无为之宜。此章老子进而站在“内圣外王”之“内圣”的角度,从修身的立场上阐述侯王之所应“得”,亦即上文(或曰呼应上文)之“是以大丈夫居其厚而不居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所应居之“厚”所应居之“实”。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浴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正。

此段文字最重要的一个字毫无疑问是“一”字,历来将“一”解作“道”者为多,如此《老子》的“道生一”就成了“道生道”,这一无法解释的矛盾使得后来多有译者对此提出新的见解,如任继愈先生译为“唯一的原则”,沈善增先生解为“整体性”或曰“同一性”,赵又春先生在沈先生的基础上解为“统一性”、“一致性”或曰“和谐性”、“协调性”,郭世铭先生则将“一”解为“不为人所觉”、“不为人所知”的意思。这些解释虽也能自圆其说,但多是建立在理解、推测、猜想的基础之上,从文字上总不免突兀。

我曾在《老子的四十二章经之一、二、三》中分析得出““无”、“有”、“玄”是在道的层面上讲述万物的生化过程之“一”、“二”、“三”。”也就是在《老子》中“一”,当其不是表序数概念时,实是“无”的代名词。

下面再补充一些关于“一”与“无”的关系的文字训诂证据。

《说文》:“一,惟初太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汉书曰,元元本本。数始于一。”

《说文》:“无,通于元者”

《说文》:“元,始也。”

从《说文》的证据可见,“一”、“无”从造字的角度,在“元”、“始”、“初”的意义上是相同的也是相通的。而在《老子》中,“无”作为形而上的概念使用时,体现的正是这一意义,即所谓“无,名天地之始”。

而在此章中,老子之所以用“一”字,是因为本章老子的主旨是在论说“为本”、“为基”,而在这一点上,“一”显然比“无”更直观、更形象、更有表现力。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老子在此使用“一”的目的,其要表达的内涵是:事物原始的、本初的、基本的同时也是其“自然”的性质。而事物也正是以此为本、为基的。而此内涵亦与“无”在《老子》中所表达的内涵相一致,与《老子》中所表达的“无为”、“自然”思想相一致。单纯从这一点来看,庄子对此句的理解倒是贴合老子原意的。(《庄子至乐》篇:“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

此段意为:

自古以来能达到“一”(即能够顺应事物原始的、本处的、基本的同时也是其“自然”的性质)的:天得到“一”,故而清明;地得到“一”,故而安宁;神得到“一”,故而灵验,川谷得到“一”,故而充盈;侯王得到“一”,故而贞正。

 

其致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将恐发,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浴毋已盈将恐竭,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

此段需要说明的唯有“致”字:河上公注:“致,戒也。”,严遵本注:“致,所以停也。”这种理解放入文中是十分贴切的。尹振环先生认为《说文》:“窒,塞也,至声。”即致是窒的同声通假,为河、严之解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明。

此段意为:

当“一”闭塞之时,天将不能达到清明,恐怕将破裂;地将不能达到安宁,恐怕将发作;神将不能达到灵验,恐怕将停歇;川谷将不能达到充盈,恐怕将枯竭;侯王将不能达到贵与高,恐怕将倒台。

 

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曰孤寡不毂,此其贱之本与?非也?故致数舆无舆。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上文之天、地、神、浴皆为最后之侯王所做的比兴,这些比兴是为了引出“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之贵、高。而贵、高则是为了引出本章之主题,即何以为本、何以为基的问题。实际上这一问题的形而上的答案,或者说在“道”的层面上的答案老子在本文开始就已经给出,即“一”;而这一问题的形而下的答案,或者说在“德”的层面上的答案则是本部分所说的“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而实际上这一结论是以“一”所隐含的“原始的、本初的、基本的同时也是其“自然”的性质”为其理论基础的。

弄清了上述的逻辑因果关系,剩下的问题就是“故致数舆无舆。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两句的理解。

故致数舆无舆,很多都解为数誉无與,仿佛老子的思路从高以下为基、贵以贱为本突然跳跃到如何对待赞誉上,即便这样解能够勉强和上面的内容沾上边,也毕竟太勉强。

與:众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听與人之谋”;《国语晋语三》“與人诵之”;《周礼夏官序官》“與司马上士八人”)

致:前文已注有窒塞、停、戒之意。

数:责也(《列子周穆王》“追数吾过”)

由此可知,與若解为“众”,则“众”相对于侯王来说正是贱(贵之本)、下(高之基)。而致与数(隔弃与苛责)则是对待众的两种典型的错误态度,显然脱离了以之为本、为基正确立场,必然导致“无與”也就是失去民众,失去根基。

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有了对上一句的理解,这一句也就不容易理解错了。

首先,本句从文法上看,禄禄若玉与硌硌若石应当是并列关系,都是“是故不欲”的对象;

其次,从文字上看禄禄若玉,硌硌若石正分别对应着贵与高。禄禄:贵貌也。(成玄英疏《庄子》“不知贵真,禄禄而受变于俗”);硌:山上大石《玉篇石部》,硌硌:层层叠起状。

最后这一句从反面角度再次申明本章的主题,侯王不欲贵、高。

此段意为:

因此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所以侯王以“孤”、“寡”、“不毂”这些贱名自称,这不是以贱为本吗?不是吗?故而(对于民众这一国家的根本)若是隔弃、苛责民众则将失去民众。所以侯王不欲象名贵的宝玉,也不欲象高垒的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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