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的历史渊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8:30:47
        现代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一般都是考虑政治的、宗教的、民俗的各种因素注解制定形成的。而从源头上说,多半来自古代的宗教文化,比如工作7天休息1天的规定。
        大约3000年以前,“七日一周”的说法首先在巴比伦流行。那时巴比伦的星象观测和宗教崇拜同处于极盛时期,可能由此把每个日子置于一个神或一个与神相等的星宿的保护之下。后来,罗马人也接受了一周七天的制度。
        我国古代也早有近似七日一周的说法。也是在3000多年前,我国的古代天文学家就把天空中可见的星分成“二十八宿”,后来又把“二十八宿”按日、月、火、水、木、金、土的次序排列,称为“七曜”。
        再后来,七日一周又被收入《圣经》,把上帝6天创造世界变成7天。七日一周逐渐成为一种宗教信条,7天作一次礼拜成为规矩。很多国家都曾经历过政教合一的过程,宗教规定也就是国家法律规定。因此,如果在礼拜天工作就会被认为是对神的不敬,就会受到指责。
        法定节假日在西方社会成为一个体系,是在工业化之后。工业化要求人们集中工作,因而就要求统一上下班时间。工业化初期,工人成为机器的附庸,这引起了人们的仇恨,出现了“砸碎机器”、“破坏机器”的运动。于是工人是否拥有节假日休息的权利,成为工业化社会中的一个广泛问题。因此,为解决这些问题,工人们经过了艰苦斗争,逐渐形成了法定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制度。
        “七日一周”的规矩在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传入我国,逐渐被人们接受,当时,清廷上层也把7天作为工作、学习等作息日期的计算单位。1909年,清朝的编译图书局长袁嘉谷主持将七日一周制度定名为“星期”。又因基督教在星期日这天做礼拜,则又称为“礼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