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協議文本 共計五章十六條 只修正標點 文字不動 |即時新聞|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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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協議文本 共計五章十六條 只修正標點 文字不動
  • 2010-06-29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戴瑞芬】

    第五次江陳會下午在重慶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包括協議文本、以及貨品早收清單、臨時原產地規則、防衛措施、服務早收清單、服務業提供定義等五項附件。

    經濟部國貿局指出,今天簽署的協議相較之前圓山預備性磋商,只有載明確切日期跟修正標點符號,把分號改句點,條款文字內容則沒有差異。

    而ECFA協議文本共計五章、十六條。也訂出後續協議的協商時間表,包括貨品、服務業、投資等貿易協議,以及爭端解決協議等,將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儘速完成。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完成簽署,協議文本除序言外共計五章,包括總則條文兩條、貿易與投資定有三條、經濟合作定有一條、早期收穫定有兩條、及其他定有八條,共計有十六條條文。

    ECFA協議文本當中,訂出後續協議的協商時間表,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要儘速完成。包括貨品貿易協議將磋商關稅減讓或消除模式、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非關稅及貿易救濟措施、以及防衛協定;服務貿易協定則磋商逐步減少或消除限制性措施;投資貿易協議則磋商提高投資透明度及便利化事項;同時兩岸雙方同意加強經濟合作,「包括,但不限於」如智慧財產權保護、金融合作、產業合作、及貿易促進與便捷化等。

    協議文本在「其他」的章節中也列明、爭端解決、終止條款等,爭端解決條文是要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專責處理協議相關事宜,包括進行磋商、監督並評估協議的執行。終止條款則載明,兩岸如有一方要終止協議,雙方就要開始協商,協商後如果還未能達成一致協議,那麼發出終止通知後的一定時間就可終止協議。兩岸ECFA的國際效應
  • 2010-07-06
  • 中國時報
  • 【蔡增家】

     兩岸簽署ECFA後,在國內藍綠壁壘分明的意識形態下,外界討論、算計最多的大多只是「利己」效果,也就是台灣可從中國讓利當中獲多少經濟利益,而忽視兩岸簽署ECFA的「利他」效能,也就是ECFA在國際間所產生的共伴效應。因現今在國際間,以跨國企業為主導,紛紛正掌握這千載難逢的中國讓利機會,準備要與台灣企業「共利」,分享中國市場的大餅。與我們長期同屬經濟夥伴的日本正如是,與我們一直同屬競爭對手的韓國亦若是。

     兩岸簽署ECFA之後,彷彿在東亞地區出現藤原的共伴效應,台灣就像是一個巨大的颱風眼,把東亞各國紛紛磁吸捲入進來。我們可以把中國市場比喻為一座水池,水池裡面佈滿了肥美的鮮魚,但長久以來,水池外邊卻被築起一座高牆,而全球的跨國企業就像是遍佈在城牆外圍的釣客,每位釣客都全副武裝、配備齊全,想要進到池塘邊大顯身手,但是無奈這座城牆卻是既高聳、又厚實,讓這些來自世界各地的釣客只能在城牆外圍繞了又繞,但卻苦苦找不到缺口可以進入。

     而兩岸簽署ECFA,就像是在中國巨大城牆的下邊穿了一個小閥門,台灣就成為進入這個小閥門的主要通道,任何身懷絕技的釣客都必須要經過台灣,才能進入到城牆內圍的池塘邊恣意釣魚;這讓台灣從過去如同一座雜草叢生的荒道,搖身一變為牛馬雜沓,人聲鼎沸的跑馬大道,因為任何想要進入中國市場的企業與資金,都必須要匯集到台灣這座孔道,台灣彷彿成為全球跨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的終南捷徑。

     商人的嗅覺總是最敏銳。從○八年始,由日本在台灣企業所組成的日本商工會,便開始建議日本政府全力促成台日企業合作,善用日本企業的技術力與經營力,配合台灣企業的通路及人脈,以台日企業高度的互補性,共同進軍中國大陸市場。但是當時日本的自民黨政府,卻對馬政府的兩岸政策抱持著高度懷疑與憂慮,一直到去年民主黨政府上台之後,日本政府才開始改觀認同這項政策;而菅直人上台之後,更是希望利用中國市場為跳板來復甦日本國內經濟,他史無前例地派遣前伊藤忠商事社長丹羽宇一郎擔任日本駐中國大使,來打通日本企業進入中國的任督二脈。這是日本政府在兩岸簽署ECFA之後,由外務省發表歡迎聲明的最主要原因。

     企業的政策總是最富有彈性。從去年開始,在兩岸直航及中國採購團紛紛來台的效應下,我國在國際市場的最主要競爭對手|韓國,便開始顯得忐忑不安,並以「Chaiwan」來表達韓國對中國與台灣聯合對抗韓商的高度憂慮。面對這種情勢的轉變,韓國李明博政府一方面加緊與中國洽簽中韓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腳步;在另一方面,韓國也在探尋與台灣企業合作進軍中國大陸市場的可能性,希望以兩面掛保證的方式來維持韓國企業的競爭優勢。這是兩岸簽署ECFA之後,韓國通商外交部表示樂觀其成的最主要原因。

     由此看來,兩岸簽署ECFA之後,唯有經過台灣才是最有利可圖的,而在跨國企業追求利益的驅動下,東亞各國的政府都將會開始感受到來自其國內企業,要求與台灣簽署FTA的強大壓力;因此在後ECFA時代,台灣能不能與其他國家簽署FTA,儼然已經是中國單方面所無法控制了。在水到渠成的引導下,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FTA即將成為一種大趨勢,沛然而莫之能禦。

     只是在國內朝野對立下,單方面只想到「利己」的台灣,面對即將而來它國所要求「共利」的壓力,是否已經準備好了嗎?

     (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亞太所所長)

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強調,臨時會一定要逐條審查兩岸協議,國民黨不能迴避國會監督,如果發生衝突,國民黨應負完全責任。(記者洪肇君攝)

     為了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ECFA)、及智財權保護兩項協議,送立法院到底能不能逐條審議,政壇又不斷在馬、王心結上做文章,難道國會議長與總統關係深厚,兩岸協議就能迴避審查嗎?馬英九早在ECFA雙英辯論時就宣告,一定送立法院審議,差別僅在於如何審查的議事程序。持平而論,總統對國會議事沒有指三道四的空間,但若是執政黨主席的身分,那就得看黨政運作平台到底能發揮多少功能。

     兩岸之間的各種協議,到底是否比照條約或國際協定,交付立法院議決?早在十七年前,辜汪會談簽署四項協議時即引發爭議,當時,立法院朝野有志一同,伸張國會職權,數得出名字的立委都連署此一聲請釋憲案,包括國民黨重量級立委、現任考試院長關中,新黨立委、現任國民黨五都選戰顧問趙少康,還有民進黨最資深的幹事長柯建銘,大法官做成第三二九號解釋文,好笑的是,大法官解釋諸種型態與樣貌的條約、協定,當然要送立法院審議後,對於兩岸間協議是否該送立法院審議,竟以「不在本解釋範圍之內」帶過,讓這個老問題依舊無解。

     但真的無解嗎?大法官之認定兩岸協議不在三二九號解釋範圍之內,理由很簡單:第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有明確規範,不是「審議」就是「查照」,但都得送立法院,即使是備查案,立委若獲多數共識經院會決議還是可改為審查案;第二,大法官隱而不宣的是,兩岸協議到底是不是國與國之間的條約或協定?屬高度政治性問題,不碰可也。

     事實上,這號解釋出爐同時,還有不同意見書,認為司法院根本不該接受聲請釋憲案,因為台灣國際處境特殊且困難,涉外事務全部交由行政授權,不經立法院審議,於憲法意旨不符,但若全部送國會審議後才能簽定,又恐有危及國家利益之虞。但即使如此,大法官認為,行政、立法兩院還是有依法解決爭端的途徑。簡言之,立法院若真的不同意談判所簽署的協定或條約,可議決否決之,行政院收到否決案之後,十日內必須選擇接受或覆議,若覆議不成,很簡單,閣揆請辭走人!

     ECFA既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部門很難要求立法院不可以逐條審查,但是,與國內法律案或預算案不同,立委改了就改了,刪了就刪了,條約、協定或兩岸之間的協議,都是主權獨立國家間的合意行為,經過一番漫長、甚至艱鉅的談判,彼此互有斬獲和退讓,才得以拍板定案,單方面修改其中一、二內容,都可能影響彼此考量的利益。因此,過去多少年來,立法院審查條約案或協定案,從來沒有破壞前例,進行個別條文或內容的更動,頂多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改善,這也是對國家整體利益的尊重。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反駁馬英九總統,並舉出實例指台、薩簽定FTA就是逐條審查,可謂大吃國民黨豆腐,因為扁政府執政時代,國民黨立委即使多數,也不會在國會杯葛涉外議案。但是,國會審查涉外議案的慣例,卻在審查美牛進口議定書時破壞了,破壞慣例的不只是罵聲衝天的民進黨立委,還有為數甚眾的藍營立委,最後讓行政院不能不接受立法院的議決,重新與美方磋商,減少了美牛進口的品項。

     王金平是資歷深厚的國會議長,他不會不了解立法院可做與不宜做的事。立法院或許可以堅持選擇逐條審查ECFA,卻不宜逐條修改其內容,因為立委為了自己爽而增刪的內容,都不可能片面落實,最好的情況就是重啟談判,一個弄不好,就是甭談了,接下來與他國間的FTA也不必奢想了,有美牛的前例,日本、南韓、新加坡…,隨便數吧,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忍受與台灣談好的事,到了立法院翻盤。

     就像美牛協定,立法院真要翻盤,靠區區卅席不到的民進黨立委是不可能的,除非國民黨立委對ECFA內容別有想法,果若如此,國民黨祭出黨紀也不為過。王金平是必須嚴守議事中立的國會議長,但也是政黨不分區立委,是代表國民黨的政黨角色執行立委職務,立法院臨時會召開在即,黨政運作若還不能把話講清楚,不必等到五都選後,馬英九這個黨主席不兼也罷。

蕭萬長:用ECFA讓台灣經濟再造、轉型升級

時間:2010-07-01 14:19   來源:中新網

  據“中央社”報道,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完成簽署,蕭萬長表示,要利用ECFA的助力及機會,讓台灣經濟再造、轉型升級,要“轉骨”,要讓自己體質做得更好,成長快、免疫力強。

  據報道,台灣對外貿易發展協會1日上午舉辦“貿協40週年慶祝茶會”,蕭萬長在應邀致詞時表示,簽署ECFA後,與大陸經貿關係進入新旅程,兩岸經貿關係邁向新的開始,也有很多機會和挑戰,如何迎接新商機、新挑戰,當局責無旁貸。

  蕭萬長說,後ECFA時代如何建立新的經濟戰略,下午在馬英九辦公室島內外記者會上跟大家宣佈,強調要利用這個機會,讓台灣經濟再造轉型升級,要“轉骨”。

  此外,蕭萬長特別提到,要感謝“立法院長”王金平在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的過程中幫助很多,這代表經濟發展走進產業創新時代,因為創新驅動時代,創新也代表研發、通路與品牌。

  針對貿協成立40年,蕭萬長指出,40年來是臺灣經濟發展的縮影,“外貿協會”的功能就像是過去醫學不發達時,幫助接生小孩的助產士(產婆)。他比喻,“貿協”就像是“貿易的產婆”,“沒有它,接生小孩不會順利”。

  據悉,臺“外貿協會”2010年歡慶40週年生日,于1日舉辦的慶祝茶會除邀請蕭萬長參與外,也邀請“立法院長”王金平、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等人與會。

商務部副部長:ECFA是“兩岸聯手賺世界的錢”

時間:2010-07-01 20:32   來源:新華網

  剛剛參加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簽署儀式的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1日表示,框架協議不僅僅是相互減稅的貿易促進,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兩岸產業整合的效應,“說得通俗點,就是兩岸聯手賺世界的錢”。

  姜增偉在此間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ECFA早期收穫計劃中的很多產品都是台灣上中游產業為大陸中下游企業提供的產品,在大陸加工後出口或內銷,比如石化產品、汽車零部件、紡織原料等。如果把兩岸產業合作比作一條高速公路,這些產品的降稅或免稅就如同高速公路取消了收費站,兩岸相關產業就能形成更加完整和更低成本的產業鏈,在全球產業分工中佔據更為有利的位置,共同迎接激烈的國際競爭,佔有更多的市場份額。

  姜增偉同時指出,在框架協議磋商過程中,大陸方面充分理解台灣經濟和社會的現狀,認真履行“充分考慮台灣同胞特別是台灣農民兄弟利益”的承諾,不僅未涉及台灣弱勢產業、開放大陸農產品和大陸勞務人員輸臺等問題,還對18項台灣農產品和部分台灣傳統產業的產品降稅,充分體現了大陸方面的誠意和善意。(記者雷敏)

?駱錦明:洽簽FTA 讓台商走向世界 【經濟日報╱記者林茂仁/台北報導】 2010.06.30 04:17 am   台灣工銀董事長駱錦明(左)當選工商協進會新任理事長,由元大金董事長顏慶章(中)擔任監交人,從前任理事長黃茂雄手中接下印信。
記者林茂仁/攝影

工商協進會新任理事長駱錦明昨(29)日表示,將聯合六大工商團體到大陸設立辦事處,協助會員拓展大陸市場,聯合辦事處可避免人力重疊的浪費,未來將促請政府跟其他國家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讓台商可以立足中國大陸放眼全世界。

工商協進會昨(29)日舉行理監事改選,由台灣工銀董事長駱錦明當選新任理事長,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擔任監事召集人,嘉新水泥副董事長張安平擔任副理事長,駱錦明在會後接受採訪時強調,ECFA是維他命也是大力丸,政府及台商要善加運用。

兩岸簽署ECFA後,工商團體可到大陸設點,駱錦明率先表態,只要工商協進會會員有需要,協進會就會到大陸設立辦事處,並希望聯合六大工商團體一起設立聯合辦事處,至於設立的地點還要與其他工商團體討論。

駱錦明強調,工商協進會將督促政府與更多國家簽署FTA,讓台商走向全世界,以往台灣沒辦法與其他國家簽FTA,是因中國阻撓,如今吃下ECFA的大力丸,就要把握機會發揮戰力。

駱錦明說,因應兩岸簽定ECFA的新局勢,協進會內的各個委員會也將做調整,以往配合政府政策設立的中南美洲委員會,如果形勢轉變,應將中南美洲委員會擴大為全球委員會。

此外,看好兩岸觀光商機,協進會內也將新設立觀光產業委員會,將有助於吸引更多觀光業者加入工商協進會。

【2010/06/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洽簽ECFA後,仍將對進口之中國大陸物品積極進行預警監測回應(0) 人氣(246) 收藏(0) 2010/04/26 09:09

經濟部表示,我加入WTO後,擴大開放中國大陸物品進口,為避免大陸物品異常進口,造成經濟及社會秩序之不安定,本部國際貿易局自89年起委託中經院建立「自中國大陸進口貿易監測模型」,按月提供價量異常之大陸物品項目,由貿易局洽請貨品主管機關進行分析並研判是否有異常情事。自89年監測迄今,按月篩選價量異常之警訊貨品,經貨品主管機關研析均為經濟面合理原因所致 (如:國際價格變動、國內需求增加、廠商備料之需或台商至大陸設廠回銷等),屬正常現象。

另本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自91年起,委託台經院建置「大陸物品進口產業損害預警監測機制」,隨時針對開放進口中國大陸物品進行監測,對於進口量異常增加之大陸物品即時建請相關主管機關採取因應措施,以避免國內產業受到衝擊,且就外界關切之大陸產品,定期發布損害預警監測速報及季報。另工業局亦成立「艱困傳統產業專案小組」針對貿委會每季所提供之「產業損害預警監測季報」及輿情等反映受威脅情形,篩選出「艱困傳統產業」及「瀕臨艱困傳統產業」二類,並研擬相關輔導措施。

有關上述貿委會針對進口中國大陸物品建置之預警監測機制,係以季報方式發布研究資訊,使業者及時掌握相關產品之進口異常狀況,以利弱勢、傳統產業等即時因應進口產品低價傾銷之不公平競爭;並將監測結果分寄給相關產業公(協)會參考,並視公(協)會之需要召開座談會,邀請公(協)會總幹事、業者及政府相關單位與會,共同解決產業所面臨問題。截至98年底,共舉辦16次座談會,協助22項產品相關業者(例如毛巾、鞋靴及寢具)與政府進行溝通協調。

另為有效防杜未開放進口之大陸物品違規進口,關稅總局、海巡署、警政署、調查局等相關權責單位,業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分工及相關執行措施持續積極辦理,已有完善機制進行運作。又為防範農漁畜產品等走私入境,行政院於95年11月1 日核定成立「安康專案」,「安康專案」加強查緝之後,走私數量明顯下降,顯示已有嚇阻效果。貿易局前於本(99)年3月1日邀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政部關稅總局、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召開「研商加強查緝未開放大陸物品違規進口事宜會議」,決議請各查緝單位持續配合加強查緝。另為消弭民眾對我國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恐增加未開放大陸物品違規進口之疑慮,貿易局復於本年3月17日函請海巡署等查緝單位持續加強查緝,以擴大查緝效果,並請該等單位研提策進作為。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上揭現行有關針對進口大陸物品價量異常及產業損害預警監測之機制,已臻完備,可達監控目的。針對未開放之大陸物品,目前亦有完善之查緝走私機制,有效防杜大陸物品違規進口

未來我國與中國大陸洽簽ECFA後,仍將對進口之中國大陸物品積極進行預警監測,以防範中國大陸物品大量低價傾銷進口,如確有大量低價傾銷大量輸入我國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嚴重)損害或有實質(嚴重)損害之虞者,業者可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或「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辦理。(資料來源:經濟部4/24)
 

ECFA審議引發台灣朝野新一輪爭議

時間:2010-07-01 20:48   來源:新華網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和《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由海協會與海基會于6月29日完成簽署後,台灣行政當局1日通過兩項協議及4項配套規定修訂草案,隨即送往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審議。該如何審議ECFA,引發台灣朝野新一輪激烈爭議。

  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提出,ECFA應按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進行二讀的程式,“只能全案準駁,不能逐條修正表決”。其主張得到泛藍陣營多數民意代表的支援。

  但泛綠陣營則主張對ECFA進行實質審查,逐條表決,意圖進行阻撓、反制。民進黨籍民意代表潘孟安認為,ECFA“包裹表決”違反民主精神,都必須經過三讀程式;柯建銘提出應先通過“兩岸訂定協議處理條例”,再審查ECFA內容。臺聯黨主席黃昆輝等則要求將ECFA交付台灣民眾公投後才能生效、實施。

  根據協議規定,ECFA簽署以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台灣輿論高度關注朝野即將爆發“審議大戰”,會否影響ECFA如期生效、實施。

全國臺企聯會長郭山輝:ECFA將促進臺商大發展

時間:2010-07-02 09:50   來源:東南網-海峽導報

  ECFA正式簽署,這對於期盼已久的臺商來說,無疑是重大利多。臺企聯會長郭山輝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廣大臺商的心聲,也是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

  簽署ECFA協議之前,郭山輝曾和大陸各地臺商協會登廣告促簽ECFA,引發外界廣泛關注。此次,協議的順利簽署,無疑令他歡欣鼓舞,他表示,這對臺商在大陸的發展,成本和市場開拓方面都有很大的幫助。

  “我想這是一個里程碑,關稅降低,對兩岸市場開放,對兩岸貿易都有很大幫助,大陸臺商以後可以有很多產品經由這次的關稅降低回銷台灣,同時可以從台灣進口比較低廉的原材料,還有很多設備可以享有比較低關稅的優惠。”郭山輝說,“臺商的融資問題也可以進一步解決,以前融資問題一直是臺商最頭痛的事情,現在台灣銀行如果能設立,對臺商融資有一定的幫助。”

  此外,郭山輝表示,ECFA協議中,有5個省可以開始設立臺商獨資的醫療單位,這對臺商未來在大陸的健康照顧,也有很大的幫助。 (張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