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战争:人民币重拳出击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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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银监会公告: 人民币结算在所有国家和地区实行!!!/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意味着对老美釜底抽薪计划的开始!!!

 

    以下为本人在中美欧货币三国的观点:

 

    中国的策略

 

    中国人喜欢历史,以史为镜,很多事情的处理从历史中可以找到答案。

 

    古今中外 连横合众,三足鼎立,日圆,德国马克的遭遇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

 

    有些人对美国打击欧元的做法持,鹤蚌相争,渔翁得利的观点,或是坐山观虎斗,事不关己,高高挂气的看法,本人不敢苟同。 如果把欧元比作是一少年,正遭遇成长的烦恼,此刻却引来杀身之货。那么我们的人民币RMB只能称为襁褓中的婴儿。 把一个可以挑战自己的少年都杀掉的人,会放过一个有希望取代自己的婴儿吗?! 绝对不会!!!

 

    为此我们需要有自己的策略。

 

    一方面,让RMB逐渐成为国际货币。

 

    成为国际货币有几个条件

 

    1, 成为国际结算的货币

 

    2, 成为其他国家外汇储备的货币

 

    3, 国际市场能自由兑换的货币。

 

    目前我们的货币一个条件都不满足,所以还不具备成为国际货币的条件。最多也只是在部分区域少量结算。

 

    为此首先要实现RMB成为国际结算的目标,为此继续跟区域性经济组织加强联系,逐个逐步在与我国的国际贸易中使用RMB结算,日积月累最后跟大的经济体,欧盟,日本,东盟,中东国家,南美国家,非洲国家中使用RMB结算,让黄金,石油,大宗商品交易跟RMB结算起来,条件一旦成熟,便可在中国的国际贸易中全面使用RMB结算。成为国际结算的货币后,利用中国的国家信誉和影响自然可让RMB成为他国外汇储备,实现第2条件,第1,第2个条件实现了,第3个条件自然形成。第1,第2个条件是实现第3个条件的基础。即RMB自由兑换必须建立在RMB成为国际结算货币和国际外汇储备的条件下进行。否则中国将再一次被美国经济殖民掠夺, RMB将成为又一个日圆,德国马克。

 

    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人在RMB还没有成为国际结算货币之前压迫RMB升值的原因。

 

    同时争对美国要求RMB升值,或变相使RMB升值引起热钱涌入要采取适当措施。

 

    1, 紧盯美国货币政策,美国不加息,我们决不加息。

 

    目前的策略应该是正确的,其他国家受不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已经纷纷加息了,导致热钱涌入。这样我们可以化被动为主动。

 

    2, 挤压目前国内资产泡沫,尤其是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连着银行跟地方政府,如果冒昧升值或加息必然导致泡沫更大,随后破灭,地方政府跟银行倒闭。看看现在地方政府,地方赤字严重,而且严重依赖土地财政,若资产破灭,第一个倒闭的必然是地方政府而不是银行。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就必然毁于一旦。银行还有中央银行进行准备金的调空,而地方政府的帐目没人监督,有些可能一塌糊涂,连欧洲四国PIGS都不如!!!所以中央目前采取的打压房地产泡沫策略绝对是正确的,为以后的货币政策调整留下了更多空间。

 

    3, 严控热前流入

 

    受RMB升值的预期,热前可能通过各种途径流入国内,等着坐收渔翁。

 

    必须对各种渠道严格控制,限制热钱流入,或者至少在流出环节设置障碍,让短期热钱变成长期投资,进来容易,出去不易。

 

    另一方面争对美国大压欧元的情况,可以加强与欧洲国家联系,尤其是加强德,法,英三国的交流。

 

    与德国交流,两国都要高瞻远瞩,一个是欧元区的大股东,一个是亚洲的引擎。

 

    与英国交流,可以借2012伦敦奥运之名,跟北京加强联系,相互交流。

 

    与法国交流,中法为传统友好国家,萨科奇此次访华风回路转,乘热打铁。

 

    当然在与欧洲的交流中,或者说若欧方有意要中国出手援助,我们也要出自己的牌,比如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取消军事禁运(这个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欧盟承诺对中国贸易摩擦及贸易壁垒减少及清除等等。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拒绝当东郭先生!

 

    通过与欧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或虚或实,让美国人摸不着头脑,不敢肆意妄为。

 

    也为RMB逐步国际化赢得宝贵时间。

 

    与欧盟国家交流的另一目的是防止欧元区国家跟美国妥协,相互勾结。转而打压RMB跟中国的外贸出口。对此 我们一定也要防备。

 

    第三方面, 在中国的金融市场要建立并使用自己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 这是从欧洲PIGS债务危机得出的血的教训, 或许本身PIGS的情况没有这么糟糕,但美国掌控的信用评级机构可以在关键时候可以做空这些国家,使得欧洲的糟糕的情况被严重放大. 信用好不好,完全由对手说了算,这样岂不是很被动?

 

    前阶段美国部分媒体,投资机构,甚至是投资名人大谈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尽管泡沫是事实),设想一下,如果美国在其它某个适当的时候想故意做空中国的经济,中国的房地产,中国的很多房地产上市企业就是请美国的评级机构/投行做的保荐人.他们掌握着大量第一手涵盖中国各行各业真实的数据(绝对比中国统计局的要准确!), 由这些机构向市场完全公布这些造成泡沫的数据,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经济可能在瞬间就崩盘. 相反地,如果我们自己掌握了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就可以象现在的美国一样,在国际博弈不利时,掩盖部分不利的信息.从而可以争取时间来改善不足之处,不给敌人可乘之机 !

 

    与欧盟国家打交道,国家众多,现阶段相互扯皮较多,比较费劲。不过两者在总体战略目标上都是建立全球有影响力的实体,而非称霸。这一点一致。

 

    与美国打交道,毕竟是一个国家,程序上似乎更方便,两国商量事情起来也方便,不过目前小黑政府出尔反尔,信誉不高。

 

    国家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其它相关文章: 

美国人开始杀猪(PIGS)了-中美欧货币三国战开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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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美圆贬值而不是RMB升值使中国经济崩溃(中国经济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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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难得:用小损失换取华尔街金融大鄂们集体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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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激内需?中国老百姓根本不敢花钱!( 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首发观点)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419/41/74/8_1.html 

    更多文章:

http://club.china.com/data/person/025/32/73/1_list.html 

    

 

以下为国内媒体新闻报道:

 

    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

 

    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10〕186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国家税务局、银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自2009年7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以来,人民币资金结算、清算渠道便捷、顺畅,人民币出口退(免)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受到了试点企业的普遍欢迎。为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结算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二、增加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三、广东省的试点范围由4个城市扩大到全省,增加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

 

    四、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可以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3.58,-0.01,-0.2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以下简称《试点管理办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五、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推荐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将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审定试点企业名单。经审定后的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六、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8个边境省(自治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按照《试点管理办法》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其中,内蒙古、辽宁、广西、云南等四省(自治区)按照《试点管理办法》选择的试点企业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出口报关及退(免)税手续;8个边境省(自治区)的其他企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报关及退(免)税手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6号)办理。

 

    七、请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保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财 政 部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银 监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