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之:革一革官场潜规则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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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一革官场潜规则的命
2005-12-06 08:39:24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迅之
这边撤了职,那厢再给安排个职务,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反倒弄个升迁,这于中国的官场而言,实在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情。习以为常是可怕的一种现象,如果撤职成为撤职秀,辞官变成辞官戏,那所谓的责任追究也就只能令世人当作笑料了。如今的责任事故如此之多,最为明显的便是频发的矿难,那些责任官员到最后都安身何处了呢?
猜想去向是个很有意思的命题。2001年4月6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机电副矿长高治兴当时被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然而,没过太长时间,此公又到附近的黄陵煤矿当上了矿长。在责任官员们不用负责任的背景下,还有哪个领导会真正重视矿工们的生命安全呢?于是乎,下面的一切便顺理成章了:2004年6月15日,高治兴担任矿长的黄陵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3人死亡;2004年11月28日,高治兴曾经担任领导职务的陈家山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66名矿工殒命。而类似于高治兴这样此方唱罢彼方登场的例子还有很多,只是没有被媒体拿来放到放大镜下照一照罢了。
也许是真的下了扫除“官场潜规则”的决心,黑龙江近日拟出台相关规定,不再允许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异地为官、变相为官,以进一步解决变相袒护事故责任人的问题(见本报今日A06版)。“袒护”这个词用得多好,要想袒护一个人,总是能找出理由的,高治兴被异地重用,给出的理由是“缺人才”;反正一个人是不是人才,它的决定权在用人方,在上级领导。黑龙江如果真下决心不再用这些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那倒着实是一件新鲜事,怕就怕图得个新鲜,事件渐渐平息湮没不闻之后,一个个原来的责任人又顶着新的乌纱帽开场鸣锣了。
这样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咱们中国素来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传统,一旦官员们痛哭流涕一番、道歉一番,那些该负的责任就很容易被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还有一种方法则是摆功讲政绩,为重新出山埋下伏笔。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不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近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于力被免去职务,并停职检查。这是事故发生之后的习惯场景,主要责任人不被免职,似乎是件对上级和群众都无法交代的事情。可是,我注意到在免职令当中,仍然有于力工作勤勉,政绩良好,处理事故总体得当等类似措辞。这意味着什么呢?
当然,一个人不能因为一场突发的事故而断绝了自己的前途。可是那些为事故而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普通百姓的前途,又有谁来为此保驾护航呢?如果责任追究制成了空话套话,政府的公信力必然受到挑战,个人也许延续并发展了政治前途,政府却要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此地撤职、异地为官”等等官场潜规则早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