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脚一双,眼泪一缸”—中国的缠足文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07:50:36
在人类多姿多彩的性爱生活里,有一种类型被称为恋足。恋足者认为女性最性感的部位在于脚部,崇拜和把玩一双秀足,能获得最大的性满足。有些学者把恋足行为归为性变态。我觉得,女人一双美丽的脚,和美丽的肩膀、脖颈一样,可以惹人喜爱,充满性感。我不喜欢使用"变态"这个词,因为它意味着存在一种所谓的正常或正确,并且假定我们的智慧能够辨别它们。凭什么断定乳房崇拜就比脚崇拜更正常?不过我同意,如果人们喜欢的是一双畸形的脚,而且非畸形不喜欢的话,那的确够得上变态。
这样我还是把数十亿人的趣味当成了变态。我指的是缠足。缠足风俗在中国流行了差不多一千年,在四五十个世代里,中国人认为自然长成的天足存在着严重缺陷,于是自己动手,重新设计和塑造它。
我的外婆是小脚,她已经去逝十年了。她的脚始终让我害怕,从小腿处往下,直接缩小下去,没有脚掌,双腿就像两把锥子,仿佛要插入地板。外婆很能干,自己织布,自己纳鞋,做家务,什么都收拾得停停当当。我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她的鞋子,脚当然看不到,她独自一人躲在昏暗的房间内洗脚,穿鞋。走起路来,迈着小碎步,左右摇晃,让人捏把汗,但是从不摔倒。她上了年纪,又没身材,我感觉不出那步态里有什么妙处。早些年,闽西北农村还有不少小脚女人,都是老太太,风韵全无。我没感觉出小脚的好处,但是见到了其中的辛酸。在农村,老太太也不能得闲。除了不必下水田,她们要从事各种劳作,挑粪种菜,甚至上山担柴。看到她们颤巍巍的身子负重而行,任是铁石心肠也会深深同情。
许多事物,我们以为是人类的本性,其实只是文化。当西方传教士初来中国,到处是缠足的女子,他们一定会深信不疑,认为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恋足的天性。现在,我们看看身边的现代女子,她们最关心的问题已经替换为胸,色狼紧盯的部位也跟着上移。可以说,今天的多数中国人忽略了女人的脚。文化的迁移是如此辽远,我们甚至难于理解,我们的祖辈怎么会为那毫无美感的三寸金莲如痴若狂?
唐以前的中国女人是不缠足的。谢灵运的诗说:"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李白诗:"一双金齿履,两足白如霜。"他们都能欣赏到女人的赤脚,足见当时还没有缠足之俗。《南唐书》写小周后和李后主私通,"手提金履,刬袜潜来"。李煜自己就是大词人,他的描写更加美丽:"刬袜步香阶,手提金履鞋。"手提鞋子,穿袜步行的,肯定不会是缠足女子。
比较流行的意见,大都同意《墨庄漫录》所说的缠足始于五代南唐,这位李后主的宫中。李煜有位叫窅娘的宫嫔,纤丽善舞,"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清人袁枚写了篇《缠足谈》的文章,支持这种观点。从北宋开始,缠足的文献记载时有所见。苏东坡写过《咏足》,其云"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是存世最早一首描写小脚的词。由这位大诗人开缠足文学之先河,真是无上的荣耀。南宋迁都临安(今杭州),缠足已经在上层社会流行开来,按《艺林伐山》的说法,杭州妓女的缠足,便从良家女子那里学来:"行都妓女皆穿窄袜弓鞋如良人。"又按《枫窗小牍》:"汴京闺阁,宣和以后花鞋弓履,金虏中闺饰复尔。"那么不但汉人,甚至北方的女真族女子也开始缠足了。华夏文明的确厉害,跟汉人打打杀杀若干年,强悍落后的少数民族立马学会了欣赏时尚。《烬余录》说,金兵劫掠苏州,将未缠足和生育过的汉族女子进行屠戮,惟独抢走年轻未育的缠足女子。他们的趣味和他们的敌人相仿。后来,蒙古人在中国建立元朝,也颇能欣赏缠足之妙。有时,皇帝甚至出题,让臣子作关于缠足的诗歌,例如李炯的应制诗《舞姬脱鞋吟》,极力状写"金莲窄小不堪行"的情态。
到了明代,缠足之风大盛。明人胡应麟道:"至足之弓小,今五尺童子,咸之艳羡。"朱元璋将不共戴天的仇人张士城的旧部编为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不得缠足竟成了一种惩罚。这个时代,小脚的审美变得精致。宋代的小脚,就目前出土的女鞋实物看,大多在4寸以上。然而明人将三寸金莲的口号深入人心,成为普遍的标准。"猩红软鞋三寸整"、"帘前三寸弓鞋露",脚不但讲究小,还讲究弓。尤其要紧的是,小脚也有了著名产地。山西大同与河北宣德府的女子脚缠得最好,举国瞩目,明武宗经常去那里选美。
满洲人反对缠足,屡屡严禁。他们成功地让汉族男子剃去了顶发,编起辫子,对于汉族女子的缠足习俗却毫无办法。最后,他们只做到了约束旗人妇女保持一双天足。清代的缠足运动在当局的反对声中登峰造极,超迈前朝。其标志不仅在于脚越缠越小(有些甚至不足三寸),还在于越缠越讲究(有理论,提出了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越缠越普及(无远弗届,遍及神州)。小脚成为衡量女性美最重要的指标。脚小便称佳人,头面美丽足下不行的女子,被人嘲讽为半截美人。接着,时候来到晚清,西方思潮涌入中国,缠足开始受到抨击。民国年间,这一延续千年的独特传统基本废止。
1930年底,天津新创一张娱乐性小报《天风报》,姚灵犀在该报副刊"黑旋风"上主编一个专栏,叫"采菲录",刊出许多关于缠足的文章。这些文章加上部分未刊稿,后来结集为《采菲录》四册出版,副题"中国妇女缠足史料"。后人提及此书,多半批评主编者为拜足狂。这未免委屈了姚灵犀。他曾经解释说,书名叫"采菲",取意于《诗经》"采葑采菲,无以下礼",这是"刺夫妇之失道"的诗。自己明明抨击缠足,反有人误以为他提倡缠足,不能不辩解。他在《续编自序》中还说:自己的目的,只想趁缠足还未绝迹之时,保存一些史料,列之以图,"此纯为研究风俗史者作参考之资耳"。当时还在大力宣传戒缠足,这项工作的意义不能为人理解,也在情理之中。今天,小脚已成绝响,这套书成了非常宝贵的文化史料,今人高洪兴《缠足史》便大量引用该书。1997年,上海书店从中辑选出部分内容,仍以《采菲录》为名出版。我只买到了这本薄薄的辑选本,略微感到遗憾。
现在还有不少人忌讳提到缠足。导演张艺谋拍电影涉及小脚,作家冯骥才写小说《三寸金莲》,都被人批评为展览丑恶。其实,忌讳丑恶才是最丑恶的一种现象。谈论缠足一点不可怕,可怕的总有许多人希望我们失去历史。
《采菲录》里有不少缠足妇女的自述,弥足珍贵。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每一双小脚都是用眼泪浸泡出来的。金素馨女士六岁缠足,初缠时,"触地剧痛,极怕走路。夜间双足火热,涨痛至不可忍。"母亲告诉她,"此不过初试松缠",还早着呢。缠足过程中,骨折,肿溃,脓血是必然之事。秀贞女士七岁缠足,"因缠裹过猛,足面常致溃烂,时愈时发;又生鸡眼数苗,夏日更觉湿痒。"玉琴女士《双钩泪史》中诉说道:"足纨解去,脓血淋漓……偶误破疮痂,则鲜血如泉,予痛极汗出,身体为之抖战,母则毫不放松,反益加紧缠焉。"缠足其实是一种酷刑--刖足,没完没了,每日施受。
小脚一旦缠成,定型,便得终身缠之。阿秀女士《拗莲痛史》述说自己七岁开始缠足,数年后缠成三寸金莲,出嫁之后,正逢时代反对小脚,丈夫从不带她外出,夫妻感情淡薄。"呜呼!侬一生幸福,被此纤足剥削以尽。"可怜最后这代缠足女人,没享受缠足的任何好处,又碰上不得不放足的年代。缠成之足,一旦失去裹脚布,便寸步难行,据说比当初缠足还痛苦。玉琴女士放足半月,"因骨骼已断,毫无功效,反益痛苦,不得已复仍其旧"。孟女士的丈夫劝她放足,她回答说:"吾脚只能受屈弯之苦,不能重罹搬直活罪。"当时的放足压力很大,许多女人又遭受了将小脚"搬直"的活罪。
而农村妇女所受的痛苦更大。她们没有文化,没有声音,有关缠足的文献往往忽略了她们受到的伤害。抗战期间,蒋经国有过一次西北之行,他见到的情景真是令人辛酸:"西北,我们看到的什么东西都大,不管是牛、羊、猫、狗,只有一样是小的,就是女人的脚。人家说三寸金莲,她们真的连三寸都没有,她们终年不能走路,只能在地上爬。但是她们依旧要到田里去拔草做工,去的时候,由她的丈夫背去,坐在田里,晚上回来,再由她丈夫背回来。"
我们惊讶:首先,这样一种自戕的不人道事物居然被发明了出来,被中国人;其次,这项可怕的发明居然风行天下,代代相传,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制度。缠足已成历史遗迹,然而,任何一个试图了解我们民族心理结构的人,都不得不对此严峻正视,反复解读。
缠足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用处?前人已经说过了许多。有人以为,缠足是为了便于男性压迫女性,那么,怎么解释母亲积极扮演帮凶的角色,配合男性迫害自己的女儿?在缠足的代际传承方面,母亲的体验总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还有人主张缠足便于约束女性严守贞操,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事例:按元人白珽《湛渊静语》所说,中国最严厉的道德家,说过"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程颐,他的六代孙程淮一支,"居池阳,妇女不缠足,不贯耳,至今守之。"如果缠足对妇女守节有那么大的用处,理学世家怎么会拒绝呢?李荣楣《中国妇女缠足史谭》一口气列出7种观点:男女有别;区分贵贱;保持种族特风;取悦男子;约束女性;易守贞操;利于婚配。
我觉得,最让人信服的,还是取悦男子之说。缠足的根本理由乃是基于性的目的,将一双正常的脚改造得更有色情意味,美国汉学家费正清恰当地称之为"一个颇为重大的色情发明"。
上古的文学作品里,女人的脚还被人忽略。《诗经·硕人》描写了女人的手、皮肤、脖子、牙齿、眉毛等,就是不写脚。直到唐代,一千年间,歌咏女性脚部之美的诗句屈指可数。自从女人缠足之后,咏叹女足的诗词迅速增多。宋代除了苏东坡的《咏足》外,著名的还有刘改之的词《咏美人足》,张元干的词《春光好》。元代萨都剌有诗《咏绣鞋》,元杂剧《西厢记》,张生见到崔莺莺,想念的不止是她的眉眼,更被"翠裙鸳绣金莲小"、"动人处弓鞋凤头窄"勾引得失魂落魄。这里提到的都是宋元时期一流文人对女人小脚的兴趣。明清以后,对女人的形象描写,不提金莲就算偷懒。吟咏金莲的诗词,那就该以浩如烟海来形容了。我们看到,缠足改变了女性身体的审美格局,脚的地位大大提高,超越了她们身体的其他任何部位。袁枚《答人求妾书》说:"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平民百姓也感染了这股狂热,河北的歌谣唱道:"小红鞋儿二寸八,上头绣着喇叭花。等我到了家,告诉我爹妈:就是典了房子卖了地,也要娶来她。"
金莲是女子的绝对隐私,不许外露,具备了调情的条件。我们都不会忘记《金瓶梅》中,西门庆在王婆家勾搭潘金莲的情景。西门庆拂落筷子,弯腰去拾,却在桌下偷捏潘金莲的小脚。按王婆的说法,她一旦被捏而不反抗,便意味着她心中已是愿意,好事将成。后来的许多小说抄袭了这个细节,《聊斋志异·翩翩》中,罗子浮想勾搭花城娘子,使出的也是这一招,"俯地假拾果,阴捻翘凤"。女子一双小脚,按清人李渔的话说,其用处就是让人昼间怜惜、夜间抚摩的。
玩莲与赏莲变成了房闱之乐,除了妻妾,可供玩弄的还有妓女之足。莲迷们对金莲的兴趣有时超过了性行为。有人总结出欣赏小脚的九种境界:三上(掌上、肩上、秋千上)三中(被中、灯中、雪中)和三下(帘下、屏下、篱下)。我们且看风流才子唐伯虎是如何赏玩一对金莲的:"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垮。新荷脱瓣,月生牙,尖瘦纤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她。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腰边,肩上,背儿手儿,处处都是文章,花样百出。还有一种别出心裁的花样是鞋杯行酒,发明权属于元人杨铁崖。他每于筵间脱歌伎舞女的绣花鞋,置酒杯于其中,使坐客传饮,谓之金莲杯。有一次,画家倪瓒也在座,他素有洁癖,大怒,翻案而起。不过,大多数的莲迷们还是非常欣赏这个创意,纷纷仿效。例如明代何元朗到苏州,袖中就掏出南院王赛玉的弓鞋一只,出以行酒,王凤洲为此作长歌,其中云:"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齿颊生莲花。"《品花宝鉴》里,公子哥儿们在妓院吃花酒,席间也以妓鞋行酒。关于小脚在性生活中的作用,明清小说多有描述。
当中国缠足全盛时期,许多地方出现了赛脚会,又叫小脚会、亮脚会等等,相当于今天的选美。平时深藏不露的小脚,这时集体亮相,任人论足。如果年轻女子不肯参与,无异于自惭形秽,欲盖弥彰。舆论压力是很大的。
最著名的赛脚会在山西大同。相传,大同赛脚会始于明正德年间,每年六月初六的庙会举行。大同有十二大寺庙,各庙轮值承办。届时,弓弯纤纤的小脚从各地赶来,在会场显露出来,一斗短长。比赛经过初选,再行评比,最后公决出前三名。当选女子视之为莫大荣幸,名声鹊起,这对日后找个好婆家十分有益。大同小脚在全国闻名,与该地的赛脚会之成功关系很大。民国年间,阎锡山严禁缠足,派兵封锁庙会,女子们纷纷当家门而坐,把一双纤足伸出门帘,让游客观赏品评,甚至手握,莲迷们据此予以颁奖。可见当地缠足传统之深厚。
按照高洪兴《缠足史》的叙述,除了大同,全国比较重要的赛脚会还有:山西太原、运城,河北宣化、蔚州、武安、邯郸,甘肃兰州、陇东,内蒙古丰镇,河南汝州,广西横州,云南通海等。有些人更认为,北方的各种庙会,女子竞相修饰纤足,夸示人前,无不具有赛脚会的性质。各地赛脚会的形成,表明缠足风俗在民间已经制度化,缠足活动高度发达。
清人方绚写了本《香莲品藻》。他对小脚进行了分类,确定五个式样:莲瓣,新月,和弓,竹萌,菱角。他提出了小脚的美学标准,认为小脚有三贵:肥、软、秀。由此出发,他又区分各种金莲为十八种类别,称为"香莲十八名"。香莲的美丑,则分成神品妙品逸品等等九品。就所论述的范围看,我们看到,一门新的学科--小脚美学--事实上已经形成。
清代的小脚理论百花齐放。流行最广的是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寸心《金莲美》又提出续七字(窄薄轻柔俏折凹)和益七字(光滑细腻白嫩甜)。燕贤《小足谈》提出金莲"廿美":瘦小香软尖、轻巧正贴弯、刚折削平温、稳玉敛匀干。知莲《莲藻》则把金莲之美分为形之美、质之美、姿之美、神之美。我们只以为小脚越小越好,这就外行了。李渔批评那些脚小之至寸步难行的"抱小姐",称她们为泥塑美人,与刖足无异,不值钱;最好的小脚是小而无累,能走路。方绚也说最好的小脚是"秾纤得中,修短合度"。莲迷们普遍认为,好小脚犹如好诗词,要有神韵。而神韵,那可是极玄妙的一个术语。
现代作家一边倒地批判小脚丑陋,一个例外是林语堂。许多年前读他的小说《京华烟云》,注意到他将小脚写得很美。书中,木兰的父亲受了梁启超的影响,不让木兰缠足。当木兰看到桂姐那双裹得整整齐齐的小脚时,羡慕不已:
"刚走上船的这位少妇的脚,可以说几乎达到十全十美的地步--纤小、周正、整齐、浑圆、柔软,向脚尖处,渐渐尖细下来,不像普通一般女人的脚那样平扁。……当然她的美并不全在脚上,她整个身段儿都加强了她的美,就犹如一个好的雕像偏巧又配上一个好座子一样。她那一双周正的小脚儿使她的身体益发妩媚多姿,但同时身体仍然稳定自然,所以无论何时看,她浑身的线条都不失其完美。……桂姐真是够高的,头与脖子都好看,上半身的轮廓成流线形,丰满充盈,至腰部以下,再以圆而均衡对称的裤子渐渐尖细下去,而终止于微微上翻的凤头鞋的尖端--看来正像一个比例和谐的花瓶儿,连日观之不厌,但觉其尽善尽美,何以如此之美,却难以言喻。一双不裹起来的大脚,把线条的和谐则破坏无余了。"
看得出来,林语堂骨子里怀念小脚。他能体会小脚之神韵。
反对缠足的声音早就出现过,太弱,不成气候。我们该记得这些独立思想者的名字。一个是诗人袁枚,他说:"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悲夫!"观点虽然正确,类比却不对头,我们今天看来,缠足和火葬完全不可比拟。另一个是小说家李汝珍,他在《镜花缘》里,让男子遭受缠足之苦,讽刺极其辛辣,痛快。第三个是学者俞正燮,他反对的理由是"古有丁男丁女,裹足则失丁女,阴弱则两仪不完。"我们以为他会说裹足失去一半生产力,他担心的却是阴阳失调;他还有个理由说弓鞋从前是贱服,现在女子穿它,也变得下贱了。我们觉得,俞先生反对缠足当然是对的,但反对的理由实在莫名其妙。最后,我们不要忘记龚自珍和钱泳,也对缠足十分反感,形诸文字。他们是中国传统社会内部产生的缠足反对者。
近代的天足运动,利用的并非传统思想资源。首先是外国传教士对女子缠足现象予以抨击,指出缠足是"自伤肢体","无故而加以荆刖之刑"。1874年,约翰·迈克高望牧师在厦门召开反缠足会议,参加者有60多名妇女,决定设立中国第一个反缠足组织"天足会"。接着,耶稣会传教士立德夫人也创办了天足会。教会组织印行了大量反对缠足的宣传品。这些活动影响了中国进步知识分子,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在广州、上海等地纷纷创立天足会。天足会章程约定,会员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会中同志,可互通婚姻。由于解决了天足女子的婚嫁顾虑,加上梁启超、林琴南、黄遵宪等文化名流大力倡导,天足运动声势浩大,得到全国各地的热烈响应。民国成立伊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通令各省劝禁缠足,风俗一变,天足成为时尚。民国年间的禁缠足工作有时失之野蛮,发生过多起当街解去裹脚布,妇女羞愤自杀的事件。许多地方以解裹脚布的多少作为县长考勤指标。
中国最后一代缠足妇女为移风易俗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她们替后人忍受了所有疼痛。我们知道,许多现代文化名人,如鲁迅、沙汀都和他们的小脚前妻分道扬镳。一种维系千年的习俗猝然斩断,伤口一定流出殷红的血。总有人处于刀口,任何一种新信仰都需要祭礼。如果我们偶尔想起,应当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