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4:56:51
爱情,男女之间的事。但我们眼里的,往往大多数发生在英雄美女,才子佳人之间的。殊不知,土匪流氓,地痞无赖,乱臣贼子也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我们看到的,或传诵的往往是第一种,对第二种往往视而不见。

  爱情,讲究机缘。机,就是指时机,缘,则是巧合。往往错过了时机,就没戏了。当然也有痴心者,一直等待,等到了时机。并且,这事,有很多的动物性原理,一方有情,另一方无意,往往成不了美事。也就是时机未到。当然,这些概念指的近100年,100年前的婚姻爱情大多都是权威决定。当然那时也有补救措施,如纳妾。而女人就比较晦气,往往就偷情了,最著名的例子如潘金莲。所以人们可以传诵唐寅,李白的风流,却对潘金莲等人嗤之以鼻。

  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因为需要产生了社交,而社交往往产生男女之事,没有纠葛的当然有结果,很纠缠的如普希金,反因此而死。

  所以最美的爱情往往又与死亡联系在一起。所以有人选择去梁山伯与祝英台墓去结婚,真该好好考虑一下性质。

  至于婚后,也不是想像的一样,教授夫妻往往大吵大闹,而路边馄饨摊的夫妻倒是卿卿我我。万物是变化的,而爱情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