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城雄:警惕外资“绕道”倒腾中国稀土//南北稀土初现雏形 欲抗外资挽救国际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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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城雄:警惕外资“绕道”倒腾中国稀土//

外资倒腾“中国碳” 煤炭被严重贱卖

2010-06-18 12:04  来源:环球时报  评论 5查看评论 【字体:

  上周,韩国资源公司与浦项制铁组成的财团以5976万元人民币入股一家中国稀土生产企业。有行业人士担心,在中国对稀土原料出口控制严格的情况下,外资公司通过在中国设厂或者收购,简单加工稀土产品的“变相出口”行为会愈演愈烈。

  这种担心不难理解,在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之后,我国与国外企业之间的并购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在众多的并购案例中,我们发现无论是买还是卖,往往是不合算的占多数,这一方面是我国的企业缺乏国际并购的经验,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相关法规存在缺陷,使得许多外国企业在法律障碍不高的情况下,以低廉价格就控制了中国的优质企业和战略资源。一些明显不公平的并购事件,只是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关注,才有政府部门介入。因此,虽然中国并未禁止稀土产品的出口,但是对战略性资源,我们应当在外资并购方面加强规范,尤其是强化对外资并购国内资源类企业的审批,从而保证国内对稀土资源的控制力。

  首先,应当严格禁止或者限制外资收购我国的资源类企业。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虽然各类资源从总量来说比较可观,但我国目前人均资源消耗量大大增加,资源紧缺的问题日趋严重,各类资源价格迅速上涨。外资如果收购我国资源类企业,他们就可以享受资源价格上升带来的暴利,导致中国老百姓国民财富的流失,令人痛心。

  其次,对于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应当有效控制。过去,我国对稀土没有出口限制,导致其长期廉价流失。在采取出口限制之后,稀土廉价流失现象得到遏制,价格大幅上涨,我国企业从中获利颇丰。但是,由于我国的稀土出口采取配额制,导致没有获得配额的企业只能向有配额的企业高价购买配额,使获得配额的企业可以坐享高额收益。这一政策不利于鼓励公平竞争和提高经营效益,反而激励企业寻租,为外资继续廉价出口稀土资源提供了操作空间。因此,对于稀土资源的出口完全可以通过关税而非配额的方式进行,通过大幅度提高稀土出口关税,既可以限制出口,又能将获得的超额利润纳入国库,而不是只属于某些企业。即使外资通过对资源产品简单加工之后出口,以规避资源出口限制的现象,也可以通过关税方式有效遏制。

  第三,对于涉外并购的审查应当适度有效。在国外,不仅有严格限制资源类企业的相关法律,审查制度也非常严格。如在去年中铝收购力拓久拖不决、最终失利的过程中,澳大利亚多个有关审查部门就起到关键作用,其他成功的并购案也均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与之相比,我国目前的收购审查制度不够完善,往往是对于受到公众关注的并购严格审查,而很多情况下则几乎没有审查,审查部门的随意性非常大。例如徐工机械被收购事件中,外资收购的价格非常低廉,如果没有成为公众事件,很可能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我国应当制定完善的涉外并购制度,对于非资源类的并购只需要进行安全性审查,如果不会危害我国的国家安全、产业安全、公共安全,那么就应当允许;反之,则必须通过审查予以有效限制,如果并购过程中涉及国有资源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应审查交易的公平性,避免国有资产在并购中的流失。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在涉外的经济活动中遵循市场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效率。

  总之,在我国经济国际化日趋深化的进程中,涉外并购事件会越来越多,中国的资源类企业很可能会成为更多外资企业并购的目标。制定完善的并购政策,加强政府在涉外并购审核中的作用,既能保护国内外企业合法权益,也能配合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政策,堵住“变相出口”中国战略资源产品的漏洞。▲(作者是中国科学院战略问题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 

南北稀土初现雏形 欲抗外资挽救国际定价权

2010-06-12 11:34  来源:人民网  评论 4查看评论 【字体:

  6月10日,一则关于韩国资源公司和韩国浦项制铁集团公司联合收购中国稀土企业的新闻,使得本已持续发热的稀土行业更加躁动。报道称,上述两家韩国企业组成财团以5976万元人民币入股中国“永新稀土公司”,韩资控股60%。

  在我国对稀土严控资源、收紧配额的背景下,外资在中国稀土行业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作为世界稀土第一供应大国,中国却缺失国际定价权30年。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 为挽救稀土国际话语权,北方稀土将由包钢集团主导,但南方稀土除了五矿集团外,还将有其他大型国企参与。最终有可能将形成南北两大稀土集团。

  外资觊觎中国稀土

  韩国浦项制铁集团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钢铁制造厂商之一,2003年,浦项制铁正式成立浦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在华投资已超过24亿美元。

  而被媒体锁定的包头永新稀土公司(下称“永新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落户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的重点企业之一,经营范围涉及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及延伸产品、稀土化合物、永磁材料、化工产品。

  多位业内人士都对外资进入稀土行业表示担忧,他们认为外资之所以进入中国稀土行业,目的就是绕开配额,获得原料。由于国内拥有出口配额指标的企业可以转让指标,这就给这些外资企业以“可乘之机”,他们可以通过国内代理企业购买配额用于出口。

  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士告诉记者,合资公司存在买配额出口的现象,但无论配额指标在谁手中,配额的数量是固定的,因此合资公司的收购行为不会导致出口配额的增加,“除非他们买初级产品后走私出去。”

  按照国家规定,外资企业被禁止涉足稀土矿山开采和初加工的领域,但在深加工环节并不限制与外国企业合作。

  但这些外资企业除了获得正常的资源和配额外,还可以买到通过不正当渠道生产出来的稀土分离产品,如此,他们的深加工,乃至走私活动可以不受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限制(稀土生产严格按照国家给予的生产指标,这被称为国家指令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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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倒腾“中国碳” 煤炭被严重贱卖

2010-06-12 09: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评论 5查看评论 【字体:

  当中国政府承诺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将比2005年减少40%到45%的时候,就已经预示了这个市场的巨大商机。而最先看到这个商机的却是来自海外的资本投资集团,目前中国企业在碳交易上从规模、资金到技术都与这些外资存在着很大差距,导致了诸多“贱卖”案例的发生,这让中国企业陷入了极大的被动,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一现状还没有得到重视。

  斥资百亿乘虚而入

  “在中国市场上,我们有一只8亿欧元规模的基金专门做碳交易。”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董事总经理路跃兵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谈到投资中国市场,显得底气十足。

  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可以说是最早进入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外资企业。

  2005年,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一个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的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

  该清洁发展机制指出,一方面,允许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具有温室其他减排效应的项目,并用这些项目所产生的低成本核证减排量(cers)抵消发达国家的部分减排义务。另一方面,针对发展中国家有许多能够减少或避免排放温室其他的项目,由于经济效益不好,或存在技术难题而无法开展的情况,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cdm项目的合作,获得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先进技术或资金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减排量来抵消自己的减排义务。

  也就是在2005年这一年,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就制定好了在中国的发展战略,即通过cdm融资投资中国的低碳产业,进而为全面股权投资打下扎实基础。此后,这个集团就开始游走在中国大型电力企业之间,运作参与cdm项目、购买cers,以及对一些cdm项目的前期融资。截至2010年5月,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在中国运作的cdm项目总数超过50个,签约金额达到60亿元人民币。

  而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粗略估计,目前聚集在国内投资运作碳交易的外资资金量已经超过百亿元人民币。除了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还有包括瑞典碳资产在内的欧美多家碳交易投资资本公司,都在2006年前后进入到了中国市场。

  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200多家中国企业通过“卖碳”获得了来自海外企业的资金补助。其中,包括中电投青海金沙峡水电、宁夏银仪风电等13家企业已经拿到现金,总计金额达3亿多元人民币。

  另外,外资除了在国内cdm项目上进行投资运作,来自海外投资机构的气候变化债券、低碳私募股权基金等碳金融衍生工具也开始在国内市场逐步研究、酝酿和布局。路跃兵表示,随着未来排放空间越来越小,碳减排资源也将成为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这也必定会有市场和价格机制的出现。而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也一直在研究推出气候变化债券,推动政府机构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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