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否核定营业期限 - Qzone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50:05
目前,个别地方的工商局将营业期限(即有效期限)作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的一个登记项目加以核定,有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将营业期限核定为4年的,有依据前置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予以核定的,还有以经营场所租凭合同期限为核定标准的。总之,核定的依据和标准可谓多种多样。
上述核定是否合理合法?笔者认为有待商榷。
第一,法定登记事项中并无营业期限一项。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如下: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此条没有将营业期限纳入其中,所罗列的应当登记的主要事项也没有使用“等”、“其他”等概括性用语,属于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因而排除了包括营业期限在内的其他事项。而且,《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和《行政许可法》对营业期限或有效期如何设定,也都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法无规定不得为的原则,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人为设置营业期限,显然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
第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已被废止,《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仅属于部门级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营业期限的核定依据。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7号——《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明令废止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核定4年营业期限的依据已经不存在。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只能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个体工商户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个行政许可项目,营业期限的核定意味着对于行政许可的期限的界定,当然应当由法律、法规进行设定。虽然《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个体工商户……每4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但该规定只是一个确定数额收费的国务院部委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将其作为核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限的依据,并不妥当。
第三,前置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七条规定: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从中可以看出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的不一致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答复》进一步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许可证、资质证管理的企业,其营业期限与其许可证、资质证的有效期限不是同一概念。企业的营业期限是该企业合法存续的期间,因此,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不应根据其许可证、资质证的有效期限核定,也不应该根据许可证、资质证的有效期限对营业执照设置有效期。此条同样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因此,以前置许可时间为依据来核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的做法缺乏根据。
第四,为方便管理而把经营场所租用合同期限作为核定营业期限的标准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
为方便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和便于管理费的收取,有些工商局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租用合同期限作为营业期限的核定标准,如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营业期限就核定为1年,但最长不超过4年,以促使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发生变更后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此核定,显然于法无据。
由于营业期限较短,个体工商户不得不频繁换照,工商部门也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应对个体工商户的换照。如此一来,既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成本,也造成了工商部门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而且损害了个体工商户的利益。
有的同志提出,如果不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核定营业期限,一旦该个体工商户不来验照,或者歇业后不办理注销手续,工商部门将无法应对,以致造成大量名存实亡的“死户”,给管理带来不便。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工商部门在个体工商户不办理验照或歇业后不办理注销时,可在依法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副本后予以注销,并向个体工商户颁发注销登记决定书。
此外,笔者认为,由于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核定经营期限是不妥当的,所以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期满后不换照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定性为无照经营也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