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新36条”须政府转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54:20
实现“新36条”须政府转型
社评 2010-05-14 23:32:59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新36条通过12项鼓励和引导措施,为拘泥于产能过剩领域、投资渠道逼仄的民资,在基础产业和金融服务等六大领域拓疆扩土提供了政策指引。
私人部门的投资准入问题,既是个经济市场化改革问题,同时也是个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政府行善之手与市场机制的边界问题。
无须讳言,通过政策为私人部门拓疆扩土,使得准入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在无法获得有效的制度性准入保障的情况下,私人部门的准入就只能依仗政策的变化。事实上,2005年非公36条实施以来,私人部门在投资准入问题上遇到了一些玻璃门,这并非仅是政策落实问题,更在于新政策与现有制度之间的某些张力。
显然,这些因现有管制所出现的玻璃门和暗礁是不可能仅依靠新36条及其细则就化于无形。要真正打破牵制私人部门或隐或显的投资准入门槛,需要彻底改革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通过法律和制度界定政府行善之手与市场机制的边界,并建立起为市场服务的现代经济管理理念。具体而言,可以考虑向这些方向努力:逐步变投资审批和核准制为备案制,让私人部门在市场机制下自主判断损益和是否投资,而非相关部门根据产能、资格等标准来掌控私人部门应否准入的生杀大权。如果能实现以上改革思路,那么不仅会大大减少寻租空间,也能真正扩大民营部门的投资自由度,保障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和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效率。
调整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清晰厘定行善之手与市场之边界,以及政府建立起服务市场的管理理念,是有效打破私人部门准入暗礁和玻璃门的必要条件。因此,真正促使新36条名至实归还需加快关键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避免因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导致民营部门无法在这些领域安家落户。由于这些关键领域目前市场化程度不高,民资的市场化生存业态很难契合非市场化或半市场化运行格局。以金融业为例,在当前利率非市场化决定机制下,民资投资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还需要更多的努力,因为管制下的利率可能无法有效覆盖风险敞口。至于国有银行能够在低于自然利率的管制利率下发展,与“软约束”下或隐或显的补贴分不开。这是民资进入所无法获得的。银行系统的实践显示,自央行与商业银行分离以来,银行运营产生的利润远远低于其政府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注资的成本。再如水电气等领域,管制使这些领域要真正实现市场化运营还需不断的决心和努力。不过,目前新36条向这个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仍是令人欣喜的。
未来,要真正促使新36条实现,需要政府经济管理体制和理念的变革,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毕竟,民资投资准入是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变革问题,而并非简单的政策落实问题。【21世纪网】本文网址:http://www.21cbh.com/HTML/2010-5-17/2NMDAwMDE3NzQ2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