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严晓玲“子宫”负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06:21

谁该为严晓玲“子宫”负责?

 作者:刘晓原   6月13日,福建三网民诽谤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次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尽管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向法院递交了证人出庭的申请,但法院不同意辩方证人林秀英、林爱德、林斯购出庭作证,只允许了控方的证人丽歌KTV老板林国辉和省公安厅夏法医出庭作证。夏法医在法庭上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当年为严晓玲子宫做鉴定使用的切片已经找不到了。

  如夏法医所说的是事实,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故意将切片给毁了,要么不小心将切片给丢了。

  严晓玲被人送进医院后,护送者就偷偷地跑了,医院只好打了110报警。在严晓玲死后,林秀英听到了不少传言,因而怀疑女儿是被轮奸致死,就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闽清县公安局切取了严晓玲子宫做鉴定,认为是死于宫怀孕。但林秀英不相信这个结论,闽清县公安局又把子宫送给福建省公安厅检验。

   省公安厅经过检验,也认为是死于为宫外孕,并且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中清楚地写明六个月后将送检材料退回原单位,即闽清县公安局。

   为严晓玲做子宫切片检查,目的是查明严晓玲的死因,查清她是否遭到过他人强奸。也就是说,这个法医鉴定至关重要,因为这很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如果鉴定结论不可靠,要么好人被冤枉,要么坏人逃脱法律制裁。

  省公安厅的鉴定,并不是最后结论,也会有错的可能性。因此,病理切片是不能随便毁掉,也不能随意丢弃,必须要按司法鉴定要求保留一段时间。省公安厅鉴定报告注明六个月后将送检材料退给原单位,大概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省公安厅夏法医称送检材料找不到了,说明闽清县公安局没有接到退回的送检材料。为什么一个省级公安机关对司法鉴定会如此不负责任呢?

  林秀英不仅对闽清县公安局鉴定结论不服,同样对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也不服。为此,她提出了送到异地去做鉴定要求。现在可好了,病理切片找不到了,重新再做鉴定几乎不可能了。这样一来,以前所做鉴定就成了最终结论。公安机关的鉴定成了最终结论,三网民还去写文章和制视频质疑,自然就会被怀疑是没安好心,是想影响公安机关在民众中的公正形象,是想让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下降也。

   这让我想起了李志平死刑冤案。李志平死刑案被发现是错案后,公安机关以取保候审方式将关押了近七年之久的李志平放出。此后,李志平开始四处上访。1998年他的案件引起当时的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刘金国(现公安部副部长)重视,刘金国指示对案件进行复查。让人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法院称案卷找不到了,公安机关称侦查案卷也找不到了。没有案卷材料怎么查复案件呀?是真的丢了,还是隐藏起来了?知情人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有人怕承担责任,故意把卷宗隐匿了。有检察官对记者说:“丢失卷宗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一种渎职行为。不论侦查卷还是副卷,都应当永久保存。”2006年6月,李志平案件被《民主与法制时报》曝光,再经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后,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又称案卷找到了。案卷最终是找到了,但至今没有为李志平平反昭雪。

   那么,严晓玲的“子宫”找不到了,不会是李志平案卷找不到的翻版吧?

   我认为,这是不可能了。因为李志平死刑冤案,当年有很多媒体作了报道,没有遭到任何的“封杀”。而严晓玲之死,以及她的死引发的诽谤案,如今都成了敏感话题,成了与社会稳定相关之事。连媒体都不敢进行舆论监督,还有哪个部门会替死去的严晓玲说话呢?

   当年李志平案卷找不到了,有检察官认为,这是渎职行为。现在严晓玲“子宫”找不到了,也有检察官认为,一定要以渎职罪追究责任,杀鸡儆猴。

    附:福建网民诽谤案二审庭审纪实;福建三网民案二审程序公正吗?

      知情人称案子很难有新进展 再拖20年也有可能

     http://news.sina.com.cn/c/l/2006-06-24/1209102426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