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著名教育学家(三)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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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翰·菲力特力赫·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 1776-1841)

是十九世纪中叶和末叶"赫尔巴特学派"的创始人,是第一个试图把教育建立为一门科学的理论家。

    赫尔巴特是近代资产阶级教育家中第一个试图把教育建立为一门科学的人。古代社会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后来的夸美纽斯、洛克、卢梭、裴斯泰洛齐等人,都曾提出过自己的教育体系。但都没有形成科学规律的形式。赫尔巴特试图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建立教育目的论,在心理学基础上建立教育方法论;他不仅指明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指出了它同其他学科的相互关系,而且提出了科学的术语、定义和分类。

    关于教育目的。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最高目的","教育的唯一的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而这种道德是由五种永恒不变的观念,即内在自由的观念、完善的观念、善意的观念、法权的观念和正义的观念组成的。赫尔巴特还把儿童未来的目的分为两部分,即希望达到的目的和必要的目的。所谓希望达到的目的是一个人有时可以根据自由选择而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或者说与职业选择有关的目的。为达到这一目的,教育就必须发展人的多样的、各方面的感受性,培养人的多方面的兴趣。所谓必要的目的就是道德的目的,这是一个人在任何活动中都必须达到的目的。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本质就是以各种观念来丰富儿童的心灵,把他们培养成具有完美的道德品格的人。

赫尔巴特把整个教育过程分为管理、教学和道德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他说:"如果不坚强而温和地抓住管理的缰绳,任何功课的教学都是不可能的。"管理的方法,他认为第一是威吓;第二是监督以及与此相连的命令和禁止;第三是包括体罚在内的处罚。他还把威信和爱作为两种辅助的管理方法。

    赫尔巴特发展了前人关于教育性教学的观点,把教学作为教育的最主要和基本的手段。他说,没有教学,就没有教育,他认为教学都要发生教育作用的?quot;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他把人们的兴趣分为六类:经验的兴趣、思辨的兴趣、审美的兴趣、同情的兴趣、社会的兴趣、宗教的兴趣。为发展学生的兴趣,他认为首先必须培养学生的自动精神,因为"津津有味地学习的东西,能够很快地学会巩固地掌握"。

    赫尔巴特以统觉来阐明教学过程,提出了教学阶段的理论。这就是把教学过程分为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四个阶段。明了就是向学生明确地讲述新的教材;联想就是通过教师和学生谈话,使学生把新旧观念联合起来;系统就是学生在新旧观念联系的基础上,去寻找结论、定义和规律;方法就是把已学得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培养学生有逻辑地、创造性思维的技能。赫尔巴特所规定的这些阶段,由他的学生齐勒(Ziller)修改为预备、提示、比较、总括、应用五段,称五段教学法。

    他认为道德教育不仅直接影响儿童的心灵,而且能指导他们的感情、愿望和行为,形成他们的性格。道德教育的方法应该依靠学生已有的美德。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长处,找到学生的善良特征,甚至学坏了的学生的善良特征。用一个火花燃起另一个火花。道德教育的方法,他认为包括以下几种:约束学生;限定学生;规定明确的行为规则;使儿童心灵保持"宁静和明朗";以奖励和谴责去"鼓舞"儿童的心灵;劝告规律的生活方式,家长要保证儿童合理的生活秩序,同时,还要帮助学生分辨是非,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赫尔巴特所建立管理儿童的制度曾经广泛地推行着,这种制度的缺点在压抑儿童的创造性,使他们绝对服从成人的权威。

2、保罗·孟禄(Paul Monroe 1869-1947)

是美国反动的资产阶级教育家和教育史学家。孟禄对于中小学教育、教学法及自然科学的教学等问题,也曾发表过不少值得重视的意见。他说:"前三年是普通学科,后三年则分为几科,学生可随意选择一种,这种办法在美国叫平行学科制这里面有一种理科,是预备将来学生学医、学农业、学工业用的实用学科。此外有商科,美国中学生有30%是学商科的,……还有文科是预备将来学政治、法律等用的。"孟禄十分重视办好中学,他说:"我偏重中学的缘故,因为中学关系颇大,一方面预备升入大学;一方面预备升入大学;一方面预备职业,大学好不好,视中学毕业生如何,中学毕业生不一定都能升学,所以还要使他们有从事职业的能力,以便将来自谋生计?quot;有一次他在谈到中国教学方法时说:"中国今日的中学教学法,是一种讲演式的教授法,学生居于被动的地位,无自动的精神。这种方法学中国古文,或者可用;若学今日的科学,是万万不行的!"。"行以求知"是孟禄教学法思想的核心,是有借鉴价值的。他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还主张使用"设计教学法"。他说:"现在美国教育最新趋势,不仅使学生自动参与学习历程,并进一步使学生自动解决具体问题,这种方法名之曰'设计教学法'。此法起源于法律学校。研究法律,不在研究原理,而在研究法庭所已有的案件,使学生自己先下判断,再由教师指示原则,证明学理。医学研究,也是如此,使学生实地诊病,研究原则"。

    孟禄重视教育,是因为充分认识到人才对国家的重要性,他在一次谈话中说道:"假如中国有三四百的科学专家,就比较中国有三四百万军队还要强些。

3、让·皮亚杰(Jean Piaget, 1896-1980)

是当代杰出的儿童心理学家,日内瓦学派(又长"皮亚杰学派")的创始人。皮亚杰一生最主要的贡献是对儿童智力发展规律的创造性研究。他独具慧眼,在人们熟视无睹的儿童幼稚行为中,发现了儿童思维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关于儿童智力发展阶段的理论。

    他认为儿童思维的发展过程是内在结构的组织再组织的过程,其发展的过程是边疆的但又有明显的阶段性。皮亚杰认为儿童思维的发展,经历四个主要阶段;一、感觉运动阶段,从出生到2岁;二、前运算阶段,约从2岁到7岁;三、具体运算阶段,约从7岁到11岁;四、形式运算阶段,约从11岁到15岁。在感觉运动阶段,儿童的动作尚未内化,不能借助内容言语在头脑中进行,必须表现为外现活动。在前运算阶段,虽然内化形成了表象,但还没有可逆性。到了具体运算阶段,才出现可逆性,因此才有守恒概念。到了形式运算阶段,形成了认知结构的整个体系,才能进行抽象思维。

    皮亚杰认为影响儿童智力发展的因素有四个:一、生理的发育成熟,这是智力发展的必要前提,它仅提供一种可能性,但不能预决发展的方向和水平。二、知识经验,这是智力发展的重要基础;三、社会教育和影响,这是智力发展的基本条件。四、主体平衡化,这主要是指儿童自我调节过程。

    他对教育的工作的基本观点。

一、皮亚杰认为教学不仅要使儿童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促进他们智力的发展,提高他们思维的能力。他说:"教育的目的是造就能够创新,而不是简单地重复人已做过的事的人"。

    二、他认为教学工作必须考虑儿童的年龄特点,符合儿童心理的发展水平。他说:"儿童是具有主动性的人,所教的东西,要能引起儿童的兴趣、符合他的需要,才能有效地促使他的发展"。

    三、他主张让学生自己动手动脑动口主动地学习。

    四、他认为让儿童互相交谈,进行讲座或辩论是获得知识的重要手段。

 4、约翰·杜威(1859-1952)

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他认为,教育是使哲学上的各种观点具体化并受到检验的实验室。他把教育的本质说成是经验的改造或改组,改造经验的过程和儿童的生活过程是一致的。进而又把教育的本质具体化"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

    在教学方面,杜威反对以获取和积累知识为目的,认为这是成人按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学生的,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和个人经验,限制了他们的主动活动,对思维的发展起破坏作用。杜威也不赞成传统学校所强调的教材之间的逻辑顺序,认为"学校课程中相关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因此,他很注意活动作业,如园艺、木工、烹饪、纺织、缝纫等,也注意设置实验室,运用活动的方式进行教学。例如从事缝纫、织布的作业时,要从剪羊毛,用手剔除棉籽开始,"循着历史上人类进步的足迹",重演从原始到现代的全部过程。

                                   

    杜威主张"从做中学",即把获取主观经验作为确定教材、教法和教学过程的基本原则。他认为应教学生去"做",而不是去"学"。

5、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1828-1910)

以文学巨著《战争与和平》闻名于世的是俄国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教育家。

托尔斯泰对农民怀有深切的同情和热爱,热心致力于农民教育事业。他曾说:"我之所以要想为人民实行教育,只是为了要救援在那里要淹死的许多普希金、奥斯特格拉得斯基、罗蒙诺索夫。然而在每一个学校里,这些人都是成群而众多的。"

    他两次数赴西欧考察,亲眼目睹了资产阶级教育的真实状况,这些兵营式的学校盛行的严酷体罚、强迫纪律、呆读死记等,给他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他在日记中愤慨地记载了他的观后感:"所看到的都是儿童的一些愁眉苦?quot;,"死气沉沉","孩子们是被吓呆了的,被毁了的","总而言之,就是压制一切高级能力,而去发展那些符合学校状态的能力----恐惧、记忆力的紧张和注意力","糟得很","可怕"。对外国形式主义的教学方法和枯燥无味、令人讨厌的教产书也给予了尖锐的批语。他回国后,研究了俄国学校的教学情况,并表示不能搬用外国的教育制度,要走"自己的路"。

6、约翰·哥特利勃·费希特(Johann Gottileb Fichte,1762-1814)

德国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著名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

他说过:任何人如果认为自己是别人的主人,那么他自己就是奴隶。费希特教育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他主张依靠教育的力量,国家的力量,团体的力量把人民组织起来。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具有为国效忠的观点,他主张儿童从很小开始就把他们组织起来,使他们过比较严格的集体的意志,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如果儿童的行为违反了团体的意志和利益,应予惩罚。为了团体的利益,可以强行推行一些必要的纪律措施。

费希特认为教育的目的是使整个人类都成为完全的人。而培养国民的爱国心是教育的第一要务。他说:"如果事关国家民族的独立,那么个人虽死也在所不辞。如果为国民的生活幸福而死,则虽死犹生"。

    教育方法要以直观性和亲身实践为基础。他说:"感觉为教授及认知的真正的基础,当儿童听人之言而自用之时,宜使知其精确的内容而善导之。"他很强调顺从儿童之性以教之。他说:"儿童有爱好明了及秩序之自然性,宜顺其道从其性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