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华侨反对英帝摧残华侨教育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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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我在南洋马来半岛的吉隆坡,参加过一次反对英殖民政府摧残华侨教育的斗争。当年回国后,曾经写了《南洋归客谈》和《南洋华校注册问题》两篇文章。现在根据那两篇文章的原稿,并参酌1962年归国的老友孙治钦君所提供的材料,对那次斗争的经过情形,记述如下:
一、学校注册条例颁布的远因
马来半岛中的新加坡、麻刺甲、槟榔屿三州,当时归英国直辖,称海峡殖民地。其余彭亨、芙蓉、雪兰莪、霹雳四州,归英保护,称英属马来联合州。合而称为七州。七州的居民,华人占多数。无论市街城镇,或是村乡山谷,没有一处没华人。据1921年4月中人口调查,华人竟占总人口的1/3。
光绪三十年之前,当地华侨赖以传播文化的,只有私塾。后来繁盛的地方,才渐渐创设了些学校。最早开办的学校,到1921年时已有近20年的历史了。其时,国内教育界名人如黄炎培、侯鸿鉴等,常至南洋各地劝募捐款,并宣传兴办学校的重要。其中办理完善,规模较大的华侨学校,如麻刺甲的培风学校,吉隆坡的尊孔学校等,一经名人宣扬,政府奖誉,无不蜚声国内外。于是兴办华侨学校的风气日盛一日。从此.英国的殖民政府也就日益注意,处心积虑,总想扼杀华侨教育事业。
1919年,英殖民政府通告庆祝欧战胜利之日,华侨因巴黎和会对青岛问题处理不公,闭门不事庆祝,非但不悬灯挂彩,连旗都不升。夜间外人闭门庆祝,提灯游行,华侨照日间一样地买卖起来了。英殖民政府大怒,查知鼓动此举者,是尊孔学校校长宋木林,遂派警搜查,借口其反抗居留地政府,将宋投入监狱。后来又把他遣送出境。此后,英殖民政府疾视华校,更日甚一日。其谋摧残华侨学校之计划,亦日急一日。结果遂产生了1920年的学校注册条例。
二、华侨反对注册条例之行动
1920年6月间,学校注册条例先在三州政府公报上公布,12月16日,在四州公报上公布。公布之后,我华侨学校无不惊骇,群起力争。盖以该条例足以扼杀我华侨教育之生命也。现在且举其荦荦大者几则于下。
(一)条例公布实行之后,所有已经开设、正在开设之学校,须一律注册。否则,即为不法学校。在不法学校为经理者,即视为有违背本条例之行为,得简略之判决后,可处以罚金。
(二)视学官如查出有不注册学校,官厅得出查封之命令,或发出其他之命令。
(三)学校之经理或董事等,均须呈请注册,而为教授者,非得呈请注册领取凭证,不得为教授。
(四)条例内所规定事项,如报告不实不尽,或对于条例之规定有违背者,得简略判决处以罚金。
(五)视学官如查觉有违背条例之学校,得限期函知经理人遵办。如逾限不遵,视学官得将该学校取消之。
(六)官厅如查出学校有政治上之行为,或其行为妨碍地方公众之利益,得宣布该校为不法学校。
(七)视学官如查出校中教员之留用,于地方上公众上之利益有妨碍者,得注销其凭照。
(八)凡在经官厅认为不法之学校内为经理董事或教授者,即视为违法,得处以罚金。
(九)官厅得订立后列各项细则,以规定之:(甲)校舍及宿舍卫生上与地点上之如何合宜;(乙)学校施行规则之办法;(丙)禁止用不合宜之书籍;(丁)学校簿记置备之妥善; (戊)学校内学生医理上之检验法。
学校注册条例,共120多条。上面这9条,可说是其中最关紧要的。只须稍加分析,就可看出这条例施行后,已开的学校,都可能被关闭,未开的学校,可以不必再开。我们单把第8条来仔细看一看。此条笼统含混,无论你的学校办得怎样,他都可以认为不法,轻则罚款,重则取消了。而且其中很有几条,都是蔑视华校教师人格,限制自由的。当时华校校舍,大多是借用会馆宗祠,或租赁民房。若照第9条甲项的规定,不合宜的房屋,不得作为校舍。那么,马来半岛上除了几个特建校舍的学校之外,还有几个学校能存在呢?就是能够存在,学校行政,也得受人支配。甚且我读国文、历史,彼可以9条丙项之规定,谓为不合宜而禁止之。初则禁读华文华书,总必禁用华语华字,势必如南洋某地之取缔华校用华语教授了。
总之,这条例颁布后,无论你注册不注册,他都可以干涉。要你存则存,要你亡则亡。殖民主义者压迫殖民地人民的手段,真是再残酷没有了。当时也有人说:“这学校注册条例,并不是专为华校而设。他校既可施行,何独华校不可施行?”此言我华侨之被其蒙蔽者很多。不知其地学校,除教会性质的和我华人设立的而外,实只有英政府设立之英文书馆。英政府设立的英文书馆,无向自己注册之必要。而教会性质的学校,条文中固注明除外不在内。那么,试问除了我华校之外,还有什么学校要注册呀?
学校注册条例未公布之前,我华侨一闻此讯,立即联合各界提出请求,希望三州议政局不至通过。其时四州尚未提及;然四州各华校已知将来必难幸免,所以也就起而响应。1920年7月28日,四州议政局竟将此案提出。四州各华校于是联名向议政局和三州作同样请愿。要求免予置议。其理由则谓:“注册条例非根本上所必要,且不适于我国教育之习惯,不便于华校经理、董事及教员,更有碍于教育之精神,而足使社会退化。”词严义正,岂料其时无论三州四州之抗争,都几乎毫无效力。9月2日三州开该案三读会,四州恐三州力单,联合162个有组织的团体,2399名商人,4202名华侨领袖,派举代表向四州议政局和三州议政局同时请愿。请愿无效,三州四州相继表决通过。三州和四州议政局里面,都有华侨代议士。这事发生后,我华侨均有公函给代议士,叫他据理力争,勿予通过。四州开三读会的前一天,曾再给四州代议士余东旋一信,要他坚持到底,切勿蹈三州覆辙。然而结果也是无用;不过仅仅修改了点不关重要的条文,作为敷衍了事。
三州四州通过此案后,就先后公布,通告六个月后实行。七州华侨知道这事再向当地政府请愿,也无济于事了,于是想再向伦敦英政府作最后之争。1921年1月遂上了英京理藩部一书。然久久没接到复信。华侨明知当时我南北政府在分疆划界互争地盘的时候,断无暇过问华侨教育,然而也不得不作哀哀之告了;于是三州四州陆续派选余、廖二代表回国,请求南北政府向英政府提出交涉,向各界各团体请求协助。结果政府仅发了几个敷衍的电报,各界各团体开了几个会,发了几个电报,就默默无声了。
三、英殖民政府通告施行之反响
自三州议政局和四州议政局先后通过注册条例后,我华侨各界力争不已,一面并电请驻英国公使顾维钧恳为据理交涉。当时表面上似乎平静无事,而实际则斗争甚烈。到了1921年 5月19日,英殖民政府忽而通告七州华校:“自6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所有各华校,须一律注册,否则,即照条例上的规定办理”云。时期迫促,于是各州遂开紧急大会,筹商挽救对策,并各选派代表到新加坡去。
5月31日,新加坡华侨教育总会召开七州华侨联合会议。出席者有新加坡代表黄肖岩、涂开舆、曾汝平、曹寿山,麻刺甲代表吴剑寒,槟榔屿代表荣渭阳,芙蓉代表谭春培,雪兰莪代表周君南,霹雳代表梁受谦,和新加坡各校总理、董事、校长、教员数百人。连议五日,议决:(一)公举总代表二人赴英京请愿;(二)国际交涉未了,请愿未完以前,一致不注册;(三)急电政府及顾公使,力图挽救;(四)总代表赴英京请愿费用,由七州分担;(五)公举钟乐臣(闽人,槟榔屿华侨银行经理)、吴源和(侨生,在槟榔屿执行律师职务)两君为代表。并议决在总代表赴英后,应由各公团学校联名呈请新加坡总督及议政局,请展缓施行该条例。又由各州商会、教育会、学校函达驻新加坡伍总领事请向新加坡总督婉商。新加坡总督因我华侨请求之力,始允展缓一月,惟不许宣之报章,达之函电。所以总督允许展绥于前,而各州华民政务司--专管关于华侨之政务--却仍依据了旧限,终日用种种利诱威胁的手段逼迫于后。6月6日雪兰莪华民政务司忽来传吉隆坡(雪兰莪州首府)循人、中国两校总理及校长,迫令将注册表格携去。中国校总理张某甫拟与之申辩,华民政务司竟至大声呵斥,他说:“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去做什么,不用和我多讲。”又谎说嘉影育华学校已来索取注册表格,不日就来注册。
自此之后,华民政务司就每日来传几校,对甲校说乙校已注册,对乙校则说甲校已注册。虽和他说总督已允许展期,他也置之不理。后来费了很多周折,这种玩把戏的做法,方告结束。
自通告实行之事发生后,槟榔屿和霹雳的华侨抵制最坚决。霹雳各华校于6月27日因当地政府逼迫,一律宣告停办,以待伦敦解决。槟榔屿则无论何界,对于此事始终反对,且处处从积极方面着想。槟榔屿当地政府对华侨之种种集会,都不十分干涉。听说因为槟榔屿的华民政务司是爱尔兰人,对于是项条例,原不十分赞成。情况最恶劣的,要算是雪兰莪了。自从通告后,政府就威胁利诱无所不用其极。起初想专从各校董、校长方面着手。后来看看情形不好,于是就又对雪兰莪华侨教育会耍手段。雪兰莪华侨教育会会长辛百卉、叶大池平日和英政府很为接近。英政府知其一为雪兰莪公立尊孔学校总理,一为循入学校总理,就不知怎样的从他二人人手;他二人又不知怎样为其利用,竟在6月7日这天,开了一个紧急会议,提议“倘伦敦交涉未了之前,当地政府仍限期逼迫,本州惟有先行保留注册,以待解决”。当时在场的人为其蒙蔽胁迫,竟都举手赞成通过,只有三人不表示态度。先是该州代表周君南由新加坡回来时,曾开大会报告会议情形,不知什么用意,竟把在新谈话会里某人主张中的第三步办法,尽力解释其有利无弊。所谓三步办法,是(一)展期至7月15日后,再要求展缓;(二)如办不到,各校暂时停闭;(三)停闭有妨碍,则照国际交涉办法,加“保留”二字。保留注册,是否妥当,是否有效,明眼人不难一见即知。即使妥当有效,也应当等第一、二步办不到时,再行提及。况且七州华侨联合会议议决,在“国际交涉未了,请愿未完以前,一致不注册”。其时顾维钧亦自英来电,谓“已与英政府交涉,惟望侨校一致,勿在交涉未了之前,先行有一校注册。否则,足以打消交涉之效也。”七州联合会议既有此决定,顾公使又有此劝阻,七州华校自应一致坚持,顽强斗争,方有转败为胜之望。不谓雪兰莪一州竟把非正式的个人的主张,径行开会表决。蛛丝马迹,显然可见。且其时应做之事极多,如筹集总代表赴英用费,和请各团体盖章于代表所持证书上等,都系重且要者。乃不此之图,而惟急急于保留注册,更不料辛、叶等,竟于次日将此表决案往询华民政务司可否照行。该政务大喜,谓“无论怎样,可担保照办”。且恐言之无凭,更特复辛百奔一函。函文译之如下:
径启者:
本日上午承四州府议政员朱嘉炳先生至署晤谈,并蒙先生与叶大池先生列席。借悉各学校学董教员均拟先行“保留”注册,以候伦敦交涉案之结束等因,自无不合。如英京理藩部于收受南洋华侨请愿书后,适将此条例取消,则将来前项注册,自当作废。弟深信贵会各职员会员对于此事,均愿协同赞成,以期施行无碍。而政府对于无意妨犯此条例者,决不愿有所追究也。此致雪兰莪教育会正会长辛百卉先生
一九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四州府 华民政务司
辛百卉接到此函后,就召集会议,询会众满意于此答复否?其时即有该地尊孔学校教员袭靖之、董绍求(6月7日开会时两人均未出席)起而反对。于陈说利害后,斥其为倒行逆施。于是前次会议中之举手者,始知为其所欺,亦继起反对。辛、叶原拟于此番会议后,即迫雪兰莪州各校在6月30日以前先行保留注册,以破坏七州大局,阻止总代表赴英。讵意反对者坚执即欲保留注册,亦当得七州同意,一致进行,断不可一州单独而行。当时会场上舌战极为剧烈。在辛、叶方面,有该会治事部长黄处达(尊孔学校司理)及前举赴新代表周君南(尊孔校长,北大经济系毕业,湖南人)等。在反对者方面,有沈职民(循人学校教员)、袭靖之、董绍求、沈厥成(均尊孔学校教员)等。周君南年轻胆小,又无定识,于剧烈争执时,竟起而为辛、黄等再三解释保留注册之有利无弊。以致过了几天,外边发现了一种传单,说其为“顺从辛、黄而为之鼓吹游说者”。
后来会议结果,仍派周君南赴新加坡召集各州代表,开七州华侨联合会议,以征求同意。周赴新后,辛、叶等四处发信运动保留注册。新加坡华侨中学、养正学校等校校董,颇赞成其说,但为顾全面子,尚不敢公然附和。这时外面的反对声,已愈唱愈高。新加坡召集会议时,会场上有人持外间揭穿雪兰莪华侨教育会黑幕的传单,向周君南责问。周虽力辩其无,然而自此以后各州无不鄙其人焉。且无不痛恨辛、黄等之倒行逆施,一致反对保留注册。周代表乘兴而去,败兴而回,亦可谓蒙于利而昧于势者矣。辛、叶等见教育会不足以售其计,乃转而向其所主持之学校。6月27日吉隆坡循人学校开校董会,叶大池主张在7月11日先行和尊孔学校单独注册。他说:“不是这样,我将无以见华民政务司了。”
6月30日尊孔开校董会,辛百卉、朱嘉炳、黄处达等竭力要挟,竟以13对7人通过先行注册。这时循人、尊孔两校教职员中,颇有激烈反对者。尊孔教员裘某、董某及沈厥成、朱孟弢四人,因事机已迫,当在这日夜里发电通告各州,请速设法阻止,以免七州侨学大局被其破坏。次日又通告校中学生。于是校内外,州内外群起反对。学生方面在裘、董等指导下组织了学生会,上书劝告,并准备罢课以抵抗之。外间则函电纷驰,公开指责。其中以霹雳和槟榔屿电文最沉着有力,兹录如下,以见一斑。
霹雳致尊孔学校电 总理董事均鉴:闻贵校开会议决单独保留注册,违反大会议决案,且妨害交涉,破坏大局。明达如诸君,何忍出此下策,甘为戎首?国体攸关,务望取消成议!霹雳华校及各公团启。(按6月27日夜霹雳曾电告雪兰莪华侨教有会,谓霹雳各华校因当地政府逼迫注册,已一律停办,请于必要时采取同一行动,坚持到底。)
槟梯屿致尊孔学校电 七州现正筹款派代表赴英积极力争,以图挠救。贵校应毅力坚持,与众一致,以示团结。乃竟违反注册,虽曰保留,结果与实际注册无异。倘因贵校注册,使条例实行,侨校衰亡,教育沦灭,贵校何以对七州侨胞,何以对祖国?万望取消前议,坚决不注册!槟城各校联合会办事处。(按6月27日槟榔屿各校联合会曾来电,谓国际交涉未了前,决不可注册。盖已风闻吉隆坡各华校校董 在阴谋注册也。)
校外州外的反响,这时更愈掀愈高。所谓第一次的展期,至此也差不多快满了。辛百卉等看见外间这般反对他单独注册,乃异想天开,在7月14日联合了尊孔、坤成、柏屏、柏荣、循人五校发一传单,意在打破单独二字。其实,除循人外,其余坤成、柏屏、柏荣三校和尊孔是一系相传,四校校董几乎尽是这几人。名为五校,实乃尊孔、循人二校而已。传单上本拟用辛百卉、叶隆兴、张郁才、黄处达、叶大池等23入具名,后来恐怕外面把他们几个人作为曹章陆看待,所以已经付印了,再去改用“五校校董部同人谨启”数字。单中大意谓:“停办罢课均不当。际此七州会议无切实办法时,惟有采用保留注册,以为解脱难关之具耳。”文末并将采用保留注册之经过情形,再三申述,谓:“此事叠经朱嘉炳、辛百卉、叶大池三君与当地政府协商,得政府正式复函承认(函见前)。是在法律上当然有效,决无疑义”云。
发出后,各州华校校董方面,颇为煽动。幸各地华侨团体之关心此事者,陆续发有传单驳斥,得不敢公然附和。时且有具名“锄奸团”者致书尊孔、坤成两校校董,于驳斥单文外,渭:“苟不顾国家颜面,侨学前途,竟贸然注册,吾辈本天良而行事,一息尚存,断不容尔等苟且偷安也。”该团并探知此传单为尊孔校长周君南(此人后归国任皖南某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因贪污被枪决)所起稿,谓“舞文弄墨,颠倒是非……;凡我侨胞,愿共击之以警将来”,这时外界的情形,都非常愤懑。颇有人说,该地“三星党”将以激烈手段对付这几个主张注册的人。(南洋三星党势力很厚。当宋木林抗拒欧战胜利庆祝时,吉隆坡全埠人力车竟无一辆在市上出现,即三星党之力。该党首领王振南,饶于赀,又谙技击,手下党羽极多,英人见之皆有所忌。此次听说尊孔学校等将单独注册,曾邀尊孔学校教务主任乔荫冈去,问及底细,愤然作色,谓再倒行逆施,当以激烈手段对付。乔为之悚然以惧。)
辛、叶、黄等自在教育会受人反对后,即先后辞去正副会长及治事部长职。而前选代表周君南自在七州华侨联合会议中扫兴而回之后,亦已辞去代表不干。后来教育会开会,遂于7月13日另推覃一才为临时主席;并另选沈职民为吉隆坡代表赴新加坡参与七州会议。又特推代表覃一才、曾伟才二人去和国民党及十九行商接洽阻止注册。而槟榔屿华校联合办事处,亦遍发极为沉痛之函,请各校校董转达阻止。其时尊孔学校教职员方面态度,也极惹起外界注意。自6月30日该校校董部议决先行保留注册后,除最初反对的四人外,都绝不表示态度,也不向学生宣告。而校长周君南竟奔波往来,几于校中不见其影迹。后来因外界的反响和校内裘某等四人反对极烈,始召集几次教职员会议,议决如该校先行注册,全体一致辞职离校。不料到了7月11日晚间,周不知何故,竟说要在次晨先行离校,于是袭某等遂要求其即开会议,申述先行离校理由,并力责其不一致行动,显系另有作用。周不得已,允于次晨召集教职员会。全校教职员16人,除周及庶务罗国升、教务主任乔荫冈不允辞职外,其余13人遂具名公函向校长及校董部辞职。校内学生这时虽已放假,然仍结合团体,从事抗争;自从五校传单发见之后,知校董部方面无可挽回,遂预备宣告退学。并有多数家境稍裕的学生,纷纷预备回国求学。
四、坚持斗争的最后阶段
我是1921年8月12日带了尊孔学生黄仕聪、黄溢华等和新加坡启发学校学生罗在明回国的。
我到家之后,得朋友报告说;“总代表钟乐臣和法律顾问吴源和是?月29日下午3时启行的。送行的人拥挤海滨,有如人山人海,不减当年侨胞欢送尊孔校长宋木林被逐出境时的盛况。当地政府也绝不干涉。”又说:“8月6、7两日,槟榔屿真相剧社、璧如女校、福建女校在建安戏院演剧筹款助代表费,观客极多,结果得三四千元。起初当地政府干涉,后来恐各团体有反对之举,将晚自打电话给平章会馆会长杨君,准予开演。当政府干涉不准时,槟绅陈新政大书‘居留政府不准’字样,贴于戏院门口,见者均怒形于色。’可见学校注册条例引起吾华侨之不满已遍及各阶层。
七州华校对于学校注册条例之抗争,因事关华侨教育前途,意志都非常坚决,原有不达目的誓不休之慨。经过一年多的奔走呼号,斗志并不减杀。1921年8月25日槟榔屿中华学校开教育界大会,到会的人数极多。大会议决:(1)交涉未了以前,遵照七州联合会议案,无论如何,概不注册;(2)华民政务司如来干涉,就和他严重交涉(因为华民政务司曾允代表赴英请愿时,决不实行注册);(3)干涉一校,即由这一校出名请律师和政府办交涉,费用各校公派。干涉全体学校时,自然群起出名;(4)联络土生之为政府科员者,和政府疏通,请勿强迫注册。
这次到会的人,态度异常强硬。有人提到保留注册时,即为大众严词驳斥。怡保亦在先一日开会,除商学界到会外,并召集各埠土生参加会议,以通声气。新加坡各校和各界也开过大会,议决的和槟榔屿第一条相同。9月19日由新加坡、槟榔屿发起,又在新加坡华侨教育总会召开第四次七州联合会议,议决的重要案是:(1)静候请愿消息,在请愿期内一致不注册;(2)暂时一致停课,组织14人的非常学校。(当时殖民地政府法律,凡不满15人的学校可不注册,所以坚持斗争者即主张开办14人学校以抵抗之。)
在这七州华侨各界坚决抗争之际,不料吉隆坡一地华校如尊孔、坤成、循人、柏屏、柏荣等校校董辛百卉等竟独违众议,不顾整个侨学前途,于8月初偷偷摸摸地去向当地政府注册。因校中教职员几乎全体辞职离校,学生亦拒绝入校,被殖民政府骂了一顿,退回注册表件,碰了一鼻子灰之后,知非从速找校长教员不可,于是就去找周君南。周君南自从被逼辞职后,口说到新加坡去,却只是逗留在巴生。后来又偷偷到吉隆坡去。住在黄处达家,昼伏夜出,行动非常诡秘。盖思时机一熟,即行回任。辛百卉虽然找到了他,但因为他曾起草五校主张保留注册的传单,大受当地华人反对。他一看势头不好,就溜之大吉,到新加坡去办商报了。对尊孔学校,他荐了个自己的同乡王志超去做校长,把随同他辞职的同乡教员、助教,一概请了进去。王志超到尊孔做校长,是和辛百卉当然是有所协商的。所以他到校后,就在8月23日去注了册,得了允许他做教员的凭照。
王志超得到殖民政府准其当华校教员的凭照后,于9月3日居然擅自开校了。尊孔学校系乙种商业专校附设国民学校,原有10班学生共300余人。开校那天仅到百十余人。商科三班和补习科一班仅到了五六人。直到开校一个多月后,商科三班也仍只有lo人。开学那天,王志超怕学生反抗,预先去请了六个警察来,肩着枪站在门口。他还请了殖民政府里的华民政务司和参政司来下训词。
王志超虽然捧了英殖民主义者来作护符,可是该校校友会,仍旧开会反对。并且在8月 20。日发了一张“请教王志超”的传单。到了25日,该校学生又发了一张全体学生宣言书,对该校校董提出了三条责问:(1)诸校董办学是什么宗旨?(2)我等应该求什么学识?(3)用无道德无人格的教员,是什么原故?这两种传单发出之后,该校置诸不理。而当地英殖民政府的态度,却就此强硬起来了。
殖民政府一方面即开始加紧压迫各州华校,一方面即将先行注册的文件寄往伦敦。以致我代表到伦敦后,英理藩部竟不予接见,驻英顾公使也无话可说。两代表困居旅中,一筹莫展,只得附轮东归。吴代表原系钟代表的法律顾问,总算安抵槟榔屿。钟代表因风闻英殖民政府将不让其回槟榔屿,竟逗留仰光,客死异地!一场有组织的遍及全岛的华侨起来反对殖民主义者摧残华侨教育事业的斗争,遂因一二败类而功败垂成!
作者:董大本 点击次数:1624
出处:《中华文史资料文库》 上传日期: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