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犯罪的担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15:40
我们常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梁启超老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高度赞扬了中国少年,并对他们寄寓了深情无比的新望。梁老先生说:“少年人如朝阳,如春前之草,如长江之初发源;。。。。。。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老先生笔下的少年,指的就是当时的革命青年,我们今天的青少年。在梁老先生的笔下,青少年就是民族和国家的全部。事实也诚如梁老先生之言。远的不说,以中国近代史而言,少年醒则国家民族醒。从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到青年“五四”运动;从二万五千里长征,到“山河破碎风飘絮的抗日战争;从百万雄师过大江,到改革开放的新一轮长征,青春的热血唤醒了沉睡的山河,青春的脊梁托起了一个强大的中国。其间,青少年也曾疯狂过,国家民族因此蒙受过巨大的损失。实情正如梁老先生所言“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病则国家病。“五四”运动和“文化革命”都是以革命少年为主力军的文化运动。但是,“五四”运动中的热血少年开创的是中国近代史的新纪元,使多灾多难的中国走上了一条国家独立,民族自强之路,“五四”少年也就成了我们现代青年爱国的榜样;而文化革命就不一样了,以“红卫兵”、“红小兵”为代表的革命大军经过十年折腾,国民经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自己也成了被毁掉的一代。 每个时代都有这个时代特有的气息,五四是这样;文革也是这样;今天也是一样。“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们的国家终于在风雨之后灿烂起来了。看到今日强大的中国,我就想起了历史上鼎盛的唐朝,心中的喜悦与自豪自然溢于言表,从内心深处为青春的崛起由衷高兴。但是,高兴之余难免有丝丝绞心的焦虑。这丝丝绞心的焦虑常常使我想起靠马上得到天下的清王朝的八旗少年,是他们的无所事事使民族与国家遭受了灭顶之灾。因为当今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种种案例虽然没有上述严重,但也已经到了决不容许我们坐视的程度了。歌舞升平的日子久了,一些优良的传统品德、优秀的文化都随着发展走进了历史。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人的尸骨还未寒,后人就已经忘记了,真的是很悲哀了。

还是让我们看看下面的案例和数字吧:

20096月,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平均年龄不到十五岁的犯罪团伙被侦破,案犯全部落网。

2008年2月22日,宁夏平罗县公安局通过开展有效的侦查工作成功打掉一个平均年龄仅为15岁的少年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2002年3月,福州市台江区公安分局破获了这一震惊福州市的系列抢劫案。罪犯短短的一个月内疯狂抢劫二十余起,最猖獗时甚至一天作案高达5次,且有组织、分工明确、安排周密。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一犯罪团伙的平均年龄尚不足20岁,主犯刘某某竟才是一刚满十五岁的小孩。 

2004年深秋一天零晨,湖南邵东某高级中学的一名女生从宿舍楼顶上纵身跳了下来,零晨四点左右才被查夜的保安发现。

2009年6月12日.凌晨3点左右,觅渡桥下一酒吧东侧,一位女大学生跳河轻生。谢胜龙和朋友潘益民、张平等人下河救人。女大学生被救,37岁的潘益民却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2009年9月25日... 14岁少年仅因伙伴说自己的头发不好看,一时想不通,要跳河自杀。后经过蓝田警方近1个小时的努力,轻生少年被成功营救。

记得新闻媒体报道过,中日中学生夏令营生存训练中,日本10名身无分文的中学生在陌生的环境中都能坚持到训练时间的结束,但是,中国的中学生除一人做到外,其他的学生很快就被组织者收容了。

作者2003年曾在湖南怀化一所中学教过一段初三毕业班,寄宿在作者一个房间的六名15岁左右的男儿没有一人会叠被子。

前些年,曾听媒体报道,考入名牌大学的一个大学生竟然不会吃煮熟的鸡蛋,闹出了连壳吃的笑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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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罗列出新世纪中国青少年犯罪与轻生的所有案例,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也是一个极为残酷令人伤心的数字。

如果要例举青少年因自理和生存能力所闹出的让人啼笑皆非的洋相个案,那就更多了。

 据有关统计,过去五年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了将近百分之七十。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呈上升势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问题中外学者的观点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传媒的高度发展,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和新特点。  (一)从犯罪性质上看,呈现出日趋暴力化的特点 (二)从犯罪动机上看,具有满足物质欲望的贪利性的特点 (三)从犯罪组织上看,具有团伙性特点 (四)从作案主体上看,呈现出农村籍青少年犯罪急剧上升和农村流入城市的青少年犯罪突出的特点 (五)青少年犯罪屡教不改,具有反弹性特点 (六)青少年犯罪具有突发性特点   青少年犯罪之所以形成并呈现出逐年增多的发展趋势,既有主观方面的许多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集中起来说,主要是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四个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青少年犯罪的个人因素 归纳起来说,青少年的两墙根两弱的个性是最主要的因素。所谓两强,一是盲目模仿强,二是好奇心强。所谓两弱,一是辨别是非能力薄弱,二是 自我控制能力薄弱。因此青少年容易受到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残缺的家庭(如父母离异、死亡等),缺乏家庭亲和力  ,给青少年心灵蒙上阴影,极易导致青少年犯罪。有的青少年因缺少家庭温暖和管教而逐渐养成不良习性和反社会意识,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形成孤僻性格,极易步入歧途。其次,父母的生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古人云“有其父必有其子”,家庭对青少年的行为有很大影响。最后,教育方法不当,如溺爱、打骂、放任不管等等,都会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结果。 另外还有就是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不能一味的溺爱和不顾孩子的意愿给他们安排各种学习内容。 三、青少年犯罪的学校因素 最主要的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问题,目前的教育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阶段 .许多学校都片面强调智力教育,忽视思想品德、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只教书不育人。特别是学校对学生的人生观教育和法制教育与青少年所处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极不适应。 其次,老师对差生的忽视和教育不当促使他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青少年所处年龄的特点使他们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对他们有很强的影响。 再次,学校教育中缺乏青春期教育,使青少年对性有一种好奇心理、神秘感和尝试的欲望,易于接受外界不良刺激的影响。 最后,学校老师的某些行为方式也可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例如,有些教师对金钱、权力的崇拜,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会对学生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要知道,榜样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 四、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异常复杂,让人眼花缭乱。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封建迷信杀人放火等等不良社会现象,对青少年成长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暴力游戏和淫秽图书等更对青少年犯罪起着直接诱发的作用。  由此可见,每个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因此要根本的解决这个问题还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采取从小、从小事抓起和贯彻教育、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原则。 ( 一)青少年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个性,意识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坚守住自己的心灵,不随便相信别人,交友慎重。 (二)我们需要重塑家庭价值,因为家庭一直是人们最重要的精神归宿和避风港。如果连最重要的寄托都没有了,那孩子还会对生活抱有希望吗?谁能保证他们不会自暴自弃呢?这个方面国学中的某些观点还是应该值得提倡的。还有就是家长的教育观念也应该与时俱进,来主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而不是一味的以自己固有的观点来要求自己的孩子。虽然他们也是想为孩子的未来多做一份打算,但是应该考虑一下孩子的情况,要不然就很有可能会弄巧成拙,好心办成了坏事。这样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 (三)既然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要改变当前的教育体制有很大的困难,那至少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来进行一些有效的尝试。学校应该结合当前的一些社会情况,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教育,可以多举一些身边的典型事例。还有就是结合当前实际来对他们进行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而非以前的满口白话,不着边际。另外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应规范教师的言行。我个人认为,现在的一些教师的素质确实不怎么样,社会早就是把人的棱角都给磨圆了。还有教师的待遇与其职业很不成比例,社会上也没有形成一种尊师重教的风气,这些原因对教师的素质有很大影响。  (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因此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应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现象,网吧等娱乐场所也应加强行业自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为青少年打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和大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