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为房子而奋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53:00
记 述是媒体的命运。网易新闻试图记述1949年至今的60年时间,这个国家所经历的人和事。人们认识中的解放,停留在1949年。但回溯这60年,我们发现 它其实从未停止,大到统治者怀揣解放全人类的梦想,小到个体追求更有尊严生活的努力,它一直统治着每个时代,历经起伏。60年后的今天,解除人性的束缚令 人欣喜地逐渐成为人类的共识,但它依然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命题。从5月11日到10月1日,网易新闻将在每周一推出一个有关“记忆”的解放专题,为您 讲述从未停止的解放故事……(更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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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家立业,结婚生子,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古训,而房子则是成家立业的标志,是安居乐业的支点。新中国建立后,城市里住房的私人产权逐步消失,但在公有 制度下,房子的供求矛盾却越来越紧张。计划经济下的福利分房,不仅带有明显的等级色彩,而且在逼仄的空间里,毫无隐私可言,从单位到“家”,个人生活被完 全掌控。
从1998年开始,住房进入“市场化”时代,“产权”的概念重新得到认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人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巨大的改善。然而,国家对土地供应的 绝对控制,使得这种改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于是,十年间,房价几度狂飙,大多数老百姓只能望楼兴叹。60年,为了房子,奋斗在继续。
消灭了私有产权,房子却更加紧张
50年代某烟草单位的职工住宅。
建国初的“楼脆脆”
住房短缺和质量问题,是二战结束后很多国家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例外。
建国初期,经过战争破坏的城市,住房大量减少。而战乱后的人口稳定增长,加大了住房压力,一些城市的人均住房居住面积甚至不到2平方米。除此之外,房 屋质量极差,在武汉,1952年有38%的市民居住在棚屋内,在当年对633栋房屋所进行的调查中发现,214栋需要小修,235栋需要大修,25栋极为 危险。有的堂屋“已经塌成锅形,污水尺余,人往上走,随时有塌下的跌伤的危险”;而在河北通县的35833间房屋中,倒塌破漏不能居住者达10455间, 占29%。当时全国各地不断有塌楼事件发生,天津市政府研究室的报告就指出,全市“房屋要马上大量的修理,否则损失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情将不断发生。”

一份1953年土地改革时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解放了可以白住房子,不交房租”
解决房屋短缺无非有两种办法,一是由政府进行公共投入,大量建造公屋,但当时政府没有这个财力。二是鼓励私有制,让老百姓自己建房,但在当时的意识形态 下,一些地方政府对私有房屋的态度往往是“宁左勿右”,如任意的压低房租价格;在发生租赁纠纷时,往往偏向于租房者一方;有的甚至直接没收私有房屋。受此 影响,很多老百姓便认为“解放了可以白住房子,不交房租”,河北省保定市一条街上的租户不交房租者达53%,唐山市3个区不交租者占58%。而在一些县 城,老百姓甚至自行没收、分配地主在城里的房屋。武汉市法院工作报告称:该市有些房客主张“住者有其屋或实行房屋减租”,例如李宗耀等61人占住陈少山耕 莘里和凤凰街的房屋,自1949年以后既不承租,又不按期缴纳合理租金。要他们搬家,个别房客说:“耕者有其田,住者有其屋。”

“干打垒”住房是60年代修建的矿工新型住宅楼被完好地保存下来。
公有制无力解决短缺问题
实际上,在建国初期,中国城市里的房屋很多还是私有的,在过渡时期,政府出台了一些保护措施,人民日报就曾发文,强调“不能按照农村土改的办法来改造城市 里的私有房屋。”不过从1956年开始,国家规定由政府统一对房屋进行分配和租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合理房租,取消中间环节的剥削,并逐步完成对住房的公 有制改造。
公有制虽有利于国家对房屋资源进行掌控,统一配给,但却基本上无法解决“住房短缺”这一紧要问题,私有产权得不到保障使得很多房主不愿出资修缮住宅、 甚至为了躲避分房而将房屋变卖、送人,各地的私人新建住宅数量大大下降,这又加剧了住房短缺。这为日后的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埋下了伏笔。
福利分房时代:并不美好的福利
进入70年代,住房建设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除了极少数“单元楼”,大多数楼是没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筒子楼。
上班是同事,下班是邻居
建国后,我国开始逐步实行福利分房制度。单位将房屋按行政级别、工龄等条件,分配给职工租住,租住者支付很少的租金,有时竟然还不及房屋一个月的维修费 用。福利分房制度虽然让每个人有了住的地方。但居住环境并没有得到改善,政府无力建造更多的住房,与此同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知青返城,普通人的住 房面积越来越小。如天津,建国初期人均住房面积3.8平方米,1972年,人均住房面积下降到3平方米。在广州的一些地区,人均住房面积竟然不到1.5平 方米。在七十年代,很多单位都是建的筒子楼,有一本书描述了当时的生活状况:“曾有无数人在这样的筒子楼里结婚生子。上班是面对面的同事,下班是门对门的 邻居,一到吃饭时间楼道里就油盐飞溅、人声鼎沸,这样的场景和生活方式也许都成了一代人永远的记忆。”
1998年7月1日,在中国一直延续实行的住房福利制宣告结束。
等级化产生不公
福 利分房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按行政级别配给,官越高,面积自然越大,而工人往往只能分得破旧的小平房。当时单位给予不同级别职工的租金补贴也不一样,行 政级别越高补贴越多。与此同时,由于消灭了房地产市场,福利分房制度成为职工获得住房的唯一途径,因而每到单位分房时,职工往往想尽各种办法,送礼的、递 条子的、找上层关系的、甚至权色交易的都有。
全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广州“东湖新村”1979年开工建设。
福利分房,“内部人获益”的制度
福 利分房制度另一个饱受诟病之处,是在1998年国家全面实行住宅商品化时,很多单位以大大低于市场平均标准的价格将公有住宅卖给职工。1998年北京市中 心区住房价格大约6000多元1平方米,有些单位卖给住户的价格是1450元,每平方米差价4550元。如果一套50平米的住房,差价就是20多万,按当 时的工资水平,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了那么多钱。在这项改革中,获利最大的还是那些行政级别更高的官员,因为当初他们分得的住房面积更大,改革后获得的差价 就更多。
市场化改革,房奴时代来临
一位黄石居民向记者展示获得的廉租房租约。
居住条件好了,但买不起房了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开始酝酿住房商品化,直到1998年,住房商品化全面启动,市场化改革使得民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相关统计数字显示,城镇住房 建筑面积由改革之初的人均6.7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的人均20多平方米。比起建国初,这无疑是巨大的进步。然而,房价高已成为悬在民众头顶的新达摩克 里斯之剑。有数据表明“参加房改的城市居民中,买不起房或改善不了住房条件、难以实现住房小康的人口比例,已经占到了中国城镇总人口的七八成以上。”以至 于有学者惊呼,高房价将消灭中国的中产阶级。而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政府在公共保障住房建设上的缺失,如廉租房,使得一部分人不得不选择购买商品房,这又 给银行带来了不可预知的风险。
一些清水衙门的公务员也是普通老百姓,依靠他们的工资根本不可能在北京拥有住房。
“新福利分房”成为变相腐败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此举宣告“福利性 分房”制度在形式上的寿终正寝,然而房改十年后,有媒体开始惊呼:各种变相福利房仍然大行其道,很多单位以自建房、经济适用房名义给职工分房,这些住房的 名义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这就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而最让普通老百姓质疑的是,住房改革之前的福利房是只租不卖的,职工没有产权,其腐败仅仅限于单位分 配的阶段;而现在的“新福利房”,职工能享有产权,房屋能进入市场流通,而且能获得令人乍舌的价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单位自建房、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更大 的腐败。
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小区里居住的多数都是从不认识的人,由业缘、血缘等关系组成的熟人社会不复存在。
从单位到社区:公民意识觉醒
在福利分房时代,每个人几乎都是“单位人”,由于住房不是自己的,所以户主并不具有权利意识,对公共事务毫不关心。而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一个新建的 小区里居住的多数都是从不认识的人,由业缘、血缘等关系组成的熟人社会不复存在。在没有了单位作为“大总管”的情况下,小区的公共事务便需要由业主自主参 与管理,在这种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管理中,业主的公民意识大大增强,不仅体现为对所购置的住房是私人财产的确认,而且连带产生了社区配套设施和社区环境也 是业主共有的观念,任何对社区设施的破坏及对社区环境的污染,不仅被认为是对社区公共利益的侵犯,也被认为是对住房业主权益的侵犯。
纵观中国人60年的住房奋斗史,我们发现,当国家力量全面介入并掌控住房问题时,国人居住条件仅仅得到有限的改善,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捉襟见肘。而最近十年住房市场的繁荣,恰恰是因为对私有产权的重新承认,由市场力量代替国家和集体来开发和供应住房。
但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今天土地制度已成为住房发展的瓶颈。要解决住房问题,其实唯一的出路就是增加供给,可惜我们直到今天仍然利用土地垄断的制度来制造供给紧张,人为制造出普遍的高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