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中电信拟融资400亿元 引发重组猜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47:11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10:16  C114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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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据知名通信网站-C114独家评论消息称,电信重组5月实施。全文如下:
4月12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编号0728)刚刚在香港证交所发布了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详情请见中国电信H股官方网站www.chinatelecom-h.com),该大会将于2007年5月29日上午十一时在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香港JW万豪酒店三楼会议厅进行。从通告透露的信息中,c114专家小组一致认为,重组的方案甚至公布的日期都已经明朗。
该公告内容包括:
修订公司章程:
经营范围从原来的4个省扩展到20个省(第8条第二款)
引人注目的是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内容,摘抄如下:
9.审议及批准,确认及追认授权董事会发行债券
(1)批准本公司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周年大会召开日期,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本外币债券,且该本外币债券的待偿还余额合计最多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发行])。
10.动议
(a)在下文(c)段之规限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的额外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行使该等权力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b)上文(a)段之批准将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需于有关期间完结后行使该等权力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c)董事会依据上文a段之批准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处置之额外内资股或海外上市外资股(H股)(视情况而定)股份,除依据(i)供股(定义见下文); 或(ii)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就股份作出以股代息计划,或规定配发股份以代表全部或部分股息的其他类似安排,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特别决议通过之日已发行之现有内资股和H股(视情况而定)的20%; 及(d)就本第10项特别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第10项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之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12月届满之日;及
(iii)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案赋予董事会授权之日。
11。动议:
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第10项特别决议而获授权发行股份。
C114专家解读:
1、第9,10,11条无非说明中国电信希望募资,但募资方式选择(发行债券,H股配售,H股转增,A股发行)需等股东大会上讨论。
2、募集资金,通过债券方式的,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通过股票方式的,则不超过现有股本(138.8亿)的20%,即大约28亿股,如按中国电信目前股价计算,大约为人民币110亿。这样,中国电信总计大约可获得500多亿的集资额,加上2006年期末的270亿,中国电信将持有750-800亿现金,正好暗合了联通C网的报价。
结论:电信+联通C网已成定局
3、要股东认可发行债券或新股,必须有明确的理由,而不能用“可能”,“大概”等说辞。为此,专家组大胆推测,重组最迟将于5月28日前,最大可能于世界电信日5月17日公告。同时说明中国电信重组方案已完全获国资委认可。
4、电信确定和C网组合,则联通G网+网通,移动+铁通应当是理所应当的选择。
5、重组公告后,电信将顺势在股东大会上顺利通过发行债券和新股的动议。
迷局,其实已经揭开
上述评述谨代表c114专家组意见,正式重组公告,仍请耐心关注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