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实所谓“粮损奇冤”案并非冤案(北京青年报 2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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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实所谓“粮损奇冤”案并非冤案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1月03日15:00 北京青年报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媒体报道了所谓“粮损奇冤”,称“1995年底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地区淮阳县的粮损事件实际上是一起冤假错案,在粮损事件中被撤职降级的原淮阳县委书记李华亭蒙受了不白之冤”。这些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相当的影响,造成人们认识上的混乱。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查清了事实真相。
1995年12月30日晚7时38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仓储粮是怎样损失的》为题播发了这样一则报道:河南省周口地区淮阳县新设立的“四通镇特别试验区”强行接管了该辖区内原属县粮食局管辖的四通镇粮经所,并强行查封了粮库。双方由于在特别试验区是否有权接管粮经所一事上发生了严重纠纷,虽经有关各方面数次调解也没有解决好,致使本应定期对粮库存粮进行的必要检查无法进行,并最终导致粮库内部分粮食被鼠咬成粉、虫结成丝,损失无法弥补。
经国家、省、地三级调查组的技术检测认定:四通镇粮经所储存小麦因虫蛀造成的损失共两项:重量损失7907.1公斤,损失金额13840.93元;质量降等损失和不完善粒增加扣价损失金额96213.62元。两项合计损失金额110054.55元。
1996年1月17日,中共周口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事作出了处理:李华亭因负领导责任被撤销中共淮阳县委书记、常委、委员,淮阳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等职务。这就是后来被人们广为传播的“粮损事件”。
--两年后,李华亭借机翻案
1998年3月13日,淮阳县太昊博物馆副馆长霍进善突然死在家中。经警方调查,这是一起雇凶杀人案。后来,崔建军、贾连军、叶参军、池恒军、孙家田、郝瑞端等涉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先后被逮捕。
尽管其中的池恒军、郝瑞端是“粮损事件”的两个当事人,但这起杀人案和当年的“粮损事件”并无任何关联,周口地区中级法院的判决已明确表明这点。
在案件侦查和审理期间,李华亭等一些因“粮损事件”受到处理的人借题发挥,将“粮损事件”与杀人案扯在一起,以受害者的面目出现,四处散布“粮损奇冤”,乘机翻案。
随后,李华亭等人又在一些新闻媒体上散布有关“粮损奇冤”的各种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人们认识上的混乱。
--经调查,翻案“证据”站不住脚
为了证明这是一起冤假错案,李华亭总是提到这样的细节:“电视画面上有这样一个情节,当有关人员进入粮库随手打开一袋子粮食时,袋内竟同时蹿出了一只老鼠和一条蛇。”“蛇是鼠的天敌,蛇与鼠长期在一个小范围内做窝共存是不可能的。”“那么蛇、鼠如何在一袋粮食里同时被抖落出来的呢?原来是郝瑞端(淮阳县粮食局局长)指使亲信放进去的。”并由此生发开来,称“粮损事件”是有人假造的。
记者调出1995年12月30日的《焦点访谈·仓储粮是如何损失的》播出带,仔细慢放那段打开粮库仓门发现粮食受损的镜头,只看见有老鼠乱窜,但根本没有发现蛇。据河南省“粮损事件”复查小组的人说,蛇是在屏幕的右上角麻袋上发现的。经他们提示记者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就是炒得沸沸扬扬的蛇呀!乍一看不是蛇,仔细一看还不是蛇,只是记者采访话筒的一根连线。
李华亭还经常提及一个细节,就是“粮损事件”发生后,国家联合调查组前往淮阳调查,认定其对这次“粮损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李对调查组负责人喊冤,这位负责人拍着他的肩膀劝他说:“算了吧,老李,我打成右派就冤了17年。”言外之意,粮损事件冤枉了李华亭。后来记者采访了这位负责人,谈及这段对话时,这位负责人说:“我怎么可能跟他说这种话呢?1957年反右派时我才13岁。我们对他的调查是实事求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李华亭营造的“粮损奇冤”还编造了一系列像“暗中调换仓号”、“偷运坏小麦”等虚假细节,企图推翻《焦点访谈》和国家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事实。
粮食部门权威人士说,“暗中调换仓号”、“偷运坏小麦”的说法的出现,也是为了混淆事实。首先,“调换仓号”是国家赋予县级粮食部门的正常权力,不存在“暗中”的问题,“偷运坏小麦”也不是事实,“坏小麦”并不坏,调换粮食也是粮食部门的正常业务,根本不是“偷运”;更关键的是,“调换仓号”和“偷运坏小麦”都是记者采访“粮损事件”以后的事,根本不会对“粮损事件”的事实和调查产生影响。据《人民铁道》报道--文/郑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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