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黄伟夫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41:04
碳减排的本质--四驳美国255位院士的公开信
黄伟夫
255位美国科学院的大院士们在讲了许多没有任何依据的恐怖前景后,"呼吁决策者和公众立即着手解决引起气候变化的问题,包括不受约束地燃烧化石燃料。"并咒骂对他们这种没有依据的结论的质疑是"麦卡锡式威胁"。
在前面三篇反驳他们的文章中我们已经证明,这些大"科学家们"的所谓"人类排放二氧化碳导致温室效应加剧从而全球灾难性地变暖"理论纯属无稽之谈。那么他们大肆宣扬这种谬论的居心安在?我们在第三篇反驳文章中已经初步指出这问题的一方面,即:企图以此来遏制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快速发展。现在,本文将指出他们险恶居心的另一方面。
答案也极其简单--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掠夺。
且让我们从他们所设计的碳交易讲起。
什么是碳交易
IPCC为代表的"二氧化碳导致全球变暖派"对遏制"全球变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开出的药方是"碳交易"。所谓碳交易就是指工厂和企业通过技术节能所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过联合国CDM(清洁发展机制)核准后可以拿到市场上来进行买卖交易(碳排放量的具体买卖交易规则正在制定中)。
简单而言,碳交易就是碳排放额超出国际会议分配配额的国家或地区向碳排放额没有超出配额的国家或地区购买碳排放额。如:日本和巴基斯坦(为方便计算我们假设巴基斯坦和日本人口相等,同为一亿),日本的碳排放配额为一年3亿吨,巴基斯坦为0.6亿吨。当巴基斯坦一年的实际碳排放额超过0.6亿吨而日本的实际碳排放配额不到3亿吨时,则巴基斯坦需要向日本购买碳排放额。相反,当日本一年的碳排放配额超过3亿而巴基斯坦的实际碳排放配额不到0.6亿吨时,则日本需要向巴基斯坦购买碳排放额。
事实上围绕碳减排的交易已经催生了数千亿美元的庞大市场--尽管交易的对象不是实实在在的产品而只是抽象的减排数字。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跃升到27亿吨,上升68.75%。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值甚至就已经与2007年全年持平。在谈及碳交易市场前景时,瑞银集团欧洲交易所交易能源衍生品部负责人保罗. 古德林说:"碳市场的交易规模可能达到原油市场的交易规模。为什么不能呢?"
2009年9月,世界银行碳基金和日本碳基金等5家外企与我国山西晋城煤业集团签订了"碳减排购买协议"(国家可对这些"碳排放权"进行地域或行业分割,从而最终将其分配给每一个企业,由此出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商业交易,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全球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他们购进晋城煤业集团的二氧化碳减排额度1075万吨,涉及资金上亿美元。据测算,2012年以前,我国通过碳交易可获得数十亿美元的收益。
这不是很好吗?其实不然,请看我们下面的分析。
碳减排中的阴谋
或许有人说,现在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指标小,现在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买碳税,并且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对发展中国家对中国都有好处的。
是的,但是那只是表象,只是陷阱。从发展趋势看,中国最终会成为最大的碳排放额度净买方。发达国家已完成了工业化,并已经把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都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而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刚刚进入将要大规模排放二氧化碳的工业化时期,这个时候再来进行没有任何真正科学依据的"碳减排",就是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IPCC在哥本哈根规定了一个450ppm的大气二氧化碳的浓度控制目标。按照这个浓度目标,全世界到2050年只能排放8000亿吨二氧化碳。相比于过去的排放量,这个数字非常小。也就是说排放权变成了稀有资源。IPCC方案和UNDP方案把1990年设为基准年,要求发达国家到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40%,发展中国家则放慢排放速度。这个看似合理的方案包含着这样一个事实:1990年27个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量为3.23 tC(吨碳),而同年发展中国家只有0.67 tC,相差4.8倍。即使发达国家到2020年减排40%,发展中国家增加排放40%,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量依然为1.938 tC,而同年发展中国家只有0.938 tC,相差2.07倍。
并且,如果按照人均累计排放量来计算,问题就更严重。因为只占全球总人口15%的27个发达国家1900年到2005年期间的人均累计排放却十分惊人,为251.17 tC,而发展中国家仅为33.33 tC,相差7.54倍。这27个国家在1900年到2005年期间排放了全球60%以上的二氧化碳。(参见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仲礼院士等人的论文:丁仲礼、段晓男、葛全胜、张志强,2009,2050年大气CO2浓度控制:各国排放权计算,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39(8),1009--1027)。很明显,如果排放二氧化碳真的会灾难性的后果,发达国家应该对这一灾难负主要责任。
而按照IPCC的减排方案(所谓的所有方案中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最公平的方案)计算,发达国家在将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都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下,在总的800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空间中,人口不到全球总人口的15%的发达国家将占用其中的40%以上,它们的人均排放量居然是发展中国家的2.3倍!而1900年到2005年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量更是发展中国家的7.54倍(丁仲礼,2010应基于"未来排放配额"来分配各国碳排放权,群言,2010(4),20--23)!
发达国家早已完成工业化和现代化,基础设施早已完善,现在的碳排放以消费为主;而发展中国家的公路、铁路、房屋等基础设施极其落后,现在的碳排放以投资为主。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网上数据库的数据,2006年,美国的工业(包括制造业与建筑业)能源消费只占其全部消费的17.85%,居民生活和交通消费则高达57.51%。而2006年工业能源消费却占中国能源总消费量的43.80%,居民生活和交通消费只占38.87%。而当年从人均能源消费量看(以吨标准油/人计算),2006年美国为5.19,德国3.07,法国2.84而中国和印度分别只有0.91和0.33,美国仅人均交通能源消费就达2.13吨标准油,是中国人均能源消费总量的2.34倍。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不仅人均能源消费量相差很远,而且能源消费结构也不同。还是以日本和巴基斯坦为例,日本的碳排放配额从一年3亿吨减少到2亿吨要相对容易、轻松,而巴基斯坦从现在一年排放0.6亿吨到2020年总排放额控制在1亿吨以内都很困难。从数据上来说,日本减排33%,而巴基斯坦的碳排放额则增加了67%。发达国家进行减排难度更小,而发展中国家则难度非常大。
丁仲礼院士进一步通过计算得出,IPCC分配给中国的碳排放额只够中国使用到 2020年左右,此后中国每年需要花费一万亿人民币来购买二氧化碳排放权。预计2030年以后中国每年将花费1万亿美元以上购买碳排放权!这不是掠夺而且是赤裸裸的掠夺又是什么?!
也就是说,如果"人类排放二氧化碳是导致全球变暖"是真实的,并且这个后果是灾难性的,而这一后果的发达国家不但不承担应有的责任,反而要求发展中国家通过限制自身发展来承担原本是发达国家的责任,同时发达国家继续排放远比发展中国家人们多得多的二氧化碳。发达国家不但不会偿还他们历史上过度享受而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的剥削旧账,而且还理所当然地继续享受这种待遇,并规定发展中国家不得发展,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不得享受发达国家人们的生活(或者花巨资购买所谓的"碳排放额"之后再发展)。
公平合理的减排方案
第一种,按照1900年以来各国的人均累计排放额进行减排。自1900年以来各国的人均累计排放标准统一,然后按照人口分配给各个国家。高于全球人均累计排放的国家向低于全球人均累计排放的国家购买碳排放额。
主要国家或集团的人均累计排放变化(丁仲礼等,2009)
第二种,按碳消费额征收碳税。假如二氧化碳真的全球变暖从而导致导致地球毁灭,我们需要迫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而不是什么遏制发展中国家的阴谋的话,那么,按照碳消费额征收碳税最为合理和有效。一个富人住的是联体别墅,手上戴的是劳力士,喝的是XO,他每天倒是个人"排放"不了多少二氧化碳;而另一个穷人每天炼钢工作,或是烧锅炉,他确实是"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但是穷人是造出东西供那个富人享受消费的,购买碳排放权的应该是那个"消费"了大量碳的富人而不是"排放"了大量碳的穷人。现在所有的碳排放交易就是要那个炼钢排放二氧化碳的穷人向那个消费了大量的碳而排放较少的富人买碳排放权,荒谬之至,罪恶之极!这就是典型的强盗规则!而我们发展中国家就是这位穷人,而发达国家则是这个富人。
按碳消费额征收碳税,先计算出全球人均的碳消费额,然后按照人口分配给各个国家,碳消费额超出本国配额的国家向碳消费额有盈余的国家购买消费额。这才是真正公平合理的碳交易模式。
碳减排阴谋的构成
丁仲礼院士对碳减排阴谋的构成进行了详细的解剖:
第一步是论证全球温度对大气CO2浓度的高敏感性;
第二步是强调升温可能对人类带来的灾难性影响;
第三步是做出价值判断,即要在本世纪内将工业革命以来的全球增温控制在2℃以内;
第四步是计算出不超过2℃增温的大气CO2浓度,即CO2当量浓度不超过450 ppm;
第五步提出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确定具体的比例;
第六步是确定发展中国家在长期减排中的任务。
这里面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在450 ppm的目标浓度确定后,2006--2050年间,人类可通过化石燃料和水泥生产产生的排放量就随之确定,即使海洋和陆地今后对排放的碳继续以54%的比例吸收,人类可排放的总量亦只能在255.11 GtC(十亿吨碳)左右。在这个总量中,发达国家确定"率先减排"比例后,余下的即为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权,并且所剩不多.以IPCC方案为例,附件Ⅰ国家(发达国家)需确定中期、长期定量减排目标,而非附件Ⅰ国家(发展中国家)不必确定,表面看很公正,实际上为附件Ⅰ国家安排了比非附件Ⅰ国家人均大于2--3倍的人均排放权,只不过没有在文字上表达出来而已。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陷阱"。对这个"陷阱",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谈判的人士未必已经充分认识到,比如,他们中的部分人一再强调发达国家到2020年,只比1990年减排25%是不够的,应该减排40%。姑且不论发达国家能否做到如此大幅度的减排,即使它们接受这个要求,那么,它们2006--2050年的人均排放权将从77.28tC减到61.23 tC,而非附件Ⅰ国家只能从23.15 tC增加到26.22 tC,二者的差别还在2.3倍。概言之,如果接受发达国家自己提出的中期减排目标(25%),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到2019年即用完排放权,即使发达国家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设定中期减排40%的目标,也仅仅将这个时间推到2021年而已。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450 ppm目标下,发达国家率先为本国设立减排目标,最终的效果是剥夺了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权。(丁仲礼、段晓男、葛全胜、张志强,2009,国际温室气体减排方案评估及中国长期排放权讨论,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39(12),1659--1671)。
简单地说,就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人们开着汽车坐着飞机,每天住在开满空调的大房子里吃肉喝酒,却要求只能骑自行车挤火车,刚刚解决甚至还没有解决温饱的发展中国家向他们进贡来换取允许发展交通、建筑、电力、农业的权利,这是劫贫济富,这是赤裸裸的掠夺。
可怕的是,现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了。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可能下滑21%。这一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税种,将起到两大作用:
第一,遏制发展中国家发展;
第二,发达国家不需耗费一枪一弹不需承担任何道义上的责任并且还是在包括发展中国家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一片叫好声中攫取了发展中国家大量的财富。
通过以上对于从碳交易一直到碳关税的分析看,我们已可清楚地了解到"人类活动导致全球变暖"一说的阴险目的,那就是要遏制并掠夺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IPCC主席帕乔里2007年曾说过以下一段话:"国际社会今后两三年内在气候变化上的作为,将决定我们的未来"。请看他们要掠夺我们的狼子野心是多么的紧迫啊!显然,这些先生们是迫切地想在广大的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人民在弄明白事情真相以前,赶快把他们这一整套遏制和掠夺我国广大人民的阴险计划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就是他们设计出的那一整套碳交易计划的目的。因此,揭穿他们的阴谋,剥掉他们的伪装,把他们妄想遏制和掠夺我国的阴谋,彻底地暴露在我国人民面前,就同样也成为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所面临的紧迫的战斗任务。
致谢:恩师温景嵩教授给予了作者无微不至的指导和帮助,深表谢意!
本文关键词: 温室效应,全球变暖,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