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版赵作海”洗冤录:我被组织抛弃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5 14:18:18

徐茂军
4年历程
●2005年6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徐茂军被“双规”。
●8月2日凌晨,徐写下收受1万、2万、最后确定为3万元贿赂款的供述并签字画押。
●8月2日中午,江华县检察院宣布批捕徐茂军。
●11月14日,江华县人民法院宣布徐茂军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6年1月24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徐茂军的上诉。
●徐茂军开始了向市、省、中央相关部门的申冤之路。
●2008年3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徐茂军案进行再审。
●2009年11月23日,经过一年多再审调查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徐茂军无罪。
南都记者 上官敫铭 发自湖南永州
“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写吧。”
徐茂军向南都记者回忆说,那一刻,自己的精神已即将崩溃。
那是2005年8月2日凌晨,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徐茂军在检察官准备好的纸笔上,写下了自己收受贿赂的供述。“我是为了早点回家。”他向南都记者引述了检察官的话,“早上8点前交代清楚,属于组织内自查自纠,8点钟以后嘛,就是敌我矛盾了。”
归心似箭的徐茂军一边强调“这都是假的”,一边写下了自己收受3万元贿赂的“事实”。但招供之后,检察官并没有放他回家,而是将其刑事拘留后投入了看守所。
随后,在2005年11月14日,徐茂军被江华县人民法院宣判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曾给徐开车的司机杨晓林,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徐茂军不服,但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中,“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此后,徐的命运便充满了戏剧性:原系政法委领导的他走上了上诉、申诉及上访之路。
2009年11月23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徐茂军无罪。但徐认为自己并未获得完全的清白———这位共产党干部,在被判有罪后即被开除了党籍。
如今,徐茂军“恢复名誉”的要求仍未有最终结果,而侦办徐茂军案件的纪委、检察院相关人员则大多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被关
徐茂军说自己苦思一夜仍回答“我没什么经济问题”
在湖南省西南,永州市早就闻名于柳宗元的散文,“永州之野产异蛇……”永州下辖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是个小县城,人口约46万,位于该市西南,与广西接壤。“这里不见异蛇,却有一桩奇冤的案子。”徐茂军说。
2005年6月8日下午,徐茂军记得很清楚,正在河路口镇搞矿山整治工作的他接到县委通知。通知称晚上将召开全县矿山整治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徐立即赶回县城。
参与矿山整治工作的五六名领导参加了会议,原江华县中共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称纪委)书记蒋米田简单说了10分钟左右便宣布散会。
徐茂军正想离去,被蒋米田叫住了。他回忆并引述蒋的话说,“你留一下,有群众举报你涉及重大经济问题,先到纪委去把问题讲清楚再去上班。”
身为政法委第一副书记的徐茂军意识到,自己被“双规”了。
“我们上班时,政法委办公室在楼上,纪委在楼下。”徐茂军说,三个纪委工作人员推门而进,分别是常委彭华林、一般工作人员邓春雷和李祝国。
“走走走。”徐茂军回忆称,纪委的人员最初很客气,步行约三四分钟后到达了县邮政局的内部招待所。“根据群众举报,你有重大的经济问题,你今天晚上讲清楚,明天再去上班。”三位纪委工作人员重申了“双规”徐的理由。
他们准备的白纸和笔放在桌子上“你自己想清楚写出来!”
“我没有什么经济问题啊!”这句话徐茂军重复了多遍。徐说,自己一直以来一心为党工作为政清廉,“不嫖娼、不贪污、不玩弄女人,组织领导怎么就怀疑我有重大经济问题?”
1962年1月,徐茂军出生于江华县白芒营镇石角岭村一户普通的瑶族农民家庭,1981年在零凌师范毕业后,他当了10年的教师。
从政始于1991年,由教师身份转换为公务员后,徐茂军调入了江华县政法委成为一名普通干部。“主要是负责写一些材料、领导讲话稿和一些调查报告。”
1997年,他升为江华县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别),1998年底,调任该县大石桥乡党委书记。3年之后,徐调回县政法委任副书记,并兼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2002年,徐成为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主管县政法委的财务、公办室及全县的综合治安(治理)工作。作为江华当时最年轻的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徐茂军被列入县委培养的后备少数民族干部之一。
“那时候每年管着几百万的钱啊!我(有权)只要拿着发票就可以报账的。”徐茂军说,但自己从未多拿过公家一分钱。
但争辩是无效的,徐回忆,“双规”徐的纪委人员承诺,只要他交代问题,第二天就可以去上班了。
他一夜未眠地想,最后仍回答,“我没有什么经济问题”。
“逼供”
徐茂军说,从来没想过,曾经的下属,会将这些手段用在自己身上
第二天,纪委的工作人员离去,又派了三人到房间看住徐茂军。
三四天过去后,纪委预备的纸张上还是空白。徐茂军回忆说,彭华林后来回到房间对自己说,纪委已经派了几个工作组调查,“那些老板都说了,你自己想清楚。”
“我们共产党员要实事求是,我没有你让我怎么说?”徐茂军说,不交代的后果是不允许睡觉。他将自己平时与“经济”沾边的事情几乎想个遍后,终于回忆起一些事:
2005年2月,徐的朋友李谋秀、李谋珍到徐家拜年时,由于徐不在家,两人各留了一个1800元的红包。“但那些钱已经全部退了回去。”徐说。据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李谋秀后来称这些钱徐茂军已经在当年5月份退回,“他退的红包钱3600元”。
还有一次,2004年的某个深夜,有个人扔给徐一万块钱。但第二天,徐便在县政法委纪检书记的陪同下,将钱退了回去。
惟一退不回钱的一次是在2004年春节期间。一个叫唐安金的广西矿老板给徐茂军拜年,带来了两只土鸡,外加一个3000元的红包。徐说,由于自己与唐并不熟悉找不到他,所以红包没有及时退回。“这个,我是承认的。”徐说。
“就这几千块?像你这样的干部谁会(双)规你?”纪委的人并不相信。
在经过近20天“车轮战”式的审讯后,徐茂军仍是坚称涉嫌“经济问题”的事,“就是没有及时退回那3000块钱”。彼时,江华县检察院也开始介入徐茂军涉嫌贪腐案的调查工作。
由于主管政法战线多年,审讯徐茂军的人都是一些“熟悉面孔”。“但他们一点情面都不讲,叫你站就得站,连刷牙上厕所都要征得同意。”徐说,办案人员认为自己“态度不好”,把他转移到另外一个10来平方米的房间。
那时已是炎热的夏季。拥挤的房间内摆着三张单人床,一个被徐称之为“像柴油发电机”的旧空调整天轰鸣。“他们把窗户都关上了,拉上了黑色的窗帘,门也不开。”徐茂军向南都记者回忆,“不交代问题,就不给我睡觉。搞了我两三天,脑袋都嗡嗡嗡的什么都不知道了,人就开始恍惚。”
“你们说我有经济问题,我真的没有。你说我收了1000万也行啊,我也承认了,但你们要给我查清楚。”徐茂军说感觉开始陷入“地狱”,凭借自己多年政法系统工作经验,这是明显的“刑讯逼供”。
徐茂军从来没有想过,曾经的下属,会将这些手段用在自己身上。在江华县某个小黑屋被讯问了近20天后,徐茂军被转移到了永州市。在那里,坚称“自己没有问题”的他说,自己的意志彻底被击垮了。
“证人”
除了检举徐茂军的李有能外,被指控为涉嫌行贿的李谋秀等人也被调查
在江华县纪委及检察院调查徐茂军涉嫌贪腐的问题期间,一场由此展开的调查也在进行。“我以前工作过的地方、我的婆娘、给我开过车的司机、还有那些被指控为给我行贿的人,都先后被纪委和检方控制。”徐茂军说。
事后证明,专案组将徐茂军担任大石桥乡党委书记期间的财务、担任县政法委副书记期间的账目等调查之后,并未发现任何问题。
为了寻找徐茂军犯罪的证据,专案组甚至发动群众进行揭发检举。在一审中,检方即向法院出示了一份检举徐茂军涉嫌受贿的证据,南都记者获得了相关案卷材料。
一位叫李有能的证人,先后向江华县纪委及县检察院检举了徐茂军。
在向县纪委检举的笔录中,李有能说,2004年10月份,“县政法委副书记徐茂军的儿子结婚,我和我合伙开矿的广西老板唐安金一次性送给徐茂军15万元现金。”李有能称,这是在矿山治理期间,唐安金为了早日恢复生产而做出的决定,唐将钱交给为徐茂军开车的政法委司机杨晓林时说,“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据江华县法院的材料,杨晓林供述称,徐茂军当场给了他2万元。
此外,李有能还说,李谋秀、李谋珍等人也凑了12万元,“用几条烟壳纸装好送给徐茂军的”。法院的文件显示,这是江华县纪委刘元相、邓春雷负责讯问的,时间是2005年6月8日下午,这与纪委决定“双规”徐茂军为同一天。
2005年7月11日,李有能被江华县检察院朱龙凡等人讯问时,也讲了类似的陈述并签字画押。
除了李有能外,被指控为涉嫌行贿的李谋秀等人也被调查。在一审时,据检方出示的证据,检方还从李谋秀等人口中,查出了徐茂军以外姑父的名义在李等人的矿山(高岭途矿)入“暗股”的行为。
纪委及检方取得的证据,都指向了徐茂军涉嫌犯有受贿罪。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证据几乎都是相关人士的证言及书证,由于缺少徐茂军的供述,其他人的材料始终无法形成徐构成贪腐的证据链。
2005年8月,纪委及检方审讯徐茂军的场所转移到了永州市。“刚‘双规’时,我的心情还是很平静的,我没有问题啊。”徐茂军说,而这次,则是“恐慌,害怕”———经过50多天的审讯,他称身心几近崩溃,“我不停向他们哭诉请求,‘兄弟们帮帮忙啊,只要让我出去怎么讲都行’,出不去,我讲不清楚啊。”
当年8月1日,带着刑拘证前来的检方人员朱龙凡走进了审讯徐茂军的房间。在房间里,曾主管协调公检法工作的徐茂军说,“只要让我出去,倾家荡产我也不愿意失去自由。”
8月2日凌晨,便发生了文章开头所述的一幕。徐回忆,检方的人员称,“想明白回去是可以的,写个材料,组织再去查一下,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他说,在检方人员的口授下,自己写下了收受1万、2万、最后确定为3万元贿赂款的供述并签字画押。
想到白天即可重获自由,徐茂军称心情忽然转好,但他的希望落空了。
8月2日中午,江华县检察院宣布批捕徐茂军,并将其投入看守所刑拘。戴着手铐的徐茂军嘶声哭求,“不要这样搞我啊!”徐回忆称,“你们这么搞我,我不服,我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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