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能否使国民平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37:02
国务院近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文件中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事实上,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取代暂住证的居住证制度已在上海、深圳、长春、太原、大连、广州等十余座城市推行,武汉、南昌等城市也正准备推行。国务院此时提出在全国范围推行,是对这一制度的肯定,更体现高层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从各地实践看,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虽一字之差,却是历史性的跨越。暂住证强调的多是治安功能,带来社会歧视和不平等;而居住证改变以往对流动人口接受管理的义务强调,明确了流动人口享有的权益,加大服务和保障,并要求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从十余城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可看到,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后,可在医疗、教育、劳动保险、就业、社会保险等至少五方面享有权益。
“同一个城市,同一种待遇”,居住证承载了流动人口太多平权的梦想,但从各地实施情况看,居住证除了管理更人性化,对流动人口真正关心的就业、教育、住房、养老、公共服务等核心权利的规定还是不够充分,国民平权的愿望难以真正实现。
比如上海,尽管有居住证就一样可享受子女入学、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等政策,但待遇还是大不相同。如当地居民须参加上海市城镇保险,企业须缴纳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四金”;而办理居住证的只强制缴纳“三金”,企业无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广东,虽规定达到一定条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但高中教育和高考却未体现。也就是说,当流动人口的子女读完初中,仍不得不回到老家就学参考。
据测算,农民工人均年创造GDP2.5万元,近2.3亿农民工创造的GDP就达5.75万亿元;而他们月工资人均仅1400元,所有人总共只能拿到3220亿元——农民工为各城市创造的财富之巨显而易见(这还不包括大量白领等的贡献)。如果说在暂住证时代,流动人口不能与当地居民平等共享发展与改革的成果尚情有可原,发展到居住证时代,城市还不能给流动人口平等赋权就让人寒心了。
重要的是,目前推行居住证的十余座城市,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尚且如此,一旦全国铺开,那些欠发达地区或落后地区还能有什么指望?
当然,这一结果与近年来我国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仍不足有很大关系,但也未必就与一些城市心态上仍未接纳流动人口无干。毕竟,流动人口急剧膨胀,会给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服务带来巨大压力,提供就业、社保、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又会增加城市的财政负担,必然影响到“城市福利”。
虽说在城乡二元结构未根本改变、户口不能自由迁徙的现实面前,指望居住证让国民平权比较理想化,但国务院“号令”已出,且牵头单位也由以往公安部一家增加到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保部等5家,这显示高层决心很大。我们相信,随着文件下发,实施细则会很快出台,其中对国民福利平权也会有一些具体措施。否则,不能与平等的福利捆绑的居住证,就只能是徒有其表的画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