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灵公不君》中的“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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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笔法,也叫“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历史叙述方式和技巧。即按照一定的义例,通过选择特定称谓或在叙述时使用某些字眼,是非分明而又简约、含蓄地表明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道德评判,以达到征实和劝惩的目的。这一叙述传统,来源于《春秋》。
《春秋》中对 “郑伯克于鄢”一事的记载,集中体现了“春秋笔法”的特点。《左传》是这样阐释的:“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左传·隐公元年)”庄公和共叔段是兄弟,庄公阴险毒辣,共叔段贪婪愚蠢。共叔段没有遵循作为弟弟的礼节,所以只说他的名字,没有用“弟”这一称谓。他们如二君争斗,庄公战胜,所以称作“克”。庄公作为兄长,本负有教诲弟弟之责,但他却放纵段的恶行,所以只称他的爵位。同时,除掉共叔段是郑伯的本意,共叔段也是被赶走的,并不是主动出奔,所以也不言其“奔”,同样有责难庄公的意思。由此可见,《春秋》用笔之精细,《左传》也继承了这一叙事特点。
《晋灵公不君》也集中体现了“微言大义”的叙述方法,下面,笔者一一解说。
文章开篇便是“晋灵公不君”,“不君”即不行君道,秉笔直书,观点鲜明。在叙述晋灵公的劣迹时,作者也巧妙地融入了对事件的评价。如“厚敛以雕墙”,一个“厚”字就足以表明晋灵公的贪婪,表明作者对他的痛恨。
作者列举晋灵公不行君道的三件事后,用繁笔写了士季进谏,他首先假装没看见,无法躲避时,便主动认错,想以此来堵住士季的嘴。士季真诚进谏之后,晋灵公并没有真心悔改,作者用简笔“犹不改”三字刻画晋灵公的我行我素、肆无忌惮。一个“犹”字暗示晋灵公最终被赵穿杀死完全是咎由自取。在对不行君道的晋灵公,赵盾的反应怎样呢?作者依然使用简笔,依然是“微言”,“宣子骤谏”,一个“骤”字写出了赵盾的忠诚执著,也推动了事件的发展――“公患之,使鉏麑贼之”。
昏君晋灵公并没有因杀手鉏麑的自杀而反思,而是一意孤行。忠臣赵盾无疑是晋灵公的心腹大患,不除不快。晋灵公又生一计:设宴杀臣。因为这样的宴席暗藏杀机,并不是君臣同乐之宴,所以作者并没有与成“晋侯请赵盾酒”,也没有写成“晋侯宴赵盾酒”,更没有写成“晋侯谢赵盾酒”,而写成“晋侯饮赵盾酒”。“饮”在古代汉语中义为“给谁喝”,“ 饮”的对象也往往是动物,如“饮马”。 晋灵公的阴险毒辣,不言而喻。
当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得知晋灵公的阴谋后,提弥明快步走上堂去,以君臣之礼巧妙地把赵盾从酒桌上解救出来。关键时刻,提弥明“趋登”,一个“趋”字表明了提弥明的果敢机智,也人侧面烘托了赵盾的知人善任。同样,灵辄的“倒戟”报恩很好地表明了赵盾的得民心与晋灵公是千夫所指的独夫。
对于整个事件,作者借用孔子的话作了简明而是非分明的评价:“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良”字与“惜”字表达了作者对赵盾的赞颂与惋惜之情。对于晋灵公的死,作者认为完全是咎由自取,因此不再作累述,其言之精微,其义之深远,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