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陷阱当馅饼(经济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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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才《 人民日报 》( 2010年05月31日   17 版)
天上本来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可某些外资银行的馅饼却经常会掉下来。不久前,自称是某著名外资银行的理财顾问给我打了多次电话,出于对这家银行声名、业绩及规模的敬慕,每次我都认真听其推荐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但始终不得要领。心想,自己本来就不挣几个钱,有点小积蓄,花在不明就里的产品上,不托底,想想还是算了。
后来,不经意间看到有材料披露不少人被这种馅饼砸进了陷阱,不由得吸了口凉气。掉进陷阱的,除了升斗小民外,还有不少显赫的商界人士及著名的投资机构。由于参与了金融衍生品业务,内地碧桂园当家人杨惠妍亏损12亿元人民币,财经界某知名人士还被银行追讨970万港元。应该讲,我等没有掉入一些外资银行所谓“双利存款”或“累计期权合约”陷阱的人,是幸运的。
先看第一张馅饼,就是“双利存款”。为什么到银行存款最终反而还欠银行一屁股债呢?因为,“双利存款”声称可以让储户获得定期存款利息和外币投资收益,是“双得利”,事实上它是一种用来投资的高风险期权产品。根据约定,你有可能取得比普通存款利息更高的收益,但这一切都建立在期权投资获利的前提下。一旦投资亏损,你就不能获得约定的收益;如果亏损额超过本金,你就开始欠银行钱了。
再看第二张馅饼,就是“累积期权合约”。它是一项跟股票、期货挂钩的风险极高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其本质是一款银行和投资者两者风险收益不对等的期权产品。一旦签订合约,银行就可以获得在一定期限后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投资品种的权利。虽然合约允许银行理财人员为投资者低于市价购买股票,但达到卖出后可以让投资者获利的时点,合约往往就终止了,其后的收益归银行。也就是说,投资者收益小而风险大。根据合约约定,当期权投资亏损超过投资本金时,你又开始欠银行钱了。
这两张馅饼的“诱人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前者是可以获得比普通存款更多收益的“存款”,后者是可以按低于市价一定幅度的价格购买股票等投资品。从已经披露的材料看,理财顾问同客户签订合约时,总是不让投资者对“双利存款”有实质性了解,而在签订其他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时,常常把收益讲得最大,把风险讲得很小,或者干脆闭口不提。
无疑,发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仅可以扩大投资渠道,给投资者和投资机构带来资本增值的空间,更重要的是,衍生品等金融杠杆的使用,可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繁荣资本市场。但是,设计衍生品应当奉行科学、合理、公平、对等的原则,让投资者对其收益和风险有充分了解。任何滥用金融杠杆或是用带有欺骗性的障眼法“忽悠”投资者的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监管部门应当科学严格地审查金融衍生品业务,把违章者拽出来,以保证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