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形势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北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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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形势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正确分析和判断反腐败形势,是我们确定思路、明确任务、指导工作的基础,也是统一干群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的前提。下面,我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第二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三个问题,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规范用权、廉洁从政,并与大家共勉。
一、与时俱进,惩防并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反腐败是当前党内外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我们必须从政治的高度、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国情,表明了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反腐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可以说我党自建党以来,就把反对腐败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特别近几年来,更是坚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党的十六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全面总结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严正指出了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和惩治腐败的极端重要性,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今年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胡锦涛同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二)惩纠并举,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尤其体现在对腐败案件的坚决查处上。因为查处腐败案件是反腐败最有力、最直接的行动,是惩治腐败的主要手段,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只有严厉查处腐败案件,才能狠狠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才能鼓舞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也才能表明我们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近几年来,中央严厉惩处了一大批腐败高官,比较典型的有: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克杰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案,原河北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案,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案,原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案,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案,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案,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案,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案,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案,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案,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案,等等。去年以来查处了原江苏省人大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武龙案件,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案件,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案件,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案件,原天津市高检院检察长李宝金案件,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小华案件等,特别是中央严肃查处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惩治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
1、重点打击干预经济活动的违法犯罪
市场经济应是公平、竞争的法制经济。如果有意违背这一基本原则,不恰当地干预经济活动,一般都有其夜幕下的交易。有力打击这方面的违法犯罪,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重点所在。原河北省委书记、人大主任程维高,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就是插手经济活动而被中央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中的典型。程维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和干涉行政事务,把河北省的建设工程项目当作自己的囊中之物,想给谁就给谁。程维高的许多问题,与南京某建筑公司有着密切关系,堂堂省委书记竟被一些人称为“河北最大的‘包工头’”。程维高热衷于介绍甚至指令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并把这些工程都交给了他早年在那里做过父母官的这家建筑公司。程维高被开除党籍。与程维高有着惊人相似情节的是,原贵州省委书记的刘方仁也热衷于插手工程发包,大搞“人情工程”、“条子工程”,然后从中获取好处,先后帮助贵州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贷款、开发房地产、承揽工程,事后共受贿161万元人民币、1.99万美元。刘方仁被判处无期徒刑。
2、严肃惩处用人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近年来,我们党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选拔任用了大批优秀干部,但另一方面,“买官卖官”现象时有发生,并成为近年来我国腐败现象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强烈不满的热点问题之一,基层曾经流行这样一句话:“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2004年2月,中组部对原吉林省靖宇县委书记李铁成、原辽宁省宽甸县委书记商殿举、原安徽省蒙城县委书记孙孔文、原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马招德等4起领导干部受贿“卖官”案件进行了通报。李铁城被判有期徒刑15年,商殿举、孙孔文、马招德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经常把主管人事工作的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作为组织部意见提交书记办公会。其中一次,王怀忠就提出了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被称为“批发权力的市委书记”---原广西东兴市委书记刘德新利用撤区设市时科(局)领导干部需要重新任命的机会,收受了近30名下级党政干部的90余万元人民币后,顺水推舟将他们送上他们想要的位子,简直是“你出钱,我给权”,玩着权钱交易的游戏,刘德新被判处无期徒刑。
3、狠刹赌博歪风
近年来,贪官豪赌的越来越多。赌博本身是一种恶习,而一掷千金地花纳税人的血汗钱狂赌更是恶习加罪恶。在国内,震惊全国的白洋淀特大赌城案涉嫌赌博、渎职、变造公文、贿赂等数罪的官员涉及省部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3人;有1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更有甚者,一些贪官携巨额公款赴港澳和境外狂赌,原湖北省驻港宜丰公司总经理金鉴培贪污挪用公款1.44亿港元进赌场;原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长青拿5000万元公款到澳门豪赌;原鞍山市千山区水利局长李敬仁25次赴澳门赌掉78万元;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市财政局长李经芳、市建委主任宁先杰不仅在澳门豪赌,还4次登上著名的澳门赌船“东方公主号”在公海赌博,曾3天赌掉上千万元。近年来,仅公开报道的典型案例就有数十名官员和国企老总栽在澳门赌场,所输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难怪澳门赌场老板“夸奖”内地腐败官员说:“他们赌得大方,赌得爽!”。
从2004年末开始的由中央17个部委参与的打击赌博专项行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打击赌博的集中行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南通市海门得胜镇原镇长张进,用公款多次到澳门赌场赌博,共输去人民币1600多万元,正面临法律的严惩。从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有关部门暂停了57条到周边国家的出境游线路。目前中国周边4个国家的146个赌场处于歇业状态,有些已开始考虑转产。
(三)标本兼治,开创了反腐斗争的新路子
2005年1月3日,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地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经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实施纲要》强调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发挥整体效能;强调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强调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治理腐败,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实施纲要》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反映了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常修为政之德,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实施纲要》提出,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要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二、形势严峻,不容松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是,我国现在仍处于腐败现象的多发和高发期,反腐败形势仍十分严峻。从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当前,腐败现象呈现出“六个化”。
(一)在金额数量上,呈现出高额化
腐败分子对私利的追求已从实物形态转向货币形态,已不单单满足于对一般生活资料的占有,开始利用权力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攫取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有目的地聚敛钱财、积累原始资本。有的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化堕落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为建国以来所罕见。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担任省长助理及副省长的四年时间,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544万元,另有16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人民币4109万元。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在任职期间,受贿折合人民币119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钱物,共折合人民币2049万元;利用职权为其情妇谋取不正当利益3000余万元。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非法受贿共计人民币1700万元。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目前据查证已贪污涉案金额达2.5亿元。查处的河北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从2001年8月到2003年4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4744.44万元,相当于河北省一个中等县的财政收入,平均每月受贿170多万元,平均每日受贿5万元,有一次1670万元放在16个旅行包里,从河北到北京拉了3趟才拉完,而且一个人搬完。李案前,湖北省进口汽贸公司董事长王俊、副总经理马波也因盗卖汽车进口配额受贿、贪污人民币4200万元,原来上千万元的案子,已是“小巫见大巫”了。
(二)在职级层次上,呈现出高层化
由于党中央对惩治腐败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一些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严惩。但据统计数据显示,当前的腐败犯罪、犯罪分子的职务呈现高层化趋势。从1993年起,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年递增9%左右,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年递增12%。90年代共有3.2万多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以上2000多名、省部级以上90余名。2006年,全国各级纪委共立案123489件,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占党员总数的1.4‰。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883起,涉案总金额37.66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3128件,占23.4%;涉及金额9.68亿元,占25.7%,涉及厅(局)级干部71人、县(处)级干部543人。
(三)在范围领域上,呈现出复合化
腐败活动往往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过去比较多的是权钱交易,现在已发展到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和生活腐化于一身。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完全抛弃共产主义信念,力求仕途升迁,烧香拜佛,并取法号“妙全”;为满足个人私欲,向6名企业家索要人民币共计1700万元;为方便与“女大仙”相会,专门在北京购置了房产。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是一个在改革开放年代里政治上和经济上双重的暴发户,他32岁当上正厅级干部,最终的目标是能成为一方封疆大吏而进入国家领导层。他当时被河北省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为省级后备干部。在“两规”前夕,还打电话给“大师”问会不会出事?他在经济上的受贿、贪污更是次数多、金额大。
腐败分子疯狂敛财,与其生活上的腐化有着密切关系。李真为自己配有3位秘书、2名服务员、1个警务人员。另外还有红颜知己。他们国税局除在秦皇岛、承德、廊坊建有高档培训中心外,还在北京建有一个极为豪华的办事处,主要为自己服务。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喜欢穿名牌服装,在搜查其家时仅高档西装100多套,有一双皮鞋价值人民币8000多元。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先后30余次到澳门、香港、马来西亚等地赌博;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向她们送钱送物;原沈阳市国资局局长郭久嗣花在“三陪”小组身上的钱将近百万元。这些人生活作风败坏,严重玷污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
(四)在行为主体上,呈现出团伙化
厦门远华案和慕绥新、马向东、李真、马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都是典型的“窝案”、“串案”。查处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呈现出明显的团伙性。如厦门远华案有近20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50多名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包括原公安部副部长、福建省团委书记、厦门市委2位副书记、厦门市委常委、厦门市2位副市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厦门海关正副关长、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厦门市商检局副局长等一大批中高级领导干部。慕绥新、马向东案共牵出106起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400余人。其中慕绥新先后收受沈阳市48个部委办和14个县市区中的共计62个单位以各种名义送的钱物;马向东收受了186个人的钱物。全案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就达84人,包括原沈阳市市长、常务副市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和3名副院长、市政府秘书长和3名副秘书长以及财政、建委、烟草、国税、地税、国资、物价、电信、国土等9名局长在内的一批中高级领导干部。李真案共牵出48起案件,涉及160余人。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案,所辖10个县(市、区)主要领导牵涉其中,265名干部涉案,仅绥化市各部门“一把手”就有50多人。可以看出,当前一些腐败案件已经呈现出由个人的“单打独斗”向团伙性发展的趋势,通过政治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和经济上的金钱关系,腐败分子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五)在作案手段上,呈现出隐蔽化
随着社会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健全和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些腐败现象由直接转向间接,或者打着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旗号,披上“合法”的外衣,更具有欺骗性、隐蔽性。一些腐败分子捞取钱财不单单是利令智昏,一时冲动,而是有计划、有预谋,处心积虑,精心策划。如大搞“曲线腐败”。有的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聚敛巨额家庭财产;有的借国有、集体企业转制、改制之机,通过压低资产评估、滥用担保和投资权利以及企业破产报损等手段,将国有财产据为己有。慕绥新的前妻、女儿、女婿在沈阳注册十几家公司,通过慕绥新手中的权利,聚敛了7000万元的财产。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通过为儿子办公司获取500余万元不正当利益,通过为他人办事由其妻子、儿子收受钱财达3000余万元。原深圳市委副书记刘涛利用职务之便,向4家国营企业领导打招呼,使其儿子获得建设工程,从中牟取暴利,其中仅一个项目就轻易获利人民币2000万元。现在还有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逃避监督,借机到外地吃喝玩乐,甚至出入色情场所,嫖娼、赌博,搞起了“异地腐败”。有的腐败分子的作案动机更具隐蔽性,大搞“期权腐败”。
(六)在作案空间上,呈现出涉外化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有的腐败分子利用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机会谋取非法利益。他们有的把作案地点选在国外、境外,有的腐败分子将赃款转移到国外、境外,有的涉案人员逃往国外、境外,滞留不归。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为港商在内地承揽工程、协调贷款后,收受港商25万美元。原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薄绍铨为港商承揽工程后,让女儿在香港收受港商20万美元,直接汇入其在日本的银行账户。原沈阳市市长马向东在香港的秘密账户存有40万美元赃款,中纪委对马向东立案“两规”后,其妻章亚非又将186万美元转移到马来西亚。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在得知组织上调查他的问题后,将72万美元、131万港币转移到香港,存入外国银行,将收受他人的41万美元存到新加坡。在中央纪委查办的几起大要案中还有数十名涉案人员逃往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爱尔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地区,有的至今未归。潜逃到美国的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早在1996年通过其在美国的亲戚缪某购置了曼哈顿中城一座5层大楼,该楼房靠近著名的帝国大厦和时报广场,目前,该楼房的市场价值约四五百万美元。据统计,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4000多名腐败官员外逃,带走资金大约500亿美元。
以上特点足以说明目前腐败现象的严重性。这些现象,正降低着政治治理的公正,衰减着行政管理的效率,干扰着市场经济的规则,污染着社会道德风气,威胁着党和政权的建设。当然,腐败现象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我们不能期望现在乃至将来能使腐败现象灭绝,但决不能对此掉以轻心甚至熟视无睹,而必须深入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地采取对策。为什么在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如此严重呢?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多种因素,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体制存在缺陷。有人说:经常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体制上找原因。当前,社会还处在转型期,旧体制不合理新体制不规范,使得腐败现象仍有滋生的土壤。一是权力运行体制不科学。“议行合一”,权力设置不当,权力分配过于集中。“一元化”领导、“一把手”负责往往变成党委说了算、“一把手”说了算。程维高在河北一统天下,独断专行。用书记的权力插手干涉行政政务;变着法子把纪委书记搞下台;调动司法力量,把郭光允同志关进劳教所;一拍板,就让人发通知把17个县的书记同时给免了。二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资源要素配置的行政化仍十分明显。例如,所谓的“审批经济”就是这样,审批者难免从理性经济人的本性出发设租获利。李友灿最大的权力就是掌握着河北省汽车进口配额的审批。2001年卖到3-4万元一个,2003年炒到13万元左右一个。管制和垄断是腐败的温床,它给了李设租捞钱的绝好机会,而且捞得如此容易,如此明目张胆,正如《天下无贼》中的台词所说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其实,配额亦可拿来拍卖,既可增加国家收入,又能杜绝寻租漏洞。三是财政管理体制不规范。科学合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尚在建立过程中,资金预算缺少刚性,约束力不强,“收支两条线”未能全面真正落实,国库集中支付还处在探索起步阶段。所以,“账外账”“小金库”难以及时发现和杜绝,这些“账外账”“小金库”往往是腐败的源头。有人认为,改革公共财政是政治改革的最佳切入口,是反腐败和加强监督的最好结合点。如预算改革将各级政府的行为细节展现在阳光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四是干部人事制度不合理。尽管我国早已向市场经济迈进,但现行用人体制仍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中转圈。干部选拔缺乏公平竞争的规则,主观随意性大,长官意识多,提名环节不清,考察了解失真。权力来自人民,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口号,以致给跑官要官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出现了“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新官场现形记。
(二)教育效果不佳。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的教育说服力、影响力减弱,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除了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外,最关键的还是言行不一,讲做脱节。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自己一套,对别人一套双重人格的现象太多了。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在《四川日报》上发表的一篇题为《换一种方式为人民服务》文章,文章的第一句是“千年衙门流水官”,这说明他有清醒的头脑,应该是一个好干部,可就在日前,李达昌因涉嫌滥用职权,挪用资金1亿元而被捕;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在上任的时候大打廉政牌,不论大会小会,言必谈廉政。有时候,讲到动情之处,竟然眼眶湿润。石发亮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他还把这句话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可是在背后,他却大开狮口,疯狂受贿索贿几百万元,最多一次索贿80万元;“不虑小过,必有大祸”,这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说的话,可就是他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百万元,先后包养7名情妇,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存在如此“口言善、身行恶”,“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现象,教育效果不佳就可见一斑。
(三)监督缺乏力度。“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大凡腐败分子的堕落,无一不是从权力失去监督开始的,这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而目前的监督体制、社会氛围、复杂程度都使监督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难言的尴尬。从监督体制来看,“看得到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和既要监督别人又要受制于别人的尴尬状况,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发挥。从社会氛围来看,“批评领导,怕官位不保;批评同级,怕关系不好;批评下级,怕选票减少。”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少说为佳”的现象,已成为潜规则,坦诚直言、敢于批评监督的人被当成了另类,有的还招致打击报复。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委干部郭光允因举报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被送进劳教所;河南省舞钢市原八台镇党委副书记吕净一因举报该市市委书记李长河而几近灭门;海南省万宁市工商局干部陈少青署名举报该局局长叶东雄的腐败劣迹,并由此引发了海南省工商系统的“反腐风暴”。可就当腐败者锒铛入狱之际,“反腐英雄”却屡遭打击,先是被贬到边远乡镇,接着遭不明身份歹徒殴打致重伤;叶东雄的亲信们还利用竞岗中民主测评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大量投陈少青的“不信任”票将其淘汰……迫不得已,陈少青打算辞去公务员职务,带老婆孩子回乡务农或远走他乡打工谋生。从监督对象、客体的复杂程度来看,易发环节多,涉及范围广(八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有的异地,甚至跨国),透明度差,隐藏性强,有的还遭遇法律障碍(如保护隐私等),因而,导致监督难而又难。如此这般,监督乏力就不难理解了。胡长清曾说:“组织的监督对我来说,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也说过:“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
(四)价值取向扭曲。应该说以上几方面主要是客观方面的原因,充其量只是外因,最终起作用的还是内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正如“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样,打倒自己的还是自己。那么打倒自己的根源又在哪里呢?我觉得原因出在扭曲人生观、价值观上。如把占有金钱的多少作为衡量人生价值大小的标尺,就会不择手段攫敛钱财,而忘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把职位的高低作为显示人生价值的标志,就会挖空心思地跑官要官,而置尊严廉耻于不顾;如把享乐安逸的程度作为度量人生价值的标杆,就会及时行乐,寻求刺激,甚至吃喝嫖赌,骄奢淫逸。腐败分子、腐败行为各式各样,但从内因来说,无不是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
三、抓住关键,规范用权,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一)要正确认识权力,有一个好心态
权力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有两条:一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二是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这两个解释实质都点出了权力就是一种支配力量,只不过支配的范围和力度有大小罢了。那么,这种“支配力量”意味着什么呢?
权力就是责任。权力与责任成正比关系,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平时常说的权责统一就是这个道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对上”负责,做到政治上时刻清醒,决策上坚决执行,全局上得力谋划;更要“对下”负责,承担起“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的责任。为什么要担责任,就因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而就必须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权力意味奉献。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如果想不辱没这份权力,创出应有的业绩,那就需要一种奉献精神。这不是一句空话、大话,而是一句大实话。首先,领导干部要深思熟虑、深谋远虑,比一般人想得更多。既要精心谋划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使工作不出纰漏、更富成效;同时,又要有审视全局的意识,为整体发展多提建议、多出点子。如果没有一种奉献精神,很难做到守得住寂寞、静得下心思、动得好脑筋。其次,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比一般人干得更多。除了平时八小时之内要多干,休息日要多干之外,特别是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突发性的事件,更是要冲锋陷阵奔赴一线。尤其是外地交流干部,更是舍小家、为大家,付出更多的心血和劳动。张思德是队长,所以比别人干得多,以致牺牲。郑培民乐于奉献,才对从米箩到糠箩一点不介意,反而对湘西是那样情深意长。再次,领导干部要无微不至、刚柔相济,比一般人管得更多。经济发展的大事,社会稳定的要事,群众的冷暖、百姓的疾苦等都要放在心上。(如郑培民同志关心孩子之事。)碰到坏人坏事,看到歪风邪气更要刚正不阿,坚决斗争,不怕丢选票,不怕掉乌纱。这更需要奉献精神。
权力是双刃剑。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器,也可以变为谋取一己私利的私产;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再次强调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面对各种诱惑,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目前所处环境带来的挑战和行使权力时的风险,时时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如果在权力面前不能正确把握自己,“权令智昏”就很有可能祸国殃民。重庆市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忠县的黄金镇政府,竟然修成了“天安门”城楼的样式,耗资400余万元。安徽省亳州市(县级市)原市委书记李兴民,为了炫耀其荣登市委书记宝座,举行了一次亳州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阅兵式,在阅兵仪式上,亳州市各行各业,只要有统一服装的,公检法司、国土、工商、税务等执法单位一律统一制服,武警组织方队在前,中小学放假参加阅兵,整个阅兵闹剧持续了三个小时,全市耗费200多万元。无怪乎有人在事后感叹,有权者如果不把权力用在正道上,一个劲想着用炫耀权力的方式来享受权力,就有可能引发某些官员的权力痴呆症。再比如有一些行业已经成为“高危”行业,像交通、土管等等部门。有数据显示,自1997年以来,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以及江苏、安徽等九个省份,这已经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厅长现象”,河南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这些厅长的“一支笔”往往掌管着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资金,权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权大,而使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权大者”趋之若骛,最终使“权大者”中糖弹(钱弹)而倒下。这足以说明权力双刃剑的双锋效应。
如果能对权力有正确的认识,就会有一个好心态。说起好心态,非常重要,因为有些问题往往是心态失衡的结果。如果能深知权力是责任,是奉献,是双刃剑,那么就大可不必为权小位低而心态失衡。因为,在你接受、增大权力的同时,就意味着责任的加重,要求的提高,风险的增大。多年前,我曾说过:一个不想以权谋私的人,就不会去谋权。即便你就是为了多担责任,多作奉献,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话,那也尽可以在现有的岗位上干出实绩,得到组织的认可;在公开选拔中凭借实力,让组织挑选,而没有必要去跑官要官,谋求权力。事实证明,那些不择手段跑官要官者,无不是以私利为目的,或想名气好听,或想条件变好,或想钞票增多等等。如果我们领会了权力的真谛,又不想亵渎权力,那么在权力面前,就保持良好的心态吧!况且,我们也应该知足常乐了。
(二)要科学制衡权力,有一套好制度
党的十六大提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权力制衡”要求,强调“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实事求是地说,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科学制衡权力的制度也不健全,还未形成刚性的操作性强的科学合理的体系,需要我们花大力气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
第一点,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架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来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是有效规范部门职能,合理配置权力资源,科学制衡公共权力的必然要求。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推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就是要推进政府系统决策、执行相分离的改革,像英国首相梅杰上任施政以后,首先就是成立专门的执行局,来承担政府服务性的职能,目的就是要改革政府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理模式,有关数据显示,英国政府有75%的公共服务是由执行局来完成的。再举一个例子,有一篇国内记者到外国考察的报道,那位记者被邀请参加某发达国家一座城市议会的周例会旁听,他发现市长在会上向议员们汇报的9项工作中,有的仅涉及1000美元的开支,而如果议会不批准,市长连花这1000美元的权力都没有。这跟我们那些腐败分子动辄挪用挥霍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公款的案例相比,构成了多么大的反差。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呢?关键在于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衡。从我们国内来看,已经有不少地区迈出了改革探索的步子,有的成立了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局,就是要把一些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执行权集中起来,实现“办、管”分离,解决自定规矩、自己执法的问题。如深圳特区就是探索得比较早、比较多的。
第二点,要切实推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近年来,海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试行)》,应该说,这项制度,是目前保证我们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最有力武器。尽管各单位以前也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有各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但是,县里这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的出台,对我们这方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这项规则对重大事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哪些可列入重大事项的事权议题、人事议题和财权议题都作了列举式的说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
第三点,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预防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现在,民主推荐、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已较普遍实行,效果应该说是好的,但我认为仅有这些制度仍十分不够,因为有时的民主推荐简直跟指定差不多,而票决时几乎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干部工作实践表明,初始提名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环节,也是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其他环节。干部一旦被提名,基本上就意味着被任用。还有一个规则问题,对权力的制衡很重要。最近看到《当权力监督民主》一文,说的是黑龙江省的“政坛地震”,继田凤山、韩桂芝之后又有5个副省级和一批地市、厅局级干部纷纷落马。有人问,这些人当时如何能被选上、且能高票通过?其中一个细节,即选举方法竟然是同意的不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O”。以致许多代表根本就不带笔,有的竟干脆不穿外套以表明未带笔。如此“民主监督”竟成了“监督民主”,“民”其实很难“作主”了。通常说“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人亡”,其实更本质的是“只有权力制衡才不会政息”。没有完善的权力制衡制度,其结果是“监督”几近虚设,“民主”几成儿戏。
(三)要大力加强监督,有一个好环境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一哲理大家可能都认同,监督有多种途径、形式,如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大家可能也都耳熟能详。那么,如何才能使监督真正有序、有力、有效,这决非易事。关键要有一个好环境:即被监督者欢迎监督,接受监督;监督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社会各界也要支持监督、配合监督。唯有如此,才能使监督改变身份,有个好名声:变做坏事为做好事,变得罪人为关心人、保护人。
首先,是被监督者要有“畏惧”两字,诚心诚意地欢迎、接受监督。陈毅有一首诗,大家都知道。诗中有这样的句子:“手莫伸,汝言惧捉手不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人民咫尺手自缩。”邓小平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一文中说:“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最近任书记推荐给我们看的一篇文章中,第二个部分讲的就是“畏”字哲学,它一开头就说:行廉政,慎腐败,心中应该有个“畏”字。这些都告诫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时心存“畏惧”两字。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初”,牢记“一着不慎,全盘皆输,一失足成千古恨”;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微”,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1%的错误会导致100%的失败,也就是100-1=0”;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独”,牢记“要使人不知,除非己不为”,不能自作聪明,自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东窗”无事。否则,虽然可一时痛快,然而等着他的必将是波涛覆舟、灭顶之灾。如果真正心存“畏惧”了,那你一定会欢迎监督,接受监督,因为你知道被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保护,既可以防患于未然,也可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甚至可以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李真在忏悔书中有这样几句话,他说,组织上对我的查处,如果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但若发生在5年后,肯定会比现在更严重。
其次,是监督者要有“无私”两字,铁面无私地敢于、善于监督。作为承担监督职责的监督者,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常常由于受这样那样的牵制,监督工作不能完全到位。这里我不想探讨有关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重点讲讲监督者要心存“无私”两字,只有去除私心杂念,不计个人得失,才能大胆实施监督、善于开展监督,正如俗话说的,无私才能无畏。如果老是想着自己的面子、票子、帽子、位子甚至儿子,就无法挺直腰杆,难以做市委任书记所讲的“铁面干部”。台州市黄岩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已提为台州市纪委副书记)李友星有一句名言,“怕死就不当纪委书记”。1993年到2003年间,李友星参与查办的案件达940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29人,直接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在查办这些大案要案中,李友星经常接到恐吓电话或威胁;有的公开叫嚣要把他“放倒”;有人开摩托车撞他;还有人甚至跑到他老家去威胁他身患绝症的80岁老母亲。李友星同志能这样说、这样做,正是“无私”支撑着他,达到那样“无畏”的高度的。
当然,我们领导干部往往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于一身,所以必须要有双重要求,既要欢迎、接受监督,又要大胆实施监督。这里尤其要说的是,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这一个矛盾体中,被监督者是内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如果被监督者拒监督于千里之外,便会千方百计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再次,是社会各界要有“理解”两字,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监督。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不太正确的认识,如认为严格监督是“小题大作”、不与人为善、影响经济建设、影响发展环境等等,有的甚至说情、放风,人为制造障碍。其实有的需要“小题大作”,如公款吃喝、公车私驾、生活作风等问题,管起来是小事情,但恰恰会吃坏了形象、驾坏了作风,甚至酿成大错。如在“风起于青萍之未时”,不加指出纠正,说不定就会掀起轩然大波,一般错误发展成违纪,违纪发展成犯罪,那样,就不是与人为善,而是与人为恶了。至于我们在定性量纪时,能轻则轻,也是我们的原则,但这里的前提是“能轻”。至于影响经济建设和发展环境,那要看怎么理解了,或许一时有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整体来看,恰恰需要我们营造一个公正清廉的环境,如果一个地方规则意识、法制意识不强,歪风邪气上升,贪污贿赂成风,那才会影响经济建设和发展环境呢!还有一般情况下,监督者的监督是对事不对人的。因此,社会各界要心存“理解”,知道监督的好处,体谅监督的难处,并尽可能地参与监督,形成合力,增强实效。
同志们,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务必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老老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处世,清清廉廉为官,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服务于人民,为率先全面奔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