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总是犯“糊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5:23:35
贪官总是犯“糊涂”
5月25日人民网引《检察日报》报道,山西省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30.28万元。在向检察机关供述和在法庭审理所作陈述时,他才明白煤矿为什么送我钱——是冲着我这个副市长才送的。
要说这个周杰,真是“糊涂”得可笑。当时煤矿邓某为什么要一次送200万元给他,他说他不知道,他还以为是相互投缘。其实,这是装糊涂骗人,目的是想将办案人员搞糊涂,好从轻发落。可见,“糊涂”是贪官伸手拿钱和交待罪行时常用的手法。
贪官伸手拿钱时,必须犯糊涂。人家送钱来的时候,如果想到人民赋予的权力,铁面无私、一本正经,那肯定是要将人家拒之于门外的。那好,就糊里糊涂地以缘份、人情、好处费、回报费、年礼、压岁钱等名目,顺水推舟地收下,这又何伤大雅?但是,犯案以后还得装糊涂。不装糊涂,是明知故犯;装了糊涂,可借以侥幸,掩盖罪行。所以,贪官总是犯“糊涂”。
然而,贪官的犯“糊涂”,属于自作聪明,掩耳盗铃。贪官的受贿,就是受贿,剥去“缘份、人情”等外衣,裸露的就是贿金。贪官的受贿既是事实,再装糊涂也是枉然,铁定的必然是受贿罪。所以,“聪明反将聪明误”,一个人不要耍小聪明,也不要犯糊涂,做人还是以诚实为本。
由此,想到清代郑板桥的“难得糊涂”。那是郑板桥用糊涂的办法糊涂了富绅魏善人,从而为民女朱月娇伸冤的故事。“难得糊涂”是人们对郑板桥的一种褒奖,其实郑板桥清醒得很。当今的官员莫将“难得糊涂”误用于贪污受贿上,还是做一个清醒且清白的人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