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为何总是意外才导致贪官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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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为何总是意外才导致贪官案发?

2010年07月12日08:09南方网朱永华 

朱永华 评论人

6月5日,山西省临汾国土局局长的司机郭某在酒桌上与人争女友起冲突,将他人用枪打死。据查,他所用的枪支系军用步枪,并且带有编号。郭某称,这支枪被放于汽车后备厢内,属于局长玉德河所有。目前,玉德河因涉嫌私藏枪支已被批捕(7月11日《楚天金报》)。

局长司机争风吃醋的一枪,竟把“无辜”的局长拉下了马,这又是一场“意外”收获,贪官案发的因由同监所里不断发生的离奇死亡案一样,不仅花样翻新,而且还不断地打破人们的正常思维,一次次挑动人们的神经——有小偷偷出来的、有情妇团曝光的、有民工拆房意外发现存折的、有新房漏水漏出来的、有抽天价烟露馅的,还有写香艳日记写出来的……真是不胜枚举。这次的枪击案,司机开着局长的豪车,用局长私藏的枪支枪杀了情敌,局长因私藏枪支被警方调查,搜查中又“意外”发现了1200万的巨款,让这名屡告不倒的国土局长沦为阶下之囚。

其实,从报道中看,这名国土局长的腐败并不难发现,一个偏僻小县的国土局长,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副科级的公务员,凭正常的收入,不要说买价值200万的奔驰,恐怕买国产低档车都不容易,这明显的收支巨大反差,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监管部门真的就没发觉?

实际上,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管机制,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法规制度,都不能说是太不完善。但就是这么多的机构,这么多的人员,这么多的法律规章制度,每年还要耗费巨大财力,在查处腐败这项工作上,却很少发挥主动作用。从这几年被媒体曝光的腐败案件来看,除了官员自己因各种“意外”导致案发,其他的大多是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上发帖等等,而真正应该起主导作用的各级监管部门,主动查处的少之又少。如果说打击贪污腐败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但我们又不能不说,有时“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又往往力不从心,状告有门却又查处无望。

因此,在对官员实行问责制度时,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力度势必要加大,谁监管的辖区内出现严重腐败问题,谁就要承担相应责任,部门的政绩考评就不能认为合格,相应领导就要负起失察责任,用群众监督出的腐败来“株连”监管部门政绩,让失察成为一项“罪过”,把监管与被监管当成行贿与受贿一样来对待,完善和加大对监管部门的制度监管。让腐败官员的案发既在意料之中,又难逃意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