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致信国务院:谨防户改逆向 收容遣送制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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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致信国务院:谨防户改逆向 收容遣送制复活

2010年05月27日 08:30东方早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7条

早报记者 简光洲

“流动人口没有昆明市居住证禁止在昆明工作”,“在深圳3个月以上无正当职业的人,不租房子给他,请他回原籍”。4月份以来,昆明、深圳和北京等地相继出台了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新办法。

昨日下午,关注户籍制度改革的公益律师李方平与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一起致信国务院,建议对近来昆明、北京、深圳等地新近出台的限制新市民权利、进行户籍“逆向改革”进行监督。他们认为,“地方政府出台‘限制居住’、‘请回原籍’等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新管理办法是收容遣送制度的变相复活”。

李方平向早报记者介绍,昨日下午,他和胡星斗教授一起通过特快专递致信国务院办公厅。写信的目的是希望由国务院出面进行纠正,以免户籍改革成为部分地方政府以改革之名保护地方利益的又一“挡箭牌。”

村落设岗亭有证才能出入

李方平介绍,今年4月以来,昆明、北京、深圳等地相继发生了限制流动人口的事件。《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规定,流动人口没有昆明市居住证禁止在昆明工作。

4月25日,由于灭门事件连发,北京市大兴区开始对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庄进行封闭管理试点,在每个村落建立围墙、岗亭等,村内居民办理出入证后才能出入。

4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李铭称,“无业人员不清除出去,深圳没有太平……3个月以上无正当职业的人,不租房子给他,请他回原籍。”而就在此前的4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有7类人员被列入“不受深圳欢迎黑名单”,不能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在李方平看来,昆明、北京、深圳三地要求办理“居住证”或者“出入证”的做法看似是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实则却是地方行政机关出于行政管制的便利,违反法律规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居住权、就业权等进行非法限制。

李方平说,“这些限制措施背后其实是歧视性思维作祟,也构成对非户籍居民的严重歧视。”

胡星斗也认为,昆明和深圳对新市民“限制居住”、“请回原籍”等措施,在缺乏实体法和程序法依据的情况下,极大地限制了新市民的生存权利,“这无疑是在变相复活收容遣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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