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管部门称开发商拆迁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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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4:22江南时报
被媒体称为“重庆最牛的钉子户”,19日经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通知,要求被拆迁人杨武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昨天,是法院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法院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中国网昨日19时连线了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李院长。
问:昨天已经是法院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了,下一步法院将采取什么措施?
李院长: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程序办理。
问:法院的通知要求被拆迁人杨武在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你所说的按程序办理,是强制拆迁吗?
李院长:他们如果不自动拆迁,就强制拆迁。
问:法院通知要求杨武在22日前拆除该房屋,这个最后期限是22日晚24点吗?
李院长:具体时间不便回答。
此外,记者19:20分连线被拆迁人吴苹了解到,小楼男主人杨武仍在被要求拆迁的小楼内,而吴苹也守侯在他们房子的附近。吴苹称下午曾到重庆市高院申诉,但未能进入高院。
由于“钉子户”女主人吴苹指责拆迁过程存在官商勾结,那么拆迁程序是否合法,存在不存在违规行为?中国网又联系了拆迁工作管理部门、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任秋萍科长。
问:他们要求的补偿方式是实物安置,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要求应该怎么满足?
任科长:对于实物安置,可以根据评估,给予与旧 房价值相等的新房。但他们要求同样位置、同样朝向的实物,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城市改造的规划方案,在他们房屋的位置,要规划一个大商场,每一层都是5000平米的大开间,也根本没有办法满足他们。
事实上,开发商已经给他们提供了异地现房、异地期房、项目范围内其他地点房屋等三、四处实物供他们选择。在3月初,他们对于安置地点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就是因为签合同时,三个开发商中间的一方公章不在现场,才没有签。事实上,后来听证时,法院在每个环节都给予他们尊重了,三个开发商都到了现场,他们也不愿意签,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问:现在已经超过法院规定的期限,作为拆迁主管部门,你觉得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任科长:按照程序,下一步应该是强制拆迁,这是法院的职责范围。我觉得被拆迁方应该把握住这个机会,主动拆迁和拆迁人达成协议,但他们没有这么做,我觉得很遗憾。
问:在这次拆迁工作的处理过程中,你认为房管局的工作程序是不是都符合规定呢?
任科长:我们按照相关规定,核准了开发商的拆迁许可证,对于开发商的补偿方案也按程序审核了,对于他们的补偿、安置是否到位也给予了监督。我们认为开发商的拆迁行为合法。对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长期不能达成协议,我们依法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在15天之内,被拆迁人没有拆迁,我们才依法申请司法强拆程序。我觉得我们的程序合法,是依法履职。中国网 本报记者 许倩   见习记者 孟正中  摄影 朱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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