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完陈水扁又整马英九,意义何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37:14
王书瑶
台湾近几个月的时事动荡,引起了中国大陆人士的关注。事件的内容,就是先发现陈水扁有贪污腐败的行为,施明德发动了全台倒扁运动,接着,台湾检方对陈水扁事件的有关人员提起诉讼,陈水扁本人则因在"总统"任上,暂缓起诉。可是时隔不久,国民党主席、台北市市长马英九也遭到检方调查,说马英九在"特支费"上同样不干净,岛内舆论哗然。
紧接着,又有人提出,反腐倡廉不能只局限于"总统"与市长,"行政院长"等等凡有"特支费"、"机要费"的官员,都要查上一查,于是,天下大乱,恐怕大小官员人人自危。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消极的,它造成政局不稳,岛内混乱,势必对岛内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构成影响,但是,如果从民主与法制建设上看,它却是积极的。特别是从"反腐倡廉"上说,它的意义却更加重大。
事情的起因,并不是国民党人特别清廉,检查陈水扁是由于他们对腐败的特别憎恨,而是因为国民党想把民进党推倒,由国民党取而代之,是为了"争权夺利"。因为,国民党自身的"黑金政治"同样严重。在民进党方面,也是如此,他们也是为了保住政权,于是两党之间就互相攻讦,看起来整个儿全是闹剧。
但是,这个闹剧的后果是什么呢?却是,由于有一个反对党的存在,它随时随地都想找个碴子把你从执政地位搞掉,所以你就要加小心了,只要被人捉住了小脚,那就会身败名裂,轰然倒台,不加小心是不行了。这就是它积极意义之所在。
这样子的相互监督,似乎不够君子,不够厚道,可是它却极为有效。
香港有一个"廉政公署",对于"反腐倡廉"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要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条件:第一,处于上级地位的领导本身是廉洁的;第二,廉政公署的官员们也是铁面无私的,如果反贪局局长也照样贪污受贿,那就成了笑话,成了对反贪的嘲讽。可是,反对党的监督机制却永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它非常有效。
在目前的情势下,陈水扁和马英九的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置,就取决于检察官与法官是否能公正执法,如果检察官或者主审法官徇私舞弊,或者偏向于某一政党,最后惩治腐败还是不能成功。在这种意义下,也仅仅在这种意义下,2000年民进党、陈水扁取得政权,具有积极意义。
2000年之前,从大陆退到台湾,一直是国民党一党专政,一党专政,不是依靠选票取得政权,就必然是依靠军队、依靠枪杆子维持政权,所以,在2000年之前,台湾的军队就完全掌握在国民党的手里。掌握在国民党的手里,也就意味着,军队的将领、军官必定都是国民党员或者效忠于国民党的人。同样的,警察、检察官、法官也必然都是国民党人或者效忠于国民党的人,否则,他的政权就不会稳固。
2000年民进党上台,在民主法制建设上的积极意义在哪里呢?
它的意义就在于:民进党为了自身政权的稳定,它必须"清洗"军队和"公、检、法"。我没有看到过报导,但是以情以理,陈水扁上台之后,必然要做的是:军队的将领、军官,"公、检、法"的官员,或者脱下你的军装或者公服;或者宣布与国民党脱离关系,二者必择其一,二者也只能择其一。对于军队,在民主法制政体之下,它必须宣誓:忠于民选的政府,只服从依照民主的程序选出的"总统""总司令",不干预政治;对于警察,除了忠于法律,它还要接受该级政府首长的领导,比如,台北市警察局局长,就要接受台北市市长的领导。检察官与法官的情形又不同,它只能宣布完全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不受任何行政与政党的影响。在所有公务员都宣誓忠于宪法与法律的同时,检察官与法官,就特别强调公正。
在陈水扁这样做的时候,他不可避免地希望在这些部门中多安插一些"自己的人",但是,在你"清洗"国民党人的同时,还要安插自己的人,虽然"在野"了,可是国民党人也不是吃闲饭的,岂能容你!于是,在职的这些将领、军官、警察局长、检察官、法官等等,就可能都是"中立"的,他们的中立,对于民主的法制体制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如果国民党继续执政,情形可能就没这么彻底。
从目前的情形看,检察官这一关大约是可以说得过去,各方面大致都能认可检察官的行为是公正的,接下去就看法官的了。
两个政党都为了取得政权而相互攻讦,不择手段, 颇失中国历来相传的温厚敦实之风,恐怕为君子所不齿。可是,贪污腐败,本就不是君子之所为,以君子对君子,以小人对小人,却也是理所当然。竞争,是医治所有人类社会各种痼疾的最有效的良方,不是出自什么人的偏爱。在经济上产生效率;在政治上产生民主和清廉。
还是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亚当斯密就曾无限感慨地说,在这个社会体制下,每一个人都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而工作,其结果,却是增进了整个社会的福祉。雇主希望压低工资,雇工则要求提高工钱;卖者要提高价钱,买者则尽力压低价格,其结果是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是"无形的手"在起作用。
在政治上也同样如此,只有竞争,才能医治贪污腐败的社会痼疾。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历代王朝,所有皇帝都希望"长治久安",可是,哪一个朝代能逃脱了因为腐败而倒台的命运?几个钦差大臣,整治不了整个吏治的腐败。而且,又有多少把握,保证"钦差大臣"本身不腐败?
观察整个事件,我们还有一个发现:那就是媒体的缺位。在成熟的民主体制国家中,许多官员的贪污腐败都是由新闻媒体首先发现的,而在台湾,所有的揭发都来自相互为敌的反对党,媒体只是在那里评论。这也是台湾民主体制不够成熟的表现。
还有两件事情,在研究台湾近期政治的时候,值得我们考虑:一件是在陈水扁贪污案情尚未结论之时,亲民党便贸然发动在"立法院"中"罢免"陈水扁,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罢免";另一件就是施明德发动"百万人倒扁运动"。这两件都是对法律不尊重、对民主不负责任的表现。
台湾的现行法律,是全体台湾人共同认可的,并不是单独为了民进党或陈水扁制定的,大家都受现行宪法与法律的约束。不论是谁当了"总统"或市长,法律适用都没有区别,明天如果马英九或者王金平当了"总统",或者苏贞昌当了市长,这个法律都适用。这个法律是怎样的呢?只有法院才有权最终判定有罪或者无罪,不能仅仅是有人检举,未经法院判决,就轻率地说有罪或无罪。在法院还远没有审理、甚至于在检察院尚未起诉的情况下,就由一个政党、或一个人认定有罪,于是就发动罢免,发动"百万倒扁运动",这既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对整个台湾人民的不负责任。且不说这样做的人内心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当然,也可以说是对民主法制下的政治运作没有经验。但是,依我个人看,大概是有个人的目的在里面。
现在全世界对司法都遵守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无罪推定"。在法院最终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宣布某人是罪犯,他最多也只是"嫌疑人",亲民党和施明德是连这一基本原则都不尊重。如果最终法院宣布陈水扁无罪,施明德准备"自囚"到何时?这里没有任何个人意气用事的余地。
在整个过程中,国民党都处在完全的被动当中,这表示,一方面国民党的领导对法律尚有敬畏的态度;但是,另一方面也表示,他们对原则,尚不能始终坚持,但望今后能不断成熟起来。
台湾的实践证明,西方的多党议会民主体制对中国人也同样适用,假以时日,定会完善起来。
为了防止断章取义,我还必须强调,2000年陈水扁当选"总统"的积极意义,仅仅限于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对于中国国家的统一当然是消极的。对此我们也只能表示遗憾,因为,他们都是台湾民众一票一票选出来的。我们应该反省的是,大陆的中国统一政策,是否有可值得检讨的地方:为什么台湾民众都对"一国两制"不感兴趣?为什么国、亲两党党首访问大陆的时候,谁都绝口不谈统一的问题?
200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