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电动自行车的禁和放(央视 200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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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电动自行车的禁和放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3月13日 10:56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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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新闻调查):
内容速览:去年年底,广州市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一时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争论,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和生产企业反应尤其强烈,据全国自行车协会统计,已有超2000万人在使用电动自行车,但全国各个城市采取的管理方式却各不相同,在小小的电动自行车背后都牵扯到些什么呢?
今年1月8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开庭审理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之后发生的第一起诉讼案,被告是番禺区交警大队,原告是被交警大队扣押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叶存环。
记者:你什么时候开始想告,想告谁,
叶存环:应该说从12月7号那一天,我被他们扣了两台车。回来的时候越想越不对劲,很生气。所以说从那个时候起我一定要跟着打这个官司。
去年11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即日起在整个广州市区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在15天的纠正教育期内暂不处罚,从12月1日开始违者将依法处理。而叶存环在一天内连续两次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结果全部被交警查扣,叶存环不服,第二天就把广州番禺区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
记者:他们扣你的车扣的不对吗?你觉得。
叶存环:我觉得扣的不对。
记者:人家公安局已经有一个公告了,说从哪天哪天开始不许上路,你这叫顶风作案。
叶存环:在我认为的话就说国家已经赋予了我们有平等,自由选择,自由行走的权利,也赋予了我们有自由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那我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是合法的产品,已经有合法的身份,那就是说凭什么你说不能用就不能用。
记者:政策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出来的这样一项政策,在你们市民心里面,在你眼里面,它的分量有多重?
叶存环:可以说分量是很重的,但是你这个政策出来,你分量再重,但你总归也要考虑到老百姓的感受,老百姓的利益。你一纸禁令下来,那人家的那自行车都成了一堆废铁,你并且也没有一点补偿给人家,你说他这样的一个政策出来,你说我们能接受吗?接受不了。
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通告一公布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广东省自行车协会的统计,在广州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总量大约是20万辆,广州市大大小小的生产企业有50多家,显然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的禁令将给他们带来最直接的影响。

何小华(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禁令一出以后,我们马上通过媒体表示了我们对这个禁令的不理解和我们的反对。
记者:你们反对的理由是什么呢?
何小华:因为我们觉得这个禁令违反了上位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非机动车可以在我们这个国家道路上是可以正常地行驶的。
根据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也就是说,国家大法赋予了电动自行车合法的身份。
何小华:当前的现实确实使是这么一个样,生产是合法的,销售是合法的,购买也是合法的,因为没有说购买是违法,没有这条法定,只是你一上路就违法了。
造成这种尴尬的原因是电动自行车虽然具有非机动车的合法身份,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广州市正是根据这一法条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
何小华:我们认为它根本来说就不符合我们的根本的实际,也不符合我们广东的广大的中下层市民的需求。如果你把这个电动自行车这么全面地禁止了,对于这些市民来说,特别是对于中下层市民来说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电动自行车是他们必须有的一种生活方式,甚至是生存方式。
据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的调查统计,全国的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70%以上都属于中低收入阶层,他们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用途是上班和上学。电动自行车的价格在2000元上下,靠蓄电池驱动行驶,速度一般可以达到每小时20公里,充电一次可以行驶40-60公里。
杨新苗(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教授):电动自行车,它这种方式跟公交比起来,跟小汽车比起来有一些优点,首先需要的空间很小,电动自行车的空间和自行车是相当的,第二对能源的消耗很小,如果使用汽车的话,一年的燃油消耗将近上万,那么使用电动自行车对油的消耗基本上是没有的。
近四、五年来,电动自行车开始大规模地出现在中国各个城市的道路上,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已经超过了2000万。但是,全国各地对电动自行车却采取了迥然不同的管理政策,,有像广州一样采取禁止和限制的,也有上海、苏州那样登记上牌就能上路的。早在几年前,海口、北京、珠海等地就开始禁止或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而且和广州禁令一样也曾经引发了广泛的争议。那么为什么电动自行车在有的地方被广泛使用,有的地方又被禁止上路呢?两种决策的背后又出于什么考虑呢?
记者首先来到较早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海口市展开调查,海口市早在2003年,也就是电动自行车在海口刚刚出现不久就发布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2004年又连续发布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市中心。2005年12月,海南省还在全国第一次为电动自行车的上路问题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可是直到现在,海口仍然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市中心区域。
记者:海口有一个规定,说是市中心不许这样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您知道这样的规定吗?
行人:知道。
记者:您为什么还要这样走呢?
行人:我上下班很困难,转车、打车一个钟头多,现在加上坐公汽不很方便,我要搭一个多钟头,我把这个时间白白浪费在这上面,从这个角度来说,骑这个东西方便。
行人:这个车非常好。
记者:你觉得它好在什么地方?
行人:又方便又省钱,又没有尾气污染。
记者:这个多少钱一个?
行人:大概2100。3:每天充一次电,就用一天。
记者:咱们算一下,您每天充电,电钱算进去有多少钱?
行人:0.5度,一块钱一度,就是五毛钱。3:充满电就跑50公里,一公里才几分钱。
记者:你觉得很值?
行人:值,一天给我们省十多块钱,肯定老百姓很喜欢它嘛,很爱它嘛。
:按照海口市禁止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凡是进入市中心的电动自行车都要被处以罚款。
行人:也被交警罚过款。
记者:罚过,罚了多少钱?
行人:200。
记者:为什么罚你?
行人:这个车没有上牌,不能上路。这样讲。我们也需要交通,也没办法。
记者:有一天你被警察抓了,又被罚钱了,怎么办?
行人:那也认了,那也没办法。那你就得避着警察。有时也要避一下吧,为了省几块钱。
记者:你站在一个市民的角度,我们替政府想想,他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规定?你觉得。
行人:我们目前也不了解删除
记者:当时为什么做这样一个决定,为什么市中心区域不让电动自行车进去?

蔡军(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因为当时海口机动车、汽车速度猛涨,增长速度比较快,另外海口的道路网络还是没有达到一定的规范,比如说现在我们海口道路应该是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像这个就比较符合道路建设标准要求,现在我们很多道路没有设非机动车道的。
海口在1988年海南建省之前还是一个县级城市,老城区的道路建设发展相对落后。直到现在,海口市区的大部分道路都没有专用的非机动车道,改造难度也很大,在市中心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包括后来出现的电动自行车都只能行驶在同一条混合车道里,而且这些道路都不太宽。另外海口还存在着大量的丁字路口,严重阻塞了车流的合理循环。
杨漂平(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副科长):它整个路网的情况就没有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状,它在车流的循环和分流过程中还会存在很多矛盾点,就是各路的汽车拥挤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就形成了很多冲突点,这种冲突点需要第一个我们要合理的疏导,第二要适当控制一些交通工具。
近几年来,海口市的机动车每天新增数量都在80-100辆,目前总数已经达到25万辆,同时海口一直都有着数量庞大的摩托车,最多的时候有近30万辆,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和出于环保的考虑,海口市从十几年前就开始停止摩托车上牌,计划在2008年之前逐步减少直至彻底淘汰摩托车。这几年摩托车已经减少了近10万辆,但让交警部门没有想到的是,摩托车少了,电动自行车却越来越多。
蔡军:摩托车刚刚禁止,电动自行车马上就填补摩托车的空白,就是摩托车刚刚取消的数量,正好电动自行车马上就填补上来。城市本身机动车堵车的就比较厉害,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插入进来以后,共同同时发展,大家都不限制的情况下,最后这个城市道路一个是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第二造成交通畅通堵塞。所以当时我们就把电动自行车跟摩托车也一样,参照摩托车道路限制它行驶,划入一个层次之内了。
记者: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是不是一回事?
蔡军:电动自行车,跟摩托车有区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交警部门所依据的主要标准有四项:速度不超过20每小时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要配备有脚踏,轮胎宽度不超过54毫米。但是据海口市交警部门的测算,目前全市的电动自行车当中,合格的仅仅占到10%,90%是不合格的,这些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外表看起来和摩托车非常相像。
蔡军:那种超过四个条件的,现在我们叫电动摩托车,就是它体积比较大,跟摩托车一样大,第二它速度比较快,有的达到50公里的速度每小时,而且重量也跟摩托车的重量一样。比如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比汽车摩托车慢,汽车摩托车会撞它,它自己又是一个弱势受害者,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比自行车快,又会去撞人家,造成其它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人家也是弱者,他是强者。
据海口市交警部门的统计,近几年来,和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虽然海口市对电动自行车已经限制了3年多,但是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仍然逐步增加,据交警部门测算,现在已经有近10万辆。
记者:如果不控制,你们对这些电动自行车也好,电动摩托车也好,你们不加控制,最后会发展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蔡军:这是限制通告,很多人观望,没有买。如果真正放开以后,我估计海口很快达到摩托车以前的量,起码达到30万辆以上,
记者:如果要达到这个数字的话,海口的交通会是什么样的?
蔡军:就不用讲了,海口的交通秩序,机动车也走不了,电动自行车也走不了,行人也很难走得通的,大家都很难走。
超标电动自行车比例过高,存在安全隐患,数量过多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这是海口市根据自己的道路情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市中心的主要原因。根据媒体的报道,电动自行车所存在的这些问题,也是广州、珠海等其他很多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主要原因。那么这些问题在那些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是否存在?目前海口的人口是70多万,而江苏省苏州市的人口有230多万,那么它为什么会允许电动自行车车上路行驶呢? 记者前往苏州展开调查。
记者:苏州的大街小巷里面随处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苏州是一座千年古城,在这样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里面,有相当多的道路是没有划分出一条非机动车的专用道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的一种,那么从一开始的时候,为什么苏州市政府就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呢?
王锡忠(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州最大的一个特点我们的古城区是一种路河并行的双棋盘格式的路网结构,而整个路网主干基本上在12米左右宽度,但是我们拥有很多资源,就是1400条小街小巷,其中有670条都是5米到7米的小巷,而这些小巷的汽车是不能出入的,而只能拥有自行车、电瓶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是它发展的一些广阔的天地。
苏州早在1998年就开始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了登记上牌管理,只要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都可以上牌,而且上牌的手续和普通自行车一样简便。于是苏州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迅速猛增,目前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已经高达72万辆,成为仅次于自行车的主要交通工具。
记者:这个数字对于管理者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
程惠明(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作为政府层次来讲,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尤其像电动自行车是作为非机动车,和自行车一个等级,就在两米宽左右的道路上行驶,这对道路交通运输造成很大的压力。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全部是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这对交通顺畅作为管理部门压力很大。
记者:一方面方便老百姓,但另外一方面使交通更加拥挤,怎么办?
程惠明:我们采取严格控制。
记者:什么叫严格控制?
程惠明:让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速度不能像前两年这么快。
为了控制电动自行车的增加速度,苏州市在三年前开始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严格的管理,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江苏省经贸委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品牌目录,同时还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也必须按照这个目录进行销售。但是近几年,苏州电动自行车的总量还是在不断攀升,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经占到非机动车事故的60%。
记者:如果是禁,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程惠明:如果禁,群众肯定是不同意的。如果这个政策出台以后,群众都反对,那政府就不要做,做了以后肯定没有效果。因为政府公共交通没有达到这个程度,没有达到,你去禁,我认为是不切实际。
目前在苏州一般出行的交通工具主要有四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公交车、和小汽车,据交警部门的统计,目前苏州的公共交通只能满足市民16%的出行需要,超过一半的人还需要使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
王锡忠(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因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是他的需求,也是他的意愿,应该这么做。我们的理解不光是政府发一个号令,你就可以禁了,我72万辆下个通告,能淘汰的吗?淘汰不了,所以不能干这个蠢事,一定要水到渠成的时候,你应该是逐步引导,政策的引导,或者经济补贴的引导,特别是让他感到我这个不方便,而其他交通工具,出行方式比这个更方便。然后才能达到自觉自愿的淘汰。也就是公交发展到一定发展的水平,而乘公交的钱和公交的便利比你搞一个电瓶车要方便。
在苏州市未来的交通规划中,重点是发展公交系统和轨道交通,预计到2012年将建成两条轻轨,为逐步淘汰电动自行车创造条件。而且苏州已经开始对600多条小街小巷进行改造,为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建设专门的道路系统,使城市道路形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个系统,更加方便电动自行车的出行。
王锡忠:“加强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淘汰。”这是我们政府定的一个战略的目标。目前情况下条件是在逐步的创造,这里面有一个周期,在这个周期应该说电瓶车还是一个发展空间,要采取的办法就是加强管理。
面对电动自行车上路给城市交通带来的种种问题,面对方便群众和增加管理成本的两难处境,不同的城市做出了不同的决策。有专家指出,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不仅仅是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的矛盾和冲突,更是城市生活中不同社会群体权利的取舍和利益的重新配置。
在随机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无论是在海口,还是在苏州,超速和违章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确实有可能对汽车、自行车、乃至行人等其他出行者造成安全隐患。
记者:我们采访了一些机动车的司机,有些骑普通自行车的人,还有一些路上走的行人,他们普遍有人觉得电动自行车的上路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威胁。
何小华(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走到路面上肯定会对其他的交通方式形成一定的影响,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条就应当把交通道路的规划做好,把交通设施完善,做到了各行其道,上面所说的那些问题就基本上能解决。
倪捷(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动车导致的问题是因为没有尊重交通法规,汽车上路给他造成的问题更大了,他干嘛不去禁汽车呢?
倪捷一直被看成是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利益代言人,一直反对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还参加了当时海南省举行的电动自行车立法听证会。
倪捷:你不能因为你管理方便剥夺人民使用权利的方便,这是一个权利概念问题,谁的权利大?是管理部门的管理方便的权利大,还是老百姓使用舒服的权利大。
记者: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实际上它触动了道路上各方的利益,既得和现有的利益被它的出现都打破了,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者的位置应当怎么摆?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改变了路权的分配格局。路权分配格局的改变使得现有的交通秩序会发生变化,管理者首先看到的是它产生的问题,所以我们说管理者第一个直接反应就是要制止这种干扰路权分配既有秩序的一种行为,所以一般来讲,现有的管理者基本上都会赞成电动自行车出现真是害群之马,很糟糕的一个东西,应该禁止它。我们说对管理者讲,实际上是对它管理能力的一种考验,不是一个简单的禁止处罚的问题,是一个各个方面的管理问题。
在海口和苏州采访期间我们发现,标准问题是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一个首要问题。它关系到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更关系到电动自行车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蔡军:在整个海口电动自行车里面不符合标准的,两个数量相比我们调查不超过10%。
记者:是合格的不超过10%?
蔡军(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是不合格的达到90%,
记者:还有10%规规矩矩的,您不能因为90%偷梁换柱,就把这10%的利益给损失掉了呀?
蔡军:说实在的,真正的你要是采访一下,了解一下海口的真正符合条件的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他就感觉到我们对他们基本上是以教育为主,没有做什么处罚,但是对超标的电动摩托车我们处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也是保证老百姓买合理合法的电动自行车,不要让它两者混为一谈。
根据记者在海口街头的采访,外观更像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只要不违章,几乎没有受过处罚。针对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苏州实施的是严格的目录管理,只有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才能登记上牌,但令人奇怪的是,在苏州的大街小巷仍然有很多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这种电动自行车,像摩托车一样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在你们的管理范围之内。
王锡忠(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个问题确确实实是法律上,执法者还不能对它进行处理,他说我有标准,我是一个成熟的产品,是一个合格的产品,有目录,实际上这个东西从源头上,从它的定型标准审定上就没把好这个关。所以也是困扰我们管理者的一个很大的难点问题。
记者:不管是海口还是苏州,我们在街头可以看到这些电动自行车里面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是长相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而且它们的速度要比普通的一般的电动自行车要明显偏快,海口也好,广州也好,他们之所以采取禁这样一种政策,主要是因为这种长相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它们是怎么被生产出来,怎么能被销售,到最后又怎么能够获得牌照在路上跑呢?
记者发现,虽然商家卖的电动自行车都有生产合格证,但是只要买回去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进行改装,就可以超过国家标准限定的20每小时公里,最快可以达到每小时50公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产品只有符合国家标准才能获得生产和销售许可,那么这些外观看起来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是怎么获得生产许可的呢?记者来到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根据他们的检测,这几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率在70%左右。记者:这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数字吗?
黄晓东(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车辆检测部部长):应该来讲在这个产品发展过程中,还是一个比较低的合格率的水平,并不是一个太满意,太理想的水平。
记者:拿到许可证应该生产出来都是合格的产品?
黄晓东(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车辆检测部部长):应该说他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共有34项,分三大类,速度属于否决项之一,也就是说只要速度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就是不合格。而重量和外形尺寸属于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即使超标也能判定为合格。于是外形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只要速度不超标就可以合法地生产。但是限速装置能够被消费者自己轻易地改装,成为超速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那实际上你在钻空子是吧?

张崇顺(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也不是在钻空子,因为企业的发展,全国各地,一千多家的电动车企业,每一家都是这样,那事实摆着,你这个事实摆着,消费者需要,每一个厂家都是说超过国家标准,那除非国家把这些厂家全部……,我们自然也不用生产了。我们要说遵守国家的标准,那就没有现在这么辉煌了,早企业就办不下去了。
2000年以后,电动自行车的技术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整个电动自行车产业越来越壮大,每年以80%的速度井喷式增长,去年的总产量已经超过1500万辆,产值达400多亿元。电动自行车甚至已经成为一些城市的的支柱产业,无锡市的锡山区目前有18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去年的产量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四分之一。
记者:为什么要把这样的一个电动自行车的产业作为你们的支柱产业呢?
徐颉(中共锡山区委书记):因为这个产业,首先是市场需求很大,第二个就是我觉得这个产品它符合了国家产业政策,因为它以电带油这样的一个产品,可以节约石油资源,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杨新苗(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教授):我们现在的机动车拥有量是一亿辆,每年的交通燃油消费将近一亿吨,有七千万吨是汽车交通工具消耗的,我们有四个多亿的自行车使用者,随着大家收入水平的提高,我想很多人会考虑选择交通工具的转换,不久的将来会将近一个亿都有可能。我们从能源的保障和对环境的考虑,以及整个交通阻力效率来讲的话,这种交通工具在相当长的时间还是有效率的,我觉得站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看是很有意义的。
记者:这个产业有发展的空间,有发展的前景,而且有发展的潜力。但是另外一方面有一个管理的标准在那儿摆着。你们怎么很好地又可以发展,又可以兼顾这个标准,不违法呢?
徐颉(中共锡山区委书记):所以说现在当前电动车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赶快制定电动车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成熟,技术的成熟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这个技术标准也要根据现在的产业和技术发展的程度或者水平,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原来的电动车产业的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颁布于1999年,但是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已经突破了这个标准,整个行业都在盼望修改老标准。同时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在盼望尽快出台新标准。
记者:老标准在那儿,没有新标准,给你们带来的问题是什么?
王锡忠(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标准都没有,我怎么执行?或者标准打擦边球擦进来了,我如果说不给它上牌就是我不作为,他到法院去告我,我得输,我得赔钱啊。但是给他了上了以后,最后现实直接带来的危害,就是对安全的隐患比较大,发生事故的几率也比较大。
记者:电动自行车在中国已经发展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科技在不断的进步,老百姓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加,在这样的过程中理应出台一个与时俱进的合理的标准,让大家都有所规范,但是在采访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各方所依据的仍然是1999年出台的在电动自行车刚刚开始起步,开始发展的时候制定的那样一个标准,企业要进步,行业要壮大,产业要进一步的发展,在这样一种驱使下,一些生产厂商不得不打这个标准和规范的擦边球,生产出来一些虽然合格,但是却已经畸形了的产品,面对这样的一种东西,管理部门当然要管,但是他们发现在管的时候拿出来的依据仍然是1999年出台的那个国标,让交警部门在路上遇到一些超速的,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管不了,更管不好,由此看来问题的关键已经变成标准之争了。
虽然电动自行车行业和城市交管部门都希望新标准尽快出台,但是他们对新标准的期望却存在根本的差异。
蔡军:我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组织联合来研究,符合条件的话,干脆给他规范上牌,划定哪个路段给人走,应该怎么处理。超标的部分,从工商、技术监督局,国家哪些相关的部门一律采取取消掉,干脆生产实行四个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就行了,这块尽快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吧。
倪捷(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我觉得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权利,是我们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根本要点,第一他有没有使用电动车的权利,这是第一点,第二他有使用什么样的电动车的权利,是宽的、窄的,跑的远的,还是一定要跑,能不能跑快一点,他有没有这个权利,你说没有,我说有,那么我们应该平衡的去判断,比如有了以后对别人有什么危害,如果对别人没有危害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让他追求幸福。
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应该每5年进行一次修改,据了解,几年前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就开始研究标准的修改,但因为生产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交管部门的意见难以统一,新标准迟迟没有出台。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电动自行车这个问题,应该说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典型的公共政策的问题,为什么?因为它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话题,而且大家很难达成认识上的一致,同时在利益上往往是相互冲突的,很难在公共利益里面,让所有的利益都得到充分的体现这么一个政策。如果简单的按过去的政府官员单方面说了算,肯定会让政府陷入各种各样的困境。
2005年12月,海南省就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在听证会上,电动自行车到底是禁,还是放,还是限制管理,各方代表的观点针锋相对。
记者:关于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路,各方的争执可以说各执一词,要把他们的利益都兼顾,似乎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牺牲谁的利益,保住谁的利益?
刘登山(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多数人的利益需要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也要保护,但另外一个方面,任何自由,任何利益的保障是有限的,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你这种需求是不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海南省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听证会上,由于各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所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至今还在征求意见和论证的过程中。
记者:怎么采用够吸纳更全面的、更准确的吸纳更多老百姓的民意?
毛寿龙:现代民主社会,民意并不是只是通过简单的选举,选出的人,那个人代表民意,是通过程序来体现民意。对电动自行车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讲,我们讲有一些专家作为一个课题,然后最后制定一项政策,有一个方案,方案完了以后,让实际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看一下,看在管理上、行政上是不是可行,如果是可行,再交给老百姓愿不愿意,老百姓说愿意,这是非常标准的民意程序。压画面十字路口。
记者:对于电动自行车这个问题,到底是禁还是放,不同的城市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考虑自然有不同的选择。对城市管理者来说,怎样在政府决策中,用程序来保障民意的传递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权利,已成为检验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而我们在采访的过程中,也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于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公民来说,当然你要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但与此同时,你是否也要尊重以及保障其他人的权益呢。
总制片人:梁建增 赵微
制片人:张洁
编导:白云升
摄像:李季 毕英汉
录音:李宏卫
选题策划:赵华
解说:姚宇军
非线编辑: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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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制片人:王猛 胡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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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刚 李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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