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信道:缺乏国家概念的汉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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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信道:缺乏国家概念的汉民族

时间:2010-05-10 22:56 作者:陈信道 点击:234次

       ——只有家国、帮国、党国观念,没有国家概念的汉民族

初看起来,这个提法是不正确,有哗众取宠,吸引眼球的行为。但是,回顾一下历史,并仔细对照一下国家的本质,就会发现,我们深处在一个以家、集团、帮派代替国家概念的社会。 国,主要是指疆域界限;家,是指拥有血缘或亲密关系的人,共同生活在一定的空间。国家的本质,应该是指由亲如一家的人或群体,共同生活在一定疆域内,形成的一个立体空间。也就是说,国家是一个含有疆域和生活群体的中性的集合名词,根本不是什么“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什么工具”。如果“阶级压迫”论成立,那么,就应该有原始国家,努力国家,封建国家的称谓,而不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朝代了。 由于人类属于哺乳性动物,所以,人类的历史,皆围绕着血缘氏族宗亲发展的。这一点可以从原始社会的部落氏族,到奴隶社会的种姓宗亲,以及封建社会的子继父业上,可以得到证明。所不同的只是各个时代所对应的生存管辖的空间在不断扩大而已。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以种姓为主轴的等级制度。这样的社会,用现代的名词来形容,最贴切就是“家国”,而不是国家。当种姓被集团替代后,小范围上就是某某黑社会,大范围就是“某某党国”。黑社会随处都有,而开党国之先河的就是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半个世纪前的民国政府。 国家的含义,除了指一定的疆域外,更主要的在于生活在其疆域内民众的一“家”性。我们都有家庭,都能体会“家”概念所包含的亲密、关怀、互助、宽容、非敌对等性质。这些性质之所以能存在的基础,是对人性和人权的本能性默认。因此,看一个国是否具有国家的概念,除了有一定的疆域外,更要看生活在其中的人,是否拥有相互的关爱、是否不具有敌对性。 敌对性来自于差别的极端性,来自于等级的人为性,来自于动物本能的自私性,均是在对人性的忽视、扭曲和非人性状况下的结果。而阶级压迫论,则是等级论的现代翻版,也恰恰是人为刻意制造敌对性的一种表现。显然,对国家的定义使用“阶级压迫”论,就是表明这个国家的性质属于一种集团国、帮派国或是党国。而非真正的国家。 种姓和集团性的社会,是一个小集团利益的社会。而社会多利益和多样性的本质,使这样的社会,生存在一种相互排斥、相互防范的氛围之中。这种社会的本质,实质上是一种隐形暗战的内耗型社会。只要稍有外力的作用,立刻就会土崩瓦解。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中国自秦始皇以来的历朝历代,直到蒋介石民国的崩溃,都是一个套路来加以证明。 生活在这种隐形暗战中的大部分国民,碍于生存现状的事实,在疆域的实质概念上,最大也只有自己所属利益集团的视野和边界,根本就没有整个国家的概念。在他们的头脑里,维护本集团的利益就是终身最大的追求。所以,不惜引外族来帮助内战,而将自己置于被后人称为汉奸的境地。 而相对整个掌权者,如封建主、朝廷、党国来讲,各利益集团之间的暗战,是无明文规则的;相互间的行为,用正规国家意义的概念讲,就是贪污和腐败。(因为,贪污和腐败是个人或小集团利益至上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在这种国度里,贪污和腐败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关于这一点,也可以从中国历史的每一个朝代完全一致性演进的轨迹中看到。 在拥有真正国家概念的国度里,其国民之间是一种相对平等、相互宽容、相互关爱,少等级、少歧视,更少敌对性的;其存在的不平等处,也是随时可进行自我和平调节的。是一个不受姓氏、观念的局限,不走极端的大家庭。自然他们对整个国家性的事物,也是不受限制而且自发性地积极参与的,完全不是在组织下被动的完成任务。 真正拥有国家概念的社会与小集团社会之间,还有一个明显的差别,就是真正的国家是以普遍存在的人,为核心的;而其它事物,如:党派、利益等是从属和服务于该社会全体的人的;而种姓、小集团社会的国度,正好相反,是将其中的人,依附在集团框架上的。显然,真正的国家是体现人性,并以人性为上的;相反,种姓、小集团社会,则是有限或完全忽视、否定人性的。 国家之所以为国家,还在于它本是一种社会凝聚力的表现。社会凝聚力概念,本身反映的是社会中人的共同趋向性。这个共同趋向性表明生活在其中的人,都具有一个普遍认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我们知道,要形成整个社会的凝聚力,达到整个社会具有普遍认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两条途径。一是最广泛、最深度地提取人的共性;一是用强力手段消灭异同性。前者保障了人类的共同生存,是求同存异的;后者在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毁灭性的。因为,人不可能始终如一地一致。个体如此,集团、社会更不可能。所以,用去异性追求社会凝聚力,就要不断地开展斗争、开展排异性的运动、不断地进行相互间的撕杀和自我折腾。然而,当排异性的目的达到后,这个社会就成为了种姓、集团、党派,而非国家。 所以,衡量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具有国家性质的第二个方法,就是看这个社会是否具有建立在人性基础上,可持续性的凝聚力。 其实,能够配得上真正国家称谓的,是公民社会。也就是说,非公民社会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 从我们所处的一党制、全民性的贪污腐败、无处不在的歧视,以及意识形态方面人为的敌对性,随处可见的特权、潜规则,还有裸官、庞大的冤假错案、无信仰、法律面前不平等、不断地用运动方式排除异己等等的现实环境来看,不要责怪百姓。因为,在这样的国度里,根本就没有一个清晰的国家概念。反而是人们常将亲情、家、哥们义气、党、关系、利益、疆土等混淆在一起,并不自觉地把自己附着于上,随意性谈论并代表国家。 社会凝聚力的另一个表达方式,就是社会公德。因此,没有国家观念,也不可能拥有社会公德,更不可能是强调社会公德至上的社会主义社会。 现实的中国,本质上是用核武器或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作为围栏,圈起来只许自己相互狩猎,而不允许他人染指的一个牧场。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充当着猎手和动物的双重角色。 中国要走出封建的沼泽,只有强化人性,尊重人权,建立公民社会,才能真正拥有国家的荣誉。 2010.5.10
来源:共识网作者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