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桥城管执法被搧耳光 女商贩被扯破内衣当街露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10:47
丈夫为妻子露出胸脯声泪俱下,小伙子被挨耳光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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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昨夜台州电视台的《大民讨说法》栏目,播的一事件经过大概是:杜桥一女商贩和城管执法人员在被执法过程中发生冲突,然事件逐渐升级,相互推扯过程中,结果是女商贩的丈夫搧了一城管执法人员的耳光,女商贩被扯破了内衣,在众目睽睽之下露出了胸脯,钻进执法车辆的底下,最后被城管执法人员强行拖出带到了执法队面壁。

这一事件的发生,的确令人瞠目结舌,啼笑皆非!随着社会文明的逐渐进步,我们的生活水平日新月异,在强调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我们沿海的经济发达强镇——杜桥,城管执法人员,运用了非常敬业的工作态度,而忽略了对一位女性最起码应有的尊重,年轻女商贩不听从城管执法人员的劝阻,或是为了逃避被执法带来的经济损失而玩强抵抗,终于真正做到了“奋不顾身”!上演了以上这一幕,发人深思。

分析事件原因,本人认为,这一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在当时的城管执法队伍中,其中一员或是几员,针对不同的情况,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出现了问题,缺少耐心,是初生牛孺,遇到棘手问题缺乏经验,刚巧碰到对方敢于违抗,一个脾气犟的女商贩,导致事件不能灵活处理。

同时,事件的发生也有其必然性。当前社会上存在一普遍现象,老百姓对政府不满,对官员不满!群体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冲突事件屡见不鲜,甚至有公务人员被老百姓指着鼻尖挨骂,或者对公务人员施予暴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城管执法人员就本身的地位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很难受到老百姓的尊重,同时又要做到文明执法,开展工作过程中缺少强有力的手段和应有的法律保护,所以就会在执法和违抗执法中导致事件升级。

城管执法的前提是对的,其正确的执法行为应该受到尊重和维护,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粗暴行为如超出了职责范畴,上级部门就应该严格查处。在此次执法过程中有几处疑问应该搞清:

疑问一:在女商贩上衣被扯破露出胸脯时,城管执法人员有没有暂停执法,或想办法让她先避免出丑,还是一意孤行继续执法?

疑问二:女商贩露出胸脯,潜到执法人员的车底下,是为自身遮丑?还是阻碍执法车辆前行,保护一箩筐的枇杷?

疑问三:面壁一事,是否是执法人员的强迫行为?如果属实,是否超出了职权范围?

《大民讨说法》这一栏目,顾名思义,要为受害人讨回公道,故分析问题时绝不能有失偏颇。将此次事件搬进了《大民讨说法》里,目的就是要为女商贩讨回公道,我不禁要问,女人的胸脯露出了是羞辱,男人的耳光被挨是什么?如果这位城管也跑到这一栏目想尽办法要求帮忙讨回说法,又如何去摆平?也许回答是:找你们当地组织去!也许最后是为了工作,被要求顾全大局,只好忍了吧!

新闻媒体的镜头,为什么拍摄的是商贩夫妻声泪俱下的痛哭和呐喊?虽然当事人受到了羞辱也不至于没法安静下来接受采访。

开始争执时,女商贩的丈夫搧了一城管执法人员的耳光,此事一扫而过,也在什么的律师,什么的教授的分析里,只字未提,难道是应该被掴,不需追究。我为这位女商贩遭遇了羞辱难过,同时我也为这位因公执法而遭挨耳光的年青人不平,他向谁申诉呢?

如果说城管施予了暴力,没有反抗又怎么会施予了暴力?说“相煎何太急”,够煽情的!采访目击群众,个个言词正凿,难道就没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一个,有一对”感慨吗?

城管执法队伍有组织领导,商贩有归属的当地政府,作为最基层的城管执法人员和普通的商贩之间由执法引起的纠纷,相信当地政府完全有能力妥善处理此事,应该赔偿的必须赔偿,应该道歉的必须道歉,还他们一个安静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是当务之急,我们不应该将不雅的镜头展示无遗,将他们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夸大其词,忽悠百姓,甚至披上娱乐的色彩。

如果有那么的一天,说法栏目在揭示XX富商、XX权贵或XX人大代表损害了人民利益,为我们讨回说法,以警示人们|,规范人们的行为,那才是众望所归。

作为新闻媒体,有义务有责任去协助处理好矛盾。在我们民主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在我们普遍老百姓的法制意识还比较薄弱的社会转型时期,正确的报道,对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及往后的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开展,对如何更好地引导其他人去遵守市场秩序和规范道路管理规定,对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对过错方有一个教育,对受害人经济上一个补偿或者是心理上的抚慰应该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能因为为了达到讨回一个说法的目的而一味地强调一方,激起民愤,愈演愈烈,或者去削弱了城管执法的力量,或让社会上固有的不正之风滋长并发扬光大。这样对我们建设整个市容市貌和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不是添砖加瓦,只会是在前进的道路上更加的迂回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