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法治频道 古船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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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本期话题:古船诱惑(2005年11月11日) 
央视国际 (2005年11月11日 16:29)

我国有一条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在福建东南沿海附近。在古代,福建东南沿海的商贸活动非常频繁,但是海上未知的事情太多,因此用于商业运输的船只沉船的数量也比较多。这些沉船也给后人留下了很多不解之谜。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考古工作者把视线集中到了东南沿海这条海上丝绸之路上,各种重要的发现频繁产生,不过令人担忧的事情也接踵而至。
2005年9月15日上午9:00,一艘渔船正向福建省蕉城区的下塘海域慢慢靠近,正在进行海上巡逻的边防战士感觉这艘船有些古怪。表面上看那是一条渔船,不过正常情况下,渔民会把捕鱼的网放在船舱上,但是这条渔船却没有任何捕鱼的设备。边防官兵对渔船进行了彻底的检查,起初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船舱只有一些密封的白色泡沫保温箱,这对于渔船来说没有什么稀奇,因为这是当地渔民用于盛放冰冻鱼的必备工具。可是仔细观察这些箱子,还是发现了问题。
一般放鱼的泡沫箱底部的水分会很多,但这些泡沫箱下面很干燥,分量也偏轻一些。箱子一打开,让所有的边防战士都吃了一惊,里面并非是他们想象的冻鱼,而是密密麻麻青色的瓷碗。这些瓷碗看上去十分普通,甚至有些粗糙,没什么特别。为什么要用这些渔船运送瓷碗呢?船上有四五名船员,此时都显得非常慌张。虽然运货的人一口咬定这些都是普通的瓷碗,可是边防战士还是发现了疑点,有些碗上附着大量的海底生物,很有可能是从海底打捞上来的。
这艘渔船上一共有1393个瓷碗,如果确定这些瓷碗都是文物,那么事态就相当严重。于是当地公安边防支队迅速采取了行动,一方面加大审查力度,对案件深挖细查,另一方面邀请省市文物专家对古瓷碗进行鉴定。当地文物专家马上组成了鉴定组对这一批瓷碗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这些瓷碗都是元代的产品,距离现在有六七百年了,有重大的文物价值。
据记载,福建省自古以来陶瓷器生产长久不衰,其年代经历南朝、唐、宋、元、明、清,而且大量瓷器通过海上航线销往国外,因此福建沿海被称为是海上陶瓷之路。但由于航线上暗礁众多,以及天气变化等种种原因,导致一些运送瓷器的船只遇难而沉没于海底,船上的瓷器也就随之静静地在海底沉默了几百年。这一次被渔民打捞上来的就是元代沉船上的瓷器。

这些碗看上去有些粗糙朴实,专家说那是因为当地生产的瓷器主要用于日常生活,而不是用于观赏。这一批元代瓷碗突出表现为高大厚重,采用手工印花刻花装饰,图案简单质朴,一些碗中还刻有福寿字样,是民间自制瓷器。经过鉴定分类,专家为这1393个古代瓷碗确定了等级,一件是国家二级文物,272件是国家三级文物,还有的1000多件是普通文物。那么这些珍贵的文物是什么人打捞上来的呢?他们又是怎么知道海底会有这些文物的呢?
负责侦查案情的边防官兵通过对运送瓷碗的人进行了讯问,了解了事情的整个过程。林某,50岁,福建人,在当地从事海产养殖生意,是这次古代瓷碗打捞的组织者之一。他说事实上在当地海底有古代沉船的事儿,并非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也时常有渔民在打鱼的时候捞出瓷碗或者其它物品。渔民们还根据沉船上的货物把这里的海域称为碗礁、白糖礁、银珠礁。后来林某听说这些瓷碗可以卖好价钱,这才引起了他发大财的念头。
于是他雇佣了一批渔船,又找了三名潜水员,连续五天打捞海底的古瓷碗,但是一直没有联系好买主。林某认为,海底的东西谁捞上来就归谁,因此才不惜花费1万多元的成本想去捞上一笔。这种想法也代表了当地大多数渔民的认识。他们始终觉得自己靠劳动从海底捞上文物,属于正常劳动所得,这些文物理应为自己所有。
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促使林某等人打捞了这批古瓷碗,可是他们不了解有关海底文物的归属问题。我国《文物保护法》早已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临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国家所有。我国《文物保护法》中还明确规定,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国家文物要追究刑事责任。林某等人打捞古代瓷碗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目前正在接受公安边防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2005年9月16日10:00,与林某运送古代瓷碗的船只被查获仅仅相隔1个小时,福建省宁德公安边防支队的官兵又在蕉城区的青山海域截获了一艘渔船。在这艘船上共查获元代古瓷碗539个,涉案的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更令人担心的是,在福建省的其它海域也陆续截获私自打捞海底古瓷碗的船只。
10月6日,在莆田南日岛巡逻的边防官兵截获了两艘正在打捞古瓷碗的船只。10月6日这一天,边防官兵共抓获非法打捞瓷器的渔民40人,查扣完整的瓷器8只,破残瓷器26只。经鉴定,这批瓷器很可能是南宋时期浙江龙泉一带生产的。事实上,渔民私自打捞古瓷碗只是想赚钱,目前文物贩子从他们手上收购瓷碗的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于是很多渔民不安心打鱼了,开始转行捕捞文物。
对于渔民来说,一只瓷碗的价格也只是卖到了几十元钱,可是这些文物对于我国的考古事业却是无价之宝。然而为了牟利,渔民打捞瓷碗的过程却极其野蛮,技术及其简单,导致大量瓷碗被毁,给考古工作带来难以计量的损失,这让文物专家痛心不已。由于渔民的私自打捞破坏了海底沉船的整个原貌,即使考古人员再次通过科学的手段进行考古,也很难找到有价值的线索,至于古船为何沉没,当时的航海技术如何等等这些问题也就无法得到答案了。

面临私自打捞泛滥的情况,福建各公安边防支队也在采取着积极的应对措施,一个是加大海上打击的力度,实行海上查、路上堵,二是加大对渔船民的法律宣传,让广大的渔船民加入保护国家文物的行列中。
主持人:生活在海边的渔民有一个共识,他们都觉得只要是我打捞上来的,这个东西就应该是我的。
何戍中:我觉得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我作为渔民正常地打鱼,发现我的网里有些瓷器,这是我偶然发现的,这种情况下应该把瓷器上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奖励。但是如果像本案中这样对沉船遗址进行打捞,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刑法》所说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他在盗掘行为实施过程中,对沉船遗址进行了破坏,这就是《刑法》所说的严重地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这样的行为是要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们现在大可不必去琢磨文物到底是海底的还是陆上的,只需要明确一个概念,所有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存在于什么地方不重要的,只要它的定性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凡是没有经过合法的报批手续,没有经过考古学家的研究而来发掘的,在《刑法》上都称为是盗掘。只要有盗掘行为发生就是违法。

主持人:我们的记者也说,为什么最近福建盗取水下文物的现象这么严重,一个很重要原因是现在大家都是拖网打鱼了,稍带手可能就拖出来一个瓷器,再加上现在渔民有了很好的设备,掌握潜水技能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但是这些技术对水下文物的破坏也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前些年好像并没有听说过这么严重的对于水下文物的盗掘行为,为什么这些年频繁出现?
何戍中:原因很简单,就是有暴利。假如我们打击的力度不够,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进出境的监管力度不够的话,这种行为会越来越多。
主持人:陆上这些古墓葬也好,文化遗址也好,大家能看到。如果我们要保护的话,实实在在有一个对象。如果是说这里可能有沉船,让我们去保护,我觉得这种保护对象有一些空泛。
何戍中:我觉得要从两方面来说,一个对保护管理部门,它要尽可能地把水下文化遗产地纳入到文物保护范畴,比如说把它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给它划定保护范围,这是保护部门的责任。另外,普通民众不能因为看不见就将这片区域遗忘在法律之外了。在陆地上同样也存在这种情况,大量的古墓葬是在地下的,许多被盗掘的古墓葬是没有划定保护范围的,他这种(盗掘的)行为也不妨碍用法律去追求他的责任。
主持人:每次当我们讲到国家的文物遭到破坏的时候,无论是讲的人还是听的人,都会觉得特别地痛心。其实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也许我们并没有机会去接触到这些文物,但是我们都应该知道文物就是历史,保护文物就是在保护我们民族的历史。
责编:西寻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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