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作秀” 媒体跟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14:38
娱乐时代的媒体病心态: 作者:吴军
先看近日成都某报的一篇新闻报道节选:
“小红帽”劝导交通 耶!林志颖得嘛(标题)

……,昨日下午,他(指台湾艺人林志颖)在本报接听歌迷热线后乘车经过磨子桥路口,见有交通安全的活动正在进行,身为台北市交通大使的他当即产生了参与这项活动的想法。他的出现,让现场交警以及众多媒体记者一阵兴奋。
……,戴着小红帽的林志颖立即被众多记者层层包围,但他丝毫没有忘记自己此刻的职责。很快,他透过重重包围圈,发现了一名不顾路口红灯横穿马路的中年男子。林志颖马上跑去将男子拦下,随后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向他讲解了交通常识,那男子听后诚恳道歉:“谢谢你,我下次一定注意。”有记者指着林志颖问他:“你知道他是谁吗?”男子摸摸脑袋:“不知道呀。”林志颖笑着自我介绍:“我是交通劝导员林志颖。”
随后,两名美女也因同样原因被林志颖拦了下来:“你好,人行横道上红灯亮起的时候是不能穿越马路的,知道吗?”两位美女没有认出眼前的帅哥是谁,只是奇怪地打量着周围忙碌的众记者,一个劲摇头:“我不知道啊。”林志颖笑着告诉她们:“以后要注意哦!”林志颖离开后,两名女孩经路人指点“他是林志颖”时,她们差点没“晕”过去,感觉既后悔又幸福。……
5月14日,台湾艺人林志颖在成都为其新专辑做宣传,16日下午,在成都某繁华路口他 “客串”了一回交通劝导员。这一新闻立即成为了当地各大媒体的重头,不少报纸给予大篇幅的报道。上面节选的这篇稿件只是当地一家发行量很大的报纸的其中一部分内容(当天,该报用了几乎半个版面的篇幅来报道这一新闻)。
林志颖作为在中国大陆有一定知名度的台湾艺人,在街头路口客串一回交通劝导员,的确能够吸引不少眼球,当地部分媒体大肆渲染本也无可厚非。问题是,如果媒体不分青红皂白,辨不清虚实,遇上明星一点芝麻大的所谓“善事”,就一味的为之吹捧、渲染,这就不得不反思一下我们的媒体是不是也有严重的“粉丝”心理,以一种倾向性极强的拉拉队心态去报道新闻了。
回到本文所节选的这篇新闻稿。标题《“小红帽”劝导交通 耶!林志颖得嘛》,用“耶!”、“林志颖得嘛”这样的语态表达,编辑似乎希望大胆运用大众化、口语化的语言表达达到某种亲近读者的特殊效果(“……得嘛”更是采用了地方方言),但新闻标题的语言及表述方式代表的是编辑甚至是媒体的立场观点和好恶倾向,因而这一标题至少在客观上给读者一种媒体充当明星“粉丝”的错觉。而稿件正文所表现出来的拉拉队心态就更加明显甚至有些露骨了,比如,第二段中的“……林志颖马上跑去将男子拦下,随后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向他讲解了交通常识,那男子听后诚恳道歉:‘谢谢你,我下次一定注意。’有记者指着林志颖问他:‘你知道他是谁吗?’”路人不认识身边的明星,原因很多,或许是因为明星的名气还不够大,或许是生活中的明星与舞台上的明星有很大的差别,也有可能是该路人压根儿就不是追星族,而媒体记者偏偏要来补充一句“你知道他是谁吗?”记者想表明什么呢?是路人不识明星太过无知,还是表明自己见多识广?更重要的是,把这样的细节都一一罗列进新闻稿件,除了暴露自己的拉拉队心态、粉丝心理,还有多大的新闻价值可言呢?而第三段中的“…… 林志颖离开后,两名女孩经路人指点‘他是林志颖’时,她们差点没‘晕’过去,感觉既后悔又幸福。”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夸张和“合理想象”就更是把记者对明星的盲从心理和拉拉队心态赤裸裸地显露出来了。
如今的新闻界有一种引人关注的现象,叫做制造新闻或者策划新闻。是说制造者或策划者为了提高自身或他人的知名度,有意识有目的地去制造或策划一些新闻,以引起媒体的关注和报道。这种现象的历史状况我们不得而知,但很明显,这种现象在国内体育界和娱乐界已经非常泛滥了。某歌星唱片销量下滑了,就给她制造点绯闻;某明星渐渐不被人们记起了,不久就可能看到他在某类公益活动中亮相;某类娱乐活动收视率下降了,活动主角服用激素或同性恋一类的八卦新闻就频频见诸报端等等,诸如此类的人造新闻形形色色。其实,有很多被媒体热炒的明星绯闻、丑闻甚至生活小事,要么是无中生有,刻意杜撰,要么就是其策划班子挖空心思一手炮制,其目的是要在媒体上露个脸、扬个名,然后达到自己的其他目的。因此,为了尽量不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媒体就需要在这些鱼龙混杂的新闻事件中辨别哪些新闻是“天生的”,哪些是“人造的”。然而,以现实情况来看,我们的媒体记者尤其是娱乐记者在这方面却表现得相当不如人意,炒作、跟风、捕风捉影、虚实不辨、小题大做……这些都构成了当今娱乐报道中常见的怪像。
以这篇报道为例,文章的开头就说:昨日下午,他在本报接听歌迷热线后乘车经过磨子桥路口,见有交通安全的活动正在进行,身为台北市交通大使的他当即产生了参与这项活动的想法,他的出现,让现场交警以及众多媒体记者一阵兴奋。记者在文中特别提到“见有交通安全的活动正在进行”,“他当即产生了参与这项活动的想法”。记者似乎希望借此向读者透露这样一个信息:林志颖当交通劝导员事前并没有任何刻意安排,参加这个活动完全是他本人路过此地临时产生的想法,不是作秀。但这样的说法显然前后自相矛盾:“他的出现,让现场交警以及众多媒体记者一阵兴奋。”既然事前没有安排,完全是“他当即产生了参与这项活动的想法”,这么多的记者又怎么会知道林志颖下午3点就会在这里客串交通劝导员呢?进而“他的出现,还让众多的媒体记者一阵兴奋”呢?难道是这一大批记者心有灵犀、偶然在此遇见这样的“善行”?况且,有人特意计算过,从林志颖下车到离开,中间仅仅持续了9分钟的时间。比较合理的解释恐怕是林志颖或其助手早就放出风声,记者也是早已心知肚明的一次“蹲点”罢了。明星这样的所谓“善行”,除了作秀,还能用其他什么样的词语来解释呢?
明星巧施小计,媒体就被牵着鼻子走,成了被他们利用的对象。如果是因为制造新闻的水平太高,媒体因为种种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识别倒有情可原,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甚至常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的东西,媒体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浑浑噩噩,不去识别,不去怀疑,跟着大家一起凑热闹起哄,然后将这些所谓的现场、细节事无巨细地搬上媒体,心甘情愿充当被别人利用的角色,为明星做嫁衣。
当然,明星有巨大的眼球效应,媒体得好好加以利用。因而,我们不是说不能去报道明星,也不是说不能把明星新闻“做大”,而是要看媒体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什么样的视角去报道明星。用这样的思路来报道这则新闻,我们认为这则新闻不但可以做大,而且可以做得很精彩。比如,林志颖客串交通劝导员,不但没有给道路畅通带来任何益处,反而因为大批记者和群众的“围攻”使交通陷于混乱(配图中反映得一清二楚),这种给城市交通不是帮忙而是添乱的所谓“善行”究竟有何意义?进而可以推及,如果明星真正希望为社会作点类似的贡献,采取那种形式比较合适?社会又应当如何正确地看待明星参加类似的公益活动等等。作为一种比较典型的社会现象,其实上面提到的每一个问题都可以进行挖掘,每一篇新闻都可以做得更大更有意义,这样的新闻还摆脱了同质化的纠缠,比那些拉拉队似的新闻要精彩得多。
本文开头所列举的只是一篇普通的娱乐新闻报道,文中所体现的拉拉队心态也只是冰山一角,毫不夸张地说,娱乐报道中的明星拉拉队心态在如今的媒体中已经普遍存在并被认为是习以为常的现象。且不说传媒对于公众负有思想启蒙的责任,但至少,传媒的趣味、见识和格调应该稍稍高出普通大众一点点,只有这样,传媒对大众整体素质的提高才会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如果传媒为了吸引眼球而一味的去迎合读者口味,甘愿充当明星们的拉拉队,跟普通大众一起为他们摇旗呐喊,到时候不但普通大众会嫌弃媒体,恐怕就连被吹捧的明星也会瞧不起媒体。
(原载《新闻记者》200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