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建中央音乐平台谋无线音乐最大分销商-沃华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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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建中央音乐平台谋无线音乐最大分销商

来源:财经时报  作者:刘慧  2008-1-11  

  中移动建立中央音乐平台的深层目的,是想通过自己的渠道,建立庞大的数字音乐曲库,继而成为最大的数字音乐分销商,取代唱片公司原有的渠道

  “中央音乐平台经过不到两年时间的运营,已经彻底改变中国数字音乐的原有格局。眼下,中国移动(以下简称中移动)占了中国无线音乐市场80%左右的市场份额。其霸主地位已经不容撼动。”某唱片公司CEO邹允言之凿凿的告诉《财经时报》,此人一直在关注无线音乐。

  正如邹允所言,一组可靠数据显示,目前,中移动的手机用户数已经接近约4亿,其中彩铃用户数据约2.7亿。以2007年10月为例,中移动的彩铃用户数为2.6亿,每月的彩铃收入为10.4亿元人民币。如果以该月的数据作为参照,2007年中移动全年的彩铃收入为120亿人民币左右。

  不仅如此,《财经时报》刚刚得到一份来自中央音乐平台的榜单数据,也可证明邹允的论调,该榜单显示中移动2007年全年度中央音乐平台彩铃下载总量的前50名,而这前50名为中移动贡献了巨大的利润。

  “以中移动目前在无线音乐的发展速度和野心,用不了多久,就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无线音乐分销商”。邹允说,他相信中移动的实力和野心。

  中移动实现利益最大化

  秦天,EQ唱片的负责人之一,他见证了中国无线音乐的整个发展历程。

  “2006年4月,中移动调整无线音乐产业原有的游戏规则,通过直接与唱片公司合作来提供音乐内容,在四川建立中央音乐平台,并对利润5∶5分成,原则上,每首音乐只能有一家版权方,每首彩铃的信息费从0.5元/首到3元/首不等。不过,大部分的彩铃信息费都是两元/条。中央音乐平台原则上将SP排斥在外。”秦天说。

  中央音乐平台建设之前,中移动无线音乐产业链采用本地模式,主导方是SP:中移动提供传输和收费渠道,SP提供服务,连接唱片公司与中移动,唱片公司提供音乐内容。消费者为彩铃等服务付费后,中移动先同SP分成,比例为8.5∶1.5,SP占大头,SP再与唱片公司分成。

  在这种模式下,中移动的收益除彩铃月租费之外,只收取了信息费当中的15%。绝大部分的利润被SP拿去。无线音乐市场的不断扩大,促使中移动建立中央音乐平台,以提高自己在无线音乐利润当中的分成比重。

  在秦天和其他音乐同行看来,中央音乐平台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是因为大部分唱片公司同意了中移动的定价体系。

  不过,中央音乐平台建立之后,并没有排除本地通道,而是两个模式并行。一首彩铃既可以上中央音乐平台,也可以上各省本地通道,原则上,中央音乐平台的彩铃的版权只能隶属一家唱片公司,而在本地通道上,一首彩铃版权可以转售给多家SP.秦天拿《该死的温柔》作为例子,解释了中央音乐平台和地方通道两种模式。在中央音乐平台上,以用户的下载量为标准,利润中移动和唱片公司5∶5分成。同时,唱片公司将《该》的版权转售给40多家SP,公司进行本地彩铃推广,推广之后的结算,15%归移动,85%归SP,SP拿结算后的85%和唱片公司再进行利润分成。

  不仅是秦天个人,还包括业内大部分人士,都认为中央音乐平台的建立,大大提高了中移动在无线音乐领域的收益比例,保证了中移动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也保证了唱片公司的利益。

  唱片公司尝到甜头

  “新媒体将唱片公司挤得没饭吃,新媒体又给了唱片公司一口饭,无线音乐的出现之后,唱片公司不再只依靠发片和艺人经济生存。”秦天戏谑地阐释了了唱片公司当下的生存状态。

  乾亨大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斌彪,曾经参与该榜单第一《不想让你哭》和第十《秋天不回来》的推广。

  郑斌彪称,原则上中央音乐平台同唱片公司会严格按照5∶5的模式进行利润分成。

  以《等一分钟》为例,依据榜单上1490.4万次计算,每条信息费以2元/首为准的话,《等》就为中移动贡献了1490万人民币的收入,版权方桦宇文化的收入也达到相同的数字。排在榜单第50位的《风中的耳语》的下载量也在161.4万次,为中移动也贡献了约161万人民币的收入。

  中央音乐平台的加入,使无线音乐多了一个销售通道,从中收益的不仅是唱片公司,还有歌手。

  在唱片行业领域,有一个大致的行规,歌曲利润中,词曲作者分成比例为15%左右,歌手分成比例为5至15%。而一些刚出道的歌手的分成可以相对少一些,也有最初签约唱片公司时签下1%的比例,不过,一些大牌的歌手分成基本上在10%。

  以《迷迭香》为例,2007年共1202.9万次的下载量,以2元/首的信息费为准,中移动和唱片公司分别拿到约1203万元的收益,参考唱片的行规,周杰伦的收入占唱片公司收入的10%(以周杰伦的身价,分成比例可能会超过10%)为标准的话,那么他个人收入为120万人民币左右。

  参照该榜单和唱片行业的行规,由此类推,每个唱片公司和歌手以及词曲作者从中央音乐平台上得到的大体收入便一目了然。

  这仅仅是这些彩铃在中央音乐平台上对中移动的贡献值。同样,本地通道的收入也非常可观。

  秦天告诉《财经时报》,曾经有40多家SP采用分成或买断的方式使用《该死的温柔》的版权,进行本地彩铃的推广。

  在这层唱片公司和SP的合作关系中,如果SP买断歌曲版权的话,费用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一般有市场潜力的彩铃,版权转售费用都需上万人民币,如果以分成的模式合作,大体的比例为4∶6或者3∶7,因推广费用由SP出,所以SP拿大头。不过,对于相对红的歌曲,唱片公司一般采用保底+分成的方式同SP合作。

  一位SP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对唱片公司而言,2007年一首彩铃的全年收入比例中,中央音乐平台占了四成,本地通道占了六成。由此,可以推算唱片公司从本地通道模式上实现多少收益。

  秦天还补充,无线音乐不仅仅改变了唱片行业的销售模式,也使唱片行业开始重点关注单曲的制作。

  “2007年,单曲销售量开始猛增,推出一首漂亮的单曲,就可以让唱片公司大赚一把。EP(也叫做小样唱片,一般有1-3首歌左右,最多也不会超过5首歌)在去年就很火。”

  电信+传媒+超级分销商

  一位不愿具陈姓名的内地唱片公司运营负责人向《财经时报》透露,同运营商的合作方面,大的唱片公司采取谨慎的态度,中移动建立中央音乐平台的深层目的,是想通过自己的渠道,建立庞大的数字音乐曲库,继而成为最大的数字音乐分销商,取代唱片公司原有的渠道。

  这样一来,唱片公司不得不担心自己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证。

  “唱片公司对运营商的心情很复杂,即喜欢又讨厌,即想同运营商合作,又希望在合作中保持自主性,中移动在无线音乐的扩张中表现太强势了。”

  除议价权之外,唱片公司同样担心运营商对自己歌曲的推广力度。而一些唱片公司为了使自己的歌曲在运营商的推广中有好的表现,已经做好了应对新潜规则的准备。

  即使是在喜忧参半的心态中,唱片公司还是选择和中移动合作。

  目前,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以及国内一些唱片公司都已经同中移动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一些唱片公司将自己的无线首发交给了中移动。

  不过,有迹象表明,中移动似乎并不满足同唱片公司的分账合作,希望自己既做渠道又做内容。

  2007年7月,一则关于中移动通过英国私募投资集团TerraFirma以32亿英镑收购全球四大唱片公司之一的百代音乐的传闻,让中移动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国外一些媒体更称,除要收购百代之外,中移动还有意再收购华纳、BMG、索尼音乐和环球其中的一家。之后,中移动方面很快出面否认了该传闻。

  这则传言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纷纷猜测——建立中央音乐平台抛开SP之后,中移动会不会打入唱片业从而独霸整条产业链。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收购唱片公司的行为会影响中移动同其他唱片公司的合作关系,战略性入股的方式更为合适。

  事实上,2005年,韩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就曾收购在韩国唱片市场占有率高达17%的YBM首尔唱片公司。这次并购为SK电信带来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在并购完成后,SK电信成功控制了韩国的唱片业,并将与SP的分成比例从此前的10%提高到了30%。

  在邹允看来,在无线音乐领域,中移动作为分销渠道的作用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像一个超级SP”,一定会朝“电信+传媒”的方向前进。不过,即使中移动和唱片公司之间有博弈存在,也不会阻挡中移动的扩张速度,这种速度,会使其在最短的时间成为世界最大的无线音乐分销商。

  当然,也有人持不同的观点,另一位长期关注无线音乐的人士张钧磊认为,中移动的触角伸的太远,挤压了一些合作伙伴的利益空间,这同合作共赢的精神有悖,中移动不能把所有的东西全部兜到自己的篮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