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原副市长、原公安局长同时“落马”的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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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原副市长、原公安局长同时“落马”的幕后

时间:2010-05-11 | 来源:长江日报 | 评论共0条

核心提示: 4月上旬,晋北的大同市发生4.5级地震。无人知晓,另一场“地震”正在大同酝酿。大同市人代会闭幕后不久,王雁峰被进驻大同的纪委人员双规;接着,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长冯志勇亦步其后尘。

王雁峰(新民网资料图)

4月上旬,晋北的大同市发生4.5级地震。无人知晓,另一场地震”正在大同酝酿。

大同市市委常委王雁峰,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是在4月11日下午。彼时,大同市人代会正在举行闭幕式。

此后不久,王雁峰被进驻大同的纪委人员双规;接着,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长冯志勇亦步其后尘。

双规

此前数日,已经匿迹3年多的大同前公安局长申公元比王雁峰“先行一步”。大同市纪委办公室的一位人士称:“两个人是一个案子。”

山西省纪委对此案件已做内部通报:在大同开煤矿的温州籍矿主李克伟瞒报一起大矿难,后被通缉;申公元为李克伟提供保护,涉嫌“窝藏”。

大同市的官方网站“领导简历”中,仍然显示着王雁峰的履历。王雁峰生于1952年8月,河北曲阳人,在职大学学历。王雁峰1968年参加工作,从大同市杏儿沟煤矿的采煤工做起,后来逐步升任该矿副矿长。1979年1月,王雁峰调任大同市青磁窑煤矿,历任副矿长、矿长。

1988年起,王雁峰任大同市经委副主任;1996年6月,担任大同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7月任大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8年王雁峰担任大同市委常委,负责机关党务。

“王雁峰平时为人很不错。”一位当地与其相识的人士称,当地人认为,王雁峰是被矿难“瞒报”所累。

“封口”

“拖累”王雁峰的矿难,发生在大同左云县店湾镇范家寺村的红窑沟煤矿。这一矿难的瞒报情况,曾震惊了中央。

《财经国家周刊》了解到,矿难发生于 2004年12月17日。因井下运输皮带起火,红窑沟煤矿煤层被引燃,死亡人数不明。

矿主李克伟今年40岁,是浙江温州平阳人,在大同市拥有多座煤矿,人称“大同第一温州煤商”。

大同知情人士介绍说,矿主李克伟在红窑沟矿难发生后,没有组织抢险,而是立即封住了井口,数月后才打开井口转移尸体。

封住井口的同时,必须对当地官员和媒体“封口”,这是隐瞒矿难的潜规则。矿难发生时,申公元是大同公安局长;王雁峰是大同分管煤炭、安全的副市长。

一个在当地官场流传的说法,李为摆平瞒报之事,曾向申、王等多名官员进行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