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原副市长落马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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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原副市长落马背后:把收财物当作礼节
2008年10月17日
核心提示:在土地交易中,安徽市蚌埠市副市长吴洪明擅自越权,并制造土地出让假象,致使国家遭受6412万多元经济损失。吴洪明落马后,办案人员又查出其不少陈年旧案,而让他走入犯罪道路的,则是他的礼节情结。
2008年10月10日上午,吴洪明在剥下副市长身份的外衣后,换上了另一个身份——囚徒。这一天,他被正式宣判获刑10年6个月。对于54岁的吴洪明来说,他的晚年将在牢狱中度过。
颇令外界关注的是,吴洪明的落马与严重渎职有关。有关方面称,吴洪明是近年来因为渎职犯罪而被安徽司法机关查处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他在分管土地、规划、城建等工作期间,擅自超越职权,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 6412万多元经济损失。
在吴洪明59起受贿中,有30起收的是购物卡,面值达人民币12.7万元。他称,收卡就像吃家常便饭一样简单,结果却使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土地窝案”的引线
吴洪明与号称“黄山第一贪”的原歙县政协副主席徐普来(本报曾报道过)交往甚密,后者曾向前者行贿。
但与徐普来从包工头起家不同的是,吴洪明从黄山师专毕业后到一所中学任教,后被调到教委,从此踏上从政之路。
1980年,对于已经有一定机关工作经验的吴洪明来说,刚刚调到黄山屯溪区委工作的他,赶上了一次年轻干部的选拔,并成功入选。此后,吴洪明履历表上的职务,变化频繁:旌德县委副书记、徽州区委副书记、区长,歙县县委副书记兼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直至升任黄山市副市长。
2001年12月,吴洪明调任蚌埠市副市长。2006年,吴洪明平调回黄山市,同年2月10日,当选为黄山市政协副主席。
就在吴洪明调回黄山不久,安徽省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涉及土地渎职犯罪案中,发现了吴洪明涉嫌犯罪的线索。
检察机关在查案中发现,蚌埠市历年欠缴土地契税上亿元,“其中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的情况”,办案工作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后,即从长期拖欠土地契税的某地块入手,启动了对蚌埠市土地系统渎职犯罪的侦查。
不久,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国华、副局长马炎等人被立案侦查。
作为分管土地、规划等工作的吴洪明,很快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不久即被“双规”。2007年7月3日被执行逮捕。
吴洪明被捕后,蚌埠、黄山两地多名官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土地窝案”,被迅速查处。
制造土地出让假象
检察机关指控,吴洪明犯滥用职权罪,发生在他担任蚌埠市副市长期间。
地处津浦线上的工业城市蚌埠,老城区主要集中在淮河南岸的狭长地带。2000年以后,蚌埠逐渐新建了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城综合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新兴城区,整个城市重心开始南移。
随着老军用机场的搬迁,2001年成立的新城综合开发区在蚌埠开始显山露水。该开发区主要负责老机场及其南部地区的开发,定位是重点开发商务、高档住宅等公共设施。
2003年4月,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与安徽铭基金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基金诺公司)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将一块位于新城区总面积为36万2848平方米的地块,出让给该公司用于商业开发“华夏第一街区”项目。
在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后,该公司于2003年12月取得了该地块东西两侧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证。此后该公司因资金困难,没有如约交纳剩余的土地出让金。该公司董事长找到吴洪明等人,说明公司遇到的困难,提出由政府收回土地或者引进别的公司开发。
后经蚌埠市新城区管委会联系,拟将该地块转让给厦门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开发。但宝龙公司明确表示,不愿意按照2005年的土地价格,以重新拍卖的方式接受这块土地。
2005年12月初,新城区管委会负责人找到了吴洪明。12月9日,吴洪明带领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国华等人前往厦门宝龙集团公司总部考察。在厦门,吴洪明决定由这家公司接手开发该地块,同时要求于2005年12月18日在蚌埠举行签约仪式。
2005年12月12日,吴洪明在明知该地块部分土地没有被核发土地使用证不能转让的情况下,却在主持召开的专题调度会上超越职权,擅自决策,指示蚌埠市新城区管委会和市国土资源局密切配合,采取“变通”的方法,限期完善转让所需的各种手续。
会后,按照吴洪明的要求,新城区管委会与铭基金诺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新城区为该公司垫付剩余土地的出让金,铭基金诺公司将19万2312.06平方米的土地按原土地出让价格每亩68万元,转让给厦门宝龙集团公司。
接着,蚌埠经济开发区用自有资金4400余万元,采取“代收代付”空转的方式多次转款,造成铭基金诺公司已交纳办理剩余土地使用权证所需土地出让金1.91余亿元的假象。
此后,蚌埠市国土资源局未按程序进行审核、报批,以该公司名义违规办理了19万2312.06平方米土地中9 万0445.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完成了该宗土地转让表面合法化所需的各项手续。
经评估鉴定,该宗土地中9万0445.05平方米土地被违规转让,给国家造成了6412.5万余元土地出让金的经济损失。
掀出陈年旧案
如果不是检察机关侦办蚌埠土地窝案牵出吴洪明,也许不会有人怀疑,这个一向以干练著称的市级领导,早在199 4年就有了贪污案底。
司法机关查明,吴洪明于1994年11月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工程承接、房地产开发、土地拆迁、有关费用减免、职务升迁等利益,非法收受59个单位、开发商等的贿赂合计人民币72.6万元、美元1. 2万元、港币1万元、欧元0.2万元、日元10万元、面值12.7万元人民币购物卡等物品。
吴洪明较早的受贿记录始于担任歙县县长期间。
1995年3月间,后来成为黄山第一贪的徐普来,当时从包工头破格升任歙县城东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为请吴洪明支持其工作,送给吴一千美元。
1996年11月,徐普来为了与县委书记吴洪明处好关系,又送给他一块价值约8000元人民币的女式帝陀牌手表。过了一年多,在吴洪明的关照下,徐普来被提拔为歙县建委主任。(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他的儿子徐双贵为感谢吴洪明对他父亲的提拔,先后5次共送给吴洪明人民币2万元。
“在黄山任职期间,吴收受的贿赂数额都不大,最多的一笔是一个包工头的亲戚为感谢他帮忙承接工程,前后10次共送给他5.8万元”,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办案人员说。
把收受财物当作礼节
调任蚌埠市副市长后,分管土地、城建工作的吴洪明身边经常围着一些开发商和包工头。个体工商户张某在2001 年8月至2006年6月间,先后送给吴洪明人民币11万、美元0.5万、日元10万和港币1万元。吴洪明热情地为他向有关工程销售瓷砖、地板砖等提供帮助。
在吴洪明59起受贿中,有30起收的是购物卡,面值达人民币12.7万元。送卡人的目的五花八门,一次一般送两千元左右,其中有多家银行的负责人为了请吴洪明帮忙协调将其分管单位的资金存入自家银行,多次送给他数额不少的购物卡。
办案人员说,给吴送卡的人一般都选择在节日期间,但也有送卡人不分时间,不分场合,有时在办公室里,趁无人之机,将卡送给他后说出求办之事。一般事先送卡是为了联络感情,疏通关系,为了以后办事方便。事后送卡则是求他所办的事情已经办妥,为了感谢和增加感情。
而吴洪明总感觉自己接受的只不过是合乎中国国情的礼节,没有现金贿赂的心理压力,坦然受之,收卡就像吃家常便饭一样简单。
被捕后,吴洪明十分后悔地说,“我把收受他人的财物,简单地看成了纯粹是亲戚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是为了上下级之间搞好关系,结果却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