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彪几次天安门讲话的一点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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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彪几次天安门讲话的一点考证

作者:何蜀

  林彪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讲话,长期以来被当作他的罪行,成为批判的靶子。比如,从1966年8月18日至11月26日,毛泽东先后八次接见(或称检阅)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红卫兵。在这些接见中,林彪往往要代表中共中央发表讲话。席宣、金春明著《“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写到8月18日毛泽东第一次接见红卫兵时林彪在天安门城楼上发表讲话,称“林彪在接见大会上作了煽动性的讲话。”(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7月版114页)这里显然把林彪按照毛泽东的意图、代表中共中央发表的讲话当成了他个人的“煽动”行为了。1966年10月,毛泽东发动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斗争。在《“文化大革命”简史》中提到此事,称“10月1日,林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七周年庆祝大会上首先抛出这个新罪名。”(同上,119页)这样的写法,又自然会使人认为林彪是抛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这个“新罪名”的始作甬者,罪魁祸首。


  笔者在查阅有关“文化大革命”史料中,却发现经常被用来当作批判靶子的一些“林彪讲话”,其实并不全是他自己的,大多是别人(按照毛泽东的意图)写好并经毛泽东审定后安排他去照着念的;讲话表达的也并非他的个人思想,而是表达了“文化大革命”发动者毛泽东的意图和当时“无产阶级司令部”高层领导集体的思想。


  1966年8月31日,正值“红五类”红卫兵(或曰“血统论”红卫兵)制造的“红八月”的“红色恐怖”高潮中,毛泽东第二次接见了红卫兵,对红卫兵的打、砸、抢、抄、斗大加赞赏和鼓励。在接见之前,林彪审定别人为他起草的讲话稿时,在“革命的小将们,毛主席和党中央热烈赞扬你们敢想,敢说,敢干,敢闯,敢革命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你们干了大量的好事,你们提出了大量的好倡议。我们十分高兴,我们热烈支持你们”这段话后边,加写了“坚决反对压制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好得很!”毛泽东审定时批示给林彪:“这样修改很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月版118页)显然,这篇讲话基本上是别人按照毛泽东的意图代林彪起草的,林彪所加写的只有那么两句,其内容与前边的话的意思并无多大不同(等于是同义反复)。毛泽东认为“这样修改很好”,可以看作是对林彪的鼓励。


  1966年9月15日,毛泽东第三次接见红卫兵,林彪又作了讲话,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专门讲到了两种不同的“炮打司令部”,说炮打司令部就是炮打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一些“牛鬼蛇神”企图炮打无产阶级革命的司令部。这篇讲话稿是接见前由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文革小组顾问、中宣部部长陶铸送毛泽东审定的,毛泽东对这段话作了加写和改写,强调了不能容许“牛鬼蛇神”炮打无产阶级革命的司令部,“要粉碎这些牛鬼蛇神的阴谋诡计,识破他们,不要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135、136页)这段话,对当时刚刚兴起的“炮打司令部”造反浪潮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毛泽东为什么要在这次讲话中作这样的强调?这是值得研究的另一个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篇讲话并非林彪自己写的,代表的也并非林彪的个人意愿。因为反对“牛鬼蛇神”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显然不好用来当作林彪的“罪行”,一般文革史著作很少提及这段话。


  关于9月15日接见时的讲话,还有一个细节不大为人注意。从《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中的有关注释可知,在这次接见之前,陶铸曾将替周恩来起草好的讲话稿送周审定,周于14日将讲话稿送陶铸时提出:“我仍主只由林彪同志一人讲即可,已函请主席批示。”陶铸在将讲话稿送毛泽东审定时写道:“我意明天还是林总与总理两个都讲较好。请主席批示。”毛泽东即批示:“可以由两个人讲。”(见该书137页)


  可见,当时的讲话,不仅稿子是由陶铸组织写作班子(当然是按照毛泽东的意图)起草的,而且,由林彪一人讲还是由林彪与周恩来两人分别讲也是由毛泽东最后决定的。


  关于1966年国庆节庆祝大会(即第四次接见红卫兵)时的林彪讲话,同样是这样的情况。王力回忆有关“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口号提出的背景时写道:1966年9月毛泽东就不止一次地表示要批判刘少奇的“错误路线”,“毛主席决定,要在林彪国庆讲话和《红旗》社论中提出这个问题。《讲话》由陈伯达、王任重、张春桥起草。社论由陈伯达、王力、关锋起草。在《讲话》中原来定稿时用了‘资产阶级反革命路线’的提法。


  在上天安门讲话之前,陶铸、王任重、王力向毛主席提出,‘反革命’太重了。于是加上一个‘对’字,成为‘资产阶级反对革命路线’。十月一日晚上,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张春桥向毛主席提出,‘资产阶级反对革命路线’的提法不通。毛主席说改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王力《现场历史/文化大革命纪事》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66、67页)王力在另一篇回忆文字中则说:1966年国庆节“林彪讲话主要起草人是陈伯达和张春桥”(王力《“文革”第一年》,北京《传记文学》1995年第5期10页),没有提王任重。是他写此稿时有顾虑未写上还是编辑有顾虑删去了?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篇讲话稿不是林彪自己写的。因此说林彪“首先抛出”了“新罪名”云云,显然有违历史真实。


  有的文革史著作提到林彪和周恩来在接见红卫兵时的讲话,习惯于从两人的讲话中各取所需,引出不同的句子,强调林主要讲造反,周主要讲纪律,或者说林的讲话是高调,周的讲话是低调,等等。其实,在了解了当时这些讲话出笼的内幕之后,这样说显然就不准确了。


  现在已经清楚,林彪在中共“九大”上代表中央作的政治报告,是张春桥、姚文元起草并经毛泽东修改的。虽然冠以林彪的名字,但却不能算作林彪的“著作”,林彪并不拥有此文的“著作权”。同样,周恩来在中共“十大”上作的政治报告也不应算作周的“著作”,王洪文在中共“十大”上作的修改党章报告,当然更不应算作(也没有人会相信是)王的“著作”。总之,对“文化大革命”中的那些重要“讲话”,应该区分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是本人讲的还是照着别人起草的稿子念的,是按毛泽东的意图讲的还是自我发挥代表个人意愿的。否则,就很容易出现把陶铸组织写作班子写的话当作林彪“黑话”来批判一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