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易误解的48个文史常识《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16:06
中国人最易误解的48个文史常识        春秋时期的管仲不仅以其思想成为众多学者孜孜不倦研究的对象,而且他的日常言行也成为中国成语宝库中的经典,并世世代代影响着后人。其中,“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一词别有深意。

  汉代刘向在《说苑》中记载了这个典故。梁国宰相孟简子因罪逃亡到了齐国,受到了管仲的热情接待。当管仲看到跟随孟简子的只有三个人时,就问:“难道你在梁国时候就只有这三位门客?”孟简子说:“岂止是三人,共有三千多人。”管仲感到很迷惑:“你现在逃亡,那他们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离开你呢?”孟简子就介绍了三个门客:其一是父亲死后,是孟简子帮助安葬的;其二是母亲死后,孟简子安葬的;其三是兄长被抓进监狱后,孟简子设法营救了出来。因为孟简子对他们都有恩德,所以他们才追随着他同患难。

  管仲闻言感慨万千,想自己辅佐齐主变法革新,虽然让齐国国力强盛,但是也得罪了很多人。安顿好孟简子后,管仲说:“嗟兹乎!我穷必矣!吾不能以春风风人,吾不能以夏雨雨人,吾穷必矣。”意思是说,我不能像春风一样吹拂人心,也不能像夏雨一样滋润人们,以后一定会穷困潦倒的。

  管仲发出这样的感叹不是没有道理的。古语有云:“己欲利,先利人;己欲达,先达人。”帮助了人,人家自然也会给回报的;而在别人困难的时候袖手旁观,自然是会失去人心的。后来,这句话就比喻为及时地给予人帮助和教益,也作“春风夏雨”、“春风化雨”。

  但是,也有人把这个词用错,比如:“喝罢酒,他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春风风人,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

  切勿乱抛“橄榄枝”

  2006年德国世界杯期间,葡萄牙国家队教练斯科拉里因为辉煌的执教经历,吸引了很多国家足协的青睐。有些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用上了“辉煌纪录晃人眼,四国足协争相伸出橄榄枝”的标题。无独有偶,还有媒体对荷兰前锋范尼世界杯结束后的去向给予广泛关注,报道是这样说的:“就在比赛取胜后不久,德甲豪门拜仁俱乐部总经理鲁梅尼格就向范尼伸出橄榄枝,希望范尼能够在下赛季转会拜仁。”

  有关“橄榄枝”的典故,出自《圣经.旧约.创世纪》的第八章。为了摸清洪水泛滥的情况,诺亚放出鸽子去试探。当时世界上一片汪洋,鸽子无法落地,便又飞回方舟。七天以后,诺亚再次放飞了鸽子。等到晚上,鸽子飞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片橄榄叶,诺亚由此获知地上的洪水已退。后来,人们便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象征。双方交战,一方求和,便可说伸出橄榄枝。比如,去年《新民晚报》有则题为“美国向伊朗伸出橄榄枝是作秀”的报道,便揭露了美国对伊朗政策改变的虚伪性。

  上文所引的例子中,四国足协显然是向斯科拉里发出邀请,希望他能出任主教练一职,而不可能是和他讲和,更不可能是在绿茵场上停止比赛。而鲁梅尼格邀请范尼转会拜仁俱乐部,也绝对不是想让范尼不射门得分。所以,不如直接说是邀请加盟,少“伸出橄榄枝”。

  另外,还有一种用法。比如,前不久在俄罗斯召开了八国峰会,中国也应邀参加了峰会。媒体报道时,所用的题目是《八国集团向中国抛出橄榄枝》。同样是用“橄榄枝”,意思是说其余七国希望同中国加强合作,建立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战略关系。所以,这里的“橄榄枝”倒没有用错,可“抛出”一词,却是不太礼貌。

   古时已有“走后门”

  “走后门”一词据说出自北宋年间。宋徽宗即位后,以蔡京为相。蔡京上任后,拼命贬斥哲宗朝的旧吏,规定其子女不得为官和入京,甚至连其诗文也不准流传。蔡京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人们强烈的不满,民间对此多有讥嘲。

  在一次朝廷宴会上,聪明的艺人们借机演出了这样一幕戏:一个大官坐在公堂上,传判各事。有个和尚要求离京出游,可是由于其所持的戒牒是哲宗年间的,结果被判令还俗;一个道士遗失了度牒请求补发,但是由于他是哲宗年间出家的,所以立即被剥下道袍,复为百姓。这时,一个属官上前低声问道:“今国库发下的俸钱一千贯,皆为旧时钱文,如何处置?”这个大官略作沉思,悄悄地说:“那就走后门,从后门搬进来吧!”

  在上述语境中,“走后门”一词既是对蔡京所作所为的一种嘲弄,也是对官家牟取私利的一种讽刺。后来,这个词比喻为通过托熟人、拉关系、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某种功利目的,私下获取某种利益。

  对照中国特定的观念,在汉语语境中,前门喻指正规的法定的规则,而后门则喻指各种各样的非正规途径,特别是指人情关系。

  问鼎没有拿第一

  2006年的德国世界杯是一项全球关注的赛事,精彩的比赛不仅让全球观众看得过瘾,更吸引了无数媒体参与报道。一时间,有关世界杯的报道不计其数。

  7月10日,新浪网体育频道刊发了一篇文章,对世界杯决赛进行了报道,题目是《决战柏林:意大利问鼎 成也齐祖败也齐祖》。先不说文章写得怎么样,单从这个标题来讲,已经让人很失望了。本来意大利已经夺冠,偏偏用了“问鼎”一词,显然这是错误的。要是按照作者写的那样,很容易让人犯嘀咕:莫非意大利和法国的决赛还没有结束?

  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在古代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旌表功绩,记载盛况。直到现在,中国人仍然有一种鼎崇拜的意识,“鼎”字也被赋予“显赫”、“尊贵”等特殊意义。

  “问鼎”的典故出《左传.宣公三年》,说的是楚庄王率军来到洛阳,在周天子眼皮底下检阅军队。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去慰劳,楚庄王借机询问周鼎的大小轻重,遭到王孙满的斥责。王孙满说:“政德清明,鼎小也重;国君无道,鼎大也轻。周王朝定鼎中原,权力天赐。鼎的轻重不当询问。”楚庄王问鼎,大有欲取周王朝而代之的意思。

  随着词义的发展,“问鼎”已经扩大了它的意义范围。本来“问鼎”是指“图谋夺取政权”,只限用于政治斗争中,现在则可以用在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在体育比赛中使用频率更高,一般表示运动员或者运动队“力争夺取冠军或第一名”。

  岂可随便就出家

  时下热播的一些电视剧中,看破红尘的男主人公往往即兴宣布自己皈依佛门,之后就退出江湖,从此不再介入是非恩怨,在青灯古佛之下了却余生。

  其实,在古代,出家哪有如此容易?

  在古代要皈依佛门,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国家认可的出家资格证书,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古代,度牒一般由尚书省下的祠部颁发,故亦称祠部牒。唐代的度牒都用绫素、锦素、钿轴制成。宋代一度改用纸制,至南宋仍旧用绫。度牒上一般写明所度僧尼的法名、俗名、身份(指明童子或行者及其职衔)、籍贯、年龄、所住或请住持寺院(入何寺院名籍)、所诵经典、师名等,并有祠部的批文、签署日期和官署名等。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会被为难,可免赋税和劳役、兵役等义务,得到政府的保护。

  为增加财政收入,官府经常出售空名度牒。据宋代《燕翼诒谋录》等书,宋徽宗初年每道度牒价钱二百二十千,后来每年卖三万余纸,价大跌,于是停止发行若干年,已发行的也毁弃作废。南渡之后政府严格控制,不轻易出卖,但允许加价转售,度牒涨到每道八百千,需要者多方经营而后得之,费用当然还要上涨。卖度牒成为官府重要的收入来源。至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宋政府重新开始印制发放。因为得之不易,大家也都重视,《水浒》上说鲁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内藏了真长老的书信”,可见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锤似粗莽手脚”的孙二娘也有温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缝个锦袋盛了,教武松挂在贴肉胸前———可见这本护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出家绝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布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和尚,否则就是“非法”出家。

  万岁原本非皇帝

  在看历史剧时,经常会看到皇帝早朝的场面。但见文武众臣跪下,连声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所以人们常把“万岁”与皇帝联系起来,认为“万岁”就是皇帝,皇帝就是“万岁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万岁”一词的产生与皇帝并没有多大关系。

  西周时期,尚无“万岁”一词,但有“万年无疆”、“万寿”的记载,它并不是专对天子的赞称,仅仅是一种行文的款式,也可以刻在铸鼎上。从战国到汉武帝之前,“万岁”这个词时常出现,但并非是帝王专用,可分两类:其一说死期,如刘邦定都关中后,曾说:“吾虽都关中,万岁后,吾魂魄犹乐思沛。”其二表示欢呼,如楚汉争霸时,项羽放回刘邦的家眷时,汉军也曾“高呼万岁”。至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万岁”被儒家定于皇帝一人。从此,“万岁”成了皇帝的代名词,只有对皇帝才称“万岁”。

  而历史剧中朝拜皇帝的场面,也和史实不符。《汉书.武帝本纪》记载:元封元年春,武帝登临嵩山,随从的吏卒们都听到了山中隐隐传来了三声高呼万岁的声音。其实这很可能是山中回音,可是统治者却视作“祥瑞”,把“山呼万岁”定为臣子朝见皇帝的定仪,称做“山呼”。《元史.礼乐志》里对“山呼”的仪式有更详细的记载:凡朝见皇帝的臣子跪左膝,掌管朝见的司仪官高喊“山呼”,众臣叩头并应和说:“万岁!”司仪官再喊“山呼”,臣子还得像前次一样。最后司仪官高喊:“再山呼!”朝见的人再叩头,应和说:“万万岁!”

  如此可见, “万岁”原本不是指皇帝,而“山呼万岁”也非“三呼万岁”。

  太监不等于宦官

  在很多时候,在众多的电视剧和文学作品中,都把“太监”和“宦官”当成了一回事,这是一个典型的误解,因为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首先,“太监”和“宦官”出现的时间不同。“宦官”一词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

  宦官制度起源较早,《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当时的宦官一般由身份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

  宦官,又作“宦者”、“宦人”,从“宦”的字义分析,本应包括臣隶及仕官在内,通常人们所言宦海、宦途、宦游,其实仍旧是自“官”而言的。宦官或宦者成为宫中阉人的专称,大约是秦汉之后的事。

  其次,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一般宦官。因此,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发展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倒楣”原来非“倒霉”

  “倒楣”当然不是好事。

  “倒楣”—词出现的历史并不太长。据考证,该词大约出现在明朝后期。明朝因袭自隋唐以来的科举取士制度,科举成为当时读书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门路。因此,科场之内的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虽然明朝有相对完善的监考制度,但照样无法阻止愈演愈烈的作弊之风。一般的读书人要想在科考中有所斩获就显得至为不易。为了求个吉利,同时更是为了给要上考场的读书人以心理安慰,在临考之前,有考生的家庭一般都会在自家门前竖起一根旗杆,以此为考生打气壮行,时人称这根旗杆为“楣”。

  依据当时的惯例,揭榜之时,谁家的学子榜上有名,原来自家门前的旗杆可以照竖不误,如果不幸失利,该考生的家人往往就会把自家的旗杆放倒撤去,叫做“倒楣”。后来,这个词被愈来愈多的人用于口语和书面,直到现在。值得一提的是,在运用这个词语过程中,人们常把这两个字写作“倒眉”或“倒霉”,这当然是语言发展演变的缘故。

  “刀笔吏”是什么人

  曾经在《大河报》上看过一篇文章,作者讲述了“刀笔吏”的由来,阐述得很好,但是却忽略了“刀笔吏”的特殊用法。因为,在古代人们还往往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清稗类钞》“狱讼类”有数篇关于刀笔吏的记载,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其刀笔之锋芒。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苏州有位名叫陈社甫的讼师,善写状子。他的同乡王某曾借钱给一个寡妇,但是寡妇好久没有还钱,王某就数落了她一顿。寡妇十分羞愧,回到家里后越想越不是味,于是在雨夜来到王家门口上吊自杀。陈社甫听了王某的叙说后,索取五百两银子;并让王某给寡妇换双干净鞋,然后写了一张状纸,其中有这么一句:“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双足何以无泥?”意思是说,一个弱女子,如何能一个人在那么高的地方自尽?更何况,夜里本来下着雨,为何这个女子的鞋子上却没有泥巴?当地官员看后,觉得状纸中所说的事情根本不可能,于是仅仅判王某买副棺材了事。

  刀笔吏的刀笔之功不仅在于其文笔之犀利,更是在于其对于事情的解析有过人之处,“刀笔吏”的此种作用在相互倾轧的官场发挥得更是淋漓尽致。虽然也有一些刀笔吏既能坚守自己道德底线又通晓律例,但是更多的刀笔吏为了谋求胜诉及一字千金的效果又不惜教唆当事人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所以“刀笔吏”的名声并不是很好。

  “长袖善舞”不跳舞

  水袖是演员戏服衣袖前端的白色部分,原是代表古人衬衣的衣袖。一般戏曲服装上的水袖,长度仅为五十多厘米。作为主要表演手段时所运用的,是特制的长袖,一般长约一米,宽六十余厘米。在欣赏戏剧时,往往看到演员们常运用以大幅度的形体动作,配合着冲袖、甩袖、翻袖、转袖等功法,完成了一个个高难度的技巧表演,借以表达愤怒、忙乱和激动等不同的感情。在戏曲中的许多剧种里,不管是京剧、豫剧、越剧等等,演员水袖功夫如何,往往代表着其表演水平。

  但是,我们绝不能把戏曲演员精湛的水袖表演称之为“长袖善舞”。

  “长袖善舞”一词语出《韩非子.五蠹》,原句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意思是说,袖子长,有利于起舞。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会走门路。司马迁在《史记》中,写范雎、蔡泽两人的传记时曾引用过这个词语。

  因为两人都是极有口才、能言善论的说客,所以他们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在战国时代,辩士并不少,但像这两人一样能相继取得秦的信任而为卿、相的也不多见。所以,司马迁评论道,韩非子说的“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确是有理!意思是说,范雎和蔡泽两人就像舞蹈者有更美的舞衣、经商者有更多的本钱一样,他们有比别人更强的辩才。对这两人施展手段因而吃得开的行为有所讽刺。

  而在一些报刊上,很多文章运用“长袖善舞”,都忽略了其中包含的贬义。比如:“问题是,纵使石油外交长袖善舞,在诸多地区取得合作开发等方面的突破,在国际石油政治的挤压之下总量也依然有限。”(《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0月13日)另外还有“货币政策如何长袖善舞”等标题,都是误用。         “先喝为敬”有渊源

  在社交场合尤其是晚宴、午宴之时,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社交辞令就是“先干为敬”。有些人也许以为这是现代人的发明,其实不然,“先干为敬”的劝酒方式是从传统文化里延伸出来的,堪称源远有自。

  古人居所一般都是堂室结构,这种建筑有堂有室。堂在前,室在后,堂大于室。堂室之间,隔着一堵墙,墙外属堂上,墙里属室内。堂上不住人,是古人议事、行礼、交际之所在。举行礼节活动时,室内以东向为尊,即席上最尊贵的人面东而坐;堂上则以南向为尊,最尊贵的客人南向而坐。按照这种尊卑长幼排序坐好之后,酒席就可以开始了。

  喝酒时,主人必须先于客人饮酒,是为“献”。这种礼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饮,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里无毒”,可以放心饮用之意(这一点,与通过握手表明双方手里都没有暗藏凶器的思路很接近)。主人饮过之后,客人亦须饮酒以回敬主人,是为“酢”,亦称“报”。之后,主人为劝客人多饮,自己必先饮以倡之,是为“酬”。客人在主人饮过之后也举起酒杯畅饮,是为“应酬”,即以此回应主人的厚意。

  这样的礼俗慢慢延伸下来,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先喝为敬”。现在人们在酒宴间也都是先进酒于宾为敬,为了劝客人饮酒,主人常自己先干一杯。这也许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之具体而微的体现吧。

  知道了这样的规矩,我们不仅知道了“应酬”的来历,对于我们在酒席之上如何应对才不失礼貌也会有所帮助。

  “五服”并非五件衣

  “五服”这个词在现代汉语里出现的频率虽然不算太高,但在传统文化里,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词。

  “五服”本身又是一个词义十分复杂的词。它可以作为计量单位。作为计量单位用的时候,王畿之外,每五百里为一服。由近及远,分别称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同时,五服也可以指礼仪中的“吉服”和“凶服”。吉服之五服,指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之服装样式。而凶服之“五服”是丧服的五种依亲疏差等分出来的五等服装。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需要服丧。亲者丧服重,疏者丧服轻。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就是所谓的五服:1,斩衰,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3,大功,用粗熟布为丧服。4,小功,用稍粗熟布为丧服。5,缌麻,用稍细熟布为丧服。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五服”之外,基本上就不用再穿丧服了。因此,“五服”在实际上也代表了血缘的亲疏远近。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农村的很多地方,依然保留着“五服”这种说法,只是这种说法更偏重于指家族血缘关系的远近。譬如,有时人们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人的关系时,往往这样说,我们两家已经出了“五服”。这意思也就是说,他们拥有共同的祖先至少已经是五代之前了。         “捉刀”“捉笔”意不同

  现实生活中,时常有人为了考试能顺利通过,就找人替考。这种现象是严重的作弊行为,当然会引起大众批评。有人评论:“自己考不过,就找别人捉笔,实在可耻!”批评得很对,但是,这里的“捉笔”却用错了,这是不清楚“捉刀”和“捉笔”的意思,把两者弄混了。

  “捉刀”一词出自《世说新语·容止》。说的是曹操有个名叫崔琰的武官,字季,长得仪表堂堂,胸前长须飘飘,更显威武不凡,连曹操都常认为自己相貌远不如他。有一次,匈奴派来的使者要见曹操。曹操为了让外国使者见而敬畏,就叫崔琰冒充他代为接见。接见时,崔琰穿戴魏王的衣帽,比平时更有精神。曹操自己却持着刀,毕恭毕敬地站在崔琰的坐榻旁,扮作侍卫,一旁观察匈奴使者。接见过后,曹操想知道匈奴使者的反应,便派人去暗暗打听。使者说:“魏王固然仪表出众,可是那个床头捉刀人,看来倒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这个故事后经演变,人们便称代人作文为“捉刀”。如请人代写文章,就叫“请人捉刀”;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

  而“捉笔”一词就很常见了。“捉”即“握住”、“拿住”之意;“捉笔”的意思就是提笔、执笔了,并没有“替别人写作”的意思。(如果要想表达找人替写文章的话,可以改为“找人捉笔”。)例如:“崔永元:匆匆走上长征路,捉笔题词频出错。”再如:“美国国会法律顾问办公室是众议院起草议案的重要工作机构,担负着众议院绝大部分议案的起草工作,因而被称为‘议案的捉笔人’。”

  这两个词其实很好区分,只要记住“捉刀”有“替”的意思,而“捉笔”则没有此意,就可以了。

  呆若木鸡高境界

  要是形容一个人有些呆头呆脑、痴傻发愣的样子,人们往往会用“呆若木鸡”这个贬义词。然而,“呆若木鸡”最初的含义和现在的用法没有丝毫关系,反倒是一个褒义词。

  “呆若木鸡”出自《庄子·达生篇》,原本是个寓言。故事讲的是,因为周宣王爱好斗鸡,一个叫纪子的人就专门为周宣王训练斗鸡。过了十天,周宣王问纪子是否训练好了,纪子回答说还没有,这只鸡表面看起来气势汹汹的,其实没有什么底气。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次询问,纪子说还不行,因为它一看到别的鸡的影子,马上就紧张起来,说明还有好斗的心理。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忍耐不住,再次去问,但还是不行,因为纪子认为这只鸡还有些目光炯炯,气势未消。这样又过了十天,纪子终于说差不多了,它已经有些呆头呆脑、不动声色,看上去就像木头鸡一样,说明它已经进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宣王就把这只鸡放进斗鸡场。别的鸡一看到这只“呆若木鸡”的斗鸡,掉头就逃。

  “呆若木鸡”不是真呆,只是看着呆,实际上却有很强的战斗力,貌似木头的斗鸡根本不必出击,就令其他的斗鸡望风而逃。可见,斗鸡的最高境界是“呆若木鸡”。

  庄子这则寓言很有趣,同时也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让人不由得想到古人所说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勇若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