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误炸”到“误闯”:解读美警“误犯”中国主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39:43

点评:
外交人员是有特权的,不能用对待普通百姓的标准来看待他们。事实上,他们是超出所在国法律限制的。如果外交人员不遵守当地法律,所在国可以驱逐,但不能处理。事实上,仅仅这样的事情,也根本达不到驱逐的程度。 国际关系中,真正驱逐双方外交人员,都和各国的关系恶化有关。我们以联合国总部所在地纽约为例。纽约警察最头痛的就是外交车辆违法停放。但由于有外交豁免,不能罚款,也不能对本人处理。应该说这是外交人员在利用法律赋与自己的特权,而不是违法,更不是法盲。但对于休斯敦的三名警察来说,则是实实在在的犯罪:侵入他国领土、殴打他国外交人员。而且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管他们认为中方做了什么,他们都没有权利、没有任何借口侵犯中国主权!至于工作素质和能力,则是属于需要改进的地方。不过,负有巡逻之责的警察,却不知道中国领事馆所在地,不应仅仅是无能,还应属于失职、渎职吧。
最后,我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些国人指责中方,而为美方辩护。要知道,当一名美国黑人公民驾车违章不听警察指令而逃奔,后被警察殴打的时候,美国举国上下都是谴责滥施暴力的警察。按这些中国人的逻辑,应该为施暴的警察辩护了?应该全力指责这位黑人霸道、法盲、丢了黑人的脸了?更何况这一次,是代表中国的、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人员

 


从“误炸”到“误闯”:解读美警“误犯”中国主权


 号称世界最先进、最发达、最强大的民主国家美国就是怪事多。1999年,美国发射了四枚精确制导导弹,从不同方向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然后却辩解说由于使用了错误的地图,导致“误炸”----真不知道这个军费开支超过全球各国总和的国家,军费都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不过比起八十年代美国导弹“误中”伊朗民航客机来,还真是小巫见大巫。距(误)炸馆事件十一年,美国竟然又发生了一起“误闯”中国领事馆、并在领事馆内将副总领事郁柏仁打伤的恶性事件。在美国这种文明国家公然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大概只有文革时发生的火烧英国代办的荒唐事件想类比。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郁柏仁副领事因驾驶没有牌照的汽车被正在巡逻的警察注意。在警方鸣笛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后,他没有停车,也没有减速,继续向位于休斯敦蒙特罗斯区的总领馆方向行驶。此举导致数辆警车尾随追踪。应该说到这个时候,双方都没有过错。从中方讲,作为使馆人员,是享有外交豁免权的。所谓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之间的豁免。行政与民事豁免就是指不受强制执行及处分。哪怕外交人员在当地犯罪,搞间谍活动,所在国也只能驱逐,根本无权处理。应该说这是外交人员在利用法律赋与自己的特权,而不是违法,更不是法盲。但由于他的车辆的牌照丢失,美国警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追踪也是在尽自己的职责。到这个地步,双方只是误会而已。如果外交车牌不丢,哪怕郁柏仁超速违章,美国警察都未必干涉。
    然而事情发展到下一步就开始非夷所思了:在到达总领馆后,郁伯仁开启车库电动门开车进入车库,随即被跟随进入车库的三名警官粗暴逮捕并带上手铐。逮捕过程中郁伯仁受伤并被急救车送往医院治疗。一场不可思议的侵犯他国主权、人权的事件就眼睁睁地发生在鼓吹普世价值的今日美国。另外,据中国驻美使馆发言人证实,郁伯仁表明身分后,仍遭到警方粗暴对待。
    首先,我对这三位警察竟然不知道此处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国的领事馆感到十分的不可理解。要知道,休斯敦的领事馆数量在全美第三,而且一般使馆区都是高尚区,都是当地警察特别保卫和关注之地。这样的事情对于当地的警察来说绝不陌生。如果说在别国领土上,认不清中国大使馆而“误炸”,还多少可以自辩,但在自己的领土上却不知道中国领事馆,岂非咄咄怪事。如果纽约的警察也是这种素质,美国政府什么都不用干,就整天忙于处理联合国成员国的抗议吧。更何况即使业务不精,确实有眼不识,难道到了领事馆前,也看不到相关的标志吗?作为警察,并认为自己在追捕一名嫌犯,来到一个嫌犯所在地,是不是要先观察一下?难道就不怕有危险吗?还有,作为经常和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警察更应该感到这名“嫌犯”的不同寻常:这么“藐视”警察的人怎么敢堂而皇之的把车开回家里?
    其次,哪怕这些警察就是些滥竽充数之辈,缺乏专业素养,但至少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也应该享有正常的人权,对于生长在人权之国的他们来说也应该是明白的。怎么就能将人打的要送医院救治?也难怪美国警察经常殴打黑人引发社会骚乱,也难怪美国军方肆无忌惮的虐囚。
    最后,还要解释一下为什么郁柏任副总领事的车牌照会丢失。因为休斯顿是距离美国和墨西哥边境最大的城市之一,贩毒和走私团伙猖獗,所以是美国外交车牌被盗频率最高的城市。有外交牌照的汽车在过美墨边境时通常不受严格检查。显然,正是由于警方无法有效打击各种犯罪,才导致郁柏任车牌照丢失。他正是美国警方没有尽到职责的受害者。如果丢失车牌是一次受害,间接受害,被法盲式警察伤害则是其二次伤害,直接伤害。
    由于这件事过于离谱、超出想象。因此坊间也有阴谋论之说。认为和炸馆一样,是别有用心,另有他图。故意装糊涂侵犯中国主权。如果此说成真,这件事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自然是要抗议。美方的解释是他们不知道这是中方的领事馆。依照美国司法惯例,“对法律法规的无知”通常不能被用作可以触犯法律的借口。所以三名警官有错是确定的,因为他们误闯入外国领土。
    从目前看,休斯敦市的处理还是可以接受的:三名犯事警察已被暂停执行巡逻任务、美国国务院和休斯敦市警察局正在联手对事件进行调查。休斯敦警长麦克莱兰还下令给所有担负巡逻任务的警官每人发一份包括所有外国领事馆在休斯敦地址的通讯录(不过从这个亡羊补牢的举措看,这个市的警察业务训练水平确实令人不敢恭维。在这样拥有众多领事馆的城市,到现在才想起这样的补救措施,实在不明白纳税人的钱都到了哪里去了)。市长帕克发表声明说 “我们珍惜我们的国际居民,希望向他们保证我们的城市欢迎他们。”
    美国官方的积极表态和举措,不由得令人想起1903年中国驻美公使馆陆军武官谭锦镛,因不堪忍受美国警察的殴辱而自杀身亡的事件。谭锦镛是奉公使之命从华盛顿来旧金山处理外交事务。他在一座大桥上与一个美国警察擦身而过,此人却出言不逊,并抬手掀掉他的帽子肆意侮辱:“中国人,黄猪!长辫子,猪尾巴!”谭锦镛强压怒火,拾起帽子,用英语说:“请先生自重,中国人也是人!”“中国人是人?”美国警官嚎叫着打了谭锦镛一记耳光。谭锦镛忍无可忍当即回敬几拳。不料,他吹响警笛,召来几个巡警,将谭锦镛按倒在地,一阵毒打;打完后,拖到桥下,将他的辫子缚在篱笆上示众。面对这群如狼似虎,骄横跋扈的美国警察,堂堂的中国武官,竟无力捍卫自己国家的尊严、民族的尊严,甚至连个人的尊严也捍卫不了。美国警察对谭锦镛百般戏弄侮辱,然后,将他扣上手铐,押进旧金山警察局。谭锦镛出示使馆武官证件后,美国警察狂叫:“凡是中国人都得挨打,谁也破不了例!”折腾到深夜,一位当地华侨商人花钱疏通,谭锦镛才被释放。平白无辜遭此凌辱,有何颜面见江东父老?谭锦镛走上高桥,投水自尽。当然哪个时候没有国际公约,但外交人员是一国代表不受侵犯还是国际惯例。别忘了,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理由就是要解救被困的使馆人员。而且中国政府还事后派高规模的专使团到德国为杀死的公使道歉。何以到了中国就变了规则?什么是美国民主、自由、人权的真相?看看谭锦镛的命运就知道了。就是今天,我们想一想,如果是中国警察闯入美国使馆,当场打伤使馆人员,会是一幅什么场景?
    在我看来,这三名警察除误闯中国国土、执法犯法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罪责还包括失职、渎职(执行巡逻任务竟然不了解该市如此重要的外交机构)以及滥用暴力。下面,就是检验美国司法公正的时候了。不过,考虑到前车之鉴:三名殴打一名黑人的警察被当庭无罪释放(美国警察对普通百姓、选民也是这种嘴脸),从而引发全国性的黑人骚乱来看,前景未必乐观。更何况美国政府在黑人骚乱的压力下就推倒重判,如此有弹性的法律,更是令人放心不下了。最后,就美国警察这专业素质、人文素质,我们还怎么能对培养出这样的警察的体系会有信心呢?
   当然,如果美国政府在国际压力下----就如同黑人骚乱的压力下----显示出司法公正,哪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也是为什么包括我在内的中国人还在等待结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