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督查腐败法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57:41

山东省潍坊市肿瘤医院为了获取每次高达980元的热疗收费,故意增加热疗次数,将住院病人的左肺烤成碎片,导致病人呼吸衰竭死亡。
本案于2002年在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理。在审理中因多次执法犯法,被三换审判长,创下了世界之最。在潍坊市医学会出具被告医院的病历多处改动,导致不能做“医疗事故鉴定”之后,被迫判定该案为“医疗事故”。
因医疗事故的构成前提必须是“过失行为”造成,而本案是故意行为,我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中院开庭时,法官竟然不准我当庭举证重要证据,推翻一审判决,认定我妻子的死亡与被告医院故意违规热疗没有因果关系!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孙处长答复我:“下周向省检察院汇报,由省检察院向省高院抗诉”。过了几天,赵克林副检察长答复我说:“老宋啊,你这个案子市政法领导在会上讲了,就这么着吧!”权力大于法律!
2005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卷复查本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使出无赖手段,谎称“案卷已丢失”,拒不发卷。在潍坊市人大长达两年的督促并下文追查原因时,才将“丢失”的案卷找到。
这样的法院还能叫人民法院吗?这不是挂着人民法院的招牌干着残害人民的勾当吗?
2008年6月省高院责令潍坊中院再审,潍坊中院一脚将案子踢回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重审,案子又回到8年前。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8年后重审此案,执法犯法有恃无恐。本来是举证倒置的案件,审判长谭广群故意刁难原告:被告手里就有的热疗机使用说明书,却叫原告到几千里路远的深圳厂家去要。(已去过一次)
本来潍坊市医学会已发函证明被告医院病历是改动的,导致不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审判长多次到受害人家里诱骗再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并说是法院审委会意见。看受害人家属不上当,又强行做司法鉴定。
我当即指出: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规定:“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的不能委托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但是奎文区法院视法律为儿戏,继续执法犯法,强行做司法鉴定。至今无一家鉴定单位受理。
在向省、市委,省、市政法委领导反映无果的情况下,我给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写信反映这起严重的司法腐败案。
近日,中央政法委督查此案,腐败了9年的冤案看到希望。但是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在本月18日开庭时,仍然对违法的司法鉴定当庭质证。奎文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文口出狂言“我的原则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摆出一副替人消灾的嘴脸。
8年前一审中撤换的三位审判长现在已经是法院审委会委员。当我申请他们“回避”此案讨论时,李院长以他们是法院主要领导为由,当场拒绝。
更不能容忍的是,李院长要召集潍坊市的医学专家论证本案,但是不准原被告双方参加,并宣称“若当事人参加,专家就不来了!”
潍坊医学会鉴定被告医院提供的病历是改动的,多家法医鉴定机构都不受理的案件,潍坊的医学专家能鉴定出正确结果吗?他们的意见能作为法律依据定案吗?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对中央政法委督察本案公开对抗,继续执法犯法,无法无天。已经到了党和人民无法容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