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明代酒窖产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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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明代酒窖产权之争

2010-04-23 14:26:42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跟贴 175 条 手机看新闻

作为中国现存最为古老的地穴式曲酒发酵酒池,“长发升”已经600余岁。现在,它是享誉中外的名酒五粮液生产车间的一部分,仍旧保持着最为原始的人工作业,作坊壁上的木刻缠枝花纹,雀替上的木刻凤凰牡丹图,挂满岁月质感。走进它,仿佛走进了历史。

五粮液工人在工作,白布所盖就是“长发升”的老窖池。

尹孝功。五粮液的前身———宜宾国营二十四酒厂成立之初,便与其父尹伯明签约租用酒窖。

宜宾市政府(1984)字第454号文件被认为是酒窖产权争夺的关键。

五粮液与尹家后人在2006年签订的换约续租协议书。

尹家后人

除去历史传承与史料记载,酒窖为尹家私产且有文件证明。一是自1952年以后五粮液与尹家签订的租用合同;二是宜宾市政府(1984)字第454号文件。

五粮液

已经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别购买了酒窖上方的厂房和尹家自留房,所以该窖池产权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宜宾市政府人士

454号文件是当时的宜宾市政府对公私合营过程中的错误进行纠正,但是对于酒窖的确权是错误的做法。

“长发升”酒窖

现今是五粮液的501车间,有600余年历史,被称为“五粮液基础的基础,精华的精华所在”。

由尹氏始建于明初,尹家世代酿制杂粮酒,至明末清初已形成16口窖池的酿酒作坊格局。1952年五粮液的前身———宜宾国营二十四酒厂成立之初,便开始与“长发升”酒窖所有人尹伯明签订合同,承租酒窖酿酒。

“这批老窖池……正是驰名中外之五粮液基础的基础,精华的精华所在”

鼓楼街32号。这是位于四川省宜宾市中心区古老弄堂里的一座仿古式建筑,朱漆的大门古色古香,两侧楹联,饰以雕花,显尽沧桑。

作为中国现存最为古老的地穴式曲酒发酵酒池,“长发升”已经600余岁。现在,它是享誉中外的名酒五粮液生产车间的一部分,仍旧保持着最为原始的人工作业,作坊壁上的木刻缠枝花纹,雀替上的木刻凤凰牡丹图,挂满岁月质感。走进它,仿佛走进了历史。

但在过去的三个月中,围绕它的所有权问题,一场牵涉多方利益的角力却在酝酿蔓延。

利益体的一方是已经在此传承19代的尹氏家族子孙,酒窖被其视作“不可剥夺的祖业”;另一方宜宾市政府部门认为,在“公私合营”改造后,酒窖已经完成由民族资本向国有资产的转化。在建国后一直租用酒窖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则保持着缄默。

续租风波

60年前开始的租约突然断了:五粮液通知尹家人,“长发升”窖池产权归其所有,不再续租

风波是从一纸函件开始的。

按以往惯例,去年10月中旬,尹孝功向一直租用其祖业“长发升”酒窖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五粮液)去函,再有两个月,租期将到期,希望对方尽快准备续租。尹孝功是酒窖的所有者尹氏家族的第十九代继承人之一。

这一次,五粮液没有再与其续租。相反,一份落款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于12月30日寄到尹孝功家中,通知注明,“五粮液已经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别购买了酒窖上方的厂房和尹家自留房,所以该窖池产权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故“从2010年起不再与你方签订换约续租协议”。

同时注明的还有,“五粮液股份公司的原始资产系多年来国家投入形成”,若尹家有异议,可向公司大股东宜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复核。五粮液1998年在深交所A股上市,作为最大的股东宜宾市国资公司至2009年,持股比例已至56%。

这份通知,让尹孝功感觉自己对祖业的所有权被剥夺了。三天前,她刚从新闻上获悉,“长发升”酒窖正在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实际上,自1952年五粮液的前身———宜宾国营二十四酒厂成立之初,便一直与“长发升”酒窖所有人尹伯明(尹孝功之父)签订合同,承租“长发升”酒窖开始酿酒。同期,租用的还有宜宾“利川永”等多口古窖池。

根据尹家提供的资料,五粮液与尹家签订的租赁合同自1952年始至2007年止共计9份,时间跨度为1952到2009年,其中1966年到1976年十年“文革”期间暂停。以上事实,记者查阅资料得到核实。

按照尹孝功的说法,早在2007年,续约就已不似往年顺畅。她说,她当年到厂里理论,就被告知“房子是我们的”。她找到时任五粮液股份公司总裁的王国春,勉强解决了当年的续租问题。

2009年10月中旬,再次致函五粮液要求续约未收到回复后,12月26日,尹孝功再一次到厂里交涉,这次得到的答复为:五粮液以前与尹家签的租约是错的,这是属于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尹孝功的这些说法,记者在五粮液处并未得到印证。

产权之辩

酒窖属于国有资产?酒窖作为厂房附属物,产权早已发生转移?

“长发升”酒窖现今是五粮液的501车间。走进标有“生产重地,谢绝参观”的铁门后,30口地穴式曲酒发酵窖池展现在眼前,分左右两区,按“东南-西北”走向排列。其左区右列第一口“菜刀把”及右区左列第一口“板手窖”为明代酒窖。

这些酒窖,包括“菜刀把”以及“板手窖”在内的16口老酒窖为尹家祖传酒窖,其余14口为建国后修建。

“长发升”酒窖,始建于明初。据宜宾县志记载及尹家家史,其族人世代酿制杂粮酒,最初是家酿,只供饮宴及馈赠亲友。后开设“叙府尹长发升大曲烧房”,增挖窖池,至明末清初已形成16口窖池的酿酒作坊格局。

上世纪60年代,由长发升明代窖池的窖墙中出土的陶瓷碎片,经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鉴定为明初的陶瓷碎片,同时鉴定出该酒窖为明代初期建造。

除去历史传承与史料记载,尹家认为,酒窖为尹家私产且有政府文件证明。一是自1952年以后五粮液与尹家签订的租用合同;二是宜宾市政府于1984年签署的宜宾市政府(1984)字第454号文件。

已被确定存在的454号文件主要内容为,“对一九五八年九月改造你在鼓楼街34、36号内的房屋进行了复核,该房面积18.17㎡(内地房18.17㎡,楼房㎡,系建筑面积),属错改房屋,现应予纠正,从一九八二年元月一日起退还产权。”

该文件下方以钢笔字手写注明:“16口酒窖属房主所有,由五粮液酒厂作价收买”。

1996年2月6日,四川省宜宾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次就此确权。该公证书载明,经查,尹伯明/唐青英夫妇在宜宾市鼓楼街34号、36号有房屋18.17平方米和酿酒老窖池16口。……死者生前均未留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规定,死者尹伯明、唐青英的遗留房产,酒窖所有权应由其子女尹岚源(孝田),尹孝其……尹孝功,尹孝根继承。

事件的另一主角,也有自己的逻辑。

今年4月21日,宜宾市政府与五粮液就酒窖归属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会议由市级领导牵头。会上透露的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酒窖是国有资产,自上世纪50年代公私合营后,类似的产权早就收归国有;二是1984年的454号文件本身有瑕疵;三是酒窖的地上房屋绝大部分已在政府经租后被五粮液购买,酒窖作为附属物产权已发生转移。

据透露,1952年之前,“长发升”的16口老窖池的确是尹家的财产,但是在1956年公私合营后,尹伯明主动申请纳入公私合营,与五粮液酒厂签订了经租协议,将配方/生产资料包括酒窖申请了经租,自此之后,产权发生了改变,包括酒窖在内的资产都成为国有所有。

至于454号文件的形成过程也很复杂,尹家是老革命,文件也是在老干部的干预下形成的,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合情而非合法”。

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陈有西的观点是,酒窖应归尹家所有。依据是五粮液公司连续多年向尹家支付租金,说明双方都承认酒窖的归属权属于尹家;此外对“酒窖是厂房附属物”的说法难以接受,尹家酒窖价值远超出厂房价值,厂房和酒窖,谁为主谁为从,也应从价值比较上进行判断。

但对于宜宾市政府出面协调的454号文件中关于酒窖归属的注释,陈有西认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尹家依据历史就能讲清楚自己对酒窖的所有权,若和五粮液公司发生交易,也是商业行为,应依据个人自愿。

454号文件

宜宾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1984年454号文件的存在,令政府在解决这起纠纷中感到头痛。当时文件确认酒窖为尹家所有是错的

“长发升”酒窖原为前店后厂式作坊,是典型的明代建筑,一楼一底,纵分三进。据《明史》及《尹氏宗谱》记载,明初尹氏先祖尹公任叙州府(今宜宾)别驾,尹氏族人由姚安(今云南楚雄州境内)迁入,其中一支在鼓楼街定居酿酒至解放前,即尹孝功家族。

对于“长发升”酒窖之上厂房和原尹家自留房屋的产权去向,可以确认的是,一共发生了以下几次产权变动。

从1958年五粮液成立到1984年,尹家自愿将自家的1149.85平米的出租房以及附属设施申请国家经租;1984年宜宾市人民政府下发454号文件之后,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酒窖上的房产陆续收归五粮液集团所有。

1995年12月,五粮液与房管局签订转让合同,购买了市房管局租给企业的厂房1035.81平米。三个月后,依据政府从中协调,五粮液与尹家的财产继承人尹孝功等7人签订了协议,购买了尹家的自留住房253.31平米。

1998年9月,五粮液对“长发升”酒窖申请了文物保护,最后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在2000年的时候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0002278号。

不过,在取得了房屋产权证的2000年之后,五粮液仍然以租用的方式获得“长发升”酒窖的使用权。

1984年的宜宾市人民政府454号文件,似乎成为一个绕不开的坎,也是在此次酒窖争夺风波中,双方均认同的关键所在。

尹孝功认为,宜宾市政府在将尹家在酒窖上的房屋认可为经租房的同时,又以文件的形式确认酒窖为尹家私产;五粮液肯定了已经获得酒窖上方房屋所有权的事实,但是对于是否酒窖应作为附属物收归国有,则未发表意见。对于国有资产的认定,也超越了一个企业的职权范围。

宜宾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士透露,454号文件的存在,也令政府在解决这起纠纷中感到头痛。文件在1984年形成,是当时的宜宾市政府对公私合营过程中的错误进行纠正,其中,对于尹家18.17平米自住房的纠错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酒窖的确权是错误的做法。

该人士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对于生产资料进行私有的“确权”是不可能的。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资本家除定息外,不再以资本家身份行使职权。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如果纠正了,就违反了当时国家大的政策法规,这样的话全国都要进行纠错了”。

在五粮液内部,这同样也被视作历史遗留问题。在一份1993年元月31日由原五粮液酒厂经营部出具给厂部的意见中指出,454号文件认可尹伯明上述财产所有权。根据以上情况,提出了三个方案。

一是“以四川省国民收入增长指数和尹家1957年租金底数为据,在增长指数中确定财产所有权后,求得1993年以后的租金”;二是以现有酒窖池实际能力为企业创造的留利中,确定一个比例为租金额。第三个方案是一次性买断。

该意见同时注明,鉴于当前企业法人非资产所有者代表,和其他机制原因,我厂不便于处理此类历史遗留问题,最好是聘有关政府机关,对此事涉及的财产价值实行评估。按法律程序仲裁解决。

最后,五粮液当时确定的方案是继续租赁,“年租金为1737元,租金按年递增率6%支付。”

“窖泥贵于黄金”

有律师告诉她“租金1000万每年是应该的,至于购买,那应该是无价之宝吧”

尽管各方争议不断,但均被认可的一个事实在于,抛开厚重的历史沉淀不谈,“长发升”现实的经济价值极为可观。

宜宾地处长江和金沙江交汇之地,在尹氏宜宾第十九代孙尹孝功的叙述中,长发升古窖的选址,占尽天时地利,“东邻太史闾,西接县衙,北观东楼,南临小鼓楼”,在最繁华的鼓楼大街上,生意兴隆。鼓楼所在地为宜宾地势最高之处,即使洪水来了,也无一次淹没窖池。

《人民日报》曾对国家博物馆收藏长发升酒窖窖泥进行过报道,提及科研人员经过检测分析后发现,每克古窖泥中含有几百种、10亿多个微生物,形成一个庞大的微生物群落,这对酒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在五粮液与尹家的租约中,其租金也是逐年递增,到了上世纪80年代之后,涨速迅猛。根据历次租赁合同,自1952年到2007年,租金分别是每年35元,50元,55元,150元,8890元,19.8万,21.78万,22.4334万和23.1064万,其身价已涨6600多倍。

但在尹家看来,这远远未能体现其真正的价值。尹孝功用“一克窖泥比一克黄金还贵”来形容酒窖的价值。她说,此前已经咨询过另一家大型酒厂,其也是上市公司,“他们的4口老窖池,年代还没有我们的久远,但是上市时的股价每口都是三四千万,现在4口更是超过20亿。”她说,她并不清楚“长发升”的价值,但有律师告诉她“租金1000万每年是应该的,至于购买,那应该是无价之宝吧”。

如果在地图上把川酒“六朵金花”和茅台连接起来,会有一个有趣发现,从北向南剑南春、沱牌曲酒、全兴大曲、泸州老窖、五粮液、郎酒、茅台可以形成一个高脚酒杯,宜宾五粮液、泸州老窖恰在杯底。

五粮液对“长发升”明代老窖池的价值也有充分认定。川南俗谚说,“千年老窖万年糟,酒好须得窖池老”。越老的窖,窖泥中繁衍的微生物和微生物产生的香味物质也就越多,酒香越浓。

在五粮液对外的宣传中,明代老窖池也是放在重要位置。在一份资料中五粮液认为,在其拥有的老窖池中,特别珍贵的是明代初期的“鼓楼街老窖池”,“此窖已经有600多年的窖龄。这批老窖池现在仍在生产,其产酒优质率最高,酒质最佳,香气最浓。这正是驰名中外之五粮液基础的基础,精华的精华所在。”

建国时曾任中共宜宾地委统战部部长,后曾任宜宾市市委书记的舒厚钟,撰文回忆了五粮液和尹家酒窖的渊源。他说,关于五粮液,客观地讲宜宾最老的明代老窖在尹家。尹家世代经营糟房,搞杂粮酒也是尹家先搞。尹家的五粮液不卖,大革命时期以及以后都买不到他们的酒。

“1953年,尹伯明(尹孝功之父)突然提瓶酒来找我反映,好酒‘五粮液’,家中少量存货已被封存,又不准继续再烤(解放后国家曾对酒类实行专卖政策),担心以后失传”,舒厚钟向行署专员汇报,由尹伯明等出面邀请利川永老板邓子均出山,继续生产五粮液,邓子均开始在“利川永”试生产,经扩大窖池,“长发升”十几口酒窖也被纳入用来继续生产五粮液。

舒厚钟总结说,“宜宾五粮液是‘长发升’和‘利川永’延续和发展下来的。”

有产权证,无土地证

直到现在,无论是尹家还是五粮液,均未取得酒窖的土地使用证,“这种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剥离是非常特殊的”

2010年1月4日,在接到五粮液公司的通知之后,尹孝功致函五粮液,告知其通知是严重侵权,希望在月底前收回。他们开始写信向宜宾市高层反映,“长发升”是尹家财产,父辈曾为革命事业作出巨大贡献。

3月15日,宜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尹孝功了解情况。尹孝功说,国资负责人在听取她详细地介绍了尹家与酒窖的传承关系与各类证据之后,让尹家提出解决的方案,尹家坚持明晰产权后再进行商谈,协调未能出现进展。

一个事实是,直到现在,无论是尹家还是五粮液,均未取得酒窖的土地使用证。

2008年,在与五粮液公司出现续约的不愉快之后,尹家曾到国土局希望办理16口酒窖的土地产权证,遭到了拒绝。而五粮液公司虽然有酒窖上房屋的产权证,也一直没有取得16口酒窖的土地证。

“这种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剥离是非常特殊的。”律师陈有西认为,上世纪50年代民族资本经过土地改造和众多集体化途径之后,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土地财产权和房产权都发生了转移。而尹家的情况比较特殊,经过多次权益调整,虽然有经租,但直到“文革”之前,长发升酒窖事实上仍属于尹家所有。

尹孝功说,直到今日宜宾市政府也再未就此事与尹家商谈,“我们就是要他们先给一个态度,”她说,不管是买是租,“起码双方应该先坐下来谈吧?”

最新的消息是,宜宾市政府将会很快对纠纷作出决断。“这件事情宜宾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五粮液不但是宜宾的大型企业,也是四川的,更是国家的,我们一定会依法妥善地进行处理,要维护各方的利益,但这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称。

五粮液依旧对媒体保持缄默。唯有那承载着600多年历史的老窖池仍在呼哧呼哧地运行,几位赤膊的老工人往返忙碌。见有记者来拍照,便停止了工作,并尽量远离相机的镜头,“不要拍了撒,哪一天窖池要是不用了,我们可上哪吃饭哦?”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刘伟 杨传敏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   关于 五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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