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罗:吁请精英群体对崔英杰事件保持冷静和忍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11:35
小摊主崔英杰因为刺死了抢夺其谋生工具的城管人员李志强,正面临着“故意杀人罪”的起诉。这个罪名是与死刑相对应的,崔英杰正面临死刑威胁。
崔英杰曾经苦苦哀求城管人员只收缴他的货物,留下他借钱买来的新三轮车。他的哀求得不到任何同情和回应。夏霖律师的辩护词告诉我们:“被告崔英杰与被害人李志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只是因为现场混乱,城管在追赶被告,被告担心不止是三轮车被没收,自己的人身也可能受到强制,急于脱身的情况下随便挥了一刀。而且从公诉人提供的视听资料来看,被告第二次进入现场时曾经经过李志强的身边,并没有对李志强实施任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指控被告具有杀害李志强的故意,于理不通,于情不合。”
可是网上消息说:“检方将公安起诉意见书中的故意伤害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这一变化意味着,如果法院认定指控罪名适当,死刑将成为崔英杰的首选量刑。”
我担心“检方”的这个“变更”行为,所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情绪。这种情绪很可能出于对被害人李志强的群体认同,出于不容许小民在太岁头上动土的“精英”自尊心。如果是这样,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将不只是一个崔英杰,而是千千万万个崔英杰。
跟崔英杰相比,李志强和参与“检方”工作的所有人员都是代表国家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精英群体。其实这个精英群体的规模非常庞大,凡是依附着国家体制谋生而不用亲临街头摆摊叫卖的人群,都可说属于精英群体,笔者也不例外。
我们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安居乐业,并不是因为我们比崔英杰更聪明、更能干、更有力气、更勤奋,唯一的原因是在国家体制中、在以国家名义制定的宏观分配方案中,我们处于优势,崔英杰则处于绝对的弱势。精英群体以国家的名义掌握着这个社会所有的权力、资源、利益、地位,这大大增加了底层群体的生存困难。崔英杰对政府没有怨言,对精英群体没有仇恨,任劳任怨勤奋谋生,政府和精英群体没有以任何方式帮助过这个勤劳、坚韧、贫困的人。如果精英群体认为他的商业行为不合法,完全可以帮助他进入合法状态更好地经营。如果李志强的工作内容是帮助崔英杰办理合法的工商登记,或者帮助他租用摊位,那么李志强还会受到抵制吗?可是李志强的选择偏偏是无情地抢夺他的三轮车——这是崔英杰仅有的财产,这样的执法本身究竟是合法还是违法?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量的问题。
崔英杰在被逼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将手中的水果刀刺向逼迫他的人,这实际上只是一种自然反应。当一个人手持镊子修理睫毛的时候,我将他的手轻轻往外扳一下,那只手本能地往里一戳,将自己的眼珠戳伤。戳伤眼珠的责任人究竟是我还是他那只手?责任人无疑是我,虽然我的用力方向是往外而不是往内,也没有理由为自己辩护,原因很简单,那只手出自本能地往里反弹,是自然现象,我们无法追究它的主观责任。它往里反弹所导致的伤害,完全是由我那“往外扳一下”的作用力造成的。同样的道理,人类的心灵也是一个自然事物,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在遭遇恶意威胁的时候,中枢神经放射出捍卫自己权力和安全的巨大能量,这完全是一个自然世界的运动现象,跟主观犯罪没有关系。如果我们不愿意照顾他作为人的尊严,把他还原为自然事物予以力学刺激,然后又用非自然的眼光来判断和惩罚它的力学反弹,这才是一种有预设的、有主观意图的犯罪行为。我的结论是,崔英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没有受到公民待遇,更没有被当作人看待,所以他的力学反弹没有理由被纳入应该由公民和人遵守的法律范围来予以评估。我们只有从自然角度和力学角度谈论这个事件才是合适的。而从力学角度来说,李志强抢夺崔英杰唯一的财产,就像我的手“往外扳一下”一样,导致了一个极不人道的后果。
听说印度新德里每一座豪宅的院墙下,都搭满了棚子,成千上万一无所有的底层人常年居住在这些简陋的棚子里,在精英群体的眼皮底下度过一个个艰难的日子。精英群体知道他们的来历,知道导致他们一无所有的原因,所以他们对这个贫穷、肮脏、混乱的群体持同情和忍耐的态度,同时努力加大慈善事业的投入,对他们予以杯水车薪式的救助。
中国的精英群体应该努力向印度精英群体学习。我们应该明白,就像我们没有成为小摊贩并不是因为我们比崔英杰更聪明一样,我们没有站在崔英杰的被告席上并不是因为我们比崔英杰更加善良、更加具有道德水准,而是因为我们在当下的体制和分配格局中成为了幸运者。而崔英杰们从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他们的万分勤劳也不足以养活自己乃是因为他面对精英群体规定的分配制度和游戏规则完全无能为力。他的选择是用十万分的勤劳来谋生,而没有对制定分配制度和游戏规则的人发出任何挑战,他完全是一个勤劳而又忍耐的良民。
面对发生在崔英杰和李志强之间的不幸故事,精英群体万万不可只是出于义愤,急于以法律的名义表示这个群体的威严。我们应该有一定的度量,反思一下这些年来社会宏观分配方案的漏洞和不公,检讨我们对于穷困群体的帮助是如何稀少,审视我们对于底层人的尊严需求是如何地漠视甚至完全盲目。我们还必须认真检讨一下,我们为什么为了少数人的市容洁癖就不惜剥夺大多数人的谋生权利?
自从氏族社会逐渐解体、阶级社会逐渐诞生以来,权贵群体和精英群体所面临的最大考验自始至终一直是:如何慈悲而又宽容地面对那些被伤害、被剥夺的穷人群体,如何在酒足饭饱之余给他们留下一条狭窄的活路和稀薄的尊严。中国的权贵集团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优良传统,从《尚书》、《老子》、《论语》、《孟子》一直到《贞观政要》,反反复复讲的都是一个道理,那就是必须实行仁政。仁政的含义翻译为世俗语言就是:不要让那些纳税的人饿死,要留着他们继续纳税;不要让那些劳动者累死,要留着他们继续干活;不要将那些穷人杀死,要留着他们种地、造房、摆小摊、烤红薯、卖玉米棒和糖葫芦,以及生育更多的底层劳动者。可见穷人摆小摊是历代圣人特许的权利,今天的中国,到了最需要重温圣人教导的时候了。希望精英群体认真体会仁政的伟大意义,用冷静而又忍耐的态度看待崔英杰事件,用热烈而又诚挚的态度关心一下他们这个群体的生存境遇和权利。
精英群体在一切方面保持优势。社会某一方拥有优势,就必定具有只能拥有劣势的一方。在优势方与劣势方的博弈之中,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不尽如人意的现象。面对社会的重重矛盾,面对一切悲惨事件和恶劣现象,精英群体应该具有合理解决的智慧、胸怀和责任意识,对于那些一时解决不好的问题,精英群体必须具有充分的冷静和忍耐,因为就像精英群体掌握着社会的权利和地位一样,精英群体也掌握着控制社会的能力和解决社会矛盾的主动权。精英群体决不可意气用事,滥用自己的这种能力和主动权,尤其不可滥杀走投无路的人。
中国历代精英群体在面对穷人的苦难和不满时,至少在字面上是表现了仁慈和忍耐的,希望我们这个时代的精英群体也不例外。
为了杜绝类似崔英杰的事件反复发生,我向精英群体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充分考虑崔英杰被逼迫到绝路的特殊境遇,以及在这种特殊境遇下的特殊情绪反应和行为反应,还要充分考虑人在绝境中自我保护的本能,不要故意给他强加一个“故意杀人罪”。
第二,为了减轻社会就业压力,政府应该鼓励无业人员自谋生路摆小摊;就像免除农民税收一样,对小摊贩的那点微不足道的税收一律免除。
第三,穷人的摆摊工具就像富人的豪宅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同样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抢夺小摊贩的货物和劳动工具。
第四,重新审视城管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认真反思抢夺、殴打、驱赶等等一切野蛮执法行径,对于在野蛮执法中遭遇伤害的执法者(比如李志强)和被执法者承担良心责任和法律责任,对那些明显歧视穷人、侵犯穷人权利和利益的法律,尽早予以修改或取缔。
第五,政府投入资金帮助那些无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并尽量为他们的就业提供方便。
第六,开放城市公共空间,为那些无业人员提供方便和帮助。
第七,精英群体应该行动起来,像当初痛下决心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一样,再一次痛下决心进行社会宏观分配制度的调整,充分尊重底层人的利益需求,给他们留下一条活路。
2007年2月1日,北京
摩罗,本名万松生,江西省都昌县万家湾村人,现居北京,就职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
转自酸枣刺2007-2-8 21: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