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县政府:指鹿为马 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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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鹿为马   颠倒黑白

-----揭穿阜宁县食品公司改制程序合法谎言

 

20086月我们收到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信箱》、江苏《省长信箱》网上二篇答复意见,署名是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盐城市政府办公室,相互抄袭,内容完全一致,答非所问,在编造一列谎言后,认为“原阜宁县食品公司的改制程序是合法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把非义说成正义、把非法说成合法。那么我们要问:改制程序合的是哪家法?判定的标准是什么?是凭阜宁县委县政府权力还是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事实为根据?200868,我们在《请求驳回答非所问充满谎言的答复意见》中向《省委书记信箱》投诉被受理,2008613《省委书记信箱》承认原阜宁县食品公司改制时隐瞒国有资产属实,但仍重复说“食品公司的改制程序是合法的”,中共江苏省委督查室2008年 6 月19日在《省委书记信箱》说“来信收悉,由于你反映的问题已被“省长信箱”受理,请耐心等待“省长信箱”的处理结果。”  我们查“省长信箱”并没有受理《请求驳回答非所问充满谎言的答复意见》。见http://218.94.123.28:8080/tousu/ckxj.asp邮件编号:33472 ,验证码:2293292411。2008年7月23日盐城市长李强的“市长信箱”将《请求驳回答非所问充

 

满谎言的答复意见》转阜宁县政府办公室,网上说:“处理完毕。回复内容:请好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号码,便于联系了解真实情况,谢谢!”见http://www.yancheng.gov.cn/mayormailbox.web/mainpages/CommPeopleMailReplyDetail.aspx?ID=6104信件编号为:8003065查询密码为:560a9f89

 2008年7月24日下午,我去了阜宁县政府办公室,李同志解释“《答复意见》是按县领导成员意图写的,有领导批示、审查,上报盐城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签署报《省长信箱》。不是秘书个人意见,秘书没有权力,只是具体办事人员,不存在能力水平问题,是经过会办的。我们办事人员只存在如何在你们信访人与县领导之间找到平衡点,很难使双方满意。你们举报心情可以理解,但措词偏激。” 阜宁县政府办公室根本没有处理任何问题,炮制一篇谎话,用假情况上报,欺骗省政府领导,没有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我们十分不满。李同志的解释说明黑幕重重,官场腐败。

第一、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有关规定

首先什么是程序?

法律教科书的定义是为保证实体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得以实施所需的手续。

 

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即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用来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所需的程序或手续。这些程序或手续都有明确的规定,往往具有一票否决权,没有经过这些硬性程序和手续,企业改制是无效的,往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国企改制需要经过哪些必备程序?我们从有关行政法规、规章中摘录如下:

一、 改制方案必须经过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

二、 企业的改制分流方案须经过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通过,不得实施企业改制分流工作。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金,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三、 产权界定。改制企业的产权应当清晰,对于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产权纠纷的改制企业,应当接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进行产权界定或者产权纠纷调处。

四、清产核资。改制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做到账、卡、

 

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

六、 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资产评估的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企业超过有效期未能注册登记或在有效期内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

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才能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当事人自行评估占有的国有资产或者评估对方占有的国有资产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评估和国有房产价值的评估,都应纳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

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房产价值评估的专业性资产评估机构要依照《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或省国有资有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请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七、 定价管理。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情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等因素。

八、 经批准实行内部职工持股的企业,改制时企业不得为个人认购股份垫付款项,也不得为个人贷款提供担保。

九、 管理层收购规定。

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并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订,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

 

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以上国有企业改制程序分别摘自《公司法》第七条,国务院令91号、96号、《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财政部、国资委有关规章。

十、处罚查处办法。

1)要注意防止企业改制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不正当行为,对于侵占国有权益、无偿量化国有资产、擅自核销国有资本等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级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核查力度。通过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抵价转让国有资产的;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要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其中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国有改制程序,制定操作性很强的规章、实施细则,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992718发布,规定对资产评估结果的

 

确认工作分为审核验证和确认两个步骤。第三十二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从以下方面审核验证资产评估报告:(1)资产评估工作过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2)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有评估资格;(3)实际评估范围与规定评估范围是否一致,被评估资产有无漏评和重评;(4)、、、、、、、。

上述党和国家的行政法规、规章所述的改制程序,应是判定阜宁县食品公司三次改制程序是否合法的准绳。

据此,我们分别解析阜宁县食品公司19985月、20016月、20067月三次改制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一步明辩一下:改制还是抢劫,改制还是诈骗,改制还是剥夺。

第二、关于阜宁县食品公司三次改制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的考量分析

一、19985月国企改制背景:

在“一股就灵”的厉大师理论指导下,举起砸三铁的铁锤,打着股份制改革的旗号,对国有资产进行经济私有化。江苏省食品公司阜宁县公司经理李文白,“入股”5万元,加上子虚鸟有的量化股2万元,合计7万元,纠集各站站长,共“入股”63万元。当时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稽查大权集于一身,干的是官方买卖,每年从国家退税取得二百余万元。公司以退税、偷税生存,管理混乱,帐外资产普遍,收入不入帐。经阜宁县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有省国资局颁发的C级评估资格证书,)以1997930为基准评估

 

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80.02万元(不含土地资产),阜宁县国资局审核确认,阜宁县食品公司占有公有资产2214.5万元(含非经营性资产200万元),剥离资产38.5万元,土地资产1976万元,委托改制后的食品公司代管。双方签定《阜宁县改制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协议书》一份,甲方:阜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阜宁县贸易局,乙方:江苏省食品公司阜宁县公司,代表李文白签章,时间是1998430,(见附件二:19985月改制资料汇编)。

这次改制完全是县政府依赖行政权力完成上级改制任务的产物。事后调查得知 1,未进行财务审计,未对李文白进行离任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在评估时发现大量帐外账产,建议入帐均未落实,大量新建门市房、住宅等帐外资产,被李文白等人私卖,如北沙食品站房产卖十万元,李文白拿走5万元,变为李文白的股金。站长们的股金几乎全是公款,详见《江苏阜宁:侵吞国有资产三十六》第四计无中生有;2,因为公司资产仍然是国有资产,不涉及产权变更,股金是公款。有《阜宁县改制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协议书》一份存档是铁证,所以说《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答复意见中第一段“改制后的新公司接收原企业全部资产,承担原企业全部债务,接纳原企业全部职工”云云,完全是胡编乱造的谎言;3,公司当时工作重点在生猪屠宰稽查,定点承包,通过对社会小刀手承包上交税收取得收入,完全是依

 

靠政府行政授权、自己没有经营的官办公司;4,通过资产评估留下了基础资料;5,由于公司没有自主经营,广大职工生纷纷自谋生路,干个体,卖鱼、卖肉等养家糊口;6,如资产评估结果所示,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80.02万元,不存在资不抵债(不包括土地资产、无形资产)的事实,(资产评估数据见附件二);7,以资为本,抹杀工人的利益,工人劳动低报酬和国家高积累,公司积累的资产全归李文白、万荣国掌控;8,县国资局、国土局将1976万元土地资产折价为92万元无依据。

二、20016月第二次改制背景: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强盗理论和张维某等主流经济学家牺牲三千万老职工利益的“代价论”,壮了企业内外腐败分子的贼胆,空手套白狼,公开抢劫国有资产。

如果说阜宁县食品公司19985月用公款改制还是偷偷摸摸有所顾忌,20016月改制则是明火执杖公开抢劫,官商勾结,坐地分赃,根本不管广大职工死活,不落实职工生活保障。李文白、万荣国等人一夜暴富,采用隐匿国有资产、自卖自买等办法,在腐败官员的协助下,将国有资产抢劫到手。他们从不搞经营,靠出租资产、出卖房屋、门市、土地取得收入,供他们少数人挥霍。多年偷税、逃税、截留税款,不劳而获成了典型的贪污腐败新贵族,造就了李文白、万荣国等数名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而广大职工处境凄惨,有的

 

被开除,有的被辞退,有的被莫名其妙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三十年工龄以上老工人不是下岗职工,也没有下岗证,也不是买断工龄的失业者,而是一群待岗、放长假的人,但已失去了工作岗位,被改制企业打入另册,不享受政府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也不享受任何救济、补贴、不能享受社区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连下岗职工都不如,已多年没有收入,无医疗保障,靠父母、子女、亲友接济生存,没有任何下岗手续,没有任何补偿金,职工一夜之间成了穷光蛋,没有最起码的生活保障。李文白、万荣国八年未交职工社会保险费,职工不享受任何改革开放成果,成了改革的牺牲品。    

这次改制是暗箱操作,李文白、万荣国自卖自买,不花一分钱进行“管理层收购”。在程序上:

他们聘请没有省国资局颁发评估资格证书的几个会计进行资产评估,借机隐匿巨额国有资产(隐瞒侵吞国有资产1.5亿元),人为使公司净资产(含土地)变为-59.01万元。如土地资产在199856第一次改制时,经阜宁县国资局评估确认,为146444.62平方米(219.89)20016月第二次改制时,只上报评估85795.24平方米(128.82),在县政府国土局腐败官员的协助下,瞒报60649.38平方米,价值从1975.94万元,变为1242.84万元。又如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权是公司重要资源,没有这个平台就不能从事生猪屠宰,是公司无形资产。20016月改制时全部被瞒报。当时有25

 

食品站,按每个定点屠宰经营权50万元最低价计算,即瞒报、侵吞国有资产1250万元。

阜改指复[2002]2号文件称:经评估确认,该公司总资产1891.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69.34万元,流动资产251.72万元,无形资 27.16万元,土地资产1242.84万元,总负债1950.07万元,净资产-59.01万元,负债率为103.12%。同意该企业内部实行股权流转聚合,同时原公司更名为江苏省黄海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5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出资38万元。改制后的企业整体接收原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并偿还原公司全部债务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下岗人员补偿金等相关费用,接收公司全部 人员。土地资产按出让方式处置、冲抵净负债,由改制后的企业到国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阜宁县商贸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法规规定应对资产评估、企业改制的组织实施负责任,但他们玩忽职守,为李文白、万荣国侵吞国有资产、贪污提供方便之门;

县国资局、国土局、房管局审核验证视同儿戏,使国有资产流失,负有直接责任。

“改制”使阜宁县政府也变为“抢劫”者,从阜宁县食品公司以“改发资金”名义拿走25万元。县政府执政为钱,全县汇聚“改发资金”2.6亿元,被县体制改革办公室楊主任等人挪用8400万元,用改发资金入股、低价购买改制企业门市房产高价出卖,以月息三分高息贷款给房地产公司、借给个人经营,牟取暴利私分,完全不顾党纪国法,不顾职工死活,是一群喝下岗职工血的腐败分子。20086楊主任因此被逮捕。

这次改制主要问题是:(1)评估资产的机构和工作人员没有资产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师证书(见附件三:2001年改制材料汇编),评估失实,属无效评估;(2)没有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帐外资产大量被盗卖。如数百间门市,没有进行产权界定,没有入帐就被私卖;(3)改制方案特别是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而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上报县改制指挥部批准;(4)从2000年起公司不交纳社会保险金;(5)没有进行财务审计,没有对公司经理李文白和各食品站站长进行离任审计,没有追究19985月假改制和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任其贪污、侵占公有资产,违法核销800多万元资产,放任将公司和各食品站变为李文白、万荣国等人家庭企业;(6)定价管理不妥,以零资产方式违法转让给李文白等“管理层”;(7)公司股金21万元,仍然是公款。李文白38万元股金一分钱未到位。公司多年不搞经营,坐吃山空,负债累累,没有清算;(8)职工利益被侵犯,多年不交职工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三十年工龄以上老干部、老工人多年没有生活费保障、医疗保障,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民不聊生。*

总之,20016月改制,连万荣国等四董事也写人民来

信,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假改制,举报隐匿瞒报国有资产。省、市、县政府的答复意见说什么“食品公司经营困难”云云,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十多年根本就没有搞经营,职工是受害者。

阜宁县政府改制指挥部发[2002]2号文件,违法违规对食品公司第二次改制(县劳动局说未参与),其手法:评估是公司部分国有资产,改制批复是接收原公司全部资产。李文白、万荣国等蛀虫劣迹斑斑,凭什么让李文白、万荣国等蛀虫一分钱不花,去接受公司全部资产,接受全部债务,接受全部人员,牺牲职工的合法权益?!将职工交给李文白、万荣国等强盗去处理,是典型的借刀杀人;

我们从2001625日起就举报企业假改制,举报隐匿巨额国有资产、评估人员和机构无资质,直到20086月《省委书记信箱》才承认举报隐匿国有资产属实。改制后,李文白对土地资产未敢过户,直到万荣国上台,20066月才过户在阜宁县黄海食品公司名下。

三、20067月第三次改制背景:

(万荣国称为“完善”改制,见附件四:第三次改制方案)这是一出由阜宁县政府改制办公室、县商贸局领导导演,由万荣国、李文白等五董事为主要演员,以损害广大职工利益、侵吞国有资产为主要目的“借尸还魂”的闹剧。(见《江苏阜宁:侵吞国有资产三十六计》第五计借尸还魂、第十九计反

客为主)。万荣国利用县政府拨给的扶贫资金6000元向县体改办主任杨志祥行贿,骗取杨志祥的“批示”,同意“完善”改制。改制方案没有经过县政府领导人签字审批。没有经过新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因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只有一年,超过一年要重新评估)、公开拍卖、底价确定等一系列程序,以换届“选举”方式从李文白手中夺取李文白抢劫来的公司国有资产。万荣国变本加厉盗卖国有资产,中饱私囊。万荣国向社会高息非法集资450万元,用开发公司大院房地产做抵押,内中有县商贸局官员集资入股,借口为职工交纳欠交的社会养老金等。

综上所述,阜宁县食品公司三次改制,在程序上都是违法行为,应宣佈无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我们的正当要求:

八年来,阜宁县政府有关官员在阜宁县食品公司改制过程中,违法操作,官商勾结,玩忽职守,合谋借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损害县食品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尽种种阳谋、阴谋,说尽谎话,欺骗上级领导,企图掩盖事实真相。然而事实胜于雄辩,伪装应当剥去,阜宁县政府有关官员打着改制旗号,钱权交易,化公为私,掠夺国有资产,用抢劫国有资产的方法,剥夺广大职工的生存权利,充当李文白、万荣国等(贪污、偷税、侵吞国有资产)涉嫌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现在已暴露在阳光之下,被我们用铁的事实所击破:

1、县体改办主任杨志祥在食品公司改制上的收贿犯罪事实已查清,被县检察院逮捕;

2、阜宁县审计局对县食品公司改制过程中隐匿巨额国有资产已有审计报告;

3、万荣国等人涉嫌偷税百万元,已被阜宁县地税局、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查明,已追缴赃款98万元入国库;

4、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来信已承认阜宁县食品公司改制时瞒报国有资产情况属实;

5、阜宁县纪委也承认瞒报隐匿国有资产属实;

6、扬子晚报和互联网上也提供《黄山第一贪》案例(与阜宁县食品公司隐匿国有资产案例雷同),定性贪污,当事人分别被判无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为司法机关处理阜宁食品公司瞒报国资案提供范本。

但是阜宁县纪委至目前尚未对李文白、万荣国等食品公司贪污蛀虫采取措施。我们从2001年起就不断向阜宁县纪委举报,已有八年。是谁在庇护李文白、万荣国等人?充当李文白、万荣国等涉嫌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我们知道阜宁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官员,在查处阜宁县食品公司假改制、侵吞国有资产案件有顾虑,说什么,不知如何定性,要请示市纪委;查处阜宁县食品公司假改制,就是查处有关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玩忽职守,涉及方方面面;

 

查处阜宁县食品公司假改制,就是查处以抢劫国有资产、让万荣国、李文白等人先富起来的一群人;《省委书记信箱》责成县纪委查处瞒报、隐匿国有资产至今没有落实。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较量,是广大共产党员维护国家、职工利益与倒退复辟、化公为私黑恶势力的较量,是广大工人阶级求生存与国有资产抢劫者的较量,是以人为本还是以资为本的较量、、、、、、。

我们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的原则,希望真正有良心的共产党员、政府官员、司法机关、纪检机关工作人员,明辨是非,支持正义的一方,依法办事,打击侵吞国有资产的黑恶势力,维护国家、广大职工的利益,牢记贵州省瓮安县的教训,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企业改制事关国家、职工公共利益,我们就是要较真打假,为此我们要求:

1、查清阜宁县商贸局(服务业发展局)、阜宁县体改办、阜宁县国土局等少数官员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腐败、渎职事实,追究腐败分子和渎职者法律责任;对有关涉及贪污、挪用公款、偷税、职务侵占、诈骗、失责渎职的人和事,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2、查清万荣国20064月以换届选举方法“借尸还魂”,规避了企业改制一系列必备程序,(按规定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只有1年)来掩盖诈骗真相,来掩盖非法改制,追究刑事

法律、经济责任;

3、查清20064月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经理万荣国,雇佣地痞流氓强占位于阜城大街96号食品公司营业楼一层15间门市(电焊门市二间是铁证),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4、彻底否定县食品公司三次改制,驳回盐城市政府、阜宁县政府改制程序合法论,撤销2001年阜宁县国资局与李文白为代表的黄海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产权转让合同,吊销在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证、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并收回旧证、收回国有资产。

5、反腐败、反贪污是我们八年主要工作,应赔偿职工损失,报销举报费用,补发工资、生活费、医疗费,催办养老、医疗保险费交费,解决举报职工的生活困难,确保和谐稳定。

6、责成阜宁县委、县政府、阜宁县审计局将审计报告给我们职工代表。查清2001年至目前阜宁县政府拨给阜宁县食品公司春节扶贫解困金的使用情况并公示,挖出乱支滥用的蛀虫!

 

原阜宁县食品公司职工代表:

陈洪宪   计建军

2008718